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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通报解读今年治污攻坚一号令 今年底基本消除劣Ⅴ类国考断面

时间 : 2020-01-10 09:06:38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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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日,据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消息,广东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近日发布2020年第1号令——《关于全省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命令》(以下简称《命令》),要求到2020年12月31日,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达到92.5%,同时71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4.5%,基本消除劣Ⅴ类国考断面。

  2019年,全省形成治污攻坚良好态势,全省地表水优良国考断面增加3个,劣Ⅴ类断面减少4个,其余5个劣Ⅴ类断面中,有4个在2019年12月份监测结果为Ⅴ类。空气方面,大气六项污染物指标全面达标,细颗粒物(PM2.5)降至27微克/立方米,同时固体废弃物处理能力补齐。

  但《命令》指出,对照目标要求,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和劣Ⅴ类国考断面比例、水质优良率等约束性指标连续两年未完成,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同时,《命令》指出要抓住关键环节精准治污,以臭氧污染联合防控为核心,重点抓区域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并做好冬春季节的细颗粒物和夏秋季的臭氧污染防控,强化污染天气应对。

  《命令》还提出,要突出打好碧水保卫战,流域各市要系统抓好控源截污和雨污分流,既定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建成投用,推进深圳—东莞茅洲河共和村、汕头练江海门湾桥闸、惠州淡水河紫溪、东莞石马河旗岭、东莞运河樟村等5个断面水质消除劣Ⅴ类。

  21个地市PM2.5全部达标

  “2018年12月发布《关于开展全面攻坚劣Ⅴ类国考断面行动的命令》以来,全省形成治污攻坚的良好态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陈金銮介绍,到2019年,全省地表水优良国考断面增加3个,劣Ⅴ类断面减少4个;监测数据显示,12月单月,9个劣Ⅴ类断面已有8个消除劣Ⅴ类。同时487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完成整治,地级以上市建成区黑臭水体408个治理初见成效。

  大气方面,2019年,全省空气质量六项实现连续5年达标,其中PM2.5平均浓度下降到27微克/立方米,首次低于30微克/立方米,21个地级以上市的PM2.5也首次实现全部达标。特别是深圳、珠海、惠州、汕头、河源、汕尾、茂名7市PM2.5降至25微克/立方米或以下,达到世界卫生组织二级标准。

  同时,全省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加快补齐,全省新增的危险无害化,包括焚烧、填埋处置能力30.06万吨/年,提前一年超额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指出25万吨缺口的整改任务。

  但对照国家考核目标,全省攻坚形势仍然严峻。2019年1—12月,全省AQI达标率为89.7%,71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77.5%,与国家下达的AQI达标率达到92.5%、71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4.5%等约束性指标考核目标仍有差距。

  紧抓臭氧治理“牛鼻子”

  如何弥补这些差距?《命令》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

  同时要抓住关键环节精准治污。随着全省PM2.5再创新低,臭氧问题日益显现,2019年臭氧作为首要污染物的比例在全省达到64.1%,广州、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肇庆7市臭氧未达标。因此在2020年,要以臭氧污染联合防控为核心,紧紧扭住重点区域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这个“牛鼻子”,重点做好冬春季节的细颗粒物和夏秋季的臭氧污染防控,强化污染天气应对。

  此外还要抓好工业园区和集聚区涉VOCs污染整治,建立VOCs重点企业综合整治销号制度,加大柴油车整治,依法划定禁止冒黑烟等可视污染物车辆行驶的区域,基本消灭黑烟车。并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港口岸电推广使用,推进内河船舶LNG燃料动力改造。

  水污染治理方面,流域各市要继续系统抓好控源截污和雨污分流,既定的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建成投用。今年将全力推进深圳—东莞茅洲河共和村、汕头练江海门湾桥闸、惠州淡水河紫溪、东莞石马河旗岭、东莞运河樟村5个断面水质消除劣Ⅴ类。同时加强优良水体达标攻坚,强力推进揭阳榕江北河龙石和榕江南河东湖、东莞东江南支流沙田泗盛、惠州沙河河口、江门潭江牛湾、珠海前山河石角咀6个断面水质稳定提升至Ⅲ类以上。

  另外还要重点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工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87%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

  还强调要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综合运用多种治理方式,着力破解空气臭氧和地表水溶解氧超标等“卡脖子”问题。针对重点流域、涉VOCs企业等,定期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区域交叉执法,持续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