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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企业用水用电用气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时间 : 2019-09-09 08:52:03 来源 :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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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州市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其中提出,2019年年底前,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精简审批阶段、环节和事项。《方案》还特别提出,提升企业获得用水、用电、用气便利度,将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的行政审批总时间分别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

  《方案》从多方面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精简审批事项。在落实原事项精简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取消建筑施工噪声排污许可证核发、迁移损坏水利设施审批、白蚁防治工程验收备案、招标文件事前备案;优化审批程序,明确取水许可审批于开工前完成,涉及占用、迁改道路、公路、绿地等的工程项目,在工程设计稳定后即可申请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下放职权事项。在落实原市级部分职权事项下放各区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将古典名园恢复、保护规划和工程设计审批,占用城市绿地审批(7000平方米以上),砍伐、迁移城市树木(20株以上),迁移修剪古树后续资源、修剪古树名木等审批职权事项按程序下放各区。

  合并审批事项。公开出让用地的建设项目可合并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批准书、土地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成立项目公司更名)等手续;其中,已缴齐首次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的,可合并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批准书、土地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成立项目公司更名)、国有土地不动产权证。推行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两阶段合并,两阶段中审批事项可并联办理。竣工联合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可合并办理,竣工联合验收通过后同步出具竣工备案意见。

  在提升企业获得用水、用电、用气便利度方面,《方案》要求,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公共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公共服务企业要精简水、电、气报装流程,实施分类管理。优化水、电、气等公共设施建设审批流程,推行“一窗式”审批服务,实行“信任审批、全程管控”,将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的行政审批总时间分别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

  此外,还将调整审批范围。将可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限额调整为工程投资额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完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监督管理机制,实施开工建设信息录入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