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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企业退休人员患重疾每年可申请3.5万元救助款

2006-11-29 09:21:32  

  在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进行社会化管理过程中,目前广州仍有18万左右的退休职工采取依托企业管理的过渡形式。他们的管理方式、待遇方面如何规范?日前,广州市根据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退休人员依托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劳社函〔2006〕1010号)的精神,并结合广州实际,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明确企业退休人员在患重大疾病、遇到特殊困难时,按属地管理逐级上报,也享受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救助政策,每年最高享受救助3.5万元。

  据广州市退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依托企业管理是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过渡形式,由于企业与退休人员未能达成移交协议、企业缴交退休人员过渡性医疗保险资金和移交经费筹措困难,暂时不能直接移交街道(镇)、社区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可以申请实行依托企业管理。依托企业管理后,企业退管机构实行“五不变”政策:即机构不撤、工作人员不减、办公(活动)场地不动、产权不变、经费不减。有关退休人员的福利待遇问题,要经过企业行政方、企业工会方、退休人员代表方通过建立“三方机制”充分协商规范。企业不得以依托企业管理为由随意减少退休人员的福利补贴待遇。

  管理办法明确,依托企业管理后,要根据企业退休人员数量、居住等情况,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原则上每500名及以下退休人员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企业退管机构要组织退休人员开展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制定互助关爱措施,对孤寡、独居退休人员实行“包户到人”每周探访制度。随着移交条件的成熟,依托企业管理的退休人员应逐步移交街道和社区进行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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