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动交流 > 回应关切

广州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调整听证方案发布 拟最低上调5.26%?下月听证!

时间 : 2019-11-26 09:24:44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打印】 【字体:

  日前,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广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听证会将于12月27日召开。根据公布的《广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调整听证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方案》),本次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调整将在三种方案中进行选择。在居民生活类污水处理费用类别中,方案一的上调幅度最低,为5.26%;方案三的上调幅度最高,为43.16%。

  三种收费方案均上调

  低收入居民补贴标准同步调整

  按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设施营运成本(不含污水收集和输送管网建设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方案》共提出3个方案进行比选。根据现行标准,居民生活类污水收费阶梯为:第一阶梯0立方米-26立方米,第二阶梯27立方米-34立方米,第三阶梯为34立方米以上。

  方案一中,居民生活类污水三个阶梯分别调整为1元/吨、1.5元/吨、3元/吨,较现行标准上调5.26%;非居民类调整为2.36元/吨,较现行标准上调68.57%;特种类调整为3元/吨,较现行标准上调50%。

  方案二中,居民生活类污水三个阶梯收费标准分别调整为1.3元/吨、1.95元/吨、3.9元/吨,较现行标准上调36.84%;非居民类调整为1.91元/吨,较现行标准上调36.43%;特种类调整为2.8元/吨,较现行标准上调40%。

  方案三中,居民生活类污水三个阶梯收费标准分别调整为1.36元/吨、2.04元/吨、4.08元/吨,较现行标准上调43.16%;非居民类调整为2.23元/吨,较现行标准上调59.29%;特种类调整为3元/吨,较现行标准上调50%。

  此外,《方案》强调,为确保持有《广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广州市户籍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水平不因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而降低,每次污水处理费调整后的新标准执行之日起,广州市民政局将同步调整向上述居民发放的污水处理费补贴标准,具体按每人每月居民类污水第一阶梯7吨的征收标准执行。

  现行收费标准已执行两年

  此前调价未能适应成本上涨

  根据《方案》内容,广州现行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标准是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的,污水处理收费综合单价为1.11元/吨。其中,居民类污水实施阶梯式收费,三个阶梯具体收费标准为0.95元/吨、1.43元/吨、2.85元/吨,非居民类污水收费标准为1.40元/吨,特种类污水处理费为2.0元/吨。

  《方案》指出,该轮调价只是应当时政策要求进行调整,定价成本只计入了污水污泥处置运营费用与管网维护费用,未纳入污水处理厂区设备设施与管网折旧费用、管网建设贷款利息,调价幅度有限,综合单价调幅仅4.72%,居民类污水收费标准提高了0.05元/吨,未能适应近年行业提标改造加大投入带来的成本上涨。

  2016年至2018年污水处理费征收总额分别为8.22亿元、9.11亿元、10.41亿元,均小于同年经监审核定的污水处理定价成本。

  《方案》透露,2018年广州全年实际污水处理量11.42亿吨,日均实际处理量312.86万吨。而根据广州市价格成本调查队的成本监审,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16至2018年的年均污水处理成本为14.81亿元,单位定价成本为1.39元/吨。与2017年调价所依据的2013至2015年单位定价成本相比,上升了0.35元/吨,升幅3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