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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评审结果的公示

时间 : 2019-02-28 09:02:17 来源 : 广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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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广东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的通知》(粤教基办函〔2018〕75号),我厅组织开展了广东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申报工作。经各地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拟将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等11个单位确定为2019年“广东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19年2月27日至3月5日止。公示期内,如持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与信息化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联系人及电话:梁春晓,020-87770693;电子邮箱:gdxqjy2010@163.com;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广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与信息化教育处,邮政编码:510080。

  附件:广东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评审结果.docx

广东省教育厅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