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揭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揭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将从今年2月1日起施行。在揭阳市已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在职职工,符合条件的,从下个月起即可申请办理这一政策性低息贷款。
据揭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按照《揭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揭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向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放的贷款。贷款对象为在揭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下设的管理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必须在申请贷款前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或其他符合揭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而确认的借款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限额管理,每笔贷款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不得高于按照还贷能力系数确定的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工资基数×50%×12×借款期限);不高于房价款或评估价的70%(二手房不高于60%);个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配偶或同户成员)购买同一住房,符合贷款对象和条件的,贷款额不得超过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法定离休或退休年龄后的5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执行。另外,按照同时在2月1日起施行的《揭阳市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管理办法》,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费用时,可同时向贷款银行申请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由贷款银行以住房公积金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组合形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和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分别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一种政策性贷款,与商贷相比在贷款利率等方面有着特殊优势。在两年多来央行几次加息,房贷利率提高的情况下,住房公积金贷款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即将施行的《揭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将进一步深化揭阳市住房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政策性住房信贷体系,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维护借贷双方合法公益。对于想要改善居住条件的中低收入职工家庭来说,所带来的将是实实在在的好处,利用这种政府补助性的贷款方式,将有更多的人早日圆上购房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