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现将2019年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及绩效目标(第一批)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3月12日至3月19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卫生健康委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卫生健康委联系人:姜寒云,联系电话:020-83821497。
附件:2019年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及绩效目标表.zip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