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同胞及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问题
问题归属地:广州市来源:粤省心
1、港澳台人员(持有居住证的)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须为其开户缴纳住房公积金。
2、港澳台人员(不持居住证的)和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与所在单位协商一致的,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在任职单位名下开设个人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办法与其他在职职工一致;与所在单位未能协商一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按《广州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办法》以个人名义开设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