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广东省政府在深圳召开为期两天的广东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广东省副省长李容根出席了会议并作讲话,广东省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徐尚武,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罗欧和各地级市分管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贯彻了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广东省应急管理工作经验,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深圳市,韶关市,省水利厅、卫生厅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介绍了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经验和体会。副省长李容根出席了会议并作讲话。
据介绍,我国是世界上遭受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而广东省是全国自然灾害多发省份和事故大省,洪涝干旱台风地质频发,对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李容根指出,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广东省正着力进行应急机制、体制和法制建设,今明两年重点建立完善地级以上市、县政府应急平台,到2008年要把乡镇、街道、社区、企业应急平台建立、完善起来,在广东省范围内形成统一、高效、全面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
据了解,今年2月广东省印发了《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于5月成立了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委员会,作为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机构,对指导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广东省各项紧急预案总数已达2500多个,内容涉及特大自然灾害、突发群体性事件、地震、森林防火、禽流感、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反恐怖袭击等多个方面初步形成了覆盖省、市、县镇、村、企事业单位和重大活动等多层级的较全面的应急预案体系。
李容根强调,广东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加强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深入推进广东省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争当全国应急管理工作排头兵。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广东省统一的应急指挥和工作机构,没有成立应急机构的地级以上市要加大工作力度,在今年底前完成筹建工作。要建立完善“一网四库”,即应急工作联络网、预案法规数据库、物资储备动态数据库、应急专家数据库和抢险救灾队伍数据库,提高应急保障水平。要加快推进应急指挥平台和应急处置模拟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切实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参观考察了深圳市应急指挥中心。会议还邀请了国家应急专家讲授了应急管理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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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机理和发生过程,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台风、严寒、高温、雷电、灰霾、冰雹、大雾、大风、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赤潮等海洋灾害,重大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交通运输事故,工矿商贸企业、建设工程、公共场所及机关、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供电、供油、供气,通信、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
——《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