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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48/2009-00243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09-06-12
名称: 雷于蓝要求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古籍保护暨文博事业杰出人物获国家表彰
文号: 发布日期: 200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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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于蓝要求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古籍保护暨文博事业杰出人物获国家表彰

发布日期:2009-06-12  浏览次数:-

雷于蓝要求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古籍保护

暨文博事业杰出人物获国家表彰

  6月11日,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召开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古籍保护暨文博事业杰出人物表彰、颁证、授牌电视电话会议。全国会议结束后,广东省接着召开会议,为广东省受到国家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颁发奖牌、证书。副省长雷于蓝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

  雷于蓝代表省政府对受到国家表彰的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古籍保护暨文博事业先进单位和个人表示祝贺,并对他们长期以来为繁荣广东省文化事业所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感谢。雷于蓝指出,省委、省政府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在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广东省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目前广东省有博物馆221座,是全国博物馆数量最多的省份之一;开平碉楼与村落成功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南海I号”实现整体打捞,是世界水下考古技术的一大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古籍普查、古籍保护人才培养、重点古籍保护单位认定等方面也均取得良好成绩。

  雷于蓝强调,当前要进一步提高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强化保障。广东省从2008年起,每年拨出10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适当向贫困地区倾斜,并从中给予非物质文化遗产省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4000元的津贴。各地也要建立和完善保护工作机制,强化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保障。要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到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来,形成多元化的经费投入机制,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保护机制。雷于蓝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力度,强化文化遗产保护,对文化遗产保护得力、成绩突出的地区要予以表彰和奖励。要在文化遗产的传承、利用上取得突破,做到“保”“用”并举,充分发挥文化遗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据了解,在本次文化部和国家文物局的表彰中,广东省著名艺术家红线女获得“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先进工作者”称号。佛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潮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获得“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清远市唐买社公(瑶族)、深圳市王程太、省文化馆蓝海红、中山市林凤群获得“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华南师范大学图书馆、暨南大学图书馆被评为“第二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省立中山图书馆等9个单位所藏古籍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广州市谢导秀(古琴艺术)等26人被评为“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