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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鹤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大岗集体留用地)的批复

时间 : 2019-01-08 09:39:50 来源 :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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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上报广东省鹤山市雅瑶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大岗集体留用地)的请示》(江国土资(规保)字〔2018〕129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原则同意鹤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使用方案(大岗集体留用地),请你市严格按该方案落实预留规模。

二、鹤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大岗集体留用地)对雅瑶镇大岗经济联合社留用地落实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符合《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7〕59号)中规定的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范围。项目拟使用预留建设用地规模3.6211公顷,位于雅瑶镇大岗社区,现状为农用地0.0434公顷(不含耕地),建设用地0.0605公顷,未利用地3.5172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请你市在该方案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做好成果公告及备案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表:鹤山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