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 综述
【概况】
2006年,广东省劳动保障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劳动就业岗位增加,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率提高。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从事劳动保障工作者工作质量提高。在四年一度的全国劳动保障系统先进表彰大会上,全省共有1个集体和3名个人分别获得“全国劳动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劳动保障系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5个集体和13名个人被记全国劳动保障系统一等功。
社会生活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 劳动就业
【就业与再就业】
2006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岗位111.9万个,完成年度计划(80万个)的139%;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8.3万人,其中“4050”(女40周岁、男50周岁以上)人员实现再就业3万人。年末全省从业人员总数5220万人,比上年增长3.9%;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57%,下降了0.03%。工商部门共为2.1万多名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减免行政性收费3400多万元,地税部门共减免税费5700多万元,共帮助4588户“零就业家庭”中6776名成员实现再就业。全省共开发社区就业岗位22.5万个,公益性岗位7.12万个,安置下岗失业人员8.04万人,帮助10.2万名妇女实现就业、再就业。全省共安排劳动力市场建设资金1.74亿元,1002个街、镇劳动保障机构实现了与省、市、县(区)劳动力市场信息联网,珠三角地区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连接到了居(村)委;全省所有街道和乡镇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全省建立农村劳动力就业基地340多个。全省共安排再就业专项资金11.7亿元(其中省财政安排3.8亿元),全年实际支出社保补贴2.32亿元、岗位补贴1.58亿元、再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1.74亿元。全省建立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170多个。全年共为42.63万人次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了各项就业服务。还举办专场招聘会448场,提供就业岗位40多万个,进场应聘的高校毕业生30万人次,达成就业意向13万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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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帮扶】
成功举办第四届“山洽会”劳务合作,组织珠三角地区与山区和东西两翼地区签订劳务合作项目63个,比第三届“山洽会”增加16个;价值总额约31.2亿元,比上届增加74%。其中协议输出农村劳动力25.7万人,协议建立227个山区和东西两翼劳动力接收安置基地;协议中短期免费培训劳动力2.14万人,免费招收2179名贫困户子女入读技校,资助金额达2288万元;向山区和东西两翼捐赠资金230万元。举办有100多家企业、3万多劳动力参加的大型劳务招聘会,在全国首创在招聘现场开展远程见工的新形式,提高劳务招聘会的信息化水平。到年底,省内欠发达地区新增劳务输出38.2万人,全年劳务收入45.84亿元,帮助22万多户贫困家庭通过劳务输出实现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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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珠三角劳务协作】
组织参加第三届泛珠三角区域劳务合作联席会议和“泛珠三角劳务合作论坛”。省级和各地市与20多个省、80多个市签订对口劳务合作协议。省内8个地级市和56个县区已建成开通远程见工系统,广州、深圳、东莞等市与广西、重庆、贵州、四川、湖南等省的部分市也开通了远程见工系统。组织深圳、珠海、中山、佛山等市支援三峡库区,并拨款支援西藏、三峡库区和哈密地区。全省新增引进外省劳动力100万人,有效缓解用工短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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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
按照省府“百万工程”实施方案,省劳动保障厅出台“一条龙”服务规程、基地认定管理等办法,下达任务指标,加强资金管理。开发了“百万工程”管理软件,已在6个市试点,并将实施对象扩大到灾区劳动力、被征地农民、三峡库区移民等7类群体。工程实施以来,全省免费培训农村劳动力33万人,培训后考证率80%以上,就业31.3万人,经培训后人均月工资提高100多元。通过“百万工程”带动全省共培训农村劳动力48.1万人,向非农产业转移85.9万人,使省内农村劳动者非农就业比重首次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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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
2006年,省劳动保障厅启动实施“广东省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规划“十一五”期间组织400万在粤农民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年均培训80万人,其中2006年培训60万人。通过优先安排符合产业调整升级需要、培训愿望强烈、用工量大且用工规范的企业和行业农民工参加培训,再带动其他行业和企业开展培训,全面提升在粤农民工的劳动技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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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教育】
2006年,全省共有技工学校202所;其中国家级重点技校38所,高级技校27所,19所加挂了技师学院的牌子。全省技工学校招生数、在校生数分别达到15.08万人和38万人,提前两年完成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在校生36万人的目标任务,两项指标均居全国首位。截至2006年底,有18个市新建和扩建了技工学校;全省技校校园占地面积共960.8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80.58万平方米。智力扶贫范围扩大,资助名额由原先的每年5000人增加到1万人,并针对年内洪涝灾害严重的情况,再增加2000名额给严重受灾家庭子女。启动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共招收退役士兵1.13万人入读技工学校,入读率83%。实施省粤东高级技工学校改扩建工程,省一次性安排2亿元,将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改扩建为广东省粤东高级技工学校,升格为副厅级建制,归口省劳动保障厅管理;计划到“十一五”期末,在校生规模达到1.5万人。对外交流与合作扩大,德国汉斯·赛德尔基金会赴广东考察调研,技工教育发展项目列入国家利用世界银行贷款三年滚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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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技能人才工作】
出台了“十一五”技能人才建设规划,在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带薪休假、入户、享受工程系列相应职称待遇、强化企业培养使用责任等方面均作出明确规定。制定南粤技术能手奖评选办法并完成第一届评选工作。组织了“第二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广东选拔赛”,广东选手获全国总决赛团体三等奖,9人和130人分别荣获“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调动全省55个实训基地和4个技师工作站的积极性,全年共培训高技能人才5.15万人,约占全省总数的25%。开通了广东省高技能人才网站,推行校企合作培养制度。全省共培养高技能人才19.4万人,比上年增长43.3%。全省各类职业培训达270万人次,其中再就业培训30万人。创业培训4万人,实现创业1.2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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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
2006年,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再创了“三个新高”:鉴定总量再创新高,全省鉴定120.4万人次,获证90.6万人次,比上年分别增长11.4%和13.6%,连续9年居全国第一;高技能人才鉴定再创新高,鉴定高级工19.4万人、鉴定技师和高级技师2.9万人,分别增长43.3%和34.5%;在港澳组织鉴定人数再创新高,达1624人,增长48.3%,鉴定级别增至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竞赛蓬勃开展,全省共组织15万多人次参加了18个省级一、二类竞赛,竞赛批次、工种、选手人数创历年之最。加强鉴定质量管理,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与地市鉴定中心、省属鉴定所(站)签订了鉴定质量管理责任书。启动实施了“接轨行动”,建设开通了广东省高技能人才网站,召开了企业技能人才需求与就业接轨专题研讨论坛、广东省装饰行业技能人才培养与供需接轨研讨会,举办了企业与院校学生小型供需见面会。开发了汽车检测等20个专项职业能力认证项目,在全省启动推广专项职业能力认证。开设智能化考场35个,覆盖全省12个市,有7682名考生通过智能化考试系统参加了秘书等职业(工种)技能鉴定。10间考场试点使用了全国统考网络远程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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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资分配】
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2006年8月开展了《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实施1周年执法检查。再次调整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新标准从2006年9月1日起实施,最高标准780元/月,各地平均增长了17.8%,标准水平居全国前列。首次公布了广东省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标准7.5元/小时,对于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工资收入具有积极的影响。21个市基本建立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工资指导线制度,18个市公布了2006年本地区部分工种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涉及15个行业521个工种。首次公布珠三角地区部分工种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初步形成了以中心城市为依托,以珠三角地区为重点的覆盖全省各地、各行业、职业(工种)的多层次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指导体系。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活动,全年累计签订工资集体协议1.29万份,覆盖企业4.11万家,涉及职工207万多人,初步建立了谈判协商确定工资的机制。继续开展国有企业工效挂钩和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调控、规范国有企业工资分配。职工收入稳步增长,全年在岗职工工资总额2413.63亿元,比上年增长15.7%;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6186元,比上年增长9.3%。
社会生活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 劳动就业
【劳动关系调整】
在全国首次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会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意见。首次在全省统一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政策,印发指导国有企业改制和关闭破产职工安置方案范本。出台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全省签订劳动合同职工人数2061万人,签订率为88.7%;其中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76.8%。全省签订的当期有效集体合同4.6万份,涉及453万名职工。妥善做好文化、供电、有色金属、金融、水利、兽医、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等行业、企业的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研究处理华侨农场等职工安置中的遗留问题。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建立基层劳动关系协调组织,并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由政府、工会、企业三方组成的协调机制)向县(市、区)和乡镇延伸。至年底,有103个县(市、区)建立了三方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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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法制建设】
完成《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条例(送审稿)》上报,并在省政府网上征求意见。行政复议工作得到加强,全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02宗。召开全省行政复议审理工作研讨会,对工伤认定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进行专题研讨。加大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职权核准界定公告工作。建立企业劳资人员、有违法现象企业和新开办企业负责人的劳动保障法制培训制度,建立与职业技能培训相结合的农民工劳动保障培训制度;组织全省开展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宣传周活动,取得较好效果。
社会生活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 劳动就业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权益保护】
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检查活动。在全国首创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恶意逃薪机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欠薪逃匿案件231宗,涉及欠薪金额7209万元,抓获欠薪逃匿者29人,逮捕11人,追回欠薪725万多元,涉及职工2456人;通过各种渠道垫付3352万元,涉及职工1.9万人;强制单位偿还593万多元,涉及职工2400人。继续实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全省劳动保障部门累计向社会公布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95户。开展劳动保障维权“雷霆行动”,围绕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检查职业介绍机构和用人单位8.56万户次,为39.6万名职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3.57亿元,其中为34.4万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3.08亿元。对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职业介绍许可证而非法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组织和严重违法的职业介绍机构,作出取缔156件,责令改正512件,吊销许可证2户,吊销营业执照1户,责令退赔求职者求职费用27.44万元,做出行政处罚991件,罚款金额达1738.79万元。2006年,欠薪案件数量比上年减少了11.7%,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和经营者逃匿案件比上年分别下降了17.45%和10.42%。欠薪违法现象自2000年以来首次出现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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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
2006年,全省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继续坚持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四快”处理劳动争议和时效从宽、预约开庭、费用减免、弱势救济“四项”有利于劳动者的仲裁原则,全年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11.1万宗,比上年增长12%;其中立案5.49万宗,涉及劳动者15.1万人;涉案标的15.44亿元,结案率达95%以上;为2.08万名确有困难的劳动者减免仲裁费828.91万元。根据2006年全省立法计划的安排,顺利完成《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条例》的起草、送审和网上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争议仲裁院挂牌成立,标志着省内县区级劳动争议仲裁院建设取得突破。全省新增22个达标和星级劳动仲裁庭,仲裁庭覆盖率超过91%。建成全国首家省级劳动仲裁专业电子网站——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网,为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沟通交流提供平台,实现劳动争议仲裁信息和资源的共享。
社会生活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 劳动就业
【计划统计】
2006年度全省劳动保障工作的宏观调控协调指导得到加强,《广东省就业“十一五”规划》和《广东省社会保障“十一五”规划》首次列入省政府“十一五”重点专项规划中,有效提升了劳动保障规划的权威性,并由省政府颁布了《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泛珠三角人力资源合作交流中心”、“广东省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基地”、“广东省社会保险集中式信息及容灾系统”等重点建设项目已在稳步实施。与此同时,根据劳动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积极进行统计制度改革,组织开展“改进统计报表收集方法和农民工劳动保障基本情况”专题抽样调查和实行劳动保障综合统计报表网上申报试点,建立健全了分性别、劳动关系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等方面的统计指标体系,确保统计数据收集的实效性和真实性,为劳动保障事业规划的制定和相关政策的调整提供了准确的数据。统计台账和统计发布制度更加健全,逐步实现统计信息共享。统计数据监管更加全面,坚持定期对劳动保障重点指标会审,对规模以下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劳动保障统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强化了基础数据在采集、统计和分析过程中的监督管理。
社会生活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
【养老保险】
到2006年底,全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728.8万人,比上年增长10.5%;其中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581.5万人,增长11.1%。全省征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32亿元,增长22.6%;其中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征收493亿元,比上年增长24%。滚存结余1027亿元,比上年底增加252亿元;其中企业基金结余899亿元,比上年底增加232亿元。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征收总额、滚存结余均居全国首位。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内离退休人员243.5万人,其中企业离退休人员232.5万人,月人均基本养老金890元(因部分市2006年度待遇调整滞后,该指标未含部分市调整金额);2006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后,人均增加67元,增长7.91%。全省养老保险制度进入全面改革完善的新阶段,佛山、惠州等市出台了完善市级统筹的具体办法,深圳、珠海、惠州、东莞、中山等市做实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省近120家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
社会生活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
【农村养老保险】
到2006年底,全省参加农民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人数129.4万人;其中41.7万人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均月养老金200元。东莞、深圳、中山、佛山、珠海、广州等珠三角地区的6个地级以上市全面实施了农民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东莞、惠州开展了农村计划生育对象基本养老保险。惠州、云浮、河源等地实施村干部养老保险。肇庆市端州区、阳江市阳西县、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惠州市博罗县等4个县(区)启动实施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试点,试点县区已有2万多名被征地农民参保。
社会生活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
【失业保险】
到2006年底,全省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213.9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83.27万人,增长7.36%,参保人数继续位居全国首位。全省全年征缴失业保险费37.60亿元,比上年增加5.26亿元,增长16.26%。全年共为31.47万名城镇事业人员发放了失业保险金,比上年减少16.6%;共为49.76万名农民工发放了一次性生活补助,比上年增加14.5%;失业保险待遇支出13.29亿元,比上年减少0.48亿元,降低3.49%。开展失业保险基金扩大支出范围的试点工作,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促进就业方面新增了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3个支出项目,已有2个市启动试点工作。
社会生活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
【医疗保险】
到2006年底,全省参加医疗保险人数1421.08万人,比上年底增加了185.77万人,增长15.0%。其中,深圳、广州两市参保人数分别为307.27万人和252.90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共征缴基金190.14亿元,费用支出113.13亿元,当期结余77.00亿元。医疗保险基金历年累计结余303.20亿元。各地级以上市出台了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办法或方案,共有881.06万名农民工参加了医疗保险。珠海、佛山、东莞和中山等市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已从城镇职工逐步向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扩展。
社会生活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
【工伤保险】
到2006年底,全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868万人,比上年底增加了263万人,增长16.4%;其中农民工参保人数1125万人,比上年底增加了236万人,增长约26.5%。全省工伤保险基金当期征缴21.96亿元,平均征缴率为98.2%;总体收支状况良好,当期结余12.27亿元,历年累计结余65.33亿元。全年全省共有12.77万人(次)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出台了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按照属地原则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的政策,促进了工伤保险制度全覆盖。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建设纳入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重大项目,初步建立了工伤康复管理制度和标准体系。
社会生活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
【生育保险】
到2006年底,全省有17个统筹地区开展了生育保险,参保人数464.81万人,比上年底增加了45.45万人,增长10.8%。生育保险基金当期征缴5.87亿元,当期待遇支出3.63亿元,当期结余2.24亿元,历年累计结余10.39亿元。
社会生活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全省已有20个市出台了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14个市成立了专门的退管机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示范点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全省建立了8个省级示范点,64个市级示范点。完成全省退休人员基本情况调查。至2006年底,全省共有企业退休人员227.6万人,纳入社会化管理的218.4万人,社会化管理服务率为96%,比上年底增长1个百分点;其中纳入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有111.3万人,社区管理服务率为51%,增长4.1个百分点。
社会生活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
【基金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出台实施《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联合财政、地税、审计等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检查,提高风险意识,堵塞管理漏洞。开展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百日稽核统一行动和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医疗保险法规情况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完善了管理办法。
(张祥)
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社会福利
【概况】
2006年,广东省拥有国办社会福利机构140间,床位20812张,收养人员17929人,比上年新增机构2间、床位1136张、收养人员1102人。各类民办社会福利机构105间,床位12113张,收养人员8284人,比上年新增机构23间、床位1266张、收养人员1308人。
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居家养老服务成效明显 全省37个养老服务社会化试点单位已全面展开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建立了组织架构,制定相关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原则、确定服务对象、服务项目、服务方式、服务标准和服务队伍的管理方法。至2006年底,全省已有1.3万名居家老人享受了上门服务,全省各级财政和福利彩票公益金共投入5000多万元,用于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其中广州市、汕头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居家老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深圳市投入4000万元公益金,用于109个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明天计划”有效实施,为孤残儿童回归家庭创造条件 至2006年底,全省共完成残疾孤儿手术与矫治康复1993例(其中残疾孤儿手术人数998人,脑瘫矫治康复人数995人),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共投入1662万元,全省接受捐赠款104.97万元。共有327名残疾孤儿通过手术和矫治康复后回归家庭,其中:国内家庭寄养146人、国内家庭收养38人、国外家庭收养143人。全省对福利机构中具有手术适应症的残疾孤儿已全部进行了手术和矫治康复,提前半年完成“明天计划”任务。
粤港两地社会福利界合作交流密切 11月1~4日,香港社会福利服务考察交流团一行50多人,对广州、深圳、肇庆等地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情况进行考察。粤港双方就两地有关社会福利、安老服务的合作与交流,进行了深入和广泛的探讨。11月5~9日,粤港两地共同举办了广东省福利机构管理人员培训班,邀请香港的有关专家学者和专业人士进行授课。参训学员赴香港考察学习了香港安老机构的管理与服务的先进经验以及有关机构对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和矫治康复的先进方法,使参训学员增强了福利机构的管理服务理念。
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社会福利
【社会福利企业】
2006年,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认真组织开展调整完善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加强和维护福利企业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至2006年底,全省有社会福利企业278个,职工总人数15625人,其中残疾职工6633人;年销售收入31.95亿元,实现利润1.62亿元。
(于秀田)
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社会救济
【低保】
2006年,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下,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十项民心工程”和张德江书记、黄华华省长的批示要求,巩固应保尽保成果,确保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巩固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成果 至2006年12月底,全省纳入低保救济的有67.96万户、172.73万人,占全省户籍总人口的2.2%。其中城镇14.48万户、38.83万人;农村53.67万户、133.90万人。全年共发放低保资金9.3673亿元,其中城镇3.8671亿元、农村5.5002亿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有所提高 广州、珠海、佛山、江门、肇庆、清远、韶关、惠州、中山等9个市16个县区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城镇在原标准上提高20~30元,农村10~78元。全省人月低保标准,城镇120~344元、农村85~310元。全省低保人月平均补助水平,城镇83元、农村34.2元,其中14个经济欠发达市城镇人月平均59元,农村31元。深圳、珠海、佛山等市分别在2006年和2007年1月起,实行城乡统一低保标准。
低保资金得到较好落实 2006年,全省预算资金11.41亿元,其中省级2.5亿元,珠江三角洲7个市3.47亿元,14个经济欠发达市5.4亿元。全年省级下拨了2.5008亿元,为14个经济欠发达地区落实低保制度提供了资金保证。
推行分类管理和分类施保 各级民政部门对有残疾、年老、重病等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的低保家庭给予重点照顾。广州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对我市特困人员实行分类救济的通知》。对低保家庭中无业、失业的残疾人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20%给予救济;对用退休金维持生活的低保家庭和城镇收入困难家庭,在计算其家庭月收入时,先将退休金扣除500元,作为退休人员的生活费,剩余的退休金才作为家庭其他成员的共同收入平均计算,达不到低保标准的,给予差额救济;对再就业和患重大疾病等低保对象,都作出了分类救助的规定,提高了困难群众的保障水平。
完善基本医疗救助等相关政策,多层次解决低保对象的困难 一是资助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民政厅下发通知,凡是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地区,都要资助低保户、五保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省为92.9万人次的低保对象发放基本医疗救助金8017.2万元,为12593人次的低保对象提供危重病救助,发放资金1947.3万元;全省资助低保、五保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06.87万人,资助资金3095万元。二是鼓励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再就业。省民政厅与省劳动保障厅联合下发了通知,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优先培训,优先安排公益岗位,对再就业者,继续给予一年的低保救济,鼓励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积极再就业。三是协调省有关金融部门联合下发低保金发放免收手续费的通知。
(万忠明)
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社会救济
【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
至2006年12月底,全省已保五保对象25.9万人,比上年增加2万人,人均年供养标准1600元。其中14个经济欠发达市(含恩平市)共有已保五保对象23万人,人均年供养标准1100元。珠江三角洲地区有五保对象2.9万人,人均年供养标准4100元。全省有镇级敬老院1400间,实现了每个乡镇都有一间敬老院的目标。2006年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又有10间敬老院被评为省级敬老院,累计全省有省一级敬老院207间,二级敬老院317间。第一批“千间敬老福星工程”321间镇级敬老院改扩建工作顺利完成,全省共投入资金1.8亿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6470万元,敬老院从改扩建前的泥砖瓦房全部建成了钢筋水泥楼房,改善了供养环境,提高了五保老人的生活水平。
(门朝刚)
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慈善事业
【概况】
2006年,全省慈善事业快速发展,各级慈善组织特别是省慈善总会积极参与省委、省政府“十项民心工程”建设,参与救灾活动,支持公益事业,开展助医、助学、扶老、恤孤、助残等救助活动。一是建立健全慈善组织网络。全省21个地级市、44个县(市、区)建立了慈善机构。二是开展救灾捐赠活动成果丰硕。全省民政部门和慈善会接收各界的捐款人民币5.6亿元,港币500万元,美元117万元,并接收到大批的捐赠衣物、食物,全部用于省内灾区的应急救灾和重建家园。三是做好“捐助月”活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等市积极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为主题的形式多样的捐助活动。共募集衣被类469.5万件,接收捐款245.5万元。四是做好“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全省接收捐款254.6万元,衣被43.6万件。五是推广“爱心超市”、“慈善超市”经验,创新经营管理方式。广州、深圳、佛山、汕头、东莞、中山、江门、湛江共建立了38间“慈善超市”,推动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普及和发展。六是加大助医、助学、扶老助孤等慈善项目投入。省慈善总会投入333万元用于慈善助医项目,投入470万元用于兴教助学项目,投入近2000万元用于扶老助孤项目。江门市各级慈善会先后投放定向捐款8927万元,支持兴建公益性建设项目233个,同时使用慈善资金2586万元,用于扶贫、助医、助残、恤孤及赈灾,先后救助困难对象近3万人。清远市慈善会募捐662万元用于灾民生活救助和重建家园。
(刘梅)
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社区工作
【概况】
2006年,全省社区建设工作围绕建设自治好、管理好、服务好、治安好、环境好、风尚好的“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全面推进平安和谐社区建设,全省有一批社区达到了广东省“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基本标准。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省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广东省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广东省“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基本标准》等社区服务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召开了省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五次、第六次全体会议,及时通报全省创建“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3~4月份在深圳、茂名、汕头等市召开了社区建设分片汇报会,省社区建设工作小组领导刘玉浦、胡泽君、汤维英、李容根、陈蔚文等到各地督查社区建设工作。6~7月份在广州、梅州、江门等市举办了3期创建“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培训班,副省长李容根作开班动员讲话,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教育厅、公安厅、司法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环保局、体育局、省残联等12个成员单位结合各自部门职责作辅导报告,参加培训的人员有市、区(县)、街道(县城镇)各级业务骨干1000多人。编写了《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平安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学习辅导百问》。
社区办公用房建设有重大进展 省政府专门立项,省级财政从2006年起连续4年每年划拨5000万元,专款用于资助全省14个欠发达地级市和恩平市建设社区办公用房。各地把社区办公用房达标工作作为创建“六好”平安和谐社区的首要任务。到2006年底,全省社区办公用房面积达到8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4420个,占全省社区总数的74%。其中,广州、深圳、佛山市社区办公用房达标率达97%以上,东莞市社区办公用房达标率100%。此外,还建设了一批社区服务和居民活动的场所。
社区包干经费逐步得到落实 全省各地基本按照珠江三角洲地区每年不低于20万元,其他地区不低于10万元的标准,将社区党建、办公、服务和活动经费以及社区工作人员补贴等包干经费逐步纳入财政预算。广州、深圳、珠海、佛山等市还在此基础上提高了补贴标准,为更好地开展社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社区工作
【政府公共服务逐步向社区延伸】
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逐步进入社区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强化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率先招聘专职工作人员下派到社区从事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大部分地区实现100%社区选派或聘用1名以上的劳动保障工作人员进入社区,社区就业服务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警务服务工作逐步进入社区 各级公安部门实施社区警务战略,全面推进社区警务室规范化建设,做到警力下沉、重心下移,建立灵活有效的相邻社区联勤联防、社区民警弹性工作、动态布警巡逻等机制,提高发现、预防、控制、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水平。
司法调解服务工作逐步进入社区 各级司法部门重点抓好人民调解室的建设,指导社区居委会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解决人民调解员的补贴问题,加强对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区稳定。
卫生公共服务逐步进入社区 各级卫生部门通过整合和调动现有卫生资源,建设了一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站,并向社会举办的社区卫生站购买服务,努力解决社区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文化、教育、体育服务工作逐步进入社区 各级文化、教育部门通过项目管理等方式,帮助社区解决文化、教育活动场所问题和活动经费问题;各级体育部门全面加强社区体育组织、场地、活动、服务四个方面的工作,积极推进体育生活化进程,建立健全以社区体育组织为主体的社区体育组织网络,指导和帮助社区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
环境保护服务工作逐步进入社区 各级环保部门成立“绿色社区”创建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创建计划,开展“绿色”创建活动,逐步实现社区“环境好”的目标。
打击传销工作逐步进入社区 各级工商部门在社区积极开展“五个一”(即派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活动,建立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实现社区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并已全面开展“红盾”进社区工作。
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逐步进入社区 各级残联全面建立残疾人协会,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建立社区残疾人活动室,广泛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为贫困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服务;丰富社区残疾人文化生活,逐步改善社区残疾人无障碍环境,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叶小燕)
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村务工作
【概况】
2005年是全省村委会换届选举年,全省19555个村委会依法进行统一换届。但由于种种原因,到2005年底,全省尚有64个重点村、难点村未完成换届选举任务。省委、省政府相继对全省尚未完成换届选举的重点村、难点村的换届选举问题作出重要批示,省委组织部、省委先进办与省民政厅也分别于2005年12月30日、2006年2月10日联合下发了有关通知,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重点村、难点村完成换届选举的期限。省民政厅多次派出工作组,全面了解重点村、难点村换届选举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通过采取加强领导,建立和落实严格的领导和工作责任制;组织强有力的工作组驻点指导帮助;从解决影响换届选举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先解决问题,后推进选举,实施“一村一策”、“一村多策”,使全省未完成换届选举任务的重点村、难点村由原来的64个减少到2006年末的7个(全部集中在汕尾市),基本完成了第三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任务。
召开全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经验交流会 2006年1月10日,省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阳江召开全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省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委副书记欧广源作了《真抓实干 全面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讲话;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江青粦也作了讲话,省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民政厅厅长杨华维作工作报告;阳江市民政局等8个单位作了经验介绍。会上,还对2006年全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参加会议的代表有省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地级市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纪委(监察)、组织部、民政局、农业局分管领导及有关县(市、区)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民政局长300多人。
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村务工作
【抓好村务民主管理和规范化建设】
规范村务公开形式和内容 省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村务公开栏统一样板的载体建设要抓紧完成。同时,还规定要把逐户发放“明白纸”、村委会定期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述职作为公开的基本形式,并形成制度。至2006年底,全省已有70%的村采用统一模板样式,阳江、云浮两市全部的村委会都按照新的模板样式统一设置村务公开栏。
推动探索民主管理的新形式 云浮市提出了以完善村民自治机构设置、平衡自治权力,规范权力运作程序,健全村务制度,在村民自治中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相互制衡机制为核心内容的“活力民主、阳光村务”工程指引。该工程经过在该市5个县(市、区)的31个村试点,得到广大村民的拥护和支持。佛山市针对农村集体经济总量大、村级财务管理人员队伍素质偏低、财务监管难到位、原有政府监管体制不科学等状况,在坚持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以村民民主表决和委托的方式,以镇(街)为统一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投标引入有资质的社会中介组织,办理完备的委托代理手续,将集体财务委托给中介组织代理。该市的5个区、31个乡镇、564个村委会、4602个村民小组的集体经济财务已纳入第三方管理模式。该模式实施以来取得了明显效果。一是解决了村账镇代理中政府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体制性障碍问题;二是解决管理队伍素质偏低的问题,实现了管理的专业化;三是解决了监督不到位问题,实现了监督“关口”前移,强化了民主监督;四是解决了群众对村官、基层政府不信任的问题,增强了干群的互信。
抓好联系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 省民政厅在联系点龙川县开展了规范化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通过以村带镇、以镇促县的工作方法,该县的全部村都按“十有”(即县、镇、村三级有村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和村务管理规定,有经合法产生且符合本村实际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有健全的村民会议制度和村务公决实施办法,有完善的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和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有配套的考评奖惩机制和考核、通报、民主评议制度,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有规范的公开形式,有操作可行的“一事一议”制度,有健全的监督村务活动的机构和制度,有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的内容完成了村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建成全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示范县。在11月3日召开的全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龙川县在大会上介绍了经验。
开展村务公开明查暗访活动 省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0月底至11月中旬组织5个检查组到20个地级市133个村开展村务公开明查暗访活动,督促检查各地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情况。
(王倩)
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双拥工作
【概况】
2006年,广东省双拥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和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着眼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军队建设,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支持部队做好军事斗争准备,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法规,广泛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和军民共建活动,巩固和发展了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
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双拥工作
【双拥宣传】
各地各部队结合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广泛深入开展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长征精神和双拥光荣传统宣传教育,举办了报告会、座谈会、书画展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双拥宣传教育活动。各地以多种形式采风和创作了46个以双拥为题材的文艺节目,选出16个节目参加全国评选,其中有2个节目获二等奖、4个节目获三等奖,省双拥办获双拥文艺创作活动组织奖。省双拥办、省军区政治部联合举办了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走进南粤双拥”广东与军旅书法名家作品联展,有250幅作品参展,观众达3万余人。全省各地举办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活动2000多场次,接受国防教育人员达3860万人次,军训学生300多万人次,到当地烈士陵园参加祭奠革命先烈500多万人次,宣传报道双拥活动稿件4860多篇,新设立永久性双拥宣传牌500多块。
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双拥工作
【拥军工作】
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双拥部门把双拥工作的重心放在支持部队做好军事斗争准备工作上,积极为部队办实事、解难题,支持部队完成军事训练、战备执勤、营区建设、后勤保障等各项任务。全省共投入5.3亿元资金帮助部队改善训练场地、生活设施,支持部队建设项目730多个;支持部队后勤社会化改革资金达1.2亿元,减免有关税费8900多万元;组织拥军慰问团(组)4800多个,赠送慰问金2.5亿元。为推进部队人才战略工程建设,各地组织发动机关、乡镇、街道、社区、企业、事业单位和非公组织共同参与,开展了“援建军营图书室”系列活动,共向驻粤部队赠送各类图书1321套,66.05万册,学习资料光盘1000多张,改(扩)建图书室130多间,提供援建资金260多万元,使驻粤部队每个建制连队图书室藏书数量增加三成,硬件设施有明显改善,征订和捐赠图书数量位居全国第一。在国家民政部召开的“全国援建军营图书室活动”总结表彰大会上,省民政厅被评为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并介绍经验,有4个单位和5名个人受到表彰。省民政厅、省双拥办通报表彰了10个优秀活动组织单位、50个先进单位和50名先进个人。为做好拥军支训工作,汕头、汕尾、潮州、揭阳、茂名、阳江、湛江等市主要领导亲自协调部队演习中禁渔禁航和交通管制以及群众疏散、损失补偿等各种保障工作,积极为部队解决演习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双拥工作
【支援经济建设】
驻粤部队在完成战备、训练、执勤等任务的同时,积极参加和支援全省“十项民心工程”建设,组织部队官兵和民兵预备役人员,投身驻地水利设施、核电站、公路路基工程等建设,共投入劳动日83.6万个,机械车辆5.4万台次,支援和参加各项工程建设986项。各部队扎实开展扶贫帮困和支教助学活动,重点帮助弱势群体和解决驻地农村上学难、饮水难等问题,使4580多个挂钩点脱贫致富,资助8630多名贫困学生重返校园。省军区牵头协调驻粤部队在汕尾海丰、梅州五华、清远英德、惠州惠东等革命老区援建的4所“八一爱民学校”先后落成并投入使用,并向灾区和贫困地区捐款1000多万元、衣服15万件。各部队主动参与反偷渡、缉毒、缉私、“粤鹰”严打整治、维稳等专项行动,圆满完成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广交会、高交会、珠海航展等重大勤务保障任务,协助处置群体性事件、部分退役人员聚集上访等问题,确保了社会安全稳定。7月份,广东大部分地区连续遭遇特大暴雨袭击,13个地市受灾严重。灾情发生后,各部队主要领导亲临现场指挥,共出动官兵、民兵8.6万人次,抢救遇险群众2.6万人,转移受灾群众23万人,谱写了拥政爱民的新篇章。
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双拥工作
【军民共建】
各地各部队广泛开展了非公组织、城市社区、机关团体、农村、学校和部队基层单位的军民共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涌现出了虎门镇人民政府、顺德货柜码头等一大批军民共建先进典型。全省共有军民共建点6000多个,非公经济组织共建点1600多个,有80%以上的共建点被各级评为先进单位。省双拥办于12月份在珠海召开了全省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经验交流会,参观了香湾街道办事处凤凰花园、湾仔回归广场、驻澳部队珠海基地等军民共建点,有27个军地单位从不同角度介绍了经验,受到全国双拥办领导的充分肯定。
(徐祖平)
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优抚安置
【全面提高抚恤补助标准】
2006年,各级财政和社会各界支持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经费达6.65亿元,比上年增长32%;各类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普遍每人每月提高50~129元,比上年提高30%。其中中央财政全年新增全省抚恤经费4700万元,重点优抚对象医疗经费3800万元,省财政新增近6000万元,共计1.45亿元。提高标准后,全省城镇烈属抚恤标准最高达1300元/月,农村烈属最高达1000元/月,全省平均接近580元/月;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最高达到850元/月,全省平均300元/月。
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优抚安置
【全面落实优待政策】
适应农村税费改革后的新形势,广东省全面改革了义务兵家属和重点优抚对象的优待金统筹发放办法,优待金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确保烈军属和义务兵家属优待落实到位。全省优待款约3.3亿元,其中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基本上达到了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城镇最高达16000元,农村最高达8500元,户平3657元。
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优抚安置
【开展情系功臣送医送药活动】
6月中旬到11月底,省民政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情系功臣送医送药活动,为部分红军失散人员、孤老烈属、残疾军人以及70周岁以上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解决“三难”问题。历时4个多月的活动中,民政厅共派出15支医疗队,部分市县组织了35支医疗队,医护人员共计600多人次,走遍全省近50个县(市、区)、150多个乡镇(街道),行程超过10万公里。为1.7万多名重点优抚对象送医送药和建立健康档案,送出各类药品350多万元;为1230多名革命伤残军人等免费更换价值130多万元的假肢、轮椅、拐杖等辅助器具;医疗队队员还现场捐款超过10万多元,资助了100多名重点优抚对象。同时,在医疗队帮助下,102名患急重病优抚对象得到了省、市、县三级民政部门的临时救助,113户重点优抚对象家庭纳入了当地“泥砖房改造工程”。
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优抚安置
【加强优抚事业单位管理和建设】
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资金1500多万元,完成了13家优抚医院、30所光荣院及8处中央和省级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维修、改造和保护工作。全省优抚事业单位档次和规模明显提升,其中13家优抚医院总建筑面积达到151万平方米,光荣院建筑总面积达到9.9万平方米,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基本上都得到了较好修葺。
(方华)
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优抚安置
【退役士兵安置】
2006年,全省共接收复员干部、退役士兵2万多人。安置的退役士兵近万人,安置率97.9%;其中选择领取一次性安置补助金自谋职业的占应安置数的92.88%,全省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安置补助金和拨给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经费共2.09亿元。农村退伍军人军地两用人才开发率95.2%。为有效解决退役士兵安置就业问题,广东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06年冬季开始,对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符合广东省安置政策、能参加正常培训的城乡退役士兵,免费进行2年以上的职业技能培训。培训经费由财政承担,每年每人不低于7000元。全省共有1.9万名2006年冬季退役士兵报名参加培训,占应报名人数的98%。
(廖威锐)
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优抚安置
【军休安置】
2006年,军休干部政治、生活“两个待遇”得到落实。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各项政策规定,组织军休干部学习文件、听报告、参加当地重大庆典活动,及时、足额发放离退休费。中央和地方财政不断加大对军休人员医疗经费补助力度。2006年,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拨出专款564万元,对全省14个困难地区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及无经济收入家属、遗属和无军籍职工给予定额医疗补贴,军休经费首次列入省级财政预算。中央财政还加大了军休干部和无经济收入家属、遗属各项生活待遇的调整力度,从7月份起大幅度提高了军休干部的离退休费。各地积极探索建立国家保障与服务管理社会化相结合的军休服务管理模式,举办了两期全省军休服务管理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组织全省军休干部参加了民政部举办的有奖征文和知识竞赛活动,其中有2篇征文分别获得一、二等奖,3份知识竞赛答题获得优秀奖。
(陈熙国)
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妇女·儿童
【征集妇女儿童文物】
2005年下半年以来,省妇联为配合全国妇联建设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牵头成立了由副省长雷于蓝担任顾问,省妇联、省委统战部、团省委等9个部门领导参加的广东省妇女儿童文物征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文物征集工作专家组,开展妇女儿童文物征集工作。经过广泛的宣传发动和深入的搜索征集,广东省首批征集并运送北京的妇女儿童文物达219件,其中二级文物4件、三级文物64件、一般文物151件,另有反映妇女儿童风貌的实物近200件。其中,陈铁军烈士手绣的“牡丹图”、向秀丽烈士穿过的衣服、抗非英雄叶欣亲笔署名的护士帽和护士服、何香凝女士创办的仲恺农工学校校徽等,定为国家二级文物。
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妇女·儿童
【通过国家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中期评估督导检查】
2006年,全省各级政府开展了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中期评估工作,全省抽调160多名干部,由副省长、省妇儿工委主任雷于蓝带队,深入21个地市和部分县区进行督导,实地考察300多个单位,入户访谈126个家庭,推动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边评估边整改。11月7~10日, 国家两纲中期评估督导组对广东五年来实施两纲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认为广东省在创立妇女就业市场、解决出嫁女土地承包权益问题、建立省级妇女儿童规划信息网、援建单亲特困母亲安居房、率先推出16周岁以下暂住儿童随行卡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经督导组核查,确认广东省在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目标的44项可比量化指标中,有38项提前达到2010年终期指标,占可比量化指标的86.4%;在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目标的33项可比量化指标中,提前或预测可达到2010年终期指标的占78.8%。广东实施两纲达标情况位居全国前列。
(李宜)
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老龄工作
【概况】
2006年,经省政府同意,制定出台了《广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全省在养老保障、老龄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养老服务业、老年人权益保障、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老年人社会参与等各个方面的规划措施。经过努力,全省老龄工作取得可喜成绩,多个单位受到全国老龄委等部门的表彰。其中:司法系统的8个单位、公安系统的3个单位荣获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称号;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荣获全国“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优秀组织者奖”称号。东莞市樟木头敬老院院长蔡运娇等81人获得全国“孝亲敬老之星”称号,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街耀华社区等87个单位获得全国“敬老模范村居”称号,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南庄法庭等27个单位获得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称号。
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老龄工作
【召开第二次全省老龄工作会议】
11月,广东召开了第二次全省老龄工作会议,传达贯彻第二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老龄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分析老龄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问题,部署了全省的老龄工作。会议还表彰了全国、全省老龄工作先进县(市、区)和先进单位以及广东省十佳老年社团、百佳基层老年群众组织。
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老龄工作
【完善养老保障体系】
2006年,全省领取企业基本养老金人数达232万人,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67元,欠发达地区养老金标准逐步提高。省财政厅安排省级养老保险基金储备金1亿元,并安排省直企业离休干部增发生活补助专项资金8809万元、省属企业部分早期退休人员增发生活补助专项资金5118万元,确保省直企业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全省城乡进入最低生活保障线人口共172.73万人,其中48万贫困老年人得到了应保尽保。计生部门为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户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80元的养老补贴。
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老龄工作
【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全省共建立了145个政府法援机构和669个法援工作站,有专职法援律师330名,另有9000多名注册执业律师和900多名法援志愿者,形成了优质、高效、便捷的法援体系。基本形成了由政府法援机构为主导、各级老龄委参与的法援工作网络。2006年,共为老年人办理各类公证1.1万件,咨询2911人次,法援案件2713宗,为2117名老年人无偿提供法律援助。省老龄办设立法律援助处老年人权益部,接待老年人来信、来电、来访,邀请一名律师于每个月20日下午开展老年人免费法律咨询。全年共接待老年人来信、来电、来访及咨询300多批,共计700余人(次),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还编印了老年人权益保障宣传画,免费派发《老年人防骗图例》1.5万份至全省21个地市,在各地的主要街道、村居老年人活动中心、星光老年之家张贴,增强老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老龄工作
【提高老年人优待水平】
省老龄办牵头联合21个厅局共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根据不同老年群体的需求和当地实际,为老年人提供更多、更优惠的优待项目。深圳、江门、东莞、阳江、湛江等不少地市结合当地实际,及时修订了当地的老年人优待办法,拓宽了优待的项目和范围,降低了老年人享受优待的年龄,广州市还将优待对象扩大到外地老年人。全省各地已面向老年人实施了乘坐公用交通工具、进公园、看病就诊以及享受法律服务、百岁优待金等13个大项目的优待。
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老龄工作
【开展文体教育和慰问活动】
第18届“老人节”和敬老月期间,各地广泛开展老年人文艺演出、茶话会、运动会等文化体育活动。省老龄办组织了“广东省庆祝《老年法》颁布十周年暨第18届老人节”大型政策法规咨询和老年文艺演出,在广州市文化公园展览中心举办了“广东省尊老敬老献爱心公益事业图片展”,举办了“桂格杯”老年人万人登白云山大型活动以及“首届(广东)理尔杯太极柔力球表演大赛”。全省共有老年大学45所,老年学校(课堂)1063间,在读老年人超过5万人次,开办了适合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类专业课程,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老龄工作
【组织第三期“银龄行动”医疗援助工作】
2006年8月和10月,省老龄办与省老科联共同派出两批医疗专家赴阳春市人民医院、阳春市妇幼保健院、阳春市中医院开展第三期“银龄行动”医疗援助工作。援助期间,老专家们开展学术讲座17场、诊断疑难病例39例、接诊病人1626人次。省老龄办被评为全国“银龄行动”试点先进单位。
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老龄工作
【推行老龄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省老龄办组织民政、司法、劳动、工会、体育、团委等成员单位,对各地2005年度的老龄工作进行考核。评定广州、深圳、佛山等13个市为2005年度老龄工作三星等级市。
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老龄工作
【开展老龄工作调研】
省老龄办配合省人大,深入到广州等地的社区、老人院实地检查,专题调研老年人权益保障状况。同时,会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老龄委成员单位赴汕尾、韶关等14个经济欠发达和老龄工作相对落后的地市,深入基层了解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开展情况和面临的问题。深圳市开展了高龄独居老人生活状况的调查。汕头市对涉农村(居)中50平方米以下的老年人活动场所进行摸底。揭阳市对全市288位百岁老人开展生活状况调查。
(乐婷娜姆)
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残疾人事业
【推进残疾人康复保障体系建设】
2006年,广东省继续大力推进残疾人康复保障体系建设,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城市医疗救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继续做好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工作,省财政拨款358万元用于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全省各地救助经费投入超过5000万元,约2万名贫困残疾人得到康复救助。全省新增残疾人康复机构6个,20多万名残疾人得到康复。广东还启动了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广州海珠区、深圳福田区通过了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获得了“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称号。
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残疾人事业
【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
全省各地继续坚持以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为主渠道,通过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实行资助社保费,以及采取法院强制执行等办法,有效地促进了全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开展。省残联与省民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福利企业扶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人员列入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比例计算范围。同时,各地积极探索多种形式,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在推广“定向培训、定点就业、集中管理”的残疾人集中就业新模式的基础上,新建立了汕头、茂名、潮州、梅州等4个省级农村残疾人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安置基地,引导民营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效果显著。一年来,全省新增残疾人就业1.6万名。
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残疾人事业
【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成效显著】
省财政从就业保障金中安排1760万元补助全省14个贫困地区用于扶持贫困残疾人开展培训、安置就业、发展生产和危房改造、扶残助学等工作。全省共建立了省级、市级、县级残疾人扶贫(就业)培训基地,以及一批镇级基地(点、站)共70多个。2006年各级基地共培训残疾人及其家属2000多人,扶持1000多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发展种养殖业。同时,重点开展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全年省财政安排350万元,加上各市的投入,共帮助3500户贫困残疾人解决住房困难。省委、省政府实施的智力扶贫工程从2005年起正式将贫困残疾学生纳入其中,2006年共安排100名指标专门用于招收贫困家庭的残疾人学生就读技工学校,省残联还给予每名残疾学生每年2000元的生活补贴。
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残疾人事业
【残疾人特殊教育有新进展】
2006年,广州中医药大学以单考、单招形式招收了首批盲人大学生,填补了广东省残疾人特殊高等教育的空白。9月20日在省政府召开首次特殊教育发展联席会议,李容根副省长出席,发改委、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省残联等部门领导参加了会议,对广东特殊教育发展滞后等问题进行了细致的研究。继续实施扶残助学工程,省财政下拨资金226万元,救助义务教育贫困学生3825人,中等教育730人,高等教育365人。省残联和省教育厅联合举办了首次特殊教育培训班,对全省特殊教育骨干力量进行培训。
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残疾人事业
【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
作为省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残联积极参与全省社区工作,制定了《省残联挂点帮扶创建“六好”平安和谐特色社区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指导小组及临时办公室,对挂点帮扶对象广州市海珠区昌岗街晓港西社区创建“六好”平安和谐特色社区进行具体指导和帮扶。与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下发了《广东省社区残疾人活动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实行项目管理,对全省14个财政转移支付市社区残疾人活动室建设给予一定补助。按照每个社区补助5万元的标准,对符合要求的132个社区残疾人活动室实施660万元的专项补助。从一年来的实践情况看,社区残疾人活动室建设引入项目管理,以其新的形式促进必要的工作经费的落实,给社区残疾人工作注入新的活力,有效地调动了各方的积极性,有力地推动社区残疾人工作的开展。
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残疾人事业
【残疾人事业宣传广泛开展】
2006年,各类新闻单位对残疾人事业进行了全方位的宣传报道。省属新闻单位刊播报道消息459条,各地级以上市近4000条,其中有许多有典型意义的专题采访,如采访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河源市东源县残疾人陈希少事迹,自身残疾却远赴连山少数民族地区支教的杜老师事迹,报道肢残人士争取驾驶汽车合法地位等。
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残疾人事业
【残疾人的文化生活丰富多彩】
推动残疾人文化艺术精品化,成功举办了全省残疾人声乐、器乐大赛。选派残疾人参加“香港国际共融艺术节2006共融艺术展”。成立残疾人作家联谊会。经过一年多的酝酿和筹备,广东省残疾人作家联谊会正式成立,来自全省各地的首批会员50名。
(吴力文)
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灾害·事故
【自然灾害】
2006年,广东省连续遭受台风暴雨袭击,特别是第4号、5号、6号台风使省内大部分地区遭遇超百年一遇的洪涝灾害,灾情十分严重。全省2652.3万人次受灾,死亡223人,伤病1.8万人,紧急转移群众196万人。农田受灾1267.5千公顷,其中185千公顷绝收;倒塌住房7.49万户,19万间,直接经济损失316亿元,其中农业损失110.1亿元。多项灾害损失指标是2005年的2~3倍,常年的4~5倍。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救灾救济工作,及时开展救灾复产和重建家园工作:紧急转移安置灾民,投入应急救灾资金5550万元;落实口粮、衣被和伤病救济。至2006年12月底,各级已投入生活救济资金1.76亿元,救济了418.3万人。其中,安排口粮救济款1.47亿元、发放救济粮8.76万吨,救济334.8万人;已安排衣被救济款2048.2万元、发放衣被140.7万件,救济了78.2万人;已安排治病救济款855.3万元、救济了5.3万人。帮助灾民重建家园。各级政府已累计投入建房资金11亿元,恢复居民住房7.18万户,19.93万间。灾民生活基本得到保障。
暴雨、洪涝灾害 4月27~29日,受暴雨袭击,广州、梅州、惠州等市的部分县(市、区)不同程度受灾。此次灾害受灾人口1.7万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1368人;农作物受灾面积3598公顷;绝收面积267公顷,毁坏耕地面积100公顷,损坏房屋132间;倒塌房屋111间,倒塌居民住房61间,直接经济损失9311多万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2810万元。
5月2~5日,惠州、江门、阳江等市部分地区遭暴雨特大暴雨袭击;其中,5月4日,阳江市江城区、阳东县的东城、合山镇降雨量超过300毫米,红丰镇5月4日凌晨至5日凌晨降雨量达680多毫米。此次灾害全省受灾人口27万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1万人,因灾死亡3人,伤2人;农作物受灾面积7219公顷,绝收面积950公顷;损坏房屋2926间,倒塌房屋2667间,倒塌居民住房2247间;直接经济损失1.5亿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9537万元。
6月1~9日,全省大范围持续降雨,给本已受灾的梅州、河源市带来更加严重的灾害。同时,韶关、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市部分地区也遭受暴雨袭击,形成洪涝灾害。全省受灾人口129.1万人,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1.01万人,因灾死亡19人;损坏房屋1.84万间,倒塌居民住房3566户、10540间;农作物受灾面积31.9千公顷,农作物绝收面积3.4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8.9亿元,其中农业损失1.6亿元。
6、7月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头、汕尾、清远、潮州、揭阳市等9市暴雨成灾,导致全省497.8万人受灾,其中40人死亡,13人失踪,314人因灾伤病,已紧急转移50.3万人。灾区有28.55万公顷农田受灾,其中2.86万公顷绝收;全省倒塌房屋1.61万间,其中5582户的11030间住房全部倒塌,灾民无家可归,另有1.72万间住房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7.14亿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7.6亿元。
风雹灾害 4月23~25日,受暴雨、龙卷风、冰雹袭击,广州、梅州、清远、云浮等市的部分县(市、区)不同程度受灾,云浮罗定市附城镇鸡蛋大小的冰雹持续下了10多分钟,广州花都区、从化市暴雨连下3小时,造成山体滑坡。此次灾害全省受灾人口11.37万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357人,因灾死亡1人;农作物受灾面积2873公顷,绝收面积20.2公顷,毁坏耕地面积112公顷;损坏房屋29625间,倒塌房屋950间,倒塌居民住房403间;直接经济损失1467万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474.4万元。
台风灾害 5月19日12时,台风“珍珠”造成全省736万人受灾,其中汕头市因灾死亡3人。台风登陆前后,全省紧急转移人口34.3万余人。台风造成5925间房屋倒塌,其中住房3863间。受台风暴雨影响,共有25.6万公顷农作物受灾。台风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7.03亿元,其中农业损失18.9亿元。
7月21日,受“碧利斯”影响,全省782万人受灾,其中106人死亡,77人失踪,772人因灾伤病,紧急转移受灾困难群众102.4万人。有26.9万公顷农田受灾,其中7.25万公顷绝收;全省倒塌房屋11.9万间,其中3.3万户的8.78万间住房全部倒塌,另有5.8万间住房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直接经济损失约134亿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40.9亿元。
8月4日,第6号台风“派比安”在阳西县和电白县之间登陆,部分地区受灾严重。全省受灾人口517.9万人,紧急转移安置群众33.5万人,因灾死亡56人,因灾失踪人口7人,因灾伤病人口202人;倒塌房屋2.03万间,其中5348户的1.48万间住房全部倒塌,另有11.4万间住房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直接经济损失57亿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29.9亿元。
地质灾害 7月31日19时,梅州市大埔县西河镇水祝村因近期降雨较多,发生山体滑坡,造成80间房屋的围楼有70间倒塌,因灾死亡8人,受伤4人。
干旱灾害 1~5月,梅州、阳江、湛江市部分地区持续高温少雨,严重干旱。因旱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86亿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1.79亿元。
低温冷冻灾害 受强冷空气南下影响,12月,梅州、韶关、清远等市遭受低温冷冻灾害。直接经济损失7898万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6525万元。
(徐建利)
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灾害·事故
【安全事故】
2006年,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66218起,比上年少发生事故16058起;死亡9861人,从2001年来首次控制在万人以内,比上年少死亡1551人;受伤67957人,比上年少受伤10695人;直接经济损失3.44亿元,比上年少损失1.18亿元。4项指标分别比上年下降19.52%、13.59%、13.60%和25.64%。其中,全省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3起,死亡40人,比上年少发生5起,少死亡224人,分别下降了62.5%和84.85%。
工矿企业 全省发生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865起、死亡584人、受伤462人、直接经济损失6963.39万元,比上年分别下降22.14%、31.37%、30.63%和33.50%。
火灾 全省发生火灾8853起、死175人、伤212人、直接经济损失5628万元,比上年分别下降32.05%、33.21%、39.43%和30.10%。
道路交通 全省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6171起,死亡8828人,受伤67242人,直接经济损失13297.61万元,比上年分别下降17.10%、11.36% 、13.34%和36.32%。
水上交通 水上交通运输发生事故74起、死亡62人、直接经济损失8393.97万元,死亡人数比上年下降12.68%,但事故起数、直接经济损失上升了19.35%和24.34%。
铁路交通 铁路交通发生事故209起,死亡171人,伤41人,直接经济损失103.39万元,事故起数、死亡和受伤人数分别比上年下降13.99%、16.99%和8.89%,直接经济损失上升了17.17%。
渔业船舶 渔业船舶发生事故46起,死亡41人,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39.47%、34.92%。(佘晓倩)
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 1月21日14时,鄂A8C385(鄂A1562挂)牵引大货车,于京珠高速公路韶关段,因严重超载失控追尾碰撞前方鄂A23650、粤B48003等9辆大客车和3辆小客车,造成7人死亡、9人受伤。
2月3日凌晨4时许,粤AQU271号面包车(核载5人,实载11人)于京珠高速公路清远英德路段,追尾碰撞前方一辆大货车,造成面包车上10人当场死亡、1人受伤。
2月19日15时,粤TB5818号小客车(核载5人,实载8人)于中山市翠山公路,车辆失控越过道路中心线与对向行驶的粤C37996小货车发生碰撞,造成7人死亡、3人受伤。
8月26日凌晨1时,豫NA2893号大客车于京珠高速公路韶关段,追尾碰撞前方一辆大货车,造成大客车上17人死亡、1人重伤、4人轻伤、28人轻微伤。
12月26日18时许,粤RW0552号中型客车,搭载28人(核载19人)于107国道阳山县黎埠镇路段,遇道路施工,车辆越过道路中央简易隔离设施,与对向行驶的一辆大货车发生碰撞,造成8人死亡、2人重伤、16人轻微伤。(邓宙军)
特大火灾案例 5月19日12时40分,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汕头市创辉织造有限公司发生火灾,火灾烧毁生产设备和原料、半成品和成品一批,过火面积1650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67.44万元,共造成13名女工死亡、1名女工受伤。火灾原因为该公司压碗织带车间东墙配电盘引出的动力电源线短路,高温熔珠引燃周围可燃物蔓延成灾所致。
7月15日1时06分,惠州市东江电力有限公司一个5000吨重油储罐发生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为207.2万元,火灾由雷击造成。
12月15日9时许,信宜市人民南路13号兆康百货商场发生火灾,火灾过火面积为6500平方米,商场一层、地下仓库货物全部被烧毁,二层、三层大部分货物被烧毁,火灾直接经济损失153.2万元,无人员伤亡。火灾原因为商场的UPS房蓄电池箱上部的UPS输出端电线短路引燃可燃物所致。
(刘兴华)
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殡葬改革
【概况】
2006年,全省各地贯彻落实殡葬工作中“火化率不能掉下来,新坟不能冒出来”的工作要求,狠抓殡葬管理,加强检查监督,成效明显。全省共火化遗体41.65万具,火化率达95%以上;购置火化炉86台、殡葬车249辆。至年底,全省已建成投入使用殡仪馆90家,已开业的经营性公墓84家;建成投入使用镇、村公益性骨灰楼(堂)779座、公益性公墓456座;有火化炉418台、殡葬车1067辆。
召开全省殡葬管理工作会议 4月,省政府在深圳召开全省殡葬管理工作会议,对“十五”期间殡葬管理工作进行总结,表彰了全省50个殡葬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100名先进工作者;印发了《广东省殡葬管理工作“十一五”规划》,明确了以后5年全省殡葬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实现目标和主要措施。副省长李容根到会作重要讲话并代表省政府与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签定了目标责任书。
创新农村殡葬管理工作制度 在全国率先建立村级殡葬管理信息联络员制度,全省共有19555个行政村、3201个社区居委会设立了23908名村级殡葬管理信息联络员,汕头、中山、揭阳等市还将设立信息联络员网络扩展到自然村,填补了殡葬管理的村级空白。
开展公益性生态公共墓地建设试点活动 以绿色殡葬为导向,妥善解决骨灰安放问题。在山区镇、村,大力推广既符合环保、节约资源、经济可行,又容易为群众所接受的公益性生态墓地。全省确定了107个镇(街道)、村(居)委会作为公益性生态公共墓地建设示范点。
规范殡仪服务和殡葬管理 针对一些乡镇违规收钱默许土葬、借殡葬改革之机敛财等问题,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省纪委下发了《关于严肃纪律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我省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加大了对违规收费默许土葬,借殡葬改革之机敛财行为的查处力度;省民政厅也制定并实施了《广东省民政厅殡仪服务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等4个规范性文件,使殡葬管理工作走向健康有序发展轨道。
(王德彬)
社会生活 收入·消费 农村居民收入与消费
【概况】
据30个调查市(县、区)2560户农村住户抽样调查,2006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079.8元,比上年增长8.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886.0元,增长4.8%。
工资性收入保持快速增长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906.2元,增长13.4%,是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工资性收入占纯收入比重由上年54.6%上升为57.2%。
家庭经营纯收入继续下降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1693.6元,在上年下降4.1%的基础上继续下降2.2%。其中,家庭经营第一产业纯收入1282.3元,减少2.5%;家庭经营非农产业纯收入411.3元,减少1.2%。家庭经营纯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由36.9%下降为33.3%。
非生产性纯收入增幅提高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非生产性纯收入480.0元,增长21.2%,增幅比上年提高18.8个百分点。其中,财产性收入220.9元,增长32.1%;转移性收入259.1元,增长13.2%。
现金纯收入比重继续增加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现金纯收入4587.9元,增长9.4%。现金纯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由上年的89.4%上升为90.3%。
农村内部收入分配差距略有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保持上年水平 农村居民内部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由上年的0.3289缩小为0.3272。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保持上年的3.15∶1(以农村居民收入为1)。
医疗教育负担减轻,生活水平提高 农村居民生活消费八大项支出五增三减,人均消费由增至减依次为:居住支出634.0元,增长19.6%;交通通讯443.5元,增长7.7%;食品1887.2元,增长5.5%;衣着151.2元,增长5.3%;其他商品和服务121.2元,增长4.3%;家庭设备及用品148.6元,减少2.3%;医疗保健197.0元,减少3.4%;文教娱乐303.4元,减少15.9%,其中学杂费支出178.9,减少23.8%。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48.6%,上升0.3个百分点。
新潮、高档机电产品拥有量继续增加 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拥有移动电话132.6部,增长13.9%;电冰箱27.5台,增长11.4%;空调机20.3台,增长11.9%;家用计算机10.2台,增长10.5%;生活用汽车2.1辆,增加1.3倍。
居住面积增加,生活条件改善 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26.6平方米,增加0.9平方米;住房以钢筋混凝土结构为主的农户比重65.1%,上升1.5个百分点;住房中有水冲式厕所的农户占57.1%,上升3个百分点。室外道路为硬质路面的农户占73.7%,上升2.3个百分点;使用清洁能源的农户占37.0%,上升0.9个百分点;户均生活用电682千瓦时,增长12.7%。
(谢韩涛)
社会生活 收入·消费 城镇居民收入与消费
【概况】
2006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015.58元,比上年增长8.4%;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6.5%。人均消费性支出12432.22元,增长5.3%;扣减物价因素,实际增长3.4%。
居民收入结构多元化 从收入构成看,推动收入平稳增长的主要因素是工薪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均有所增长。全省城镇居民人均上述4项收入分别为13031.33元、1339.38元、565.47元和2789.37元,分别增长6.2%、28.4%、35.5%和10.5%;其中利息收入增长9.6%,股息和红利收入增长67.7%,出租房屋收入增长29.5%,出售财物收入增长1.8倍。
家庭教育支出强劲增长 全省城镇居民教育支出增长87.9%、成人教育支出增长30.1%、参加各类培训班支出增长23.2%。教育作为长远投资已成为共识。
购买金银珠宝饰品热度不减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投资理财观念的变化,金银珠宝饰品需求越来越大。全省城镇居民购买金银珠宝饰品支出比上年大幅增长39.7%。
旅游消费增长强劲 人们消费观念转变,旅游已成为城镇居民重要的生活方式。各旅行社在推出更多更优的国内旅游精品路线外,还纷纷推出一些新的国外旅游路线,以满足不同层次居民的需要,使居民旅游花费高位增长。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旅游支出增长36.9%。
网络信息消费成新宠 网络信息化越来越多地影响着居民的生活,使用网络通讯手段已逐渐从单位延伸到家庭。全省每百户城镇居民使用互联网48条,比上年增长10.9%,通过互联网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支出增多。
居民购买有价证券火爆 随着居民理财观念的转变,投资呈现多元化格局。全省城镇居民借贷收支活跃,人均借贷收入8088.47元,人均借贷支出8597.62元,比上年分别增长49.8%和55.7%。在借贷行为中,居民购买有价证券行为最为活跃,全省城镇居民购买有价证券支出比上年增长达51倍,由此而产生的股息与红利收入劲增67.7%。
人均住房面积增加,购房支出猛增二成 随着城市住房商品化程度不断提高,全省城镇居民居住面积增加,住房人均建筑面积34.11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93平方米,增长2.8%。2006年楼价一路高涨,部分居民将其作为投资的一个重要渠道,投入楼市的资金大幅飙升。全省城镇居民购房支出比上年增长20.9%;每百户有两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由上年的18户增加至20户,增长11.1%;出租房屋的收入亦大幅增长29.5%。
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势头得到遏止 近几年来,省级财政转移支出力度不断加大,一系列增收政策向低收入群体倾斜,低收入户收入逐年增加,收入增长速度超过高收入户收入增长速度,全省城镇居民高低收入户收入差距扩大势头得到遏止。调查资料显示,城镇居民各占调查户总数10%的最低和最高收入户的收入差距逐年缩小。若以最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最低与最高收入户收入差距,从2003年的1∶11,降到 2006年的1∶9.6。
(陈瑞光)
社会生活 婚姻家庭·计划生育 婚姻家庭
【国内婚姻登记】
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不少群众认为2006年是结婚的好年份;因此,2006年比2005年的结婚登记大幅度增加。2006年,全省办理结婚登记753082对,1506164人,创广东省有史以来结婚登记新高,比上年增加160043对320086人,增幅率为27.6%。结婚登记总人数占全省总人口的18.7‰。其中初婚1421965人,再婚84199人。再婚中恢复结婚5238对10476人。年内,办理男女双方自愿申请离婚登记64687对,129374人,比上年增加7263对14526人,增幅率为12.6%。
社会生活 婚姻家庭·计划生育 婚姻家庭
【涉外及华侨、港澳台同胞婚姻登记】
2006年,全省办理外国人、外籍华人、华侨、港澳台同胞与广东居民结婚登记14536对29072人,创广东省有史以来同类结婚登记新高,比上年增加3631对7262人,增幅率为33.3%。其中广东居民14531人(男性5312人,女性9219人),外国人及外籍华人3774人,华侨1669人,香港居民6005人,澳门居民2014人,台湾居民1079人。年内,办理涉外、华侨、港澳台同胞与广东居民自愿申请离婚登记1052对2014人、比上年减少113对226人,减少9.7%。
(陈婉玲)
社会生活 婚姻家庭·计划生育 婚姻家庭
【开展“百万平安和谐家庭”创建活动】
2006年3~12月,省妇联与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广东家庭文化研究会联合开展了创建“百万平安和谐家庭”暨第五届广东家庭文化节活动,组织开展了家庭读书、家庭助廉、家庭电脑、家庭摄影、“御林军”杯首届南粤女子美术书法大赛等系列活动。评选表彰了100户广东省“平安和谐家庭”、10户第三届广东“十大优秀书香之家”、14户“优秀书香家庭”,及一批优秀美术、书法、摄影和电脑创作作品。在创建活动中,省妇联被全国妇联评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家庭助廉教育工作及家庭助廉读书活动先进妇联组织。
社会生活 婚姻家庭·计划生育 婚姻家庭
【家庭教育工作有新进展】
发挥省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作用,推动市、县两级建立相应领导机构,组织家庭教育“十五”规划评估。建立健全了省、市、县三级家庭教育讲师团,统一设计家教课程,强化指导家庭教育的实效。广东首创的“家教通”短信家长学校得到中宣部肯定,被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一项创新,在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中国妇女报等媒体宣传推广。举办“与孩子的心灵对话”亲子互动论坛、“倾听孩子的心声”家庭教育报告会等家教专题讲座和亲子活动共计600多场次,把家庭教育送到家庭、社区、军营。
(李宜)
社会生活 婚姻家庭·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
【概况】
根据统计评估,2006年全省出生人数为109.62万人,比上年增加2.49万人(其中政策内出生增加3.80万人,政策外出生减少1.31万人),流动人口出生17.48万人,出生率为11.78‰,比国家下达的指标低1.02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为7.29‰(省统计局公布数据),比国家下达的指标低0.21个千分点;计划生育率为86.50%,比上年提高1.46个百分点,继续保持平稳的低生育水平;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2.97,降幅为全国之最,全面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各项人口计生任务。
全省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考评结果 珠海市、惠州市、深圳市、阳江市、广州市、东莞市、梅州市等7个市,以及广州市越秀区、深圳市福田区、珠海市香洲区、韶关市仁化县等46个县(市、区),被授予“广东省2006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称号。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等18个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被授予2006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达标单位。平远县、阳西县、汕头市金平区等5个县(区),进步较大,给予全省通报表扬。吴川市、陆丰市考核不达标,给予“提醒注意”;阳山县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给予“降级管理”;上述3个单位给予全省通报批评。
省委、省政府出台《决定》 5月11日,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提出到2010年,全省常住人口总量控制在9730万以内(含省外流入半年以上人口),其中户籍人口控制在8250万以内;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控制在1.78以下,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6‰;婴儿死亡率降到10‰以下,孕产妇死亡率降低到每10万人20例以下;出生人口性别比接近正常水平,全面推进人口现代化。
“两无”活动初见成效 至2006年底,全省达到无政策外多孩出生的镇(街)444个,占乡镇(街道)总数的27.48%;无政策外出生的村(居)6409个,占总数的25.20%。所有申报单位都在《南方日报》等媒体和各地市委机关报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社会生活 婚姻家庭·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
【粤桂两省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
8月4日,广东、广西两省区人口计生委举行了《粤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区域协作协议书》的签字仪式,并就开展粤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区域协作问题达成协议。一是加强两省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紧密联系。二是加强两省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和反馈。三是建立经常性工作协调制度,妥善处理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案件。四是以人为本,便民利民,共同维护好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社会生活 婚姻家庭·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
【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广东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仅2005年10月1日至2006年9月30日一年,全省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的人数就达10.75万人,奖励金额9248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支出4052万元。全省有113个市、县(区)实行了“节育奖”制度,规定从农村独生女家庭不再生育和纯二女户自愿结扎当月开始,夫妇二人每人每月可以领到30~100元不等的奖励金,直至与省奖励制度接轨。各地还积极推行其他计划生育优惠配套措施,对计划生育家庭成员在上学、就医、经商、务工等多方面给予优惠。利益导向机制化解了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中的干群矛盾,被国家人口计生委领导誉为“里程碑意义的改革”。
社会生活 婚姻家庭·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
【服务网络规范化建设见成效】
省、市、县、乡、村五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得到加强,全省已建有省级计划生育科研所1间,地级市服务中心21间,县(区)服务站120间,乡镇服务所1638间,拥有技术服务人员1.19万人,承担了全省计划生育“四术”总量的70%以上,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少生优生、性与生殖健康的宣传和技术服务,开展孕前优生筛查跟踪服务和技术培训。到2006年底,全省获得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称号21个,获得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称号达69个。
社会生活 婚姻家庭·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
【阳东县打“两非”,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
阳东县初步建立起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长效机制,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从2003年的126下降到2006年的113,下降了13个点。一是抓宣传教育,在全县逐步构建报刊有文、电视有影、公路有牌、镇村有栏、家户有品、活动有专题的大宣教格局;二是抓利益导向,建立了“奖、优、保、扶、帮、罚”六位一体的利益导向机制;三是抓专项整治,构建深入开展打击“两非”行动、净化生育环境的工作体系,落实打击“两非”机构、人员、经费、文件,三年来,共查处“两非”案件49宗,处理涉案人员71人;四是抓制度完善,构建及时改进和完善监管环节。
社会生活 婚姻家庭·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
【德庆县帮扶计生户奔康致富】
德庆县委、县政府提出了“让每一个计划生育家庭达到当地中等生活水平”的目标,按照“立足当前、谋划长远、合力帮扶、整体脱贫”的思路,引领一大批计划生育家庭走上奔康致富路。全县受帮扶的1090户计生贫困家庭,2006年人均纯收入达4700多元,比上年增收近500元。越来越多的育龄群众自觉落实计划生育,全县农村新增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达558户,其中放弃政策内二孩生育的26户,1500多对育龄夫妇主动落实了长效节育措施,56对避孕失败的夫妇主动采取了补救措施。
(曾励)
社会生活 民族·宗教 民族事务
【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民族工作会议暨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会议于2006年1月19~20日在广州市举行,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作重要讲话,副省长雷于蓝作会议总结。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李统书主持会议,省领导佀志广、王珣章,各地级以上市党政分管领导、民族宗教局长,3个民族自治县的县长、民族宗教局长,省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共150人参加会议。会议传达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总结部署全省民族工作任务,省政府代表国务院对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的广东11个模范集体和11名模范个人进行了表彰,同时表彰了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59个和模范个人41名。部分模范集体与模范个人代表交流了先进经验。同期,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广东学习论坛第25期报告会,特邀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国家民委主任李德洙作关于民族问题与民族工作的专题报告。
社会生活 民族·宗教 民族事务
【民族地区克服大灾困难,经济发展继续保持良好态势】
省政府制定11项优惠政策措施,投入资金7亿元,大力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连南、连山、乳源3个民族自治县全年国内生产总值约37亿元,增长16.62%;地方财政收入约2.34亿元,比上年增长23.4%;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分别为2857元、2929元和3176元,分别增长8.3%、6.5%和3.4%;全年引进各种项目30多个,合同资金15亿多元。7个民族乡招商引资1亿余元。外贸出口有新进展,其中乳源外贸出口全年超5000万美元,增长30%多。3个自治县全年接待游客120万人次,旅游收入2亿多元,增长超过30%。救灾复产工作进展顺利,3个自治县洪灾全倒户3797户,2006年末全部搬入新居。
社会生活 民族·宗教 民族事务
【全国发展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经验交流现场会在乳源召开】
11月27~28日,现场会由国家民委、教育部联合在广东省乳源瑶族自治县召开。国家民委和省有关领导到会并讲话。国家民委、教育部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族、教育部门负责同志,广东韶关、清远市及乳源自治县的有关领导近170人参加会议。广东省、乳源以及云南、贵州等6个单位介绍经验,与会人员参观了广东省3个自治县的部分中小学校,并就发展民族地区基础教育事业进行讨论。
社会生活 民族·宗教 民族事务
【省第三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在清远市举行】
运动会于12月12~17日举行,广州、深圳、珠海、佛山、韶关、河源、惠州、东莞、中山、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云浮市和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等18个代表团,瑶、壮、回、满、畲族等29个民族的2400多名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工作人员参加。各少数民族体育健儿角逐花炮、珍珠球、毽球等12个项目的231枚奖牌,广州市代表团夺得团体总分第一名,韶关、深圳市代表团分列第二、第三。在近20个表演项目中,广州、珠海、韶关、惠州、中山、江门、清远市和广东技术师范学院8个代表团分别获得一等奖。省领导蔡东士、游宁丰、雷于蓝、李统书和省军区副政委阚延泉少将,清远市委书记陈用志出席开幕式。国家民委发来贺电,副省长雷于蓝致开幕辞,省民族宗教委主任温兰子主持开幕式,清远市市长陈家记致欢迎辞。
社会生活 民族·宗教 宗教事务
【省佛教界开展广东禅宗历史文化长廊系列活动】
4~12月,在省民族宗教委倡导推动及各有关市民族宗教局帮助下,省佛教协会在广州光孝寺、六榕寺、华林寺、大佛寺、海幢寺,深圳弘法寺,潮阳灵山寺,曲江南华寺、乳源云门寺,梅州千佛塔寺,肇庆鼎湖山庆云寺,潮州开元寺,云浮国恩寺、龙潭寺等10个市的18个规模较大的寺院,陆续分别举办历代写经、刻经、高僧暨名家书画、法器法物圣物展览,围绕活动主题的讲座、诵经、学术研讨会,佛教音乐表演,禅宗寺院圣迹游等活动,加强禅宗优秀文化的宣传教育。其中,4月20、21日与7月19日先后在广州举办佛教交响音乐会、广东禅宗历史文化长廊系列活动启动仪式、“重走唐僧西行路”启程祈福大典等活动,社会反响良好。12月25~27日,省佛协分别召开总结会、禅宗文化与构建和谐社会学术研讨会,标志系列活动圆满结束。
社会生活 民族·宗教 宗教事务
【成功接待澳门宗教界负责人访粤团来访】
9月21~23日,应省民族宗教委邀请,由澳门天主教、佛教、基督教、道教和巴哈伊教的负责人首次联合组团访问内地,访粤团一行40人先后参观了基督教广东协和神学院、佛教广州光孝寺、天主教石室圣心堂、道教三元宫等宗教活动场所和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大学城、会展中心以及佛山、东莞市的部分景点。省委副书记欧广源在广州珠岛宾馆代表广东省委、省政府接见、宴请访粤团全体成员,介绍了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和宗教事业情况。副省长佟星及中央统战、国家宗教局、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省民族宗教委等有关单位领导参加接见。
社会生活 民族·宗教 宗教事务
【继续宣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
全省各地继续加强对《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并依据条例加强依法管理工作,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和查处制止各类违法非法宗教活动,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全面调查掌握全省落实宗教房产政策情况,运用条例有关规定,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确定宗教活动场所区分标准和制订7项管理制度基本内容,在全省开展并已完成宗教活动场所登记换证清理工作。
社会生活 民族·宗教 宗教事务
【省及港澳宗教界捐助省内灾区及民族地区】
上半年省内部分地区遭受台风灾害,引发百年未遇的特大洪灾,损失惨重。省和港澳宗教界积极捐款捐物,帮助灾区人民救灾复产。7月下旬,省民族宗教委负责人率各全省性宗教团体负责人赴乳源灾区考察灾情、慰问灾民。全省民族宗教系统特别是宗教界全力以赴参与赈灾活动,捐款捐物达1400多万元。香港圆玄学院、香港华人基督教联会等宗教团体向省内灾区捐款500余万元。
(吴云辉)
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省总工会
【概况】
广东省总工会成立于1953年4月,历任主要负责人有林锵云、冯燊、梁广、梁锦棠、骆胜安、陈冰、汤维英。2006年内设17个部、室和4个产业工会:省海员工会、省教育工会、省工业工会、省财贸工会,下属7个正处级事业单位:省总干校(南华工商学院)、南方工报社、省职工国际旅行社、第一工人疗养院、第二工人疗养院、工会大厦、职工互助保障会和广东黄埔卫校。到2006年底,全省基层工会委员会数13.6万个,工会组织覆盖独立法人单位38.9万多个,会员达1463.5万人,继续位居全国第一。2006年广东省新增工会会员数、基层工会委员会数和涵盖独立法人单位数也均居全国第一。
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省总工会
【召开广东新时期工会理论研讨会】
4月27日,省总工会牵头会同省委党校、省社科联、省社科院联合召开了广东新时期工会理论研讨会。研讨会收到理论文章103篇,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广东工会工作的基本经验,积极探索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广东工会工作新路子。省委副书记刘玉浦出席了研讨会并作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汤维英做了总结讲话。
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省总工会
【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取得新进展】
省总工会大力推进外资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对全省外资企业进行地毯式摸底调查;要求各市制订外资企业组建计划,并每月上报组建进度表;确立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惠州7个市作为组建重点地区,把企业规模大、职工人数多、影响大的外资企业和世界500强企业在广东省投资设立的企业作为组建重点企业。各级工会扎实工作,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特别是深圳市沃尔玛建会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推动沃尔玛中国总部和全省15家沃尔玛分店全部成立了工会组织。
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省总工会
【构建农民工维权工作大格局】
在省委副书记刘玉浦的主持下,省总工会牵头联合省劳动保障厅、省高院等11个部门和单位制定下发了《关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加强领导,构建在党委领导下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大格局。同时成立广东省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由刘玉浦担任组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汤维英和副省长谢强华任副组长,成员分别由制定《意见》的11个职能单位的1名负责人组成。各市总工会也相继成立了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农民工维权工作的组织领导。
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省总工会
【构建互联、互补、互动的维权体系】
省总工会坚持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切实加强维权机制建设。加强与行政联动,形成工会与政府横向互联维权。在建立省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和工会与政府联系会议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互联、互补、互动的劳动关系协调网络,发挥了积极作用。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把创建和谐企业作为工作重点,全省广泛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加强省市联合,形成上下互补维权。省、市联合开展打击欠薪专项整治行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试点工作。到2006年底,全省签订集体合同7.7万份,覆盖企业14.3万家,覆盖职工1069万人。全省已建立工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80%以上实行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加强省际间双向联合,互动维权。省总工会与农民工输出地四川、重庆、贵州、湖南等12个省(市、区)总工会联合召开泛珠三角·省际间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座谈会并签订双向维权协议,建立了农民工维权双向联动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
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省总工会
【提出“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
省总工会开展送法律“四个一百”活动,即组织百场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咨询,举办百次劳动法律法规宣传知识讲座,办理百宗农民工法律援助典型个案,免费发放一百万份农民工维权手册。各级工会把农民工列为送温暖活动的重点对象,2006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期间,慰问农民工8.7万名,发放慰问款1219万元,全省648个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发挥了天天为职工和农民工帮困解难的重要作用。省总工会免费赠送1万份“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给万名农民工;开展工伤探视扶助活动,对工伤农民工进行探视慰问,帮助落实工伤待遇;广泛开展送安康“防暑降温”活动,保障农民工的身体健康。省总工会联合省委宣传部、省电信公司主办以“观看经典片,关爱农民工”为主题的情系职工电影放映活动,在全省范围内为200多万名农民工免费放映优秀影片1000场。成立省总工会“农民工业余学校”,举办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班278期,培训农民工学员4600人次。省市总工会配合省人大开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执法检查,与省劳动保障厅等单位开展“雷霆行动”,检查劳动保障法律执行情况,为34.4万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3.08亿元。
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省总工会
【推动十项工程劳动竞赛和职工职业技能大赛】
十项工程劳动竞赛形式不断创新、领域不断拓展、范围不断扩大,作用更加明显,全省各市、县共3896个大小项目开展劳动竞赛创建一流工程活动,促进了高速公路、能源建设、石化、汽车、城市快速交通等重点工程安全、快速、优质、高效完成。总结了茂名石化公司、省交通集团、广东电网公司、广州地铁总公司、广州汽车集团等一批单位的成功经验。完善了省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制度,对申报的程序、标准和决赛人数作出新的规范。全年共有16个行业和26个工种纳入省大赛范围,申办规模为历年最大,参赛人数为历年最多。竞赛中涌现出省职工经济技术创新能手120名,省技术能手110名,进入相关省级决赛而直接获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占60%以上,在广大职工中掀起新一轮的尊重人才、崇尚技能、勤学苦练、创先争优的热潮。
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省总工会
【开展劳动安全卫生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省总工会在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的基础上,全面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职工安全卫生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联合省安监局开展全省职工安全文化建设系列活动,举行广东省企业班组安全建设亮点演示大奖赛、广东省职工“安全在我心中”演讲比赛和广东省职工安全宣传作品大赛。开展全省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活动,计划在2006~2008年间培训300万名职工。开展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配合省安监局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组织了全省安全知识竞赛。开展提高工会劳动保护骨干队伍业务素质教育培训活动,举办了“注册安全主任培训班”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班”。
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省总工会
【纪念中国海员工会成立85周年】
4月6日,纪念中国海员工会成立85周年座谈会在珠海召开。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苏立清,交通部副部长徐祖远,广东省副省长佟星,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主席吴子恒,珠海市委副书记钟世坚等参加了座谈会并讲话。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陈文杰主持会议,香港海员工会主席郭锦华代表港、澳海员工会致辞,海员代表、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轮机长吴有胜在会上发言。来自全国各地的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全国委员会部分常委、委员,广东地区水运企事业单位工会领导,香港海员工会、澳门海员工会的代表和职工代表共80人参加了会议。
(沈寒英)
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团省委
【概况】
1949年11月5日,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华南工作委员会成立。1953年6月,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广东省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1957年5月,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广东省委员会改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东省委员会。历任主要负责人有赖大超、孟宪德、田心、黄大仿、梁秀珍、赖诗逸、刘均益、李海东、卢思谋、黄华华、江海燕、林木声、潘逸阳、徐萍华、万庆良、邓海光。共青团广东省委是全省共青团组织的领导机关,设有8部1室,下辖10个直属单位。截至2006年底,全省有基层团委7617个,专职团干部10135名,基层团委兼职书记、副书记15228名,团员446.29万名,年内各级基层团组织发展团员67.55万人。
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团省委
【全面推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
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青少年,加强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广泛开展《江泽民文选》、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活动,深入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学习论坛、主题团日、主题队日等为载体,寻访身边“知荣明耻”典型,引导青少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推进“立志、修身、博学、报国”、“我优秀我入团,我入团我更优秀”、“红领巾与光荣同行”、“青年才俊走进岭南校园”等主题活动,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积极挖掘、举荐广东青少年中的先进典型,开展第八届“广东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活动,成功推出庞波、潘翠玲、曾益新、丁磊、徐家逊等一批全国先进青年典型;开展向爱心大使丛飞、抗洪英雄李大为、失聪小作家张悉妮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以纪念建党8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为契机,组织成人宣誓、祭奠英烈、红色之旅等活动,在青少年中进一步传承民族精神,弘扬时代精神。成功举办首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推出“青春号角”五四晚会、青少年动漫大赛、摄影大赛等文化精品,发挥文化育人功能,培养青少年良好的道德情操,广泛开展校园文化艺术节、乡村青年文化节等群众性文化活动。
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团省委
【实施青年创业,服务和谐广东建设】
2006年,团省委与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实施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扶持一批创业项目,投放贷款2430万元;各地团组织积极整合资源,为青年创业提供资金担保和农村青年创业贴息贷款等融资服务项目;引导广大青年尤其是大学生培养创业精神,投身创业实践,举办第五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部分优秀项目成功吸纳风险投资3435万元;举办首届青年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轻工产品外观设计大赛、“创新、创牌、创富”论坛、粤商大讲堂等活动,广泛开展青年科技创新奖评比、青工技能振兴计划等,着力提高青年员工的劳动技能和创新能力。开展“节约资源我先行”、共建青年林、“珍爱国土,从我做起”青少年国土资源意识教育等活动,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生态环保和节能降耗的实践。以“青春建功新农村”行动为统揽,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联合省科技厅启动“信息直通车”行动,筹措500多万元,在全省农村建立106个省级信息服务示范站,以信息化手段服务农民增收致富,为农村基层团组织参与新农村建设打造新平台;启动“千企扶千村”行动,发动青年企业家支持新农村建设;组织“博士支农服务团”、“三下乡”等活动,有效服务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团省委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由团省委和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起草的《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12月1日经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以《条例》立法为契机,开通征求意见网站,首次吸纳未成年人代表参与起草工作,促使社会更加关注、支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全面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合作实施“青春健康学堂”试点工作,联合广东电视台录制并播放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系列专题片,大力推进“社区预防计划”,广泛开展“拒绝毒品·共建和谐”、“未成年犯爱心帮教行动”等活动。
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团省委
【打造青年志愿品牌项目】
全省新注册青年志愿者20多万名,新成立志愿服务队1500多支。“健康直通车”再上青藏高原,为3600多名藏族牧民消除病痛。首次独立承办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援外项目,组织15名青年志愿者赴缅甸的仰光、曼德勒和彬马那开展国际志愿服务,为当地提供种子技术、农作物保护、养蚕、柑桔技术、葡萄技术、农机设备铸造、玉米改进等农业技术及游泳、举重、乒乓球和羽毛球等体育培训的志愿服务。面对部分地区遭受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向灾区团组织下拨救灾复产特殊团费50万元,筹措资金及物资支援灾区,动员青年参与救灾抢险、重建家园,充分发挥青年突击队作用。探索青年志愿者社会化运作和制度化建设的有效模式,推进志愿者服务招标项目,在社区、乡村建立志愿者服务站,其中助老5500个,助残4500个。
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团省委
【帮助青少年解决实际问题】
加大帮助青少年解决实际问题的力度,“希望工程”全年筹资2150多万元,资助困难学生6086名,援建希望小学73所,民营企业助学基金筹资规模超1.5亿元。深入实施“青春暖流·共享和谐”行动,以及开展依法维权、节庆欢聚等工作,通过开通返乡专列、专车,扎实服务外来务工青年。“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不断加强“12355”等青少年服务平台建设,“帮扶孤儿行动”、“关爱留守少年儿童”等活动在各地广泛开展。
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团省委
【加强团组织自身建设】
省委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推进共青团固本强基工程,全面开展“双千双万”农村基层团建活动。积极探索增强团员意识教育的长效机制,举办“我为团旗添光彩”主题团日竞赛和“新时期团员新形象”网上论坛活动。加强作风建设,普遍开展服务型、学习型、活跃型机关建设和排头兵实践活动。成立团省委机关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组织年轻干部担任少先队校外辅导员,密切与青少年的联系。推进团干部培训工作,在中央党校举办地市级团委书记专题研讨班、联合中山大学举办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班等,全年共举办省级培训班172期,培养各级团干部、青年骨干2.1万人次。共青团理论创新出新成果,出版《广东省青少年发展报告》,开展第二代农民工、少年儿童发展状况等调研,举办主题为“和谐社会与青少年发展”的广东省首届青少年发展论坛。顺利召开第五次少代会,加强全省少先队工作。
(杨扬)
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省妇联
【概况】
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前身为1954年2月创建的广东省民主妇女联合会,1957年改为现名,简称广东省妇联。其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历任主要负责人为李坚真、区梦觉、周婉如、方兰、王守初、时述花、林惠俗、赵东花。
组织结构 设主席1名,副主席4名,兼职副主席3名。内设办公室、组织联络部、宣传部、权益部、儿童部、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另有3个事业编制单位:省妇女研究中心、省科学育儿实验基地、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
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省妇联
【加强信息网络工作】
2006年,基本建成全省妇联系统信息化体系。完善了南粤妇女网,开通了广东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信息网,开办了外来女工家园网站,开通了省妇联机关局域网;建成了省、市、县三级妇联信息交换平台,实现了全省妇联系统统计数据网上报送、信访信息管理自动化;从技术上、设备上大力扶持基层妇联,推动全省19个地级以上市、48个县(区)妇联建有网站或网页。全省基本实现省、市、县(区)妇联网上办公、资讯互通、资源共享。同时,建立信息工作长效机制,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全省妇联系统信息采写和报送的数量逐年增长,质量不断提高。年内,省妇联的信息工作和网站建设获全国妇联双“十佳”奖,深圳市、南海区等8个市、县(市区)妇联的网站建设工作获得全国妇联表彰。
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省妇联
【加强党建带妇建工作】
6月13日,由广东省委组织部和省妇联联合举办的全省党建带妇建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县、区)委党群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妇联主席,省直有关单位领导共300多人参加了会议。省委副书记刘玉浦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陈均伦、省妇联主席赵东花分别通报了全省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和全省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情况,广州、佛山、中山、惠州、揭阳等5市作了经验介绍。在全省新一轮市、县党政领导班子换届中,一批女干部走上领导岗位,50名妇联干部得到提拔或交流任职。
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省妇联
【举办妇联主席公共管理研修班】
12月5~15日,广东省妇联与北京大学联合举办了妇联主席公共管理研修班,各地级以上市妇联主席和省妇联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共60多人参加了学习。研修班课程由北大继续教育部、省妇联精心设计,聘请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著名学府的名师授课,使学员系统地学习了现代公共管理的相关理论,完善了知识结构,更新了思想观念。
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省妇联
【加强对外交流工作】
2006年,广东省妇联分别接待了蒙古民主社会主义妇女联盟代表团、英国外交部人权代表团、阿勒泰香港妇女动力协会代表团、香港广东总会妇委会代表团、香港基督教女青年会代表团、香港社会福利机构“单亲协会”、泰国泰华慈善会、香港成长希望基金会、韩国首尔大学教授等9批110人,与他们就广东省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妇联组织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取得的成绩等方面进行了座谈交流,并实地考察了省妇联信访室和法律服务中心、康怡老人活动中心等。
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省妇联
【扶持低学历妇女参加学历培训】
2005年2月,省妇联发出有关通知,启动了连续5年、每年重点扶持全省4000名低学历妇女参加大中专、技校等学历教育工作。2006年,在巩固上年扶持的7766名旧生的基础上,省妇联争取分管领导批拨专款,对欠发达地区有实际困难的学员给予每人500元补贴。各级妇联联合当地教育办学机构和有关企业,以自办、联办、委托办学等形式,采取减免学费、勤工俭学、订单培训等措施,2006年新增扶持9584名妇女参加大中专、技校学历教育。
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省妇联
【开展“百万妇女卫生健康行”活动】
2006年“三八”节,省妇联联合省委农办、省文明办、省卫生厅在全省启动“百万妇女卫生健康行”活动。一年来,全省共举办女性健康知识大型讲座2161场,派发《普及妇女卫生知识 提升妇女健康素质》等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宣传资料近100万份,近200万妇女参加了学习;开展乳腺和妇科疾病普查活动2055场,各种疾病义诊咨询2071场,派发药品价值近百万元;开展复光大行动,为200多名患有白内障的贫困妇女提供每人1000元的手术费援助,使她们得以接受手术重见光明。
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省妇联
【全省创建万个“巾帼文明岗”】
2006年4月,省妇联承办全国“巾帼文明岗”现场经验交流观摩会,广东的经验得到推广。至2006年末,全省已创建各级“巾帼文明岗”1万多个;其中全国岗178个,省级岗1657个。创岗活动已从最初的十大窗口行业拓展到所有的女性集中行业,从一岗一部门拓展到“巾帼文明服务一条街”、“巾帼文明示范社区”。
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省妇联
【开展“百万妇女学法律”活动】
2006年“三八”维权周期间,省妇联联合省妇儿工委、省司法厅等部门,在全省启动以宣传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为重点的“百万妇女学法律”系列活动。全省发放《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竞赛卡、知识读本、维权卡等共336万多份,10余万群众参加了全国妇联《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竞赛,省妇联组织的“共享一片蓝天——广东省《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竞赛”决赛电视晚会收看观众达1000多万人次;在佛山组织开展了“学法守法·共建和谐社会——妇女学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发放法律、心理咨询等宣传资料近万份;引进国际项目资金50多万元,依托648间外来女工流动学校加强流动妇女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外来女工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省妇联被评为省政府、全国妇联系统“四五”普法先进集体、全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竞赛”活动优秀组织奖。
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省妇联
【推动解决农村出嫁女权益问题】
2005年12月,省委副书记欧广源在中山主持召开了广东省解决农村出嫁女权益问题座谈会,第一次将妇女权益问题列入党政领导专题研究解决的议题。2006年,省妇联积极推动中山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推动珠三角地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成立领导小组、落实主要责任人、建立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制度,促进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联合省委农办、省信访局等部门对广州、佛山、东莞等重点地区进行抽查,推动当地党委政府加大解决出嫁女权益问题的工作力度;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委农办、省妇联、省信访局《关于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益的意见》,提出综合运用教育、行政、司法手段解决问题的办法。全年珠三角地区及肇庆市新增解决1.33万名出嫁女及其子女权益问题。省妇联被评为省委省政府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省妇联
【援助单亲特困母亲家庭】
省妇联于2006年母亲节举行了“关爱满人间——援助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第三期‘母亲安居房’工程”启动仪式,筹款866万多元,援助了粤东、粤西、粤北等15个地级市,新建了606套“母亲安居房”。全省各级妇联全年共筹款5716万元,新建“母亲安居房”1781套、援助子女上学20092人次、发展生产2655户、疾病救治3015人。
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省妇联
【妇女理论研究有新成果】
省妇联妇女研究中心完成了4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题调研报告,其中《广东农村妇女非农转移就业问题研究》已提供省领导决策参考。此外,还组织了“广东妇女思想生活工作状况调查报告”调查,召开了广东妇女研究会第五次代表大会暨广东省妇女理论研究优秀成果颁奖大会,举办了“和谐社会与广东妇女发展”论坛。
(李宜)
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省科协
【概况】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的前身是广东省科普协会与广东省科联。1958年两会合并,筹备成立广东省科协。1961年11月17日,广东省科协在广州正式成立。“文化大革命”期间被迫停止活动,1977年恢复科协建制。历任主席:丁颖、柯麟、冯秉荃、蒲蛰龙、伍尚忠、谢先德。现任六届全省委员会主席卢钟鹤。2006年底,有全省性学会、协会、研究会151个,地级以上市科协21个,县(市、区)科协121个,直属事业单位6个。
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省科协
【科技服务】
2006年,全省各级科协组织开展各类科技咨询项目2111项,其中无偿服务项目2004项;完成技术咨询合同186项;举办各类专业技能培训班3588班次,培训人员48.7万人次。
组织开展“万名专家进千村”、送科技下乡等活动 省科协组建农业科技专家服务团300多人,深入全省100个省直单位驻点村开展科技帮扶活动,帮助当地群众发展生产,提高农民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在全省农村广泛开展党员、基层干部科技素质培训工作,召开全省农村党员、基层干部科技素质培训工作会议,总结和交流“十五”期间培训工作经验,部署全省“十一五”农村党员、基层干部科技素质培训规划。
继续开展“厂会协作”和“金桥工程”活动 全省各级科协认真组织协作项目申报、洽谈、推介、专家下乡考察等活动,对协作项目给予资助,动员100多个省、市学会参与“厂会协作”行动,完成“金桥工程”33项。
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省科协
【国内外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
2006年,全省各级科协举办国内学术交流活动2341场次,参加人员20.2万人次,提交学术论文25454篇;举办国际学术交流活动25场次,参加人员5198人次,提交论文2248篇。接待港澳台及国际民间科技团组202个,派往港澳台及国外的科技团组137个。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广东”主题,举办第四届广东省科协学术活动周,组织开展百场学术交流活动;与湛江市人民政府、中国热带作物学会共同主办“2006中国热带花卉产业发展论坛”;与澳门工程师学会、香港工程师学会共同主办“第三届粤港澳可持续发展研讨会”。
继续加强与港澳台及国际民间科技团体的合作交流。先后接待澳门工程师学会、澳门公务专业人员协会、越南科学技术联合会等科技团体的代表团,在多个领域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
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省科协
【科学技术普及】
2006年,全省各级科协举办科普报告会5010场次,参加人员231万人次;举办科普展览2282场次,参加人员801万人次;举行科普影视巡映1234场次,印发科普资料19061种、618万册。开展送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3246场次,参加活动的科技人员44655人次。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主题,开展“全国科技活动周”、“全省科技进步活动月”和“全国科普日”等科普活动。与省科技厅、省农科院、高要市政府、东源市政府等单位举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大型科普集市”活动;举办《建设创建型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纲要》、《人与自然和谐》、《艾滋病防治》等大型科普图片巡回展览。
抓好全省科普工作 召开全省农村科普工作会议,总结近五年来全省农村科普工作情况,提出新时期全省农村科普工作的方针、任务和目标,推动新时期全省农村科普工作的深入开展。认真组织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向中国科协申报11个“科普惠农”项目,获国家财政奖励资助250万元。开展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对信宜市等9个全国科普示范创建单位进行检查,推广高要、澄海、信宜和东源等县(市)农村科普工作经验,推进农村“一站(科普服务站)、一员(科普宣传员)、一栏(科普宣传栏)、一基地(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在300个村建立了“一站一栏一员”。积极推进全省科普教育基地的发展,对申报基地单位进行考察评估,新命名15个科普教育基地。
抓好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 举办第21届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有352项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获奖,评选出16项优秀项目代表广东参加第21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开展第六届广东省青少年机器人竞赛活动,选送优秀项目参加第57届英特尔国际科学与工程学大奖赛并取得好成绩。
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省科协
【为科技工作者服务】
完善为科技工作者服务的工作机制,重点抓好在粤工作院士的联络服务工作,加强与中青年科学家的联系,组织在粤工作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到湛江等地休养考察,组织广东、山东两地的中青年科技专家开展交流活动等;建立和完善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的组织网络,健全调查工作制度,完成了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工作及报告。
年内,与省级学会、地市科协和有关单位,组织9期院士讲坛活动。广东科协论坛共举办7场专题报告会和1场专题研讨会。
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省科协
【全民科学素质行动】
为贯彻国务院颁布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省人民政府成立全民科学素质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科协。12月,召开“广东省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提出全省实施《纲要》的工作方案和近期工作安排。
(谢洪)
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省文联
【概况】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广东省文联)成立于1950年9月,是由全省性的文艺家协会、地级市以上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市文联)和全省性的产业、行业文联组成的专业人民团体。历任主要负责人有欧阳山、秦牧、刘斯奋、吕坪、蔡时英、陈中秋等。内设省文联机关和12个文艺家协会,8个工作部室,下属9个正处级事业单位(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广东省当代文艺研究所、岭南美术出版社、广东文化参考报社、《粤海风》杂志社、《天南》杂志社、《岭南音乐》杂志社、《摄影之友》杂志社)。
广东省文联实行团体会员制,共有团体会员36个,包括广东省作家协会、广东省戏剧家协会、广东省音乐家协会、广东省美术家协会、广东省电影家协会、广东省电视艺术家协会、广东省舞蹈家协会、广东省曲艺家协会、广东省摄影家协会、广东省书法家协会、广东省杂技艺术家协会、广东省民间文艺家协会、广东省文艺批评家协会等13个省级文艺家协会和广州、深圳、珠海等21个地级以上市文联,以及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文联和广东省公安文联。
2006年末,全省各级文艺家协会会员1.9万人,其中国家级会员约3000人。
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省文联
【开展向丛飞、孔雀屏学习活动】
2006年,省文联号召全省文艺界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和谐文化的重要思想基础认真抓紧抓好,结合表彰和宣传丛飞、孔雀屏等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典型,大力倡导德艺双馨。分别向全省文艺界发出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国文联、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向青年歌手丛飞同志学习号召的通知》和《关于向粤剧表演艺术家孔雀屏同志学习的通知》,召开了广东文艺界学习丛飞先进事迹座谈会,编辑出版《孔雀屏艺术人生》一书,号召全省文艺工作者淡薄名利,为服务人民而努力工作。
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省文联
【完成省各文艺家协会换届工作】
从2005年底开始,省各文艺家协会陆续召开代表大会,开展换届工作。至2006年底,各协会换届工作圆满完成,组成了新一届领导班子。各协会新班子结构合理,学历层次、专业层次分布科学,平均年龄趋于年轻化。协会领导班子的平均年龄由换届前的57.61岁,降为50.63岁;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上届增长4.4%,其中博士学历9人,填补了上届空白,占本届总人数7.9%;有副高以上职称者占70.2%。在12个协会新班子中,妇女占12.3%,少数民族占3.5%;无党派及民主党派人士占27.2%,比上届增长8.5%。一批德艺双馨、年富力强的中青年文艺家充实到各协会领导班子,不少班子成员还是各自文艺门类的领军人物。
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省文联
【举办第七届广东省鲁迅文艺奖评奖】
第七届广东省鲁迅文学艺术奖于2006年初启动,分文学、艺术两大类,由省作协、省文联分别评审,经公开征集参评作品、初评、终评3个阶段大半年的评审工作,共评出文学类获奖作品35个,艺术类获奖作品63个,特别奖2个。
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省文联
【开展“文化三下乡”、“艺术进万家”、“欢乐进农家”文化服务活动】
2006年,省文联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送欢乐、下基层”等惠民文化活动。全省各市县文联和基层协会也发挥贴近基层、贴近农民的优势,经常性地深入山乡渔村,把健康的文化娱乐送到农村群众、基层群众中去。
(金鹏)
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省社科联
【概况】
至2006年末,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有团体会员147个,其中省级社团126个,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都有社科联机构。省社科联下属两个正处级事业单位《学术研究》杂志社和广东社会科学大学。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领导小组办公室均设在省社科联,由省社科联负责协调、组织两办的日常工作。
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省社科联
【策划组织理论研讨活动,构筑学术交流平台】
2006年,组织召开省社科界学习《江泽民文选》座谈会、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座谈会,努力推进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理论创新成果的学习、研究、宣传。9月18日,省社科联与南方日报社联合召开了省社科界学习《江泽民文选》理论座谈会。10月19日,省社科联配合省委宣传部举办了广东社科界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座谈会,与会学者就六中全会提出的新论断、新思想、新观点,进行了理论研讨。11月26~27日,与光明日报社、省委宣传部联合主办了“和谐文化与和谐广东”论坛,邀请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等全国各地的100多位专家学者与会,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谐广东出谋献策,取得了一批富有创新价值的理论成果。
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省社科联
【社科规划工作进展顺利】
省社科规划办年内顺利完成了200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全省共计获得国家基金项目立项66项,获资助金额454万元,年度立项数及立项率在全国省市区位居前列。完成了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06年度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工作。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共申报1032项,确定予以立项的一般项目123项,青年项目23项,教育学、心理学项目40项,后期资助项目11项。省社科规划专项资金资助立项197项,资助金额452万元;学科共建项目立项63项(含教育学、心理学),落实资金筹集额189万元。全年立项数目及资助经费均创历史新高。2006年,广东社科规划办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受到全国社科规划办表彰和奖励。
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省社科联
【基本完成广东省第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
2006年,省社科联召开了社科成果评奖工作意见征询会,修订了《〈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完成了广东省第二届(2004~2005年度)社科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申报、初评、复评、终评等各阶段的工作。此外,省社科联还推动各地市开展社科评奖工作。开展评奖工作的地级以上市有:广州(2004~2005年度)、深圳(第四届)、肇庆(第八届)、河源(第二届)、江门(第二届)等,珠海、惠州也分别完成了本市首届社科优秀成果奖的评奖工作。
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省社科联
【推动社科普及工作取得新成效】
2006年,省社科联策划组织“广东社会科学学术活动月暨社会科学普及周”、“岭南大讲坛”等活动,搭建社科普及工作的平台,使社会科学普及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广东社会科学普及周暨社会科学学术活动月 于2006年11月举行,围绕“弘扬和谐文化、构建和谐广东”的主题,开展了“五个一百”的主体活动,即百场社科知识咨询、百场学术研讨会、和谐文化百家谈、社科知识百场系列讲座、社科知识进百村。广州等多个地市开展社科知识大型广场咨询活动,为广大市民提供住房、价格、税收、金融、保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深受大众欢迎。各地市纷纷推出包括社科图书展销、知识竞赛、主题电影公映、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社科普及活动。在活动期间,全省共举办社科知识咨询244场,学术研讨活动62场,和谐文化百家谈132篇148人次,社科知识系列讲座152场,社科图书进基层活动124项(共送出社科图书6.7万册,价值67万元)。整个活动印发各类社科知识宣传手册10万份,参与人员1万多人次,直接受众约200万人次。
岭南大讲坛 于2005年底创办,是广东社科普及工作的品牌。经过一年的努力,已形成了覆盖全省的网络和较成熟的运作模式。至2006年底,已经成功启动了3个系列:“岭南大讲坛·学术论坛”,“岭南大讲坛·公众论坛”和“岭南大讲坛·地市论坛”。
“岭南大讲坛·学术论坛”2006年共举办了11期,邀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委员会主席成思危,以及10位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建树颇多的著名学者就理论和实践的前沿问题发表演讲。这些学者主要有:美国加州路德大学哲学系主任、终身教授陈向先生,著名社会科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陆学艺教授,著名社会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杭生先生等。
“岭南大讲坛·公众论坛”2006年2月在省立中山图书馆启动并举办首场讲座,每周一讲,到年底共举办了47讲,主题涵盖民生、军事、法律、环境、文化等公众普遍关注、关心的内容,吸引了众多市民的追捧,反响热烈。
“岭南大讲坛·地市论坛”自从4月23日在佛山市正式启动并举办首场讲座后,其他地市也陆续启动并开讲。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有15个市的社会科学类的讲坛纳入“岭南大讲坛·地市论坛”板块,覆盖面达70%,其中较具代表性的有广州市的“羊城讲坛”,深圳市的“深圳市民文化大讲堂”,珠海市的“珠海社科论坛”,肇庆市的“星湖讲坛”,中山市的“城市论坛”等。
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省社科联
【创新学术社团的管理机制】
2006年,继续探索社团管理工作的新模式,实施分类指导和管理。重点联络,即对依托党政机关,面向应用对策研究的学会,实行重点联络,引导其增强社会效益和决策研究能力,在决策咨询中发挥更大作用。重点指导,即对市场依存度较高,面向企业和社会从事咨询中介服务的学会,实行重点指导,着力于引导其依法开展业务,积极探索社会化、市场化发展路子。重点扶持,即对依托高校或社科机构,从事基础理论研究和基础学科研究,特别是其研究领域具有岭南历史文化特色的学会,实行重点扶持,强化其学术交流、学术创新的功能,促进学术繁荣。
(懿丹)
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省残联
【概况】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于1988年,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承担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等。省残联由省政府领导,业务上接受中国残联指导,机关内设办公室、组织联络与维权部、康复部、教育就业部、宣传文体部5个部门。
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省残联
【顺利完成抽样调查主要任务】
2006年,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在2005年充分准备的基础上,按照全国统一要求,坚持质量优先原则,经过全省各级党政领导、调查员、医生、陪调员、工作人员共5000余人的共同努力,顺利、圆满完成了人员培训、模拟试点、现场调查、事后质量核查、质量验收、编码、调查与数据质量评估、数据处理等工作。2006年12月30日,正式向社会发布了调查数据公报。基本数据显示,全省38个抽中市、县(市、区)、152个街镇、304个调查小区共入户调查125441人,34392户,超过国家分配样本量5441人。全省现场调查入户率100%,平均见面率89.3%、7岁以上筛查阳性率16.85%、检查率99.58%,本次调查共定性残疾人7355人,定性率5.86%(比1987年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定性率3.95%高出1.91%),各项技术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总体调查结果较为理想。根据调查数据推算,广东有各类残疾人539.9万。残疾人数量和结构等发生了很大变化。经全国评估专家委员会评估和报省政府审定,广东的调查数据真实可信。广东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受到中国残联、全国抽样调查办和副省长李容根的高度赞扬,中山、东莞等15个单位和张建良、黄东锋等50名个人被评为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先进集体和个人,省抽调办被评为“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先进调查办公室”。
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省残联
【残疾人体育“四有三化”模式初见成效】
2006年,全省残疾人体育工作继续“打基础、图发展”,按照“四有三化”(即有人员、有场地、有项目、有经费,年轻化、专业化或半专业化、基地化)的发展模式,大力推动省、市级残疾人体育基地的建设,完善全省残疾人体育工作网络,保障残疾人体育事业可持续发展。12月在佛山市成功主办了广东省第五届残疾人运动会,并在全国首个确定与省运会同年同城举办的惯例。协助中国残奥运动管理中心完成了国家残疾人马术、射箭、皮划艇、轮椅篮球、硬地滚球5个训练基地在广东省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为国家备战2008残奥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省残联
【对外交流和对口帮扶工作顺利开展】
对外交流和对口帮扶是宣传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事业优势互补,平衡发展有效渠道。全年省残联共组织22批77人次赴美国、马来西亚、泰国、韩国、德国、瑞典、巴西和港澳台地区开展残疾人工作考察和学习交流活动。继续开展对广西和重庆巫山的对口帮扶项目。省残联领导率团考察了西藏林芝地区和新疆哈密地区,并分别给予他们20万元的支持。
(吴力文)
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省侨联
【抗洪救灾成绩突出】
广东省侨联在2006年抗洪救灾工作中,发挥了侨联组织的独特作用,共筹集捐赠款项350多万元,物资价值670多万元,及时安全地送到受灾的归侨侨眷手中,受到党和政府的充分肯定。8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在《广东省侨联赈灾情况报告》作出批示:“省侨联在赈灾工作中,做出了重要贡献,应当表扬”。9月4日,广东省侨联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广东省抗洪救灾模范集体”称号。
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省侨联
【妥善做好所罗门、东帝汶、汤加归国难侨的接待安置工作】
2006年4月所罗门群岛发生骚乱,全省各级侨联主动配合政府做好接侨安侨工作,使两批310名侨民平安回到家乡,并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侨民回乡后遇到的临时救助、子女教育、办理护照签证,延长逗留时间等问题。省侨联还配合政府做好对东帝汶、汤加归难侨的接待安置工作,派出慰问组到梅州市看望慰问从东帝汶回国避难的30名侨民,并送去总价值1.5万元的网通手机长途“侨心卡”,方便侨民与海外亲友通讯联系。
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省侨联
【广东国际华商会成立】
2006年5月30日,省侨联在广州花园酒店隆重举行广东国际华商会成立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发来贺信,中国侨联主席林兆枢、中共广东省委副书记欧广源、副省长宋海等领导以及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著名侨领、华商会全体顾问、会员共500余人出席大会。大会推举了中国侨联主席林兆枢、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主任高祀仁等13人为广东国际华商会荣誉会长。聘请近100位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和省直有关单位领导为国内顾问,聘请近100位在海外享有崇高声誉的华人商界领袖和社团领袖为海外顾问。广东国际华商会首批吸收了近300名会员,荟集世界五大洲38个国家和地区的华人华侨商界、政界的知名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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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
5月17日和24日,省侨分别联邀请由62位和36位海外侨领侨商组成的海外侨领侨商代表团,参加深圳市“文博会”和四川省“西博会”,反响很大,深圳市和四川省的领导给予了高度评价。各级侨联积极为侨资、侨属企业排忧解难。如河源市侨联近年来共引进项目10个,投资总额在10亿元以上,为到河源投资的侨胞提供“保姆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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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争作贡献】
2006年,全省各级侨联汇聚侨力,积极参与“十百千万”工程,积极开展“送项目、送科技、送温暖”和扶贫济困活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贡献。省侨联驻村工作组组织多次“让爱飞翔”教育扶贫系列活动,改善了驻点村小学的教学环境;驻点村“超辉文化活动中心”建成。省侨青委把目光投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深入增城市山区正果镇,为当地农村低保户送去合作医疗补助金15万元,并与广州市第六人民医院联合开展义诊活动。
肇庆市侨联通过有关部门争取到75万元资金,实现了驻点村——泰西村5公里村道水泥硬底化建设,解决了该村行路难的问题;揭阳市侨联驻点村——乌犁村被揭阳市委、市政府评为“揭阳市文明村镇”,乌犁村党支部被揭阳市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中山市侨联在春节和六一节期间,深入到驻点村——火炬开发区城东村慰问了77户低保困难家庭,28名低保归侨侨眷学生,向当地幼儿园送去了2000多册图书及40台幼儿学习机;茂名市侨联募集资金解决了驻点村道路硬底化;清远市佛岗县侨联连续4年送肥下乡给农村特困归侨侨眷,邀请种果技术员上门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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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海外联谊工作】
2006年,省侨联接待了来自世界各地25个国家和地区的250多个华侨华人社团,共3000多人次。使省侨联联系的国家和地区达76个、重点人物2451人、重点社团1226个。省侨联多次组团出国访问,如出访澳大利亚、新西兰、非洲、美国和马来西亚、新加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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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华侨农场侨联工作力度】
11月30日,省侨联在清远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改制后华侨农场侨联如何发挥作用,协助党委政府推动华侨农场构建和谐侨区工作问题。省侨联领导及各部室负责人、清远市委主要领导、市侨联及全省23个华侨农场侨联负责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统一思想,明确华侨农场侨联工作思路,要求各华侨农场侨联配合当地政府,发挥自身优势,当好党和政府的得力助手,认真履行职能,依法维护归侨侨眷权益,倡导并形成和睦相助、友爱向善的良好氛围,促进华侨农场的和谐与稳定。
“能力建设年”经验交流会在穗召开 12月21~24日,由省侨联协办、广州市侨联承办的中国侨联“能力建设年”经验交流会在广州举行。中国侨联领导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侨联领导120多人参加了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会见并宴请了中国侨联领导。省委副书记刘玉浦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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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中国侨联成立5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
省侨联在全省范围内征选富有“侨”的特色、表演水平较高的文艺节目报送中国侨联,参加中国侨联成立50周年文艺晚会节目选评;配合中国侨联与CCTV-4节目摄制组在广东拍摄制作题为《中国侨联五十年》的电视系列片,广州、东莞、中山、江门等市侨联积极支持和配合摄制组的拍摄工作。省侨联还发动基层侨联举行纪念活动,如肇庆市侨联、肇庆学院侨联、端州区侨联和高要市侨联联合在牌坊广场举行了庆祝中国侨联成立50周年文艺晚会。深圳市侨联联合深圳市文联共同举办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7周年暨中国侨联成立50周年文艺联欢会等。此外,省侨联还邀请荣誉主席钟南山院士和所罗门归侨代表等组成广东省侨联祝贺团赴京参加中国侨联成立50周年纪念活动。2006年12月29日,省侨联举行了颁发中国侨联从事侨联工作20年工作者证书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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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信息工作,办好侨刊乡讯】
2006年1月1日省侨联网站正式改版后,版块增加、容量扩大、面貌一新,全年共上传信息2863条,成为全省各级侨联的宣传窗口。广州、肇庆、梅州、中山、潮州、惠州等市侨联和广东国际华商会等直属社团相继建立了网站。9月26日,省侨联组织了全省县(区、镇)级以上侨联近200名信息员进行培训,并筹集了116万元用于全省侨联信息网络建设。
省侨联加强对全省侨刊乡讯的指导。2006年,由省侨联主办的《华夏侨讯》杂志共编辑出版了4期,成为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其中,刊载“永远怀念知我侨心的胡耀邦同志”的一期《华夏侨讯》被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和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永久收藏。刊发纪念霍英东荣誉主席的专题和纪念梁灵光老省长的专题,社会反响也很好。此外,省侨联主管的《广州潮人》、《客家风情》、《岭南侨星》以及省归侨作家联谊会编辑的《粤海桥》办刊质量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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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困难侨界群众排忧解难】
5月,省侨联专门成立了广东省侨界仁爱基金会。年末,省侨联兵分七路赴全省各地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深入12个华侨农场、原侨生公司和省侨联“十百千万”驻点村等地慰问了294户困难归侨侨眷,送去近9万元的慰问金和价值60多万元的物资。当得知湛江市侨联会员、年仅28岁的胡江不幸患病,需要医疗费用20多万元,而其家庭极度困难后,省侨联及时伸出援助之手,帮助胡江度过难关,把省委、省政府奖励给的抗洪救灾模范单位3万元奖金全部捐出,加上发动其他省直团体的捐助,筹集捐款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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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信访、维权工作力度】
2006年省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共圆满处理来访来电984件次,重点解决涉侨涉法案件20件,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提供法律援助。如菲律宾华侨谢先生来信反映其在江门开平市投资建筑工程中,因合同纠纷上诉到法院,胜诉后却无法执行,使他对在广东的投资环境失去了信心,把近亿资金转移到湖南省投资。法顾委得知情况后,专案研究分析,并实地调查了解,看望谢先生,耐心向谢先生解释国内的政策。经努力,该案执行款项98万元已归还谢先生。谢先生给法顾委送来亲笔题为“滔滔福祉出清政,郁郁生机仰贤明”的感谢牌匾。
(胡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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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广东省青年联合会成立于1954年5月4日,当时名为“广东省民主青年联合会”,1965年定为现名“省青联”。广东省青年联合会是广东各族各界青年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广东省的基本人民团体之一,也是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的团体会员。广东省青年联合会由全省和各市青年联合会及各青年团体组成。历任主要负责人有孟宪德、田心、黄大仿、江东海、卢思谋、江海燕、林木声、潘逸阳、徐萍华、万庆良、邓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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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青年统战外事工作】
2006年,省青联坚持常规化、项目化、品牌化运作,通过建立机制,不断深化与粤港澳台青年的交流合作,广泛开展“两岸高中生环保与科技夏令营”、“两岸四地青年大汇聚”等活动,全年组团与港澳台的互访交流233批,9988人次。积极承担国家外事交流任务,全年与国外青年的互访交流达52批1106人次,对外青年交流的人数规模和覆盖领域为历年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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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荐培养青年人才】
广东推荐的候选人广州市公安局侦查科教导员庞波当选第十七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推荐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主任曾益新成为中国青年科技工作者协会会员,并当选为协会副会长。推荐网易CEO丁磊荣获第三届“中国软件行业杰出青年”称号。做好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青年干部到广东挂职锻炼工作,接收来自贵州、广西、云南的6名共青团干部到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及江门等团市委挂职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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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青年社团建设】
积极推进青年统战工作,成立广东省青年商会等省市两级青年社团18个,广泛团结凝聚各界青年。严把社团发展关,规范社团登记手续,加强对各社团年检、代码册年检及常规工作的指导、沟通、协调。召开了省青联八届五次常委(扩大)会议,增补了4位八届省青联副主席、13位常委、17位委员。指导省青年摄影家协会成功召开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并选举产生省青年摄影家协会第五届理事会。优化社团管理的外部环境,为青年社团交流信息和业务合作提供平台。指导青年社团加强管理,促进管理制度日趋规范、完善。
(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