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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等公派留学项目工作的通知

时间 : 2019-03-06 09:46:01 来源 : 广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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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等项目的申请和受理工作,现转去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函》(留金选〔2018〕10054号)及《关于做好2019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留金选〔2018〕10067号)等文件,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机构、范围

  (一)根据留学基金委有关要求,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负责受理本校人员申请。

  (二)省教育厅受理上述四所高校以外人员申请,具体受理事宜委托广东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负责。

  (三)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二、受理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时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10日-31日。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4月5日。

  (二)报送纸质材料时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纸质申请材料报送时间为2019年3月10日-4月1日。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纸质申请材料报送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4月6日。

  (三)报送材料要求。

  1.请各单位统一收集纸质申请材料,按要求认真审核、整理,并根据书面申请材料审核情况,指导申请人修订网上报名信息。

  2.请各单位对申请人的纸质申请材料审核后出具意见,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名、盖章。有关审核意见请汇总成电子版,发送至广东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联系人邮箱。

  3. 请各单位务必将本校申请人员的相关纸质材料按时提交至广东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应与网上报名提交材料一致。     

  附件:

  1.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函.pdf

  2.关于做好2019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pdf


广东省教育厅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