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许多离退休人员来说,退休金是他们安身立命的根本,然而由于种种历史原因,农垦系统职工的退休金一直比较低。
钟秀仙是红湖农场退休职工,2003年6月前农垦养老金还没有实行社会化发放,并且是实行差额结算方式,退休职工待遇较低,每月只能领到171元退休费,基本生活难以保障。2003年7月后,省财政、省社保对农垦加大调剂力度,按政策定期下拨调剂金,完全实行社会化发放,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有了较大提高,钟秀仙的退休金增加到342.2元,增加幅度为100.1%。
2007年7月执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社会保障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后,农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照全省统一政策和标准实施了调整,钟秀仙的退休金进一步增加到544.25元,又再增加了59.0%。据了解,在广东省的农垦系统,类似钟秀仙情形的退休职工较为普遍,能一视同仁地按照全省统一政策和标准调整了退休金待遇,让农垦职工感慨万分,“党和政府没有忘记我们农垦老工人!”
新规定有三大突破
据了解,近几年来,广东省高度重视解决农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问题,从2003年7月至2007年6月,省养老保险调剂金和省财政共给各农垦局下拨46528万元,确保了农垦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截至2006年底,广东农垦企业参保职工38102名,69562名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部实现社会化发放,月人均养老金481元。
《意见》实施后,广东省将从政策上、制度上确保农垦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逐步提高,从2007年7月起,农垦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照全省统一政策和标准实施调整,确保农垦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并着力建立解决农垦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的长效机制。省农垦总局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省委、省政府在《意见》中提出解决农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问题的三项重要措施,从三个方面突破解决了历史遗留、长期困扰农垦企业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职工老有所养”问题。
突破1
对农垦企业职工养老金待遇的调整做到“一视同仁”
据了解,广东农垦企业集中分布在广东省5个经济欠发达市,广东省一直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县级、市级统筹,所以农垦企业职工在2003年7月1日前,其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处于“自收自支”的内部统筹状况,离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315.37元,实际纳入统筹发放的基本养老金仅175元,未纳入统筹部分无法按时足额发放,累计拖欠养老金高达2.93亿元。
《意见》规定,从今年7月起,农垦企业职工养老金按照全省统一政策和标准调整,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逐步提高。这有利于从制度上改善农垦系统农场职工养老金起点低、调整待遇标准低、基本生活保障系数低的问题,使农垦企业特别是国有农场职工体会到其社会地位与其他国有企业职工“一视同仁”,体会到社会主义收入分配制度特别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公正、公平,体现省委对特殊群体民生权益的关怀。农垦系统的7万名离退休人员直接得益。
突破2
明确政府“兜底”责任,减轻农垦企业社会负担
《意见》首先是省财政加大了扶持的力度,2006和2007社保年度,省财政在原基数的基础上再增加补助6000万元,即每年专项补助达11066万元;其次是根据农垦企业财政管理体制的实际情况,由省农垦总局在不增加各农垦局和农场负担的前提下,负责每年增加安排2000万元,即每年11066万元,其中含中央财政专项补助4000万元;第三是省级养老保险调剂金每年在原基数上再增加调剂3000万元,即每年专项调剂8066万元,各项资金落实到位后仍有缺口的,由省级养老保险调剂金再安排解决。
省农垦总局的负责人表示,上述措施关键在于明确规定了省级养老保险调剂金的“兜底”责任,从而形成解决农垦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的长效机制,并且实实在在减轻农垦企业负担。
据统计测算,按照《意见》规定对农垦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的分担办法,农垦企业2006和2007社保年度分别减轻这方面的社会负担17272万元和27318万元。这将有利于农垦企业集中资金和精力,推动垦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突破3
规定“四个确保”,明确企业职工在社保问题上的权利和义务
《意见》强调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扩面征缴和基本养老金发放工作,努力实现全省农垦企业职工应保尽保,做到“确保缴费水平不降低,确保资金落实到位,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农垦和谐稳定”。
省农垦总局表示,对上述四方面的确保要求,省农垦总局和各管理局将切实负起责任,进一步指导各农垦局协助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积极做好扩面征缴工作,确保农垦企业缴费水平不降低;在不增加基层企业和农场的负担的前提下,积极采取措施筹措资金,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省农垦总局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意见》的一系列政策覆盖广东农垦下属的湛江、茂名、阳江、揭阳、汕尾垦区100个农垦企业,涉及到广东农垦6万多在职职工、7万多离退休人员和35万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妥善解决了农垦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按政策、按标准调整待遇的资金来源问题。这有利于农垦企业轻装上阵,加快企业的改革发展,提高经营效益,更好地为国家和当地经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记者观察
政府“兜底”责任明确企业快马加鞭
近几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广东农垦的改革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垦区在2002年实现了扭亏为盈,在此基础上,广东农垦提出并努力实施“打造全国最强最大的现代南亚热作产业集团”的奋斗目标。目前,垦区已培育形成了广垦橡胶和广垦糖业两大支柱产业,建成了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垦区经济实力逐年增强,体制和机制不断完善,在推进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中逐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省农垦总局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前,广东正处于现代农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时期,广东农垦也面临着历史上一个重要的发展机遇期,垦区上下扎实推进“打造产业集团,建设现代农业,构建和谐垦区”的发展目标,积极推进广东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在这个重要时刻,省委、省政府出台了解决社会保障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出了解决农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问题的三项重要措施,从政策上、制度上确保农垦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逐步提高,确保农垦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明确规定了省级养老保险调剂金的“兜底”责任,从而形成解决农垦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的长效机制。曾投身广东农垦开创的老红军于光同志感慨地说,“省委、省政府出台这个《意见》,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垦第一代"基本生活的关怀。”
不单单企业的员工感到振奋,领导层更是感到振奋。湛江农垦局局长陈剑峰说,“《意见》充分体现了减轻农垦企业负担,构建和谐广东的要求,将进一步推动农垦现代农业的发展,更好地发挥农垦在当地农业经济的示范带动作用。”陈剑峰表示,多年以来,农垦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的缺口问题一直是制约企业发展的一大障碍,《意见》妥善解决了农垦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按政策、按标准调整待遇的资金来源问题;同时又实实在在地减轻了农垦企业的社会负担,有利于农垦企业轻装上阵,加快企业的改革发展,提高经营效益。他相信广东农垦事业的发展未来将进入一个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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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投4.65亿解决农垦养老保险金缺口
广东农垦企业集中分布在广东省5个经济欠发达市,5市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无法实现当期收支平衡,而农垦企业由于离退休负担沉重,又处于萎缩期,在职人数与离退休人数严重倒挂,抚养比仅0.48:1,基金缺口不断增大。2002年基金缺口15198万元,到2006年已达到28338万元。
近年来,广东省高度重视解决农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问题。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7月至2007年6月,省养老保险调剂金和省财政共给各农垦局下拨46528万元,确保了农垦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意见》实施后,广东省将加强解决农垦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的力度。省财政和省养老保险调剂金对农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的补贴支出2006年、2007年社保年度将分别达17272万元和27318万元,并将随着农垦企业离退休人员的逐年增加、养老金待遇的逐年提高而逐年增加。今后,将继续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多方筹资、确保稳定”的原则,建立多种渠道、多方筹资解决农垦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的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