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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省交通厅通知 春运公路票价不加成
2007-02-02 10:32:44 SRC-181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部关于2007年春运期间旅客运输票价不再上浮的通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物价局、省交通厅日前向各市县物价局和各市交通局(委)、公路局等发出通知,今年春运期间(2月3日至3月14日),广东省公路客运票价要严格执行省级价格、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运价,按现行公路客运票价政策执行,不再加成。水路旅客运输票价保持平稳。

  1月23日上午,广东省政府在广州召开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家春运客运价格政策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交通部关于2007年春运期间旅客运输价格不再上浮政策相关工作。当天下午,省府新闻办联合省交通厅、物价局召开了广东省公路水路春运新闻发布会,宣布今年广东公路春运票价不加成,并出台了包括减免养路费、客运附加费、路桥通行费等三项减免措施,使省内客运企业在今年票价不加成的情况下,赢利水平能基本与2006年春运持平。

  为切实减轻公路客运企业负担,省政府出台三大减免性措施:一是免征2007年春运期间(40天)参加春运的省内营运客车养路费。二从2007年1月1日起,对广东省籍营运客车的公路客运附加费征收标准,由原来每人公里0.03元降低至每人公里0.02元,每车次的实载率按55%计征包干额。三是春节前15天(2007年2月3日至2月17日),对持有省级交通运管部门核发的省际班车客运标志牌或持有2007年进出广东春运证的非广东省籍营运客车减半收取路桥通行费(具体按现行收费标准降低两个收费车辆车型分类档次缴交通行费。高速公路最低按一类车收费标准收费,普通公路最低按二类车收费标准收费)。

 

广东省交通系统贯彻执行

今年春运公路客运运价不加成的政策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部和省政府关于2007年春运期间旅客运输票价不加成的通知,广东省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坚决贯彻执行今年春运公路客运运价不加成的政策,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快捷方便”的春运工作原则,加强组织协调,科学组织运力,做好春运期间运输组织工作。

  统一思想认识,坚决贯彻执行春运公路客运运价不加成的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公路客运运价不加成政策是交通运输行业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对农民工关怀的具体行动。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就春运不再加成的运价政策和应对措施,组织广大运输经营者进行再动员,教育运输经营者树立全局观念,大局意识,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遵守执行政策,正确对待,不提价。

  精心准备,科学筹划,认真落实应对措施。今年春运运价政策改变后,可能会对今年春运运力调配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此,我厅将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应对措施:一是做好春运运价的宣传和解释工作。春运运价不上浮是指在平时正常最高运价的基础上不上浮,运输企业仍可按照省交通厅和物价局联合下发的《广东省公路汽车旅客运价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最高限价。但由于平时运价大多不到位,仍会出现春运票价比平时票价高的现象。对此,广大旅客会产生一定的误解,也是电话征询和投诉最多的热点问题之一。为此,我厅将与省物价局一起编印专题的宣传资料,供各地站场、企业派发。同时通过各种媒体进行宣传,争取广大旅客的理解。广大旅客也要积极配合政府管理,到正规车站购票乘车,抵制非法营运,拉客仔的行为,及时投诉各种违反物价规定的企业、车主。二是完善应急保障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针对票价机制调整后可能出现的运力不足情况,我厅的应急储备运力计划由原来的700辆增加到1000辆。当发生紧急情况需要省厅调动应急运力疏运旅客时,接受任务的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务必按照要求,迅速组织运力及时赶赴指定地点对口支援;运力仍不能满足需求时,可抽调部分企事业单位的非营运客车参加省内中短途客运。三是进一步做好运力的组织调配工作。加强与外省运管部门和运输企业的协调工作,提前落实支援运力,并组织好受运价影响较大的短途客运,保证节后客运高峰期疏运运力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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