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专区
当前位置:首页 > 长者专区 > 便民提示

外来病人可免费治疗结核病

来源:南方日报网络版时间:2008-03-24 08:54
【打印】

  今天(24日)是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今年的主题是“控制结核,人人有责”。近日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所长钟球介绍,目前广东结核病的发病率为每10万人发病352人,每年新增结核病人5万至6万,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在治疗上,钟球指出,95%的初次患病者在治疗6个月后可基本治愈,但有的患者在进行一段时间后觉得病情有所好转就停止治疗,由此造成耐药。耐多药结核病人的治疗时间是非耐多药的4倍,达2年时间,治疗成本则是50到100倍。他提醒患者,要在医生指导下按时服药,不可随意停止服药。

  据有关规定,凡广东省内没有享受公费医疗的居民,患活动性肺结核病时,均可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到所在辖区的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免费诊治。现在,在广东居住满3个月的外来人口,同样可以享受这一优惠。他提醒市民,连续咳嗽两周以上且经消炎不愈者,就应当到医院检查。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
网站信息
关于本网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020-83135078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service@gd.gov.cn
新媒体矩阵
网站官方微信 网站官方微信
粤省事小程序 粤省事小程序
粤商通APP 粤商通APP
网站官方微信
粤省事小程序
粤商通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