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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遗失物品的处理
2008-01-18 14:55:00 铁道部网站

  1、怎样处理旅客遗失的物品?

  对旅客的遗失物品应设法归还原主。如旅客已经下车,应编制客运记录,注明品名、件数等移交下车站。不能判明时,移交列车终点站。

  2、旅客在客流量较大的车站遗失物品怎么办?

  客流量较大的车站应设失物招领处。失物招领处对旅客遗失物品应妥善保管,正确交付。

  3、遗失物品需通过铁路向失主所在站转送时怎么办?

  遗失物品需通过铁路向失主所在站转送时,物品在5千克以内的免费转送,超过5千克时,到站按品类补收运费;但对规定中不准带入车内的物品及食品不办理转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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