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山市以承担全省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为契机,以着力解决政府机关工作中存在责任不清、落实不力、配合不足、不督不办等问题为目标,探索推进绩效管理与督查督办的融合实施,形成了中山特色的“督考合一”政府绩效管理模式。
一、以绩效项目化管理优化督查台账,从源头上实现“督考合一”。一是实现重点督办任务全覆盖。每年将省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含省十件民生实事)、市委全会部署任务、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含市十件民生实事)等重点工作全部纳入政府部门及镇区绩效指标,实现重点督办任务项目化管理,形成全市督查一本帐。前述省市重大工作部署加上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构成被考评单位的职能指标,权重占绩效管理考评总分的45%,保证了各被考评单位将主要人力、物力放在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上,也保证了被考评单位主动落实重点督查任务。二是建立指标三级联审机制。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作为年度督查任务的“重头戏”,年初由市政府四个重点政务督查组结合分工按照绩效指标设置要求审核各项任务的具体目标,完成初审后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核,重点对目标值偏低项目进行提标,最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在绩效管理平台相应建立各部门的任务清单。三是严格指标设置标准。督查组根据责任单位提供的指标设置依据,对照省、市重大规划和重要政策文件,对各项指标的工作目标,完成时限及完成标准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各项目标内容具体、时限明确、标准清晰、科学合理、可测可评,为后续督查工作提供了翔实、可操作的依据、指引。四是层层落实指标责任。各项指标均明确责任部门(镇区)、责任科室(分局)及具体负责人,并通过绩效管理平台“市级-机关单位(镇区)-科室(分局)”的系统管理结构,实现任务层层下达和完成情况逐级线上填报,推动部门、镇区内部督办。
二、以绩效节点化管理增强重点督查针对性,在过程中实现“督考合一”。一是过程管理节点化。建立督查台账后,各责任单位需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流程化、流程节点化”的绩效管理要求,确定每项工作任务完成的关键步骤及其对应时限,以此作为指标过程管理的节点,让责任单位对年度目标的实现路径做到心中有数,切实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和规范性。二是督查事项流程化。按照过程管理要求,责任单位需在节点时间到期前通过绩效管理平台填报节点目标完成情况并上传节点完成的有效佐证材料,市政府督查室工作人员定期查看绩效系统各项指标的节点完成情况,实现重点事项全程跟踪。三是督查介入高效化。绩效管理平台对节点任务实行亮灯管理,对进度滞后的节点任务亮红色警示。市政府督查室工作人员以节点亮红灯的指标作为开展重点督办的依据,主动与责任单位沟通了解滞后原因,及时发起线上线下督办,实现了“考”有目标、“督”有重点,大大增强了重点督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有力改变了过去被动督查的局面。
三、以绩效外部评价增强督查实效性,在问题分析上实现“督考合一”。一是社会力量参与督查。2012年起,中山市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两代表一委员”以及新闻媒体中挑选优秀代表组成社会督查组,根据工作需要邀请社会督查组成员参与督查工作,透过“第三方”意见,把社会声音融进督查工作,使问题分析更加全面深入,建言献策更加客观准确。二是绩效评价督促整改。服务效果评价是各部门“督考”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年聘请全国专业权威的调查机构开展基层评价、部门互评、城乡居民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通过第三方评价机构检验各部门的工作水平。同时每年通过电视台民生栏目、政府微信公众号、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市十件民生实事公众满意度调查,调查情况形成专项分析报告后向各部门反馈存在问题和公众意见建议,督促相关部门限时落实整改。三是外部智库助力督查。在代表委员、专家学者、专业律师、媒体记者中聘请有专业特长、思路开阔、敢说敢言的优秀代表组成政府绩效管理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督考”指标调整、指标节点扣分复核作出“裁决”,裁决意见将作为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各部门年度目标扣分的重要依据。评分过程中,市政府督查室仅作为组织协调方为专家委员会提供事实依据,不参与评价,避免“内考内”、“官考官”引起的争议矛盾。
四、以绩效结果运用强化督查权威,在结果上实现“督考合一”。过去,有的部门对待督查工作不够重视,督了看一看,再督干一干,不督放一放,严重影响督查权威。推行“督考合一”后,通过查实绩、考实绩、奖实绩,大大增强了督查的权威。一是真督实查树权威。市政府督查室工作人员定期通过绩效管理平台核查各项指标各个节点的佐证材料,在年中和年底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指标以核查资料、实地察看的方式开展察访核验,一旦发现虚报瞒报现象将按违反考评纪律实行扣分,促使责任部门不敢虚报瞒报情况,推动责任部门真抓实干,目标任务有效落地。二是督查评分促重视。为确保重点政务督查组开展现场督查的实效,中山市将现场督查评分结果作为绩效考评过程管理得分的组成部分,由政务督查组成员于每次现场督查结束后对被督查单位的重视程度、材料准备、问题分析、工作建议思路等方面进行评分,促使被督查单位不敢怠慢应付督查。三是结果运用增主动。结果运用是绩效考核发挥导向作用的保障,也是增强督查权威的有效措施。从2014年起中山市委组织部不再对政府部门另行开展实绩考核,而是将政府部门绩效考评结果直接作为政府部门年度实绩考核得分,同时该得分占市委组织部对政府部门领导班子考评成绩的80%,并作为领导干部评优评先、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上述举措有效促使各部门自觉形成主动作为、积极干事的良好作风。
经过四年的实践与探索,中山市政府“督考合一”管理模式形成了“工作项目化、项目流程化、流程节点化、节点指标化、评价标准化、督考一体化、管理信息化”的绩效管理“七化工作法”,形成了“先谋划、后工作,边工作、边记录,边记录、边总结,边总结、边提升”的绩效管理工作习惯,有效促进了政府机关执行力的提升和务实作风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