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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48/2016-01126 分类: 工业、交通、批复
发布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6-12-30
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从莞高速公路东莞段(含清溪支线)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文号: 粤府函〔2016〕426号 发布日期: 2017-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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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从莞高速公路东莞段(含清溪支线)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7-01-05  浏览次数:-

                    粤府函〔2016〕426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从莞高速公路东莞段

(含清溪支线)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

  粤交费〔2016〕1457号请示收悉。同意从莞高速公路东莞段(含清溪支线)交工验收通车和收费站收费设施经验收符合省联网收费技术要求后开始收费,收费车型按国家统一标准进行分类,清溪支线收费费率为0.45元/标准车公里,主线收费费率为0.6元/标准车公里。货车实行完全计重收费,清溪支线基本费率为0.09元/吨·公里,主线基本费率为0.12元/吨·公里。

 

  附件:1.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交通行业标准JT/T489-2003)

     2.从莞高速公路东莞段(含清溪支线)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表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