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
轉发《国务院轉发国家經委关于
旅游紀念品工艺品生产和經营若干
問題的暫行規定的通知》
粤府〔1980〕180号
一九八〇年九月三十日
现将《国务院转发国家经委关于旅游纪念品工艺品生产和经营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务院国发〔1980〕16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研究贯彻执行。
我省是重点旅游地区之一,为了进一步搞好旅游产品的生产和经营,适应旅游事业发展的需要,决定成立广东省旅游产品生产供应公司,负责对全省旅游产品的供、产、销业务进行管理和统筹安排。公司归口省经委领导,由省二轻厅一名副厅长兼任经理,并由省经委、二轻厅、旅游局、一轻厅纺织工业公司和陶瓷工业公司委派若干人员组成,与省二轻厅工艺美术工业公司合署办公,不另增加编制。请省经委抓紧做好该公司的筹组工作,协调好有关部门的关系,迅速把这项业务开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