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专题
省政府放假通知

 

清明节放假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今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4日-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不能停止生产和工作的单位放假办法,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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