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黄华华省长主持召开广东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关于加快广东省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大力推进广东省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决定废止1998年1月18日颁布的《广东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
近年来,广东省气象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气象防灾减灾能力不断增强,气象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据统计,与“九五”时期相比,“十五”时期,广东省对暴雨和台风这两种主要气象灾害的预报准确率分别提高了10%、11%,因气象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降低260亿元,人员死亡减少486人,但也存在综合气象观测体系尚未形成,预报预测水平仍需提高,气象信息覆盖面不广;公共气象服务体系亟待完善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进一步推动广东省气象现代化建设,提升气象服务水平,会议要求,广东省气象事业要树立“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氛”的发展理念,按照“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要求,加快建设“八项工程”,着力提高“八大能力”:一是建设综合气象观测工程,提高准确把握天气气候实况能力;二是建设气象信息共享工程,提高气象资料处理能力;三是建设气象预报预测工程。提高天气气候预报预测能力;四是建设公共气象服务工程。提高气象服务能力;五是建设气象灾害应急工程;提高气象应急反应能力:六是建设气候资源开发工程;提高气象资源利用能力;七是建设人工增雨工程,提高抗旱减灾能力;八是建设气象科技创新工程,提高气象自主创新能力。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推进广东省保险业改革发展,充分发挥现代保险功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广东省经济社会建设,会议研究了大力推进广东省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会议指出,近年来,广东省保险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保险功能作用日益显现,市场体系逐步完善,改革发展成绩显著。但保险业整体发展水平滞后,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为此,会议要求,要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加快发展商业养老、意外和健康保险,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加强诚信建设和有效监管,全面提升发展和服务水平,推动保险业参与平安广东建设。会议强调,要加强风险管理,商业保险资金进入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
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政府规章的决定》,决定废止1998年1月18日颁布的《广东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