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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政府出台实施意见 加快气象事业发展
2007-09-24 08:27:00 新华网

  记者从市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加快清远气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了解到,到2010年,全市气象服务覆盖率将达到90%,对重大气象灾害的捕捉率和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预报准确率比2005年提高10%,将突发性灾害天气预警时间提前10分钟。

  据《清远日报》报道,《实施意见》明确,今后清远市将加快建设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工程、气象信息共享工程、气象预报预测工程、公共气象服务工程、气象灾害应急工程、气候资源开发工程、人工增雨工程、气象科技创新工程等一系列气象工程,全面树立“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发展理念,按照“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观测基础,加快科技创新,提高预测预报服务水平,建设具有省内先进水平的气象现代化体系。《实施意见》要求,到2010年,基本建成结构合理、功能齐备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和科技支撑保障系统,全市气象服务覆盖率达到90%,对重大气象灾害的捕捉率和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预报准确率比2005年提高10%,将突发性灾害天气预警时间提前10分钟,基本实现定时、定点、精细化、无缝隙化的气象预报,气象事业整体实力达到全省山区先进水平。到2015年,建成结构完善、功能先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事业整体实力居省内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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