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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佛冈县将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实现“四个统一”

时间 : 2019-09-12 09:20:38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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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清远市佛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征求《佛冈县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显示,改革内容为开展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审批制度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包括从项目立项至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全过程,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实现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

  提高审批效率▶▷简化项目立项和用地审批等手续

  根据《征求意见稿》,2019年佛冈应完成改革工作41项,涉及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多个部门。

  《征求意见稿》指出,2019年下半年,全县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将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60个工作日以内,其中,带方案出让土地及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45个工作日内,依托市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市级信息数据平台,并与省级审批信息数据平台对接;到2019年底,基本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体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到2020年上半年,基本建成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

  《征求意见稿》显示,本次改革将进一步简化项目立项和用地审批手续。对纳入县政府投资计划或经政府审定的专项规划、行动计划、近期实施计划等明确的项目,部分改扩建项目以及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建设单位可先行开展勘察、设计等招标工作,发展改革部门可直接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直接批复初步设计概算。

  同时,还将简化施工许可手续,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与施工许可证核发合并办理。对于不涉及新增用地且原有土地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改建项目,无需提交用地批准手续证明文件;对于不增加建筑面积、建筑总高度、建筑层数以及不涉及修改外立面、不降低建筑结构安全等级和不改变使用性质的改建项目,无需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打造信息数据平台▶▷将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根据《征求意见稿》,在本次改革中,佛冈将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结合广东“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依托政务大数据资源,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建设能覆盖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和逐步延伸至各镇,能与省系统实现数据实时共享的市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该系统将具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在线并联审批、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等功能,在“一张蓝图”基础上进行受理、审批、流转,对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审批节点进行全过程跟踪督办,杜绝体外循环,财政部门要在系统建设资金安排上给予保障。

  同时,将制定“一窗受理”工作规程,建立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机制。在政务服务大厅整合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实行“一窗通办”,并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线上线下融合。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要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提供“一站式”服务,并实行服务承诺制。

  值得一提的是,佛冈还将探索推广首席服务官等制度,由各审批阶段牵头部门或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明确首席服务官,提供咨询、指导、协调或代办服务。

  《征求意见稿》提出,将实现“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结合广东政务服务事项“十统一”标准化要求,建立完善审批清单服务机制,主动提供需要审批的事项清单,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无差别化办理。各审批阶段均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原则上只需提交一套申报材料,不同审批阶段共享申报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此外,佛冈还将强化信用管理,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信用信息平台,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弄虚作假等失信行为纳入信用信息平台,并加强与信用广东网(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将失信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从严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