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日,按照省政府2012年“南粤春暖”系列专场招聘活动的安排,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中山市政府举办2012年“南粤春暖”就业服务中山市专场招聘会。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肖志恒宣布招聘会开始,并与中山市、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同志巡视招聘会现场。
外出打工要带齐相关证件、要准备一定的资金、简单的生活用品。
遵守法律法规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是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的基本前提。
遵守日常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对树立进城务工人员良好形象很重要。
农民进城务工,很多情况下都需要租房居住。在租赁房屋时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求医治病的过程中要到正规的医院和药店。
可以到各银行储蓄所存款,也可以到邮政局办理储蓄业务。
遇到紧急情况时,请及时拨打救助电话寻求帮助。
要及时了解熟悉工作、生活环境,提高防火意识,了解防火自救的办法。
在使用电器时要注意安全,避免不正确的使用方法使自己受到伤害。
使用管道煤气或用煤炉做饭、取暖要注意预防煤气中毒。经常打开门窗通风换气。
城市中人多车多,农民工应了解并遵守城市道路交通法规,自觉维护交通安全。
农民进城就业后,一定要重视计划生育和子女教育问题。
农民工在城里生活,面对较为复杂的环境,要重视预防传染病。
广东省政府发出《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11年3月1日起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并相应提高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闻发布会通告,本次企业最低工资调整,全省平均提高18.6%,并将原来的5类标准减少为4类,取消了个别市辖县和县级市标准,采用全市统一标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欧真志介绍,这次企业最低工资调整,提高幅度适中,全省平均提高18.6%,其中第一类提高18.2%,增加200元;第二类提高19.6%,增加180元;第三类、第四类分别提高17.3%、19.7%,增加140元。
根据《通知》规定,调整后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广州市执行最高的第一类标准,为1300元/月,即从原来1100元/月的基础上提高18.2%,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2.5元/小时。另外,深圳市按《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另行制定。>>查看全文
一、了解您的基本权利
二、如何维护您的权利
三、履行您的义务
四、给您提个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