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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動員靑年工人學生投考軍事幹部學校的通知

(廣東省人民政府一九五〇十二月二十五日文字第一二八號通知)


  加速我國國防建設,是當前國家的首要任務。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與政務院已聯合發佈招收靑年學生靑年工人參加各種軍事幹部學校的决定。全國靑年與廣東靑年,在祖國的召喚下,已掀起一個巨大的愛國主義的報名投考軍事幹部學校的熱潮。爲了勝利完成中央的招生計劃及適應靑年們參加國防建設的愛國要求,本府已依據中央指示,成立軍事幹部學校廣東省招生委員會,統一領導全省招生工作,各級人民政府,必須會同有關方面,按規定的條件與名額,依期完成此項光榮的任務。爲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專市、縣人民政府應認眞硏究討論中央的招生决定,按照分配名額及當地情况製訂進行招生工作的具體計制步驟,迅速吸收當地敎育行政領導機關,新民主主義靑年團,學生聯合會,工會及其他有關方面,即行成立「軍事幹部學校招生委員會」,各地招生委員會,應即負責指定所屬學校,工廠組織「軍事幹部學校學生保送委員會」並具體規定各該單位招生名額及日期。

  (二)解放一年來特別是經過最近時期的抗美援朝保家衞國的時事敎育,廣東靑年的覺悟程度已大大提高,各地招生委員會應在這一基礎上並與日益開展的抗美援朝保家衞國運動相結合,向廣大靑年羣衆展開廣泛深入的宣傳敎育,使他們認識參加國防建設,保衞祖國的安全,保衛亞洲與世界的和平,爲國家建設服務,爲人民服務是最光榮的。靑年們應發揚廣東靑年參加革命武裝鬥爭的光榮傳統和愛國主義新英雄主義的精神,在自願的基礎上踴躍報名,一切强迫命令及任何變相的强迫做法均須切實防止。不要採取集體報名或人人表示態度的方式。揭穿和駁斥反動破壞的謠言,不要諷刺打擊不報名的同學。

  (三)報名工作展開後,即應按照規定條件進行認眞的審査,保証不僅在數量上而且在質量上完成任務,並將所有報名者,組織起來進行學習,加强敎育,當取錄名單公佈後,應做好一切準備工作,聽候通知隨時集中(未接通知時,不要過早集中)並對未取錄者加以耐心解釋安定其工作學習情緖。

  (四)應在有關部門抽調一定數量幹部進行此項工作。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應按規定協助各級招生委員會解决所需經費問題。各專署(市)招生委員會應每三日向省招生委員會案報一次,以便及時掌握情況,交流經驗。工作吿一段落後,應即進行總結,着重範例、偏向、及經驗敎訓,隨時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