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专区
当前位置:首页 > 长者专区 > 最新政策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有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的通知
粤办函〔2019〕360号
来源:本网时间:2019-11-23 09:11
【打印】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有关

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的通知

粤办函〔2019〕360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2019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广东省有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省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对照清单内容,落实对主管行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责任,加快完善食品安全治理的制度和措施,实现全链条、全流程监管。各地级以上市要参照省的做法,抓紧制定本地区有关职能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进一步压实各部门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行业管理责任。


省政府办公厅

2019年11月14日


广东省有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

图1.jpg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
网站信息
关于本网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020-83135078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service@gd.gov.cn
新媒体矩阵
网站官方微信 网站官方微信
粤省事小程序 粤省事小程序
粤商通APP 粤商通APP
网站官方微信
粤省事小程序
粤商通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