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坚持以广大群众的医疗服务要求为导向,以提高水平、完善制度为重点,采取县办县统筹的管理模式,扎实推进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有效地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促进农村稳定和谐发展。
2006年,全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为111.49万人,覆盖率60%。全市46个镇(带农街道、场)全部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894个村中,已有876个村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覆盖面达98%。今年1至11月份,全市共支付农村合作医疗资金2911.4万元,其中住院补偿2898.9万元,受惠20737人次,人均住院补偿1398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981万元、5537人次和136元;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基金共支出111.2万元,住院医疗救助459人次。
一、注重及时调整政策,确保广大群众受惠。一方面,调整配套资金比例。2006年市财政扶持资金由原来人均2元提高到人均4元。全市财政共落实配套资金1127万元。另方面,及时调整补偿方案,全市合作医疗补偿封顶线提高至5000元。另外,潮安县、湘桥区还将瘫痪治疗、精神病等特殊病种门诊纳入报销范围。
二、注重全程监督指导,确保管理规范到位。一是对基层报销补偿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组织财政、审计、监察、编办、卫生等部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进一步规范报销审核规程和医疗单位的财务、收费、票据管理。二是完善合作医疗补偿公示制度。在各级卫生部门政务公开栏和市卫生信息网站上,对全市合作医疗的参保人数、收支情况、报销情况和保障救助金的收支情况等进行公布;定期在镇、村公开栏公布农民医疗费用补偿、合作医疗资金使用等情况,提高透明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制订和完善各县区医疗机构医药费用管理办法,坚决纠正滥检查、滥用药、滥收费等不正当医疗行为。
三、注重宣传发动,确保惠农政策家喻户晓。通过广播、电视和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报销办法、代理制度以及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好处等,扩大影响力。同时,结合实施“健康进农村”——潮州市巡回医疗安康工程,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发放《致农户一封信》等宣传材料、出版墙报、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等,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广大农民参与合作医疗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