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要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学校C、D级危房改造工作,实现“所有项目学校危房为零,安全事故为零,质量事故为零,挪用项目资金为零,增加新债为零”的目标。这是记者在1月31日召开的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工作会议上获悉的。揭阳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弘平指出,“全部消除农村中小学危房”工作任务繁重,时间紧迫,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必须加强协调,落实措施,确保这项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近年来,揭阳市各地和有关部门把危房改造作为推进基础教育新突破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积极采取措施,多方筹措资金,落实工作责任,加快改造步伐,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06年,全市共实施危房校舍改造29.36万平方米。但揭阳市一些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还相当简陋,危房校舍仍大面积存在。为此,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改造农村危房校舍的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努力推动揭阳市农村义务教育实现新跨越。
陈弘平在会上指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工程,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民生大事,必须把其当作民心工程切实抓好。首先,要落实优惠政策。根据省、市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制订和落实加快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的优惠政策与配套措施,确保危房改造工作顺利推进。其次,要管好用好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截留、套取省专项资金,不得顶替以前的投入,不得用于偿还过去拖欠的工程款和其他债务。再次,要建立预警机制。完善经常性的危房维护制度,做到早发现、早监控、早改造,断绝新危房的产生。
陈弘平强调,要严把工程立项关、设计关、施工关、验收关、质量关,坚决杜绝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防止“豆腐渣”工程的产生。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对未能按责任书要求全面完成危房改造工作的县(市、区),主要领导要向揭阳市政府作出深刻检讨。凡因工作不力、管理不严或违规操作等造成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或事故的,人为因素影响项目进度和延迟工期的,挤占、挪用、截留专项资金或弄虚作假、套取省专项资金的,都将依法依规追究主管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据了解,广东省今年拨给揭阳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9亿多元。
会上,陈弘平代表揭阳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人签订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责任书。会议由揭阳副市长林丽娇主持,揭阳市有关部门领导和各县(市、区)长、分管教育的副县(市、区)长和教育局长、财政局长等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