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新系统上线相关热点知识解答的通知(其他政策问题)

问题归属地:广州市来源:粤省心

  1.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实施前已办理的提取是否受新政影响?

  答:不受影响。


  2.  在广州毗邻城市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是否要求毗邻城市为户籍所在地?

  答:不要求,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无自有产权住房,在毗邻城市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


  3.  非本市户籍职工离职提取要求“账户封存满半年”,封存时间何时起算?

  答:从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之日起算。


  4.  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职工可否办理异地转出?

  答:不可以。


  5.  购房合同、贷款合同、房产证抵押在银行无法提交原件,可否提交上述复印件并加盖贷款银行公章办理提取?

  答:可以。

还是找不到答案,来试试留言咨询吧!
向智能机器人实时提问,它24小时在线尽力为您查找答案!
通过12345在线自助下单,有关部门将尽快做出答复。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
网站信息
关于本网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020-83135078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service@gd.gov.cn
新媒体矩阵
网站官方微信 网站官方微信
粤省事小程序 粤省事小程序
粤商通APP 粤商通APP
网站官方微信
粤省事小程序
粤商通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