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粤府函〔2016〕314号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关于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驻地迁移的请示》(穗府报〔2015〕14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荔湾区人民政府驻地由金花街道中山七路328号迁移至石围塘街道芳村大道西2号,所需搬迁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搬迁手续按规定办理。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3日 |
![]() |
索引号: | 006939748/2016-00779 | 分类: | 综合政务、批复 |
发布机构: | 广东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6-09-23 |
名称: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 ||
文号: | 粤府函〔2016〕314号 | 发布日期: | 2016-09-28 |
主题词: |
![]() |
![]() |
粤府函〔2016〕314号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关于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驻地迁移的请示》(穗府报〔2015〕14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荔湾区人民政府驻地由金花街道中山七路328号迁移至石围塘街道芳村大道西2号,所需搬迁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搬迁手续按规定办理。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3日 |
![]() |
020-83135078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版权所有: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160号
粤ICP备05070829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