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月15日召开的韶关市政府招标采购座谈会上获悉,去年,韶关市政府采购的“阳光平台”取得明显成效:全年完成采购金额117874.56万元,节约金额15886.18万元,节约率达11.9%。
据悉,为进一步构建政府采购“阳光平台”,去年我市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了努力:加强内部管理,逐步完善采购中心的硬件设施建设。设立了电子监控系统和手机屏蔽系统,监督人员通过显示屏直接观看裁判标室的情况,并通过录像记载下来。同时于去年7月重新改版了市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并在省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建立了链接,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
强有力措施,使得去年市政府招标采购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当前市政府招标采购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为:对《政府采购法》宣传力度不够。一些部门或采购单位对政府招标采购工作认识不足,误以为政府采购是单位内部走形式,没有把政府招标采购当成一个公开交易的平台;在个别采购领域还存在较多的质疑、投诉等。针对以上状况,韶关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市政府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副组长李维员在当日的座谈会上,对下一步的市政府招标采购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