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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拟出台公校公用经费使用规范 严防学校乱支经费现象

2007-02-14 09:01:12  新华网

  2006年,东莞市教育局共收到家长对中小学教育收费的投诉和咨询101件(次),先后纠正学校向学生收取“资料费”、“补课费”等违规收费行为7宗,总计清退违规收费18.26万元。

  今后公办学校经费使用将按规范执行,不得乱花一分一文。记者2月12日从东莞市教育局获悉,该局将联合东莞市财政部门在今年出台全市公办学校公用经费使用规范性文件,明确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范围及其主要支出项目的比例等,严防学校出现乱花乱支公用经费的现象。同时,民办学校也需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接受教育部门的监督。

  清退学校违规收费18万余元

  记者从东莞市教育局了解到,去年该局对东莞高级中学、东莞市第一中学等10所市直属学校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审查,并先后会同物价、纠风等部门组成中小学教育收费联合检查小组,对家长反映问题较多的清溪、常平等22个镇街的部分中小学(含民办学校)进行了重点检查,纠正了个别办学单位和学校的违规收费行为。

  统计显示,该局全年收到家长对中小学教育收费的投诉和咨询共101件(次),经各镇街自查自纠,先后纠正学校向学生收取“资料费”、“补课费”等违规收费行为7宗,总计清退违规收费18.26万元。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家长和学生的负担。

  将规范公办学校公用经费使用

  就规范教育经费特别是公办学校公用经费一事,东莞市教育局局长杨晓棠表示,该局将在调研的基础上,联合东莞市财政部门在今年制定全市公办学校公用经费使用规范性文件,明确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范围及其主要支出项目的比例等,严防学校出现乱花乱支公用经费的现象。同时,将通过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对市直属学校、镇街中小学教育经费收支情况的检查,督促学校完善财务管理,强化经费收支管理,堵塞漏洞。

  杨晓棠强调,今年该局将结合实施全免费义务教育这一工作,深入治理中小学的教育乱收费行为,从严处理相关的乱收费行为,对典型案件予以通报,严禁任何部门和学校强制学生征订和搭售学生课本目录规定以外的书籍与资料,从而遏止学生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的情况。

  民校需参照事业单位设会计账簿

  对民办学校的收费和财务又将如何管理?东莞市教育局民管科尹淦江科长表示,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凡未列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费,并严格按规定提供地税部门监制的税务发票。各民校在收费过程中,需按规定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学校显眼的地方向学生和家长公示,同时公示收费监督投诉电话。

  尹淦江指出,民办学校对伙食费、校服费等代收费用的收取同样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向学生收取的课本资料费也应在每学期结束前向学生公布收支情况,实行多退少补。其收费注册时间必须严格按照全市统一的时间收取,学生缴费后未入学或中途退学的,要严格按照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退费。

  尹科长表示,民办学校在办学过程中,还须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报表,并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对学校财务会计状况进行审计,而镇(街)宣传科教办和该局相关科室也将适时检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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