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财政增收节支
工作的通知
粤府[1996]56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我省国民经济保持持续平稳发展的势头,全省经济及财政预算运行情况基本正常。但仍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增幅比往年回落,也低于全国地方财政收入平均增幅;国有企业效益下降,亏损增加,欠交税利有加重的趋势;行政事业经费支出增长过快的势头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一些地区财政收不敷支;会议数量未能得到有效控制,公费旅游等时有发现,在开支标准方面互相攀比、铺张浪费的现象也比较严重。为迅速改变这种状况,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把增收节支工作,作为我省当前乃至今后长期重视和认真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既要大力开展促产培财,努力实现增产增收,又要树立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思想,严格控制财政支出和企业的开支,确保全省各级财政预算收支任务的完成,为我省尽快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创造条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增收节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应亲自抓。要按照今年年初召开的全省经济、财税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各有关部门对本地经济工作的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增加财政收入,严格控制各项财政支出。要按照公共财政的原则,合理界定财政供给范围,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各级政府领导委自觉学习、带头贯彻执行《预算法》、《会计法》和税收法规等有关财经法规制度,严格以法治税,依法理财;要按照新财政管理体制确定的收支范围组织收入,安排支出,不得截留中央和省级财政收入,不得擅自开减免税让利的口子。
二、培植财源,严格税收征管,确保完成各级财政收入任务。要把加强税收征管与组织收入紧密结合起来,在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要加快计算机等现代化征管手段的推广应用,严厉打击各种偷税、骗税、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强对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的征管,特别是对金融、贸易、房地产以及其它垄断性行业个人收入的监管,逐步建立纳税申报制度,改进个体工商户的纳税办法。要规范和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征管,依率计征,要抓紧对企业欠税的清理,加强重点税源企业和欠税大户的监控,严格执行税款延期缴纳的审批管理制度。要加强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管理工作,抓好国有资产股权收益、占用费收入、产权交易收入的收缴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收益的流失。
三、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针对目前企业普遍存在的资金不足、周转不畅、经济效益下降的问题,各级政府应采取措施,改善企业的外部环境。同时,各级财政部门要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帮助企业健全成本核算办法,搞好内部财务制度建设,建立企业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机制。要增强企业全员成本意识,实行企业全员全过程成本控制,通过提高产品质量、扩大销路,抓管理,降低成本,不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益。通过加强企业管理,增收节支,争取全省国有企业综合经济效益指数、资金利税率、成本费用利润率、全员劳动生产率比上年有所增长,亏损面和亏损额有较大幅度下降。
要按“两个根本性转变"的要求规范化管理,要鼓励企业用足现有各项财税优惠政策,但不得随意扩大对企业现有的各项优惠政策。对国家明确规定征收的各项流转税,要依法及时足额征收。要督促企业严格按国家规定提足折旧费,列支技术开发费。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27%和18%两档照顾税率征收所得税。
四、继续贯彻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严格控制财政支出的增长,确保全年预算收支平衡。各级政府一律不得安排赤字预算。除保证按预算发放工资、保重点和法规已有明确规定需要的支出外,下半年原则上不得追加新的支出预算。省直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省财政下达的年度预算科目和数额,原则上不再追加经费。如遇不可预见因素确需增加经费开支,应严格按规定程序申报。
五、严格控制行政事业经费的过快增长。
(一)要精减各种会议。省政府已决定规范会议审批制度,并对会议数量实行总额控制。各地也应相应制定办法,减少会议,降低会议经费支出。对可以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的会议,应改用电视电话会议;确应召开的会议,应减少会议天数,最大限度控制与会人员,并减少会议文字材料的数量。
(二)认真执行差旅费开支标准,加强对公费医疗、会议费、招待费、电话费等费用的开支管理。严禁用公款安排干部、职工在国内外旅游,严禁用财政资金购买高级小汽车。各级政府领导掌握的财政专项资金要按规定使用范围安排使用,不能用于非财政性开支。
(三)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新增编制,各地行政、事业单位不得超过编制管理部门确定的编制进人,要结合地方机构改革,妥善处理超编人员,压减财政供养人员。目前我省一些地方,特别是经济较不发达地区财政供养人员比例偏大,应在减少机构的同时,压减人员编制,减少财政支出压力。
六、加强财税监督,整顿财经秩序。要努力做好清理检查“小金库"的收尾工作。认真开展对预算外资金清理检查工作,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和完善预算外资金管理的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堵塞漏洞。所有预算外资金收入,都要按国家的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或缴存财政专户,要严厉打击截留、隐瞒、转移或私存私放预算外资金收入的违法行为。对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各项社会保障基金应按国家、省的规定严格管理和安排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对违反规定者,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和《广东省违法收费行为处罚规定》严肃处理。强化税务稽查工作,严厉打击偷抗骗税行为,堵塞收支漏洞。
七、各级政府在认真抓好下半年增收节支工作的同时,应注意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严禁乱铺摊子,乱上项目。对新上生产项目,要经过严格的可行性论证,保证有效益、产品有销路,以免形成新的“包袱"。各地建设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应量力而行,资金来源不留缺口,已纳入国家、省统一规划的,应按国家、省的规划组织建设,分级管理、分级建设,防止重复建设,造成资源、资金浪费,增加财政支出压力。
以上通知,请各地、各部门迅速研究,提出具体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六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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