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第2期

1982年06月30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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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抗洪救灾表彰大会筹备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

粤府〔1982〕134号

一九八二年六月十四日


  关于召开广东省抗洪救灾表彰大会,前已电报通知,现将有关会议筹备工作的几个问题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名称、日期

  这次会议定名为“广东省抗洪救灾表彰大会”,暂定于七月中下旬在广州召开,会期3-4天。(具体日期待确定后再行通知)

  二、代表的条件、审定和名额分配

  这次会议代表1000名,其中先进集体的代表117名,先进个人代表883名。

  代表的条件:在抗洪救灾斗争中,一心为公,艰苦奋斗,不顾个人安危,积极抢救人民群众,抢险护堤,抢救国家和集体财产,以及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抢运救灾物品,安排灾民生活,防疫治病,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恢复交通、通讯、水电设施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者。

  代表的产生办法:采取群众推荐和领导审批相结合的办法,要严格按条件推选,不要凑数。部队的代表由广州军区审定,市、县的代表由市、县政府审定,行署机关的代表由行署审定,省市机关的代表由主管厅局审定。

  代表的名额分配,以表彰今年五月抗洪救灾斗争的先进人物为主,同时也表彰去年抗灾斗争的先进人物。部队300名(其中集体30名),韶关地区340名(其中集体32名),韶关市10名(其中集体2名),肇庆地区200名(其中集体20名),湛江地区75名(其中集体15名),佛山地区40名(其中集体10名),省市机关35名(其中集体8名)。会议期间,拟按部队和地区分设代表团,人多的单位也可设分团。各代表团的领队和工作人员的名额:部队20名,韶关地区18名,韶关市2名,肇庆地区12名,湛江地区9名,佛山地区4名。

  三、材料整理工作

  一般代表不搞书面材料,只填登记表。(式样附后)-

  大会发言(含书面发言)的代表原则上定35名.(其中集体的13名),都要整理典型材料。大会发言名额分配:部队10名(其中集体4名),韶关地区12名(其中集体4名),肇庆地区5名(其中集体2名),湛江地区5名(其中集体2名),佛山地区3名(其中集体1名)。

  典型材料务求真实,简明扼要。部队的由广州军区审定,各县市的由行署审定,省市单位的由主管厅局审定,务在六月底前送交大会筹备处秘书组一式两份。大会筹备处设在广州市越华路118号广东省民政厅内,电话3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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