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在实施“四大跨越”、“工业立市”战略中,不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步伐,使一批国有企业焕发了生机和活力,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到目前止,全市原有的469户市属国有企业中,已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的356户,占全市国有企业总数的76%。改革后的国有企业推动了地方工业的增长,2005年地方企业增加值53.97亿元,增长29.%,中央省属企业增加值99.10亿元,增长14.6%,地方企业比中央省属企业快4.9个百分点。
1999年茂名市共有市级国有企业469家,主要分布在建材、化工、造纸、纺织、商贸等行业,大部分企业生产效益不佳,负债率高,国企已到了举步维艰的地步。为此,茂名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彻底的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焕发生机。
加强领导,推动国企改革有序进行。为确保国企改革稳步推进,茂名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把改革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企业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全市形成了上下齐抓共管的网络。并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精神,结合茂名实际,先后制定颁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茂名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关于加快国有企业改革问题的通知》、《关于处理国有企业转制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改革具体政策,规范了改革操作程序,为国有企业改革提供了稳固的工作平台和有力的政策支撑。使国企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有了明确的解决办法。同时,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国有企业改革方案审批机构,对企业改革方案的制订、企业资产评估、职工安置资金等均有严格的程序,确保国企改革有序地进行。
积极探索,创新国企改制模式。茂名市在推进国企改制中,更新思维观念,探索出具有较强指导性和操作性、切实可行的改制新模式。一是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把规模达到要求、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发展前景广阔的国有企业,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二是推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对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政府将企业的净资产转让给职工,由职工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进行经营,使国有资本从企业退出。三是兼并。对那些产品有市场但负担过重、经营困难的国有企业,通过兼并的形式进行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既壮大了优势企业,又解决了困难企业的出路问题。四是破产。对那些产品没有市场、长期亏损、扭亏无望和资源枯竭的企业,实行破产、关闭。到目前止,全市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的企业356户,其中230户企业实行改制,126户企业进入破产法律程序;实行改制的230户企业中,改为股份有限公司的8户,其中茂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海印永业(集团)股份公司已成功上市;改为有限公司的108户;改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114户。实行破产的企业126户中,已经终结和拍卖完毕的有69户,还在清算过程中的57户。
加大力度,破解国企改革各种难题。在改革过程中,茂名市着力解决职工安置、资产变现、债权债务、社会保障等难点问题。在企业资产变现过程中,力求保留原企业生产设施的完整性,为企业恢复生产做好准备。同时积极化解企业欠费,清偿企业未破产前所欠职工工资、社保、医疗费、集资款、住房公积金等,切实维护职工利益。到目前止,仅职工安置一项,市直国有破产企业需安置职工12954人,安置费已全部发到清算组账户,已签协议并领取安置费职工达12892人。
积极扶持,力促优势重点企业做大做强。茂名市在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积极帮助企业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企业制度,努力引入多方资本,帮扶一批具有发展前景的企业走出困境,并积极运用财政、税收等政策,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对重点企业实行倾斜扶持,指导企业不断深化内部改革,大力推进企业技术进步、产品结构调整,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使企业做大做强。如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所管的企业通过积极引导,政策扶持,使企业利润从原来的负1633.4万元,提高到目前的盈利1046万元。茂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海印永业(集团)股份公司的成功上市,加快了茂名市龙头企业的发展步伐,为做大做强做好国有企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茂名市港口经营公司等多家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进一步改善;还有一批企业通过优化投资结构,使企业注入了新的活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快了地方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