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专载与文件法规目录 文献专载
第762页到第768页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制定全省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副题: (2005年10月29日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九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
关联: 7版图
当前,我省现代化建设已经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我们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总结回顾“十五”计划执行情况,认清形势与任务,对“十一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全面部署。
“十五”是不平凡的五年,是我省现代化建设取得新的重大成就的五年。全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结合广东实际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战略部署,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总体上保持了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十五”前四年,全省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4%,2004年达16039亿元,提前一年完成“十五”计划经济总量增长预期目标。经济实力上新台阶,改革开放上新水平,区域协调与合作发展有新突破,社会事业有新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新提高,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有新进步。“十五”计划的胜利完成,为我省“十一五”和未来一个时期经济社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标志着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迈入新的发展阶段。
“十一五”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综观国内外形势,我省既面临难得机遇,又面临严峻挑战,总体上面临有利的发展环境和条件。经济全球化与区域一体化趋势不断加强,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过渡期即将结束,既为我省全面参与国际与区域经济合作、进一步拓宽发展空间提供了有利环境和现实途径,也使我省面临更加激烈的国际竞争,面临发达国家在经济和科技上占整体竞争优势的压力,面临日益复杂的能源、金融等经济安全问题的挑战。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对外开放向纵深推进,东中西部地区加快发展并迅速崛起,“百舸争流、万马奔腾”,区域发展格局正在经历一次重大而深刻的变化,我省既面临着以合作促发展的有利机遇,又面临原有优势相对弱化的挑战。从自身条件看,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发展,我省积累了相当的产业基础、经济实力和成功经验,市场化程度较高,既具有加快发展的基础条件和内在要求,同时也面临一系列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特别是经济结构不够合理、增长方式比较粗放、自主创新能力亟需提高、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城乡和区域发展不够协调、资源与环境压力增大、构建和谐广东的任务艰巨等等。为此,我们必须认清形势,抢抓机遇,开拓创新,落实“五个统筹”,推动经济社会转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轨道,全面开创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
“十一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实现全省人民富裕安康为总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抓好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加强自主创新,深化体制改革,扩大对外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更好地发挥排头兵作用,为全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
“十一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是: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全省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以上,实现2010年人均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增长方式进一步转变,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13%以上;经济结构更趋合理,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高,产业和城市竞争力明显增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取得新突破;对外开放与区域合作上新水平,建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精神文明与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加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就业形势保持稳定,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总体达到宽裕型小康水平。
完成“十一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胡锦涛总书记2003年4月在视察我省时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思想,为我省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科学发展观这一新的法宝,是我们党领导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实践的科学总结,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的理论武器,是新世纪新阶段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指导方针,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我省要努力当好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在认识上、行动上、出成果上先行一步。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贯穿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各个领域,贯穿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各个阶段,贯穿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过程。
要坚持继承、创新、提高、发展,科学总结过去、谋划未来,进一步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增强发展动力,继续发挥比较优势,努力创造集聚优势,切实做到六个“必须加快”。
第一,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这是我省所处发展阶段的迫切要求。要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目标,优化经济结构,提升技术水平,建设节约型社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切实转变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推动经济发展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在提高质的基础上实现量的新扩张。
第二,必须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这是确保经济社会发展长盛不衰的关键环节。要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大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构建创新型广东。
第三,必须加快推进经济国际化和体制创新。这是我省顺应经济全球化潮流和继续当好排头兵的必然选择。要以全球视野来谋划对外开放和省内发展,积极参与国际和区域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全方位集聚国内外优势,提高国际竞争力,建立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加大改革攻坚力度,突出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形成一整套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
第四,必须加快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这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的重大任务。要统筹城乡发展与区域发展,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力度,充分发挥珠江三角洲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不同类型地区优势互补、互动发展,形成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格局,促进共同发展、共同富裕。
第五,必须加快建设绿色广东。这是关系我省未来长远发展的重大举措。要以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为目标,发展循环再生的绿色经济,构筑系统安全的绿色生态,创造优美的绿色环境,培育人与自然和谐的绿色文明,走出一条生态环境系统与经济社会发展系统良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路子。
第六,必须加快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这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要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重视社会发展和进步,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加强社会建设、社会管理和社会利益协调,关心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构建和谐广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坚实的社会发展基础。
“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对于加快推进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指导意义。制定与实施规划,必须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着重研究和解决关系我省“十一五”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和政策性问题。
一、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全面提升产业素质
优化经济结构是提高经济增长质量与效益的根本途径。要以结构战略性调整为主线,以提高产业竞争力为核心,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支柱产业为支撑、服务业快速协调发展的产业发展格局。
优化工业产业结构。坚定不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提高工业九大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竞争力,实现工业发展的高级化和适度重型化。做大做强电子信息、石油化工等支柱产业。加快发展汽车、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积极培育生物工程、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产业。改造提升纺织服装、食品饮料、建材等传统产业。加快中医药产业发展,着力打造中医药强省。优化工业产业布局,加快发展临港工业,重点建设一批支柱产业基地和重要产业项目,提升发展珠三角高新技术产业带,培育发展汽车整车制造和零部件基地,打造沿海石化产业带和沿海钢铁工业基地。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与产业转移相结合,加快环珠三角产业转移带发展,推进欠发达地区产业升级。优化产业组织结构,加快发展大型企业集团,发展一批“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推动一批企业创造世界名牌。支持、引导和规范产业园区发展,建设一批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打造区域品牌,促进产业集群优化升级。
全面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优化服务业结构,提升产业素质,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发展竞争力强的大型服务企业集团,提高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培育服务业支柱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旅游业、信息服务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等在全国有优势的服务业。以发展现代流通业为突破口,大力发展产品设计和包装、仓储、物流和会展等生产服务业,推进服务业和制造业的良性互动发展。鼓励发展法律、会计、资讯等中介服务业。巩固提升居民服务业、餐饮旅馆业等生活服务业。深化服务业体制改革,改善服务业发展环境,制定鼓励消费政策。广州、深圳等特大城市要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增强对全省的产业支撑和辐射带动力。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坚持适度超前原则,优化布局,完善网络,加强以能源、交通、水利、环保等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加快高速公路、铁路、城际轨道交通、航道、港口等建设,完善集装箱港口运输体系、能源运输体系和民用航空运输系统,构建水陆空立体交通网络。加强电源、电网和液化天然气网的建设,优化能源结构,加强能源储备,构建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确保能源安全。加快建设城乡防灾减灾体系、水资源开发利用和配置体系,保护水环境和保障供水安全,大力发展水利事业。
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大力提高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水平,努力打造信息产业强省。大力发展信息产业,巩固提高信息产品制造业,突出发展消费类电子,加速发展软件业与信息服务业。积极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强信息化资源整合与共享,加快信息化基础建设。全面促进社会事业信息化,扎实推进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切实加快信息领域立法进程。
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努力增强综合竞争力
自主创新能力是我省未来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要加快自主创新步伐,抢占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的制高点,争当自主创新排头兵。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大力整合全社会科技资源,鼓励发展风险投资,完善科技和产业服务支撑体系,建设结构合理、功能完备、开放竞争的区域自主创新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自主创新评价体系。推进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进行产权制度改革,深化公益类科研院所内部改革,加快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充分发挥科研机构的骨干引领作用,重视推进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自主创新,继续支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突出加强应用技术研究。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开发投入,支持企业建立各种形式的研发机构,使之成为产业关键和共性技术研发的重要载体。强化知识产权工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市场监管力度,优化创新环境。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鼓励企业参与制定国家标准,扶持企业创建名牌产品和驰(著)名商标。重点扶持一批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着力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集团)。
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区域自主创新。鼓励原始性创新,抓好重大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推进产业技术跨越式发展。加强集成创新,形成一批产业带动力强、关联度大、优势资源集成度高的战略产品。进一步完善重大引进技术及装备消化吸收再创新的统筹协调机制,促进外源技术内源化。切实抓好工业九大产业、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等产业的重点技术的自主创新,突破一批核心和关键技术,提高产业整体技术水平。完善重大自主创新项目联合攻关制度。支持广州、深圳成为自主创新的基地,充分发挥珠三角在自主创新中的带动作用。
走开放型自主创新之路。强化区域与国际合作,注重消化吸收,鼓励开展合作创新。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示范基地。积极鼓励企业到省外境外设立研发机构,大力吸引外资企业和省外大企业来粤设立研发机构。加强泛珠三角区域自主创新合作,加快实施科技资源共享、合作组建科技组群、联合科技创新、科技人才培养等四大科技行动。
三、促进内外源型经济协调发展,进一步提高开放水平
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建设经济强省的必由之路。要加大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力度,实施经济国际化战略,促进内外源型经济协调发展,提高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优化提升外源型经济。要进一步提高吸收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创新招商方式和机制,优化引资和投向结构,把吸收外资与促进产业升级、区域协调发展、国有企业改组改造结合起来,大力吸引发达国家和地区以及跨国公司、世界500强企业的投资,鼓励其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引导外资投向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农业和欠发达地区。鼓励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产、做优做强。促进各类开发区提高发展水平,探索建立集约式发展的多功能综合性产业区。要切实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优化出口商品、出口市场和贸易方式结构,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产品的出口,提高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促进出口市场多元化。在扩大货物贸易的同时,积极发展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巩固提升加工贸易,大力发展一般贸易,实现出口增长方式由创汇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形成国际贸易新格局。优化进口结构,引进先进技术、关键技术和装备,发挥进口的积极作用。要在“走出去”方面实现新突破。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投资和承包工程,设立生产基地、销售网络和研发机构,开发利用境外资源,拓展发展空间,形成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
做大做强内源型经济。要重点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放宽市场准入,允许其进入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法律法规未禁止进入的领域。大力发展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积极构建面向广大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平台、投资服务体系等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服务创新,加大对民营经济的财税金融支持。办好各类民营经济园区,促进民营企业上规模上档次。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联合等方式做大做强,发展成为主业突出、市场竞争能力强的大公司大集团。鼓励民营企业扩大出口,开展国际化经营。办好中国(广州)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继续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做大做强一批主业突出的国有企业集团,增强国有经济在全省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影响力、控制力和带动力。
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涉外经济管理体制。营造开放透明法治的投资环境。深化通关制度改革,优化口岸环境,提高口岸的整体功效,推进“大通关”建设。按照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和国家统一部署,进一步规范全省涉外地方性法规和相关政策。优化政务环境,加快地方涉外经济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行政审批,强化服务职能。优化法制环境,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保护涉外知识产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在行业自律、行业服务、行业规划制定、知识产权保护和开拓市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政府、行业协会、企业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进出口商品预警机制,促进公平贸易。认真做好加入世贸组织后过渡期的应对工作,大力培养国际贸易等专业人才,加强对国外反倾销等案件应诉的组织和服务工作,积极应对各类国际贸易摩擦。建立健全产业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维护产业安全。
提高区域合作水平。继续落实内地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的经贸关系安排,加强大珠三角合作发展,提高新一轮粤港澳合作水平。完善粤港、粤澳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协调跨境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建设跨境工业区,加强口岸合作,推进服务业合作,推动我省企业充分利用香港国际金融和贸易中心等优势开展国际化经营。加快发展与台湾地区的经贸关系。大力推进广东与东盟等区域的经贸合作。积极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上新水平,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为主、全面合作”的方针,创新合作机制,完善合作规划,以落实合作项目和消除行政壁垒为重点,抓好基础设施、能源、经贸、劳务、金融等重点领域的合作,建立区域一体化市场体系。积极推进泛珠三角横琴经济合作区的立项与建设。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和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建设,继续做好贫困地区对口帮扶工作。
四、统筹城乡发展,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解决“三农”问题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和前提。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的力度,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农村的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壮大镇村集体经济实力,促进农业农村持续稳定发展。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切实保护基本农田,改造中低产田,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培育具有地方特色、区域比较优势和竞争力强的农业主导产业,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发展效益农业、特色农业和生态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农业标准化,加强畜禽防疫工作,健全农作物病虫害防控体系。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培育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协会组织,提高农业的市场化和农民的生产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林业产业。
深化农村改革。以提高农民收入为目标,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为重点,全面推进农村各项改革,建立农民增收减负的长效机制。巩固和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务农收益。加速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加强对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增加农民非农收入。稳定并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稳妥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加快征地制度改革,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和安置机制。按照依法、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
加强农村公共服务。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加快发展农村教育、科技、医疗卫生和文化等事业,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巩固提高普及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合理调整农村学校布局,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以创建文明村镇和文明家庭为载体,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改善农村疾病预防保健和医疗救治条件。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提高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
加强农村规划建设与管理。统筹城乡规划,把规划延伸到村。加快农村交通等公共设施建设和文化设施建设。启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积极开展创建生态文明村、镇活动,重点推进农村改水、改路、改厕、改灶和改造住房等工作,大力推广沼气利用,加强垃圾、污水等污染物处理,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的问题,改变农村面貌。改革农村社会管理方式。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稳步推进有广东特色的新农村建设。
五、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事关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要调整优化区域空间结构,分类指导,统筹协调,加强区域间资源整合、产业互动,促进形成区域经济发展新格局。
加快县域经济发展。以工业化为龙头,以产业集群和专业镇为载体,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从实际出发,选准和发展特色支柱产业,培育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产业、优势企业和优势产品,形成具有县域特色的产业结构。加强城乡规划,集约发展县城和中心镇。大力招商引资,主攻民营经济、培育特色经济、发展配套经济、提升劳务经济,引导企业进园区,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业和流通业,加快发展农村服务业。进一步扩大县级经济管理权限,完善激励型财政机制。
提高城镇化的水平和质量。强化规划的龙头地位,加强城镇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稳步推进城镇化,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路子。全面提升珠三角城市化水平,加强城市之间的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整合区域内产业、资源和基础设施建设,发挥要素集聚和辐射带动作用,增强珠三角城市群的整体竞争力。加快东西两翼和山区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发展,增强其对区域发展的带动作用。进一步落实鼓励中心镇加快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推行户籍制度改革,吸引农民进入城镇就业和生活。改善人居环境,保护地方特色,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推进区域互动协调发展。进一步强化广州、深圳的龙头带动作用,使其成为更具国际影响力的现代化中心城市。经济特区要继续增创新优势,走出新路子,办出新特色,实现新发展。珠三角要提升发展层次,继续做优做强,实现“品牌输出,产业转移,拓宽空间;高新引进,优化结构,再上台阶”,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东西两翼要强化工业的主导地位,发挥临海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重点发展临港重化工业、特色产业和配套产业,成为我省产业发展新的增长点。山区要按照适度发展、集中开发、严格保护的原则,发挥自身资源优势,积极推进工业化,大力发展特色产业、资源加工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办好“珠江三角洲与东西两翼、山区经济技术洽谈会”,建立健全区域间重大事项的协调机制,实现两翼、山区与珠三角的共赢发展。继续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加快海洋综合开发,大力发展海洋产业,建设海洋经济强省。
调整优化区域空间结构。各地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与现有城镇发展、土地利用和环境保护等规划相衔接,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不同要求,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按照功能区定位规范区域开放秩序,避免盲目开发,逐步形成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区域之间分工合理的有序发展格局。
六、加大改革攻坚和体制创新力度,建立比较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
改革是发展的不竭动力。要加大改革攻坚力度,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机制,为加快发展提供良好的体制条件和环境,增强发展新动力。
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和社会领域的管办分离。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进一步理顺财政管理体制,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财权事权,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深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全面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按照“统筹规划,分类管理,精简机构,优化结构”的要求,加快事业单位结构调整。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大力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权责统一、有效制衡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重点加强企业财务监管,建立科学的考核分配制度、企业国有资产收益制度,探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行为。继续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加强对垄断行业的监管。
推进地方金融体制改革。建立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金融机构全面发展、功能互补、有序竞争的区域金融体系。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加强对地方金融企业的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有效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整合地方金融资源,进一步推动广东金融综合配套改革,提高地方金融竞争力,打造具有广东特色的知名金融品牌,推动地方金融发展壮大。加快广州、深圳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步伐。
健全现代市场体系。进一步规范产权、资本、土地、劳动力、技术等要素市场的发展。发展壮大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比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加快建设政府、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建立信用监督管理和失信惩戒制度,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和市场环境,建设诚信经济、诚信社会。进一步完善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和稀缺资源的价格形成和监督机制。完善行政执法、审计监督、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
七、加快建设文化大省,努力提高社会发展水平
文化正日益成为国家和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内涵。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文化发展,全面提高人的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树立现代开放的教育理念,努力构建具有广东特色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逐步推进免费义务教育,从2008年起在全省农村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积极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的质量和水平。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和教育技术手段现代化,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成人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大力推进教育体制改革与创新,鼓励发展民办教育、远程教育,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建立现代、新型、公平的教育体制。建立健全教育经费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元投入体制,确保教育经费稳定增长,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教育的扶持力度。进一步扩大教育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大力吸引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来粤合作办学。深化考试、招生和就业制度改革。
切实加强人才工作。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建设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充分发挥人才作用的体制、机制、环境。以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为主体,以高层次、复合型、高技能等紧缺人才为重点,切实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加大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力度,提高人才队伍素质。拓宽人才工作视野,引进人才与引进智力相结合,吸引海内外优秀人才来粤工作。建立完善人才评价机制、绩效考核机制、选拔使用机制、分配激励机制和人才保障机制,逐步形成适合各类人才干事创业和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强人才资源宏观调控,优化各类人才配置,促进人才资源共享。建立多元化的人才资源开发经费保障机制。大力发展人才市场,引导人才合理流动。
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调整优化文化资源配置,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大力发展文化经济。加大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和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努力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事业,培育广东文化品牌、锻造文化精品、造就文化名家。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保护、繁荣和提升岭南文化。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增强微观活力,健全文化市场体系,依法加强管理。加快推进文化与经济的融合,发展壮大文化产业,把文化产业作为我省的支柱产业进行规划,加快报刊、图书出版、广播影视、印刷发行、音像制作等文化产业发展,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建立健全文化产业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投资文化产业。加强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
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继续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完善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体系、城市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卫生科普宣传体系和经费保障体系,满足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促进医疗卫生公平。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医院的发展,促进医疗服务的多样化。加强重大疾病的防控工作。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
积极发展体育事业。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发展竞技体育,加强体育场馆和社区体育设施建设,认真备战2008年奥运会,积极做好2010年第十六届亚运会的筹办工作。
八、加快建设绿色广东,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可持续发展事关我省未来长远发展。要实施绿色广东战略,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在全社会树立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努力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推进资源节约和合理高效利用。大力节约能源和优化能源结构,组织实施一批重大节能工程,抓好重点耗能行业、企业的节能,推进清洁能源的开发与应用,加快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加强水资源保护和综合利用,大力节约用水,建立统一协调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大力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加强耕地和林地保护,实行更加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大力节约原材料,提高原材料利用率。建立健全资源节约的法规和标准,强化资源节约的监督管理,建立节约型社会评价指标体系。
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大力推进节约降耗,发展环保型产业。加强资源开发利用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构建企业、工业园、城市和社会等三个层面的循环经济框架,培植一批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实施一批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规划项目,抓好建设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和创建节约型城市试点工作。加快完善法规和标准,抓紧研究制定《广东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
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依法实施环境保护规划和国土规划,严格实行生态功能区分级控制,调整优化产业空间布局,避免污染转移。开展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试点工作,强化环保责任制。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力度,以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环境辐射等污染整治为重点,加快推进治污保洁和珠江综合治理工程,全面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流域、近岸海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切实保护饮用水源。大力发展环保产业,逐步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实施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加快公益林体系建设,加强湿地保护,构筑我省生态屏障体系。强化生态保护和监管,特别要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地质遗迹的保护。加快建立跨区域、跨流域的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积极开展创建绿色城镇、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生态示范区等活动。加强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和防治,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和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完善计划生育奖励制度,严格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失衡问题,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综合管理和服务工作,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加快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和综合改革。
九、切实关心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努力构建和谐广东
维护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要建立健全全民共享现代化成果的社会发展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安定团结,构建“富裕、公平、活力、安康”的和谐广东。
提高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实施积极就业政策,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就业质量。加快建立城乡并重的就业制度和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加强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大力实施劳动力技能提升工程,重点抓好“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和创业培训工程,提高劳动力特别是农村劳动力的素质。继续落实再就业政策,全面推进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建设,形成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做好高校毕业生、转业和复员退伍军人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完善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健全省级调剂金制度,积极推进社会保险省级统筹。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地方补充保险和企业年金制度。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健全城镇职工养老、失业、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全面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建立比较完备的社会救助体系。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和残疾人工作。
大力改善城乡居民生活。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合理调节收入分配格局,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解决收入差距过大问题。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鼓励资本、技术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坚持扩大内需,加快培育新的消费热点,拓展新的消费领域,不断丰富居民生活内容,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积极开拓农村市场,努力扩大农村消费。
加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增加公共服务投入,改善公共服务质量,提高依法管理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城乡基层自治组织的作用,加强社区建设,推动建立政府与社会互动的全面管理体系。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提高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
加强利益协调。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完善利益分配和协调机制,促进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分配公平。保护劳动者特别是外来工合法权益。加强妇女儿童工作,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切实加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进一步落实好“十项民心工程”,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扶贫开发机制和思路,转变扶贫方式,强化扶贫措施,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鼓励各类慈善团体和救助基金的发展。
完善公共安全预警和应急体系。建立健全防范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社会风险的预警应对机制,提高危机管理能力。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处理机制、疾病防控体系、卫生执法监督体系。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非法传销等违法活动。加强劳动保护,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执法,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调机制,抓好食品放心工程建设。
认真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全面贯彻《信访条例》,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构建和完善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积极推行仲裁制度和信访事项听证制度,引导群众按法律程序合理表达利益诉求。提高对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构建文明法治社会
推进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要以培育现代公民、造就现代文明、构造现代社会为核心,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断增强党的思想理论工作的创造力、说服力、感召力,巩固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加强对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丰富和发展“敢为人先、务实进取、开放兼容、敬业奉献”的新时期广东人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倡导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深入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以创建文明城市为龙头,以创建平安和谐社区和生态文明村为重点,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科普活动,反对封建迷信,取缔邪教,遏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拓展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现代国防教育。
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积极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侨务政策。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工商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继续推进村(居)民自治,推行和完善政务、村务、厂务公开。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继续推进依法治省。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行政管理、决策、执法和监督机制创新,建设法治政府。加强政法工作规范化建设,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公正司法。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的法制观念,特别要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大力营造文明法治环境。
完成我省“十一五”规划各项任务,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关键在于坚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坚持不懈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各级领导和党员干部头脑,增强运用科学理论指导新的实践的本领。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提高领导水平,提高驾驭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能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培养大批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领导干部,努力使各级领导班子成为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坚强领导集体。大力推进以民主集中制为中心内容的制度建设,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深入推进固本强基工程,继续做好“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工作,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扎实推进“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动,建立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构建具有广东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深入开展“两个务必”教育,做到力戒骄满、力戒空谈、力戒浮躁、力戒奢靡、力戒涣散,使各级党员干部永葆人民公仆的政治本色。
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要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带领全省人民,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艰苦奋斗,为完成“十一五”规划各项任务,为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文献专载与文件法规目录 文献专载
第768页到第772页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构建和谐广东的若干意见
副题: (2005年9月3日)
关联: 5版图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构建和谐广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构建和谐广东的重大意义和目标要求
1.构建和谐广东的重大意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党的十六大召开后,我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努力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全面发展,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正处在经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能源、资源短缺日益突出;经济结构不合理,经济增长方式有待进一步转变;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差距过大;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不同步,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不协调;部分群众生产生活还很困难;社会治安形势严峻等。切实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构建和谐广东,关系到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关系到我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继续当好排头兵,关系到全省人民的根本利益。
2.构建和谐广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文化建设为支撑,以法制建设为基础,以社会建设为重点,以党的建设为保障,大力推进和谐广东建设,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富裕、公平、活力、安康”的广东。
富裕,就是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发展差距逐步缩小,全省社会财富进一步增长,全体社会成员生活普遍提高,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公平,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充分发展,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健全,依法治省方略全面推进,各方面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全体社会成员平等享有各项权利和发展机会,合理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活力,就是全社会创新动力和创造活力得到充分激发,全省经济社会始终充满蓬勃生机,发展后劲和竞争力不断增强。
安康,就是社会事业发展,社会管理完善,道德文化先进,社会安定有序,环境生态良好,全省人民诚信友爱、安居乐业、身心健康。
3.构建和谐广东的基本要求第一,必须坚持狠抓发展第一要务,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用发展的办法解决社会建设中的问题。第二,必须坚持“五个统筹”,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社会建设四位一体,实现人、社会与自然和谐发展。第三,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和谐广东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实现与维护全省人民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项权益上。第四,必须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促和谐,通过体制创新激发活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创业,和谐兴粤。
二、建立经济协调发展机制,增强物质基础
4.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以自主创新、自主品牌“双自战略”为龙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向科技型、创新型和质量效益型转变。加快建设广东区域自主创新体系,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重视发挥科技型企业的生力军作用,培育一批具有集成创新功能的大型企业,使企业成为科技投入、研究开发、风险承担、应用受益的主体。构建以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为主体的原始创新体系,使之成为技术依托、技术源头和人才培养基地。构建科技服务体系,建立以开放式工程技术中心、公共实验室和技术检验检测机构为主体的公共技术平台。完善重大自主创新项目联合攻关制度,集中力量突破重点领域核心技术,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名牌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工作。扶持欠发达地区科技创新。加强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提升产业竞争力,促进内外源型经济协调发展。
5.实施“东西北振兴计划”,大力促进欠发达地区发展研究制定我省东西两翼和北部山区发展振兴计划,重点抓好产业规划,从政策、机制、市场、产业等方面为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创造条件。继续完善广州、深圳中心城市功能,提高珠三角经济一体化水平和整体实力,增强其对欠发达地区的辐射、扶持和带动作用。落实东西两翼及北部山区与珠江三角洲联手推进产业转移的政策措施,兴办产业转移工业园,把“珠江三角洲地区与山区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扩大为“珠江三角洲地区与东西两翼及北部山区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办好“海洋博览会”,大力发展海洋经济。优化区域生产力布局,加快欠发达地区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安排山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引进外资办工业的用地指标,创造条件加快欠发达地区重大项目建设。完善激励型财政体制,加快发展县域经济。继续加大老、少、边、穷地区扶贫开发力度。
6.突出解决“三农”问题,努力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认真落实我省关于统筹城乡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力度,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施“沃土工程”,加强农田改造治理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业生产抗灾防灾体系。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效益农业、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和现代农业。培育和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基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按照依法、自愿、有偿与平等协商的原则,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健康流转。加快土地征用征收制度改革,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加大中心镇、专业镇建设力度,加快城镇化、工业化步伐,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加大省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快解决农村“一保五难”问题。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积极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增强镇级财力,加强农村集体财产管理,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
7.积极实施“绿色广东”战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以发展绿色经济、培育绿色文明、建设绿色环境、构筑绿色生态为战略目标,抓紧政策法规、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建设,加快建设绿色广东。探索建立绿色经济核算体系、环保考核机制、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推动发展绿色GDP。加紧实施《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以治理水和空气污染为重点,加强大中城市和中心镇、重点流域、重点区域、近海海域环境的综合治理,推进治污保洁工程和珠江综合整治工程,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力争到2010年全省50%的大中城市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标准,逐步实现全省水干净、空气清新、生态环境良好。推动创建生态工业园、环境优美镇、生态文明村和绿色单位,建设舒适优美环境。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推广绿色生产。增强社会环保意识,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加强生态保护,健全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恢复补偿机制,加大环保和生态建设投入,加快建设林业生态省。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奖励制度,建立计划生育公益金,加强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严格控制人口规模,进一步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质量。
8.推动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以提高资源使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完善法规政策,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节约型社会建设机制。抓紧编制全省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制定广东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严格保护、大力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切实加强能源资源的储备和调控。把发展节约型、循环型经济项目列入各级政府技术改造的重点,予以贷款贴息等方面的支持。建立再生资源回收与产业利用体系,促进重点耗能行业节能降耗,组织实施一批重大节能工程,建设一批循环经济工业园。建设节约型城市,开展创建节约型单位活动,在全社会树立节俭风气。
三、建立民主法治机制,加强政治保证
9.加强人大政协工作,扩大公民政治参与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进一步发挥人大常委会的作用。拓宽人大代表知情知政和参与决策的渠道,完善闭会期间活动方式,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推进立法工作公开化、民主化、专业化,完善立法顾问制度和立法听证制度,建立群众立法意愿征询制度和信息库,扩大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加强人大代表议案、意见和建议的办理工作。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民主协商制度、决策参与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推进党务、政务信息和重大社会信息公开。
10.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强化政府公共职能坚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按照决策与执行、行政许可与执行相对分离的原则,规范行政许可权,推进行政综合执法。完善集中统一的公共财政体系,推广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规范公务员工资津贴等制度,推行政府投资项目咨询评估制和公益项目代建制,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决策咨询制度、公示听证制度和决策失误问责制度,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推动政府从行政审批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增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促使公共资源向公共管理、公共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倾斜。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11.加强基层民主管理,提高社会自治水平理顺城乡基层政权与基层自治组织的关系,稳步有序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依法规范农村村委会选举,推进村务公开,鼓励村民探索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坚持依法治村,提高农村民主法治水平。探索城市社区居委会直选,实行社区社务与政务分开,推进社区居民依法自治。完善职代会制度、厂务公开制度等相关制度,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发展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公益性民间组织、社区服务组织等,促进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12.推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着力解决打官司难、执行难、申诉难问题,全面提高司法工作水平。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相关制度,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等司法公开,完善审判机关人民陪审员制度和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制度,加强预防和查办司法职务犯罪,强化司法工作监督,确保公正准确办案。加强执行制度建设,推进诉讼程序改革,健全检察机关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完善审判机关再审程序,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快司法队伍职业化、专业化进程,推动司法工作与司法政务工作分离,实行司法工作队伍分类管理,完善法官、检察官资格认定标准和考试录用制度,全面提高司法工作队伍素质。加强基层司法所、派出所、人民法庭建设,推动司法工作重心下移。规范社会法律服务业,完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制度,探索农村公益法律服务的办法,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深化普法教育,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律意识。
四、建立先进文化培育机制,强化精神支撑
13.推进现代公民教育,培育和谐人文精神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富民强省”共同目标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敢为人先、务实进取、开放兼容、敬业奉献”的新时期广东人精神。深入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继承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全社会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推进社会公德建设,培育公共意识和关爱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和睦相助、友爱向善、谅解宽容的人文环境。推进职业道德建设,加快建立以政府诚信为关键、企业诚信为重点、个人诚信为基础的社会诚信体系。推进家庭美德建设,创建和美家庭。有针对性地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教育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文明礼貌、勤奋上进、自立自强,引导大学生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普及自然科学知识和社会科学知识,教育群众抵制“黄、赌、毒”及封建迷信、非法传销等活动。发挥宗教界的积极作用,坚决抵制各种邪教和境外宗教势力渗透。
14.改善基础教育办学条件,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按照先困难家庭、后普通家庭,先农村、后城市,先经济欠发达地区、后经济发达地区的原则,逐步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加大对基础教育的财政投入,推进规范化学校建设,努力办好每一所中小学校。着力改善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基础教育的扶持力度,实行城市对口支援农村、发达地区对口支援欠发达地区。提高农村师资水平,改善农村教师待遇。扶持农村加快发展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大力发展特殊教育,解决未成年残疾人就学难问题。加快提升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让更多的人能够读大学、读得起大学。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学,统筹和整合全社会教育资源,为全民学习创造条件。
15.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满足群众文化需要深化文化体制综合改革,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增强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加大对公共文化的财政投入,完善省、市、县(市、区)、镇(乡、街)四级社会文化设施网络,支持欠发达地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加强边远农村电视传输网络建设,推进流动电影放映网、流动演出服务网、流动图书馆、流动博物馆建设,解决农村看电视难、看电影难、看戏难、看书难和基层文化资源贫乏等问题。保护和开发岭南历史文化遗产、民间民俗文化。扶持发展群众文化活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完善全民健身网络,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建设,发展社区公共健身服务。
16.提高医疗卫生公益化程度,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以公益性事业为医疗卫生改革发展方向,加大各级财政对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投入。调整医疗收费价格,完善医疗机构经济补偿机制和药品价格管理机制。巩固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着重改善农村疾病预防和医疗救治条件。加强乡镇中心卫生院建设,改造薄弱乡镇卫生院。建立体现公益性的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专业人员工资制度,按照事业单位管理农村疾病预防、卫生监督和公立医疗机构。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和监督网建设。引导和规范乡村诊所、卫生站发展。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推行省市级医院与社区医院联网互转的就医模式。加大地方病、职业病、传染病防治投入,根据需要和条件扩大计划免疫免费接种范围。
五、建立创造激励机制,增强社会活力
17.坚持“四个尊重”,营造创新环境大力宣传和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破除体制性障碍,努力形成鼓励创新的思想观念和社会环境。深化社科体制改革,加大创新型研究项目投入,加强理论创新成果应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决策咨询研究。深化科研体制改革,促进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转制,支持有条件的科研院所进行股份制改造,推动事业性质科研机构深化内部改革。进一步抓好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博士后流动站建设,着力构建科技创新平台。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建立技术创新扶持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鼓励风险创新、风险投资。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依法保护一切创新成果。
18.改革完善创业体制,拓宽民间创业渠道清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不相适应的政策法规,为各种市场主体平等参与竞争创造条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深化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国有企业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投资体制改革,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放开投资领域,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垄断行业的改革,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竞争。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规政策,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融资、科技、人才、市场、信息等服务体系,办好“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推进创业培训工程,建立一批创业培训示范基地。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财产权。
19.统一城乡就业市场,创造平等就业机会把促进就业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试行按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进行管理的户籍与人口管理政策。制定广东省就业促进条例,加快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和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建设,建立省、诵、县(市、区)、镇(乡、街)四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健全服务制度和服务项目,完善信息网络。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计划,清理歧视性政策,将农民进城就业纳入政府就业管理体系。完善珠江三角洲与欠发达地区的劳务协作机制。实施“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推动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就业培训中心面向农村开展职业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培养大批适应我省支柱产业发展要求的技术工人,优化劳动力供给结构。全面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岗位补贴等政策,扶持城镇居民就业。
20.实施“高端创业人才”计划,鼓励知识创造财富全面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意见》(粤发〔2004〕15号),制定创新人才建设规划,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加紧实施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加强人才自主培养,实施优秀专业人才项目资助计划和继续教育工程。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重点打造一批高级技校和技师学院,建立紧缺高技能人才示范性实训基地和公共平台。加强人才引进工作,建立高级人才绿色通道,简化入户手续,实行工作居住证制度。建立吸引人才的产业导向机制,推进工业园区、科技园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建设,吸引各类人才到我省投资创业。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吸纳人才实行与国有企业同等的政策。鼓励和引导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建立健全大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市场。配合“东西北振兴计划”,实施教、医、法“三个一批”人才支援工程,每年组织一批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文理科院校毕业生到欠发达地区农村中小学任教、一批医科院校(系)毕业生到欠发达地区基层医院工作、一批法学院校(系)毕业生到欠发达地区基层司法部门工作,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欠发达地区奉献知识,创业发展。
六、建立利益协调机制,实现社会公正
21.改革完善分配制度,促进收入分配总体平衡强化法律和经济手段,运用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对社会分配的调控,逐步解决收入差距过大问题。建立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工资增长指导线制度和工资收入社会公布制度,合理调节社会工资水平。落实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和代扣明细申报制度,加强对重点行业的收入分配监控,强化税收征管,加大审计力度,平抑过高收入。指导企业与员工集体协商决定工资,保障低收入阶层合理的工资收入,逐步提高过低收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政策,继续实行对口扶贫措施,扶持贫困落后地区不断提高国民收入。
22.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强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完善社会保险体系,扩大覆盖范围,重点解决城镇困难群众和农村人口的社会保障问题。完善基金征缴机制,健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探索建立企业年金、地方政府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及购买商业人寿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城镇养老保障体系。实行以集体和个人缴费为主、以实物换保障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推动失业保险向城镇和非公有制企业覆盖。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相结合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对困难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财政补贴制度,引导城镇居民、外来务工人员积极参保。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力争“十一五”期间实现覆盖率75%。建立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机制。重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安排,在征地支付及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社保基金的调剂力度,强化社会保险共济功能,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力争2010年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管理社会化,力争2010年全部实现社会化管理。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五保”供养工作,实现应保尽保。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健全社会优抚救助体系。鼓励社会捐赠,发展民间救助基金和民间慈善团体,强化捐赠财物管理。开展各种形式的志愿活动和扶贫帮困活动。
23.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促进所有劳动者待遇平等公正平等对待外来务工人员,形成“同享成果、共建家园”的和谐氛围。逐步扩大外来务工人员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管理的领域。保证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外来人口在子女入学、劳动就业、生活保障等方面享有应有权益。着重解决损害外来务工人员劳动权利和经济利益的突出问题。推广实施职工医疗互助保险计划,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工作,探索养老关系转移的办法。加大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力度,在企业集中的镇(街)和工业园建立区域性工会协调组织,建立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
七、建立矛盾疏导机制,促进社会和睦
24.积极化解基层矛盾,努力促进群众关系和谐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机制,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在农村乡镇和城市社区建立调解服务中心,实行矛盾纠纷统一受理、归口负责、分类调处。完善县(市、区)、镇(乡、街)、村(居委)、村(居)民小组四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在社区和镇(乡)村建立首席调解员制度,加强司法所、人民法庭的调解。健全民商事争议仲裁机构,加强民商事纠纷庭外调处。充分发挥各人民团体、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在调处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加紧制定完善相关法规,依法依规调处基层矛盾纠纷。
25.完善劳动争议调处制度,努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以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核心,规范劳动关系,调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积极性。推行集体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谈判协商制度,规范劳动用工行为,促进合理自主解决劳动纠纷。建立“立足调解、仲裁为主、诉讼为辅”的劳动争议调处体制,完善由政府职能部门、工会和企业三方参与的劳动关系协商机制,全面建立基层劳动关系协调组织,加快推进劳动仲裁机构实体化和人员职业化、专业化,实现劳动争议案件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扩大劳动保障年审覆盖面,建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违规行为社会公布制度,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创建和谐工厂、和谐工业园区活动,形成劳动关系和谐的氛围。
26.着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完善信访工作体制,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提高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能力。健全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首办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信访工作责任制。全面推行信访督查专员制度,完善领导接访、下访和包案处理重大信访案件制度,推广党员干部联系困难群众的制度。认真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热点问题。完善处理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社会舆情收集分析机制和群体性事件预警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认真贯彻《信访条例》,规范信访行为,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
八、建立安全保障机制,维护社会稳定
27.推进平安和谐社区建设,确保基层稳定按照“自治完善、服务健全、管理有序、环境优美,居民团结互助、安居乐业”的要求,把平安和谐社区建设作为构建和谐广东的基础工程来抓。加强社区党的建设,推进社区共建。加强居委专职工作队伍、社区志愿者队伍、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形成专门化、社会化的社区工作网络。完善社区居民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加强人民调解、就业安置、扶贫助困、社区矫正等工作,提升社区综合服务功能。推进社区警务建设,建立健全专业与义务相结合的社区治安队伍,加大技防投入,形成防控一体、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社区治安防范网。加强社区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推进社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28.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确保人民平安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增强群众安全感。完善区域协作机制,着力构建公共场所、重点地区(地段)、单位内部等治安防控网络。加强对出租屋、二手机动车交易、收旧修理业、娱乐服务场所等重点部位和行业的整治,实行流动人口统一管理。加快警务体制改革,推动警力下移,实行多警联动,推进科技强警。严厉打击刑事犯罪,集中力量解决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继续加强打击“黄、赌、毒”和非法传销。加强防范和打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活动。高度重视中心城市安全防护工作,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和恐怖活动。
29.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处置能力,确保公共安全强化各级政府的公共安全管理职能,建立健全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加强法规、规章建设,健全安全标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整治煤矿和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公共场所消防等事故多发领域。加强重大自然灾害预防和减灾赈灾工作。按照地级城市百年一遇、县城五十年一遇的标准,加快推进全省防洪工程建设。加强卫生防疫、食品安全和市场安全等重大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理工作。设立全省统一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和管理机构,统一全省110、119、120等各种救援电话号码,加强各领域救援救护系统的协调联动。制定和定期演练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供应体系。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制度,加强社会公共安全教育,提高群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九、切实加强党对构建和谐广东的领导
30.切实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把构建和谐广东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加强理论学习,把握和谐社会建设规律,不断提高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的本领、管理社会事务的本领、协调利益关系的本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开展群众工作的本领、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形成优势互补、团结协作、奋发有为的各级领导集体。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畅通党员向党组织反映情况的渠道,完善常委会和全委会票决制,推进党代表常任制试点工作。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固本强基工程,抓好“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活动,深入开展“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切实纠正各种不正之风,以良好的党风政风促进社会和谐。
31.努力做好群众工作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充分发挥群众在构建和谐广东中的主体作用。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建立健全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帮扶困难群众制度、定期上门入户征求群众意见制度、定期同群众对话谈心等制度。继续实施“十项民心工程”,千方百计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更好地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
32.加强对构建和谐广东的组织实施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研究制定落实本意见的具体方案和措施,扎实组织实施,务必取得实效。要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各方面工作,全面推进和谐广东建设。坚持实事求是,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情况提出不同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做到有的放矢,务求实效。坚持突出重点,着力解决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矛盾、体制机制和工作上的薄弱环节。坚持开拓创新,出新招,走新路,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推动新发展。
文献专载与文件法规目录 文献专载
第773页到第775页 第786页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竞争力的决定
副题: (2005年10月28日)
关联: 4版图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竞争力,保持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提高广东产业竞争力,必须加快实施自主创新战略
1.产业竞争的实质是科技竞争当前,经济全球化加快发展,国际竞争态势正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日益成为国际竞争的主要武器。科学技术作为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重要标志,越来越成为产业发展的主要动力和产业竞争的决定性因素。
2.科技竞争的核心是自主创新能力的竞争随着世界科学技术的一系列重大突破,科学传播、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产业化速度越来越快,自主创新能力已经成为科技竞争的核心和决定国际产业分工地位的基础条件。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拥有核心技术与自主知识产权,才能占领科技和产业竞争制高点,立于不败之地。
3.提高我省自主创新能力的关键是加快实施自主创新战略要把自主创新作为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基点,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支撑,走出一条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人才为根本、以产业技术为重点、以环境为基础、以体制为保障的自主创新新路子,使我省成为国家重要的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基地和成果转化基地。到2010年,基本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科技和产业发展规律的区域自主创新体系,区域、产业、企业和产品竞争力有明显提高,若干个中心城市初步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发展一批创新型企业和产业集群,全省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3%,技术自给率达到48%左右,每百万人口发明专利授权达到80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例超过35%,工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占全部工业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20%。到2020年,全省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建成创新型广东。
二、建立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进一步解放科技生产力
4.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以完善政策为重点,解决好咨询服务类和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的转制遗留问题;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推进转制科研机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为重点,深化公益类科研院所内部改革。深化科研机构人事制度改革,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有利于优秀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科技行政管理的重点要转移到规划引导、政策调控、综合协调、公共服务上来,特别是要在科技的计划、经费、评价和奖励等管理制度改革上取得突破。省科技行政部门要采取评级制度等措施,加强对各类科研机构的规范和管理。
5.加快建设区域自主创新体系进一步强化企业作为科技投入、研究开发、风险承担、应用受益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快以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为主体的科学创新体系建设;建设一批高水平开放式的公共实验室和一批区域性行业性的产业集群创新平台,加快完善科技和产业服务支撑体系,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备、富有活力、开放竞争的区域自主创新体系。
6.建立科学有效的自主创新评价体系坚持把创造社会财富、获得经济效益、促进社会进步作为基本评价标准。基础研究要突出原始性创新、集成创新和人才培养;应用研究要突出关键技术、核心技术的创新和集成水平,获取自主知识产权,以及应用前景;科技成果产业化要突出培育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开发产品的先进性、创新性和市场占有率。
三、围绕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集中力量突破重点领域核心技术
7.坚持原始性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积极鼓励原始性创新,以重大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占据产业技术制高点,推动产业技术跨越式发展。大力加强集成创新,形成新型平板显示器、3G及4G移动通信系统、数字广播电视、微纳米制造技术与机械系统、新一代汽车等一批产业带动性强、关联度大、优势资源集成度高的战略产品。建立引进重大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对技术引进工作的咨询和评估,鼓励企业与科研机构联合,开发替代进口的产品。引进国外重大装备的实施单位要制定关键技术和装备的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明确消化吸收与再创新的计划、目标和进度,促进外源技术内源化。利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促进我省优势传统产业上档次上水平,增强传统产业竞争力。
8.加强重点领域自主创新,突破关键技术按照支柱和基础产业优先、核心和关键技术优先的原则,围绕九大工业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在消费类电子、软件与集成电路、生物与新医药、重大装备制造、先进制造、新材料、节能与新能源、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十大关键技术领域实现突破。加强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公共安全、防灾减灾等社会领域的自主创新,促进和谐广东建设。
9.继续推进关键领域重点突破工作按照有限目标、专项资助、社会招标、联合攻关的原则,推进重大自主创新项目的突破。健全省政府关键领域重点突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选择一批我省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投标,突破一批重点领域核心技术。
四、推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10.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引导大中型企业建立研究开发机构。加大对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中心等研发机构的扶持力度,使之成为产业关键和共性技术研发的重要载体。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联合,或整体兼并科研院所等多种形式,组建省级研究开发院,使之成为产业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研发的重要平台。
11.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允许企业将当年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专利费用等全额计入管理费用。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企业为开发新技术、研制新产品所购置的试制用关键设备、测试仪器,单台价值1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用;10万元以上的,允许实行加速折旧的办法。企业引进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所列的先进技术,按合同规定向境外支付的软件费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按有关规定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省税务部门要制定具体操作办法,确保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12.扶持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在全省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商贸物流业等领域中,选择一批骨干企业予以重点扶持,使之成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集团)。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技术改造力度。制定政府采购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政策,对国内企业开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高新技术装备和产品实施政府首购政策。
五、发挥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中坚作用,为产业发展提供强大技术源
13.提升高等学校自主创新能力高等学校要成为我省产业和企业自主创新的技术依托、技术源头和人才培养基地。加强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科研基地建设,努力构建科技自主创新平台。深化高等学校科研体制机制改革,实行学科带头人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积极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大力引导高等学校科研人员服务地方经济建设。
14.加强科研机构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科研机构要发挥学科和专业技术人员集中的优势,突出加强与产业技术自主创新密切相关的应用技术研究,推动相关技术的汇聚与融合,促进重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和重大装备消化创新,开发市场急需实用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加速成果转化。推动有条件的科研机构成为面向行业的创新中心。发展和扶持民办科研机构。
六、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15.鼓励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地方政府或企业联合建设研究开发院、科技研发中心、博士后工作站。鼓励企业在高等学校设立实验室或研发机构,使产学研结合点前移。推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以人才、智力和技术为要素,企业以资金、设备为要素,通过联营、参股、合作等多种形式,整合优化现有资源,组建产学研联合体,实现产学研的深度合作。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要向产学研合作项目倾斜。
16.加快建设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基地继续办好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科技园,使之成为我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中试、孵化的重要基地。建设一批符合我省产业发展需要、开放性社会化的共性产业技术创新基地,使之成为面向企业的工程研究开发中心、人才培训中心、信息中心、产品分析检测中心。建设一批示范性大中型企业中试基地,加强企业中试基地与科研院所的紧密合作,为企业规模生产提供配套的技术工艺、装备和系列新产品。支持民间资金、境外资金创办综合性或专业性的科技成果孵化器,鼓励各类孵化器通过兼并、重组、联营等形式做大做强。
17.加强科技服务和创新平台建设以市场化为主的运作模式,加快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重点建设省级科技信息共享服务平台、IC设计中心、电子工业研究院、家电技术研究院、数字媒体技术研究院、激光与光电技术研究院、10个左右的省级科研中心、20个左右的省级公共实验室,完善农作物、珍稀动植物等自然科技资源库。建立计量基标准体系平台。建设一批专业镇等产业集群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一批为创新服务的骨干中介服务组织,发展一批自律规范的行业协会。依托行业协会及行业技术中心等机构,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支持,提高中小企业的竞争力。
七、加强区域与国际合作,充分利用全球创新资源
18.鼓励开展合作创新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示范基地,鼓励企业与外商开展合作创新,鼓励和支持本省龙头骨干企业与国内外同行业企业进行专利技术、核心技术、技术标准的交叉授权许可,组建平等的技术战略联盟。
19.鼓励企业到省外境外设立研发机构,吸引外资来粤设立研发机构支持企业到省外和境外科技先进的地区建立研发中心或科技企业,鼓励企业开展技术输出。吸引跨国公司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和有实力的外资企业在粤设立研究开发机构,鼓励省内大学、科研机构、企业与其联合创建实验室等技术创新机构。对具有研发机构的外资企业,优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先进技术型企业。实行驻粤外资科研机构登记备案制。鼓励外资研发机构的实验设备向社会开展有偿服务。
20.加强泛珠三角区域自主创新合作落实《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重点实施科技资源共享、合作组建科技组群、联合科技创新、科技人才培养等四大科技行动。联合港澳建设区域性国际科技合作创新中心,重点建设粤港澳工业设计公共平台,打造粤港澳联合设计珠三角制造的区域品牌。开展粤港澳联合科技攻关,重点突破粤港澳支柱产业和战略性产品的关键技术,提高产业整体竞争力。
八、实施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名牌战略,抢占技术制高点
21.制定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强化知识产权工作把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特别是发明专利的拥有量,作为衡量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产业项目立项与验收的重要指标,将专利统计指标纳入科技产出指标范畴和统计指标体系。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积极推进支柱产业、重点行业和企业建立专业专利数据库。鼓励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在国内外申请专利。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扶持和促进专利技术交易及产业化。加快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人才培养,发展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制定和完善地方性知识产权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建立知识产权预警、监管系统及执法协作、涉外应对和维权援助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市场监管力度。
22.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应对国际技术壁垒建立和完善标准数据资源库、国外市场准入条件和技术规范信息库、标准支撑服务平台、公共技术检测平台。建立技术标准专项资金,制定技术标准研制的资助和奖励办法。支持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行业协会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研制,并鼓励其承担国内、国际标准化组织秘书处的工作。积极开展技术标准企业试点,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建立技术贸易壁垒应对和防范机制。
23.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加快发展自主品牌大力扶持企业创建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加大对中国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和出口名牌的保护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区域品牌建设,鼓励企业到境外注册商标,打造国际品牌。引导和支持产业集群和重点城市创立区域品牌。结合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建设,开展创建区域品牌的试点工作。促进集体品牌或集体商标、原产地注册商标等地区品牌的发展。
九、统筹自主创新的区域布局,发挥重点地区的示范带动作用
24.支持广州、深圳成为全省自主创新基地广州、深圳要充分利用科技资源密集的优势,当好全省自主创新排头兵。广州要发挥产业、科技、人才综合优势,着力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核心技术攻关能力和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努力成为全省自主创新的主要策源地、聚集地和辐射中心。深圳要发挥体制机制、资本市场和高新技术产业密集等优势,着力推进技术集成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努力成为高新技术研发基地、成果转化基地和技术产权交易中心。支持广州、深圳成为国家自主创新试点城市。
25.推动珠江三角洲高新技术产业的升级和结构调整加强珠江三角洲高新技术产业带的发展协调机制建设,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协调各市产业分工布局,形成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产业集群和创新集群,推动区域内产业融合,使之建成自主创新技术研发基地和成果转化基地。加快珠江三角洲产业向省内欠发达地区转移,承接国际高新技术及产业落户,促进珠江三角洲产业结构转型及高级化。
26.大力推进各类科技园区自主创新继续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软件园、大学科技园及文化产业园等的发展,在资源整合、土地开发、园区建设等方面给予更大的支持。各类科技园区要努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产业聚集能力、技术扩散能力、国际资源集聚能力,成为我省区域自主创新的重要载体。
27.扶持东西两翼和山区因地制宜开展自主创新加强产业集群和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使之成为承接技术和产业转移、发展县域经济和民营经济的重要载体。大力扶持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在有优势和特色的领域开展自主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特色农业技术与农副产品深加工技术,培植和壮大特色产业。推进“科技富民工程”、“网络到镇、信息进村”和“科技信息直通车工程”,加快建设一批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农业科技培训及示范基地,引导自主创新为“三农”服务。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到东西两翼和山区开展产学研合作,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十、加大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力度,为自主创新储备人才
28.培育科研团队,发挥领军人物的作用实施“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和“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完善“特聘教授”岗位制度,推行首席科学家制,培育和形成多层次的创新团队。优化高等教育专业学科结构,发展应用学科,加快培育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优化发展高新技术类学科,加强知识产权、技术标准方面的学科建设。实施“研究生创新培养计划”,发展研究生教育,加强硕士、博士授权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建设。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着力加强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加大培养和引进高技能人才的力度。大力培育自主创新意识强的企业家。
29.加大对海内外优秀人才的引进力度建立健全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着力引进发达国家和国内重点地区的优秀人才,提高引进人才的工作水平。重点引进我省高新技术产业、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等领域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特别是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优秀创新人才。完善引进人才居住证制度,除国家另行规定外,居住证持有者享受当地居民同等待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办理居住证。鼓励用人单位创新引进人才方式,加大人才引进的投入,允许用人单位把引进人才的住房货币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列入成本核算。建设好留学生创业园,以项目引进促进优秀人才引进。
30.建立健全自主创新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破除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建立以业绩和能力为重点的自主创新人才评价指标体系。改革和完善现行的工资分配制度,建立健全技术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人才激励机制,积极推行骨干技术人员年薪制。加快实施国有高新技术企业股权激励试点工作。对自主创新包括对引进重大装备及技术再创新作出突出贡献者实行重奖。
十一、整合和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自主创新效率和效益
31.大力整合全社会创新资源以开放共享、提高效益、保障重点、服务创新为原则,打破部门、地区封锁和单位所有制,整合科技资金、设备、人才、机构等各类创新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对科技研发、技术创新、产业发展等各项省级财政性资金的统筹使用,形成创新合力。制定《广东省产业技术自主创新“十一五”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省级各专项资金的主管部门应加强沟通,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下达资金项目计划和重大科技攻关计划,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化和资金效益最大化。建立自主创新服务平台的共享制度,加强对重大科技设备、重点实验室等公共创新平台的使用管理和考核评估,促进公共科技资源使用的公平性、开放性和社会化。加强省市合作共建,形成上下联动推进创新的工作机制。
32.多渠道加大自主创新投入加快建立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和社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自主创新投入机制。切实落实中央和省有关增加科技和产业投入的各项规定,确保地方财政科技投入增长与当地经济和财政收入增长相适应。改革财政科技资金使用办法,加强财政性科技和产业发展资金的绩效管理。简化和规范投资审批,引导和鼓励风险投资等社会资金更多地投向自主创新。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或发行企业债券。进一步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活动的贷款担保力度。
33.争取更多国家创新资源投入我省加强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合作,以联合出资的形式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广东专项资金,吸引更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投入我省。由省匹配出资,争取国家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更多投入我省。围绕产业技术自主创新的需求,制定政策措施,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合作,吸引国家“863”和“973”等重大项目到我省落户和产业化;加快建设中科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广州中科院工业技术研究院等省部市共建的重大创新平台;积极支持国家部属高等学校与我省开展合作研究开发和成果产业化。
十二、加强领导,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良好环境
34.健全领导工作机制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自主创新工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实施、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规划引导,制定实施自主创新专项规划,并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中长期规划、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加强示范引导,选择若干个经济基础较好、科技实力较强、高新技术产业较有优势的市,开展自主创新试点工作。建立健全自主创新工作的统计指标体系和考核指标体系。
35.营造全社会参与自主创新的环境和氛围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重大战略意义,总结和推广自主创新的典型经验,提高全民的科学素质和创新意识。广泛开展群众性的自主创新活动和科普活动,支持和鼓励社会团体、学校、企业开展各种类型的创新竞赛。积极推进创新文化建设,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创新、勇于突破、鼓励成功、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贯彻落实本决定的实施意见。
文献专载与文件法规目录 文献专载
第776页到第784页
政府工作报告
副题: 在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2006年2月22日

广东省省长黄华华
关联: 9版图
各位代表:
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十五”时期的工作回顾
“十五”时期是不平凡的五年,是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新的重大成就的五年。省政府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共广东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省政协的监督支持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共十六大及各次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坚决执行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积极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新变化,办好“十件大事”,实施“十项工程”和“十项民心工程”,有效抑制经济运行中不稳定不健康因素,成功战胜非典型肺炎疫情和严重干旱及超百年一遇洪灾等重大自然灾害,经济社会在新的水平上保持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在科学发展的道路上迈出坚实步伐。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2005年各项预期目标顺利实现。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十五”计划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总体经济实力跨上历史性新台阶
2005年全省生产总值突破两万亿元大关,达到21701亿元,占全国的11.9%,比“九五”期末增加10960亿元,比上年增长12.5%,五年年均增长13%。一、二、三次产业增加值比重由2000年的9.2∶46.5∶44.3发展为6.3∶49.5∶44.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外贸进出口总额分别达6957亿元、7883亿元和428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6.3%、15.0%和19.8%,五年年均增长16.6%、14.1%和20.3%。企业经济效益持续改善,2005年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达152.0,比2000年提高24.8点。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财税收入大幅增加,来源于广东的财政总收入达4432亿元,占全国的1/7,比上年增长25.2%;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806亿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18.4%,五年年均增长14.7%。金融运行平稳,信贷结构优化,年末全省金融机构存款余额达38119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比“九五”期末翻一番,突破2万亿元。
——农业农村经济加快发展
县域经济取得新突破,有力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2005年67个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724亿元和120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2.1%和20.5%。支农力度明显加大,“十五”时期省级财政用于支农的资金达467亿元。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粮食总产量近两年保持稳定。农业结构调整取得新成效,效益农业和特色农业迅速发展。林业、畜牧业发展加快。海洋经济进一步壮大,产值约占全国的1/5。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全省农业龙头企业达1482家,带动农户421万户,户均年增收1401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有新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势头良好,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顺利。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得到广泛应用,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3%。建立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制度。城镇化稳步推进,中心镇辐射带动作用增强。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农村电价进一步降低,2005年开始在全省免征农业税,农民负担大幅减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逐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水平提升。五年建成农村硬底化公路25200公里,修建、加固江海堤围6305公里,完成水库除险加固3522宗,营造生物防火林带3.96万公里。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植物疫病工作得到加强。
——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
产业高级化、适度重型化趋势明显。2005年工业九大产业、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分别为6108亿元、2026亿元,比上年增长20.3%和20.6%,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由“九五”期末的70.2%、20.1%提高至73.7%、24.4%。电子信息产业高速增长,2005年增加值达1755.5亿元,稳居全国首位,比上年增长20.7%。以重大项目为带动,支柱产业、重化工业和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汽车、石化、钢铁等重点产业带动作用增强,轻重工业增加值比例由“九五”期末的48∶52转变为44∶56。产业集群化、特色化步伐加快,形成15个国家级特色产业基地、15个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159个专业镇。大企业实力不断增强,年营业收入超百亿元的企业已达49家。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成效显著,创建区域国际品牌工作正式启动,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已达165个,总数居全国第一;华为牌程控交换机被评为全国三个“中国世界名牌产品”之一。物流、商务、会展、金融等现代服务业蓬勃发展,汽车、住房、教育、旅游、文化、体育等成为新的消费热点。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成效显著,信息技术得到广泛应用。
——对外开放迈上新水平
2005年外贸出口总额达2381.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4.3%,是“九五”期末的2.5倍,五年年均增长21.0%。贸易结构得到优化,一般贸易出口533亿美元,五年年均增长25.1%,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加快,带动省内配套产值超过3000亿元。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出口总额的比重分别提高至69.0%和35.1%。私营企业成为新的出口增长点,获外贸经营权的私营企业累计近4万家,出口299.5亿美元。进口工作得到加强,组织进口了一批关键技术、重大设备和重要原材料。吸收外资质量提高,2005年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123.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3.5%,五年累计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643.5亿美元。工业九大产业和服务业吸收外资扩大,世界500强企业已有176家在我省投资设立581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研发中心达246家。口岸通关环境和效率明显改善。我省企业到境外投资设立加工贸易企业、合作开发资源能源步伐加快,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扩大。外事、侨务、台务、旅游等工作取得新成绩。成功举办广东经济发展国际咨询会三次年会和2005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
——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大跨越
交通网络优化升级,编制完成《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04-2030)》,与铁道部签订加快广东铁路建设会谈纪要,新落实建设11个铁路项目。五年新增高速公路1954公里,通车总里程达3140公里,所有地级以上市通高速公路,与陆路相邻省区的高速公路通道全部打通。基本实现所有县(市)通二级以上公路、县到镇通三级公路。建成梅坎、粤海等铁路,新增铁路里程414公里、地铁60公里。武广客运专线、新广州客运站、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网、广深四线、广深港铁路客运专线广深段、洛湛铁路岑溪至茂名段等项目开工建设。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投入使用。内河航道整治工程全面展开,已完成整治648公里。沿海港口群发展迅速,广州港继续位居世界十大港口之列,深圳港集装箱吞吐量居世界第四位,湛江港发展实现大跨越。能源建设大步推进。2005年省内发电装机容量4800万千瓦,比“九五”期末增长50.5%,西电东送500千伏输电线路按期建成投产,目前经国家同意立项及在建的电源项目装机总容量达1648万千瓦,全省电力供应实现由持续紧张向逐步缓和的重要转折。广东LNG接收站建设顺利,岭澳核电站二期工程动工,一大批骨干电源和清洁能源项目加紧建设。环保、水利建设得到加强。珠江综合整治和治污保洁工程扎实推进,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由2000年的18%提高至45%,完成燃煤燃油火电厂脱硫装机容量586万千瓦。东深供水改造工程完成,潮州供水枢纽及北江大堤、重点江海堤围除险加固和安全达标工程进展良好。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全面启动。
——区域协调与合作发展取得新突破
山区经济呈现快于全省平均水平的良好发展势头,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步伐加快。2005年山区5市生产总值和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分别达1395.9亿元、66.2亿元,比上年增长15.1%、24.9%;全省山区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516.8亿元,比上年增长29.3%。成功举办两届珠三角与山区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山区和东西两翼与珠三角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扎实推进。扶贫工作成效显著,千村扶贫工程、农村安居工程顺利实施。东西两翼经济发展有新突破,2005年地区生产总值达3344.5亿元,比上年增长12.9%。粤西地区重化工业、临港工业发展提速,粤东地区海洋经济、民营经济、特色经济有新起色。编制完成全省、珠三角环保规划和珠三角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珠三角作为世界重要的电子信息和家电制造基地的地位进一步巩固,高新技术产业、重化工业和现代服务业迅速发展。广州、深圳中心城市功能不断完善,辐射带动作用更加突出。粤港澳合作按照“前瞻、全局、务实、互利”原则全方位展开,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联合招商引资和推介大珠三角活动成效显著,深港西部通道、珠澳跨境工业区等建设顺利进行,港珠澳大桥前期工作扎实开展。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和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两大平台成功搭建,与“9+2”其他省区在经贸、交通、能源、劳务、旅游等领域的合作全面推进。泛珠三角横琴经济合作区前期工作积极进行。援藏援疆及对口帮扶广西、贵州、重庆和三峡库区工作取得新成效。与东盟地区的合作交流深入开展。
——各项改革不断深化
按照构建公共财政和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财政体制,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和财务核算集中监管等改革走在全国前列,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科学调控和促进作用显著增强。2005年省级财政支出中,用于发展公共事业、维护公共安全和防范风险等方面支出的比重已达47.9%,用于帮助欠发达地区运转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支出比重达到23.4%。组建并完善了省市两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90%的国有企业进行了规范的公司制改造,国有经济综合实力增强。企业股份制改造加快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迅速。民营经济大发展,2005年实现增加值超过8000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近40%;年末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分别达227.4万户和44.9万户,比“九五”期末增加75.2万户和26.5万户。与国家有关部门联合成功举办两届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金融改革与发展取得重要成果,组建了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稳步推进地方性商业银行重组,化解和处置了一系列金融风险,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顺利完成,省部合作推进全省国土规划编制工作。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投资体制改革步伐加快,在全国率先实行社会投资项目备案制。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顺利完成,省政府第二、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实效,取消和调整审批事项989项,占总数的一半以上。事业单位改革稳步开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价格和供销社改革深入进行。资本、技术、劳动力、土地、建筑、人才、产权市场健康发展。坚持打击走私贩私、制假售假、传销和变相传销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高度重视保护知识产权。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成效明显。各类社会中介组织、行业协会规范发展。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顺利。
——文化大省建设成果丰硕
大力弘扬新时期广东人精神,“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全面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得到加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取得新成果,深圳、中山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繁荣发展。文化体制改革试点范围扩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顺利实施。一批文化精品获国家级奖项,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中国国际音像博览会、中国音乐“金钟奖”扎根广东。新建成一批重点文化工程,省立中山图书馆改扩建、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等大型文化工程开工建设。由文化部和省政府在佛山共同主办的亚洲文化部长论坛暨第七届亚洲艺术节等一系列高水平重大文化会展活动成功举办。科技综合实力增强,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居全国前列,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提高至49%。建立了一批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和公共技术创新平台,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和粤港联合科技攻关取得新成效,高新技术园区建设上新水平。在16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开展义务教育免杂费试点。推动中小学布局调整,完成了对山区、老区3548所小学的改造。高中阶段教育和职业教育迅速发展,技工学校在校学生数翻了一番多。五年新增普通高校50所,全省普通本专科在校生由2000年的29.9万人增加到2005年的87.5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由11%提高至22%。顺利完成广州大学城一、二期工程。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稳步发展。人才工作成效明显,人才队伍规模迅速扩大。基本建立公共卫生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业人口覆盖率达50.5%,社区卫生服务不断加强。成功举办第九届全运会等重大体育赛事,广州成功申办2010年亚运会,我省运动员在雅典奥运会和第九、十届全运会上成绩显著。积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水平提高。国防动员、兵员征集、海边防建设、民兵预备役和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进一步加强。民政、统计、人防、气象、地震、档案、参事、文史、方志等事业取得新成绩。
——和谐广东建设扎实推进
全省呈现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发展势头良好的可喜局面。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200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14770元和4690元,五年年均实际增长8.0%和4.1%。“十项民心工程”实施以来,仅省级财政就安排345亿元用于全民安居、扩大就业、济困助残等民生项目。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成绩突出。基本建立了具有广东特色的积极就业政策体系,启动实施“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五年新增城镇就业岗位459.4万个,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256.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左右。社会保险覆盖面大幅扩大,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565万、1131万、1605万、1235万人,均居全国首位,基本实现养老保险市级统筹。社保基金滚存结余超千亿元,其中2005年征缴收入达633亿元,是2000年的3.3倍。初步解决了农垦和华侨农场职工参加地方养老保险统筹、企业军转干部养老和医疗保险等一批难点问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全省符合低保条件的171.9万人实现应保尽保。较好解决了农村180万群众饮水难问题。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等取得成效。劳动监察执法加强,建立了政府和企业家协会、工会三方协调机制,推动了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扎实推进,基本完成政府投资项目清理拖欠工程款任务。信访工作明显加强,群体性事件得到妥善处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取得成效,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两抢”等多发性犯罪以及其他各类犯罪活动,严厉查处“黄赌毒”。有效遏制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四五”普法规划全面完成。监狱劳教工作加强。依法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以铁的手腕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突出加强了对煤矿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成效明显,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7.02‰以下,完成了国家下达的人口控制计划目标。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切实加强,全省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深圳、珠海、中山、汕头、惠州、江门等城市获“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林业生态省建设步伐加快,2005年森林覆盖率达57.5%。江门、惠州、茂名、肇庆、湛江、开平等城市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循环经济加快发展,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积极推进。
——民主法制建设继续加强
认真执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并向其报告工作,坚持向人民政协通报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密切联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村民居民自治和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五年共办理人大代表议案7件、建议2380件,政协提案2444件;向省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52件、修订或废止法规36件;制定省政府规章34件,修改或废止省政府规章88件。认真实施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修订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执法主体和执法行为得到规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稳步推进。强化审计、监察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纠正违规行为。政务公开纳入法制化轨道,电子政务稳步推进。廉政建设不断加强,省政府向社会公开作出并认真履行四项廉政承诺。机关作风建设扎实有效,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有新提高。
各位代表:经过“十五”时期的发展,我省经济社会进入新的繁荣发展时期,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地发挥排头兵作用打下了更为坚实的基础。这是在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关怀指导和中共广东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人民团结一致、心齐实干、奋力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全省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职工、驻粤人民解放军、武警官兵、人民警察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向长期关心支持我省发展的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国际友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通过“十五”时期的丰富实践,我们提高了驾驭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升华了思想认识。我们深深体会到,要不断开创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最重要的是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做到“六个注重”:
第一,注重抢抓机遇加快发展我们牢记邓小平、江泽民同志和胡锦涛总书记对广东的期望和重托,始终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不动摇,树立“追兵就是标兵,对手就是老师”的观念,不断增强当好排头兵的信心,抢抓世界新一轮产业转移、我国加入世贸组织、CEPA全面实施等机遇,抓落实、重提高、促发展。结合实际认真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加强经济运行调节,坚持有保有压,在优化结构中促进了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第二,注重增强发展后劲和提高发展质量我们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不断加大改革攻坚力度,努力消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把推进新型工业化与打造世界制造业基地紧密结合起来,制定并实施工业九大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推动产业高级化和适度重型化。在努力加快发展的同时,注意留有余地,集中力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经济增长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统筹内外源型经济发展,在继续做优做强外源型经济的同时,加快发展内源型经济,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高。全面建设文化大省,积极实施科教兴粤、人才强省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为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精神动力和良好环境。
第三,注重分类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我们坚持全面谋划、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因时因地制宜地指导珠三角、东西两翼和山区理清发展思路,提出不同要求。通过加快珠三角产业转移,加强对两翼和粤北山区的扶持,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力度,下放经济管理权限,实施激励型财政政策,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以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解决“三农”问题等措施,力促省内不同区域协调共进。全面推进大珠三角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不断拓展发展空间。
第四,注重重点突破以点带面推动全局我们抓住事关全省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集中精力抓好“十件大事”、“十项工程”,带动整体发展。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以加快汽车、石化、钢铁、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产业建设为重点,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以加强高速公路、铁路、内河航道、水利、环保建设等为着力点,全面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以保障煤、油、电等能源供应为切入点,积极解决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
第五,注重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注意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使全省人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以实施“十项民心工程”为载体,认真解决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丰富人民群众生活。统筹城乡就业,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促进人民安居乐业。
第六,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们努力建设文明法治谅解宽容社会,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倡导团结互助、友爱向善、扶贫济困、和谐相处的良好社会风尚,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切实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着力解决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外来员工权益保护等社会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机制。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仍存在不少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经济增长方式仍存在明显的粗放特征,进一步发展的资源环境压力明显;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粤北山区、东西两翼与珠三角发展差距过大,县域经济还比较薄弱,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存在瓶颈,部分群众生活仍比较困难;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治安、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体制改革有待深化,特别是政府职能转变还没有到位等。对此,我们必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解决。
“十一五”时期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综观国内外形势,我省既面临难得机遇,又面临严峻挑战,总体上面临有利的发展环境和条件。世界经济持续增长,国际经济合作进一步扩大,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深入发展,国际产业重组和生产要素流动加快,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加速形成。我国政治社会稳定,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对外开放向纵深推进,大珠三角、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蓬勃发展。我省改革开放27年来积累了相当的产业基础、经济实力和成功经验。这些都有利于我省的进一步发展。但与此同时,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过渡期即将结束,国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石油价格高企,贸易保护主义加剧。国内兄弟省区市发展迅猛,我省的原有优势逐渐弱化,而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又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为此,我们必须认清形势,抢抓机遇,妥善应对挑战,坚持继承、创新、提高、发展,进一步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不断增强发展后劲。
根据中共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省政府组织编制了《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以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和实现全省人民富裕安康为总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抓好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加强自主创新,深化体制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切实推动经济社会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之路,更好地发挥排头兵作用。全省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以上,人均生产总值到2010年比2000年翻一番;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13%以上。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精神文明与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加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生活总体达到宽裕小康水平。
做好“十一五”工作,实现“十一五”目标,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实现又快又好发展。要正确处理好“六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引进技术与自主创新的关系,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我省已经到了必须更多依靠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阶段。要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坚定不移地把立足点从过多依赖国外技术逐步转到主要依靠自主创新上来。要充分利用现有基础,努力掌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千方百计提高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水平。二是正确处理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的关系,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经济工作必须紧紧抓住的关键。至关重要的是摆脱传统工业化模式的羁绊,加快从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产出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向低投入、低消耗、低污染、高产出的循环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的统一,真正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三是正确处理外源型经济与内源型经济的关系,促进外源型经济由大到既大又强、内源型经济由小到大转变。内外源型经济不协调是制约我省发展的重要因素。要切实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优化利用外资结构,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不断增强国际竞争力。要优化投资结构和布局,实行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更多地依靠消费需求拉动经济持续增长。要增强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四是正确处理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关系,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促进不同区域共同发展是我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珠三角要率先发展、协调发展,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山区和东西两翼要加快发展、跨越式发展,努力做大经济总量。要推动珠三角与山区、东西两翼共建产业转移园区,实现互联互动、共同发展。五是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推进和谐广东建设。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和保护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资源是建设和谐广东的必然要求。要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认真做好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义务教育、文化卫生、安全生产等工作,促进社会事业的繁荣进步。要把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摆在优先位置,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绿色广东。六是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努力为科学发展提供体制支持和环境保障。改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既千方百计消除影响科学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又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大步推进改革与发展。
做好“十一五”工作,实现“十一五”目标,必须在“六个着力”上下功夫:
(一)着力增强整体经济实力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努力推动国民经济再上新台阶,继续保持在全国的领先地位。要以发展效益农业、特色农业为重点,加快农业产业化,建设现代农业园区,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巩固提高农业农村经济;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强重点产业建设,进一步做大做强支柱产业,促进工业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巩固提高传统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不断壮大第三产业。建设综合运输、能源保障、现代重化、平安保障等十大工程。继续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投资、消费和出口的稳定增长。抓住经济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关键环节,加强经济运行调节,确保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和协调性。
(二)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立和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发挥广州、深圳以及珠三角等重点地区自主创新的龙头带动作用,整合全社会科技资源。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和以公共平台建设为主要形式的创新支撑服务体系,大力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抓好重点领域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突破一批核心和关键技术,推动我省成为全国重要的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基地和成果转化基地。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继续推动工业产业高级化和适度重型化。重点建设汽车、石化、钢铁、装备制造等产业基地和重要产业项目,延伸和完善产业链条,发展和提高高新技术产业,深入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
(三)着力增强发展动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改革,积极推动地方金融改革与发展,健全现代市场体系。进一步采取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实施经济国际化战略,优化利用外资和出口商品、出口市场、贸易方式结构,努力承接国际产业转移,推动内外源型经济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按照适度超前发展的要求,加大重点项目建设力度,着重完善交通运输、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积极进行“西水东调”、“西水南调”和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战略研究,建立健全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四)着力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规划、建设和管理,以农业产业化为基础,县域工业化为龙头,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提高城镇化水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调整优化区域空间结构,支持山区和东西两翼结合自身优势发展特色经济,扶持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加快珠三角产业向山区和东西两翼转移,形成珠三角、东西两翼和广大山区各具特色、功能互补、各展优势的区域经济发展新格局。鼓励经济特区增创新优势、实现新发展。进一步落实CEPA,加强粤港澳大型基础设施、口岸和服务业合作,提升大珠三角的国际竞争力。深入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创新合作机制,完善并实施合作规划,推动区域内投资贸易、高速公路、铁路干线、电力输送、能源建设等合作。
(五)着力推进文化大省建设大力培育现代公民、造就现代文明、构造现代社会,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上新水平。改革文化体制,推动文化与经济进一步融合,完善促进文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设重点文化项目,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壮大文化产业。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推进教育现代化,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化、高中教育普及化、高等教育大众化,提高职业、技工教育水平,构建具有广东特色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实施党政人才、企业家、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青年人才等六大人才培养工程,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创新力强的人才队伍。
(六)着力建设和谐广东关心和改善人民生活,不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统筹城乡就业,健全和完善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多层次、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各险种参保人数年均增长5%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加大力度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完善医疗卫生体系,繁荣体育事业,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全面提高人的素质。加强社会管理和利益协调,认真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营造法治、诚信、公平、文明的市场环境。实施绿色广东战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节约和合理高效利用,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深入推进依法治省。认真做好“五五”普法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畅通民主渠道,促进民主管理,构建文明法治社会。
各位代表:展望我省“十一五”发展,前景十分广阔。我们对实现“十一五”发展目标充满信心,坚信经过全省人民的不懈努力,一个经济繁荣、生活富裕、生态文明、活力安康、稳定和谐的新广东将屹立在祖国南方!
2006年的工作安排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面贯彻中共十六大及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的工作部署,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效益为核心,以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为重点,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突破,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
2006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9%,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外贸进出口增长10%以上,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左右,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下,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5‰以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4.5%左右。
按照上述要求,实现全年目标,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实施自主创新战略,推进创新型广东建设
大力推进自主创新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竞争力的决定》,完善鼓励支持自主创新的配套政策。培育创新文化,营造鼓励创新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大科技投入,发展风险投资,完善科技成果评价和科研激励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和科技资源投入自主创新。鼓励原始性创新,加强集成创新,突出抓好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强重点领域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创新,积极组织实施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和省十大自主创新专题专项。支持广州、深圳成为国家自主创新试点城市。
健全技术创新体系强化企业的自主创新主体地位,着力抓好高新技术企业、工业骨干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的自主创新工作,积极培育发展创新型中小企业。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围绕我省支柱产业,发展壮大一批国家和省级技术中心。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充分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作用,继续支持基础研究,加强应用技术研究。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进入企业的技术创新机构,与企业合作建立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建设高水平的创新与产业化基地。鼓励外资研发机构与我省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按照部省协议,推进我省优势企业与国家部属高校联合搭建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共建产学研结合基地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健全自主创新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以及各类高新技术园区、开发区、产业集群、专业镇创新平台和重点实验室,建立行业共性技术研发中心。
培育发展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高全民知识产权意识,健全知识产权法规政策,加快专利技术的应用开发,保护知识产权。深入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支持名牌产品的培育和开发。开展创建广东区域国际品牌试点,推动产业集群和重点城市创建区域品牌。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鼓励企业参与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定。
二、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推进产业高级化和适度重型化落实工业九大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做强做优工业九大产业。优先发展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高新技术产业,提高汽车、石化、钢铁工业发展水平,着力延长产业链条。优化工业产业布局,发展提升珠三角高新技术产业带,积极推进石化和汽车产业基地建设,加快建设沿海石化产业带和环珠三角产业转移带。支持企业技术进步,实施一批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启动液晶平板显示器项目,推进精密装备制造业实现跨越发展。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推动实施数字家庭计划,推进信息技术普及应用。
发展提升产业集群做大做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集团。积极推进产业集群品牌建设,建设一批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和特色产业基地,完善技术研发、信息服务、质量检测、物流配送等产业服务平台。加大关联产业招商,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配套产业,促进形成大中小型企业相互配套、专业化分工和产业化协作的优势产业群体。落实中医药强省建设计划,加快中医药产业发展。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以现代流通业为突破口,加快发展金融、物流、商贸、会展、设计、中介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促进服务业和制造业良性互动发展。壮大具有比较优势的服务业,积极发展信息服务、技术服务、文化产业等新兴服务业。发展和运用电子信息技术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加快服务业对外开放。
三、认真解决“三农”问题,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推进农业产业化,巩固提高农村经济水平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重在“多予”,加大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扶持力度,加快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推进农业现代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各项惠农支农政策,稳定粮食生产,大力发展集约农业、规模农业和效益农业,壮大畜牧、海洋水产业。实施沃土工程,启动实施“百镇万亩、千村千亩改低示范行动”计划。引导农民兴办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加快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发展一批特色农产品产业带。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扩大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加快农业标准化工作,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开展“双百千万”农业科技下乡活动。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植物疫情的防控工作。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社会事业积极开展新农村建设试点。坚持城乡规划一体化,实施省管到县、市管到镇、县管到村的规划管理。继续增加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的投入,改善农村公共服务,培养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相适应的新型农民。完善农村道路、饮水、电网、通信等基础设施,抓好农村改水、改厕、改路、改房、改灶。积极推进网络到镇、信息进村农业信息化工程。加快实施农村安居工程,提前安排省财政补助资金,确保2007年前基本完成全省农村贫困农户危房改造任务。认真做好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和监管养护工作,抓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积极创建生态文明镇村,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综合利用或有效处理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大力推广应用沼气,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民增收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强化涉农收费和农资价格监管。推进“并镇、并村、并校”,减少财政供养人员,做好乡镇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化解镇村集体债务的有效办法,严禁各种不切实际的“达标升级”活动,防止产生新债务。加快征地制度改革,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和安置机制。做好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扫尾工作。实施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完善扶贫培训机制,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农民增收。全面完成渔民减船转产任务。
四、做大做强内源型经济,努力提高自主发展能力
推进十大工程建设全年安排重点建设项目162个,年度计划投资1050亿元。建成江珠、深港西部通道等项目,开工建设广深沿江高速公路等项目,加快建设广贺、广梧等高速公路。加快武广客运专线、新广州客运站、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做好广珠铁路、厦深铁路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强内河航运和港口建设,完善珠三角骨干航道网,重点整治西江主航道及出海口。建设广东电网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农网改造三期工程、LNG接收站和一批大型骨干电源项目。加快环保项目、北江大堤加固达标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提高投资效益。
促进民营经济再上新台阶认真落实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配合做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的制定工作,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积极推进面向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和再担保体系建设,鼓励中小企业上市直接融资。完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培训、质量检验、信息服务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民营企业创立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创建名牌产品。办好第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
努力扩大消费需求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进一步加快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建设。完善消费政策,规范发展消费信贷,大力培育旅游、汽车、教育、娱乐、体育、休闲、信息服务等消费热点,推动消费结构升级。优化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扩大居民即期消费。积极开拓省内外市场尤其是农村市场,引导企业开展各类经贸活动。
五、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快经济国际化步伐
提高吸收外资质量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深入推进园区招商、产业招商和联合招商、网上招商、委托代理招商。积极引进跨国公司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来我省设立生产基地、服务业外包基地和采购中心、研发中心、地区总部。引导外资投向高新技术、石油化工、汽车制造、重大装备制造和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产和到山区、东西两翼投资。加强“大通关”建设,改善通关环境。
转变外贸增长方式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有品牌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软件、机电产品扩大出口,扶持农产品深加工出口,提升纺织、轻工等传统产品出口档次。大力发展一般贸易,加快加工贸易联网监管平台建设,积极促进加工贸易企业扎根发展和转型升级。大力开拓欧美、日本、南美、非洲和东盟等市场,继续组织企业到国外重点市场举办经贸洽谈活动。积极组织做好我省急需的能源、关键技术、重大设备和重要原材料进口工作。加强涉外经济管理和服务,完善重点出口商品反倾销预警系统。
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有实力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对外投资,建立生产基地、研发中心和营销网络,加快形成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加强境外资源开发合作和综合利用。鼓励电信、建筑等行业开展境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
提升大珠三角和泛珠三角合作水平深入落实CEPA,推进与港澳的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和口岸通关合作。继续联合港澳到国外招商、推介大珠三角。加快港珠澳大桥等跨境大型基础设施和珠澳跨境工业区建设或前期工作。加强与泛珠三角其他省区在交通、能源、信息服务、旅游、劳务、环保等方面的合作,抓好合作协议和签约项目的落实,推进泛珠三角横琴经济合作区建设。积极推进与东盟的经贸合作。
六、加大改革攻坚力度,推动体制机制创新
加快国有资本的战略性重组国有资本要进一步向重要资源、重大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和具有竞争优势的行业和领域集中,着力打造主业突出、竞争力强的国企“航母”。推动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与民营资本合作、利用资本市场改革上市等,促进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完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以强化财务监管为突破口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全面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建立健全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信息系统。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公示试点,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在省属政府公益性投资项目中加快推行代建制。
加快建设金融强省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大力发展金融产业,培育一批实力雄厚的现代金融企业,吸引境内外著名金融企业来粤建立地区总部及分支机构。加快推进广州、深圳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支持优质金融企业改制上市,扩大直接融资比重。加快推进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发展壮大保险业。深化农村信用社和地方商业银行改革。建立地方金融稳定协调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地方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处置。
健全现代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土地、有形建筑、证券、产权、人才等要素市场,建设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走私贩私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深化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推动各地质量检查、卫生防疫实施统一标准。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七、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进一步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继续扩大县级经济管理权限,完善激励型财政体制机制,鼓励市县推行“镇财县管镇用”改革试点。推动县域招商引资,发展园区经济和民营经济。着力培育县域优势产业、企业和产品,大力发展特色支柱产业。加快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革户籍制度,促进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城镇聚集。抓好城镇发展规划,继续推进撤并乡镇工作,增强县城、中心镇和专业镇经济实力。
加快山区开发步伐,推动东西两翼跨越式发展加大对山区发展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加强山区公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适合山区资源条件的旅游、资源加工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为珠三角地区配套的产业。办好第四届珠三角与山区和东西两翼经济技术洽谈会,推进珠三角与山区及东西两翼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支持东西两翼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大力发展临港重化工业、特色产业及其配套产业。加快建设现代渔港经济区,推动海洋资源综合开发。
推动珠三角结构升级、率先发展推进珠三角城镇群协调发展,共建共享大型基础设施。加快产业要素集聚和资源整合,形成城市间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推动珠三角地区加快技术创新,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提升产业水平和生产集约化程度。支持广州、深圳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水平和完善配套服务功能。
八、切实做好财税工作,努力增收节支
严格依法治税继续大力组织税收收入,积极培育税源和新的税收收入增长点。强化税收征管,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员制度,积极探索税收执法检查新模式,着力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加强对非税收入的征管,大力清缴欠税。完善和推广纳税评估制度,优化纳税服务。建立和完善良好的治税环境。
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建立财政收入保障机制,增强财政调控能力。促进财政资源优化配置,扩大公共财政覆盖范围,加大对农业、科技、教育、公共卫生、就业社保、基础设施、战略产业的投入。完善激励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积极推进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为核心的财政公共支出管理改革。建立健全与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体制。
加强财政监督强化资金的审计监督和财政内部监督,完善实时在线财政监督系统。深入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加大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和农金会资产的保全和清收力度,有计划、有步骤消化政府现有债务。
九、加强人口资源环境工作,推动绿色广东建设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和节能降耗,发展环保型产业。构建企业、园区、城市和社会三个层面的循环经济框架,依法开展清洁生产强制审核,抓好建设循环经济工业园试点,培育发展一批清洁生产企业。开展建设节约型城市试点,逐步建设全社会再生资源回收和利用体系。制定并完善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鼓励循环经济相关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
加强资源节约和合理高效利用节约能源和优化能源结构,抓好重点耗能行业、企业节能,加快开发利用太阳能。建立和完善强制性产品能效和再利用标识制度。节约用水,建立统一协调的水资源管理体制。节约和集约用地,依法编制和实施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地质勘察工作。节约原材料和推广再生能源资源。建立节约型社会评价指标体系,推进节约型企业、社区、学校、机关等建设,在全社会倡导“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
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以保护饮用水源为重点,加强重点区域流域及河涌综合整治,继续加大珠江综合整治和治污保洁工程实施力度。加快建设电厂脱硫工程、危险废物和污水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发展和推广环保汽车。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准入,逐步建立污染源信息动态管理系统和重点企业环保信用档案。加强环保执法,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建立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应急监控和预警体系,完善应急预案,维护环境安全。加快生态公益林体系建设,强化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的保护管理。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控制围填海。深化殡葬改革。重视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在产业转移中防止污染转移,构筑我省绿色生态屏障。抓好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和防治。
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和服务,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利益导向机制。强化人口与计划生育队伍和服务网络建设。
十、繁荣发展社会各项事业,推动文化大省建设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理论研究创新,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创建文明城市为龙头,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进行“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在未成年人中开展“传承文明、培育新人”教育实践活动,对大学生进行“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教育。
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强化对欠发达地区和困难群众的文化服务。积极传承和大力发展岭南特色文化。加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配合做好开平碉楼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加快省博物馆新馆、省立中山图书馆改扩建、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等文化项目建设。打造文化品牌,鼓励发展民营文化集团。办好“文博会”、“音博会”等重大文化会展活动。
抓好教育和人才工作巩固义务教育成果,逐步推开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今年秋季起全面实行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免除全省农村户籍学生义务教育阶段杂费。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规范发展学前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与技工教育,办好一批职业教育培训基地。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助学贷款工作。促进民办教育规范发展。加强城乡教师交流。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创新人才管理机制,营造良好创业环境,加快高层次、复合型、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
全面发展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公共卫生重点工程,严密防控重大传染病。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把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从人均30元提高到50元,覆盖面达到农村农业人口的60%。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材集中招标采购和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切实减轻群众看病负担。继续加大职业病防治力度。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巩固和提高农村药品监督网、供应网建设成果。认真备战2008年奥运会,积极筹备2010年亚运会,办好第12届省运会,积极参加2006年亚运会。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运动,发展体育产业。全面贯彻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切实保障妇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做好老龄工作。提高国防动员、国防教育、海边防建设、民兵预备役和双拥工作水平。做好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台务、统计、民政、气象、人防、档案、方志、参事、文史等工作。
十一、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推动和谐广东建设
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严格把住征地建设项目三条“红线”:对征地手续不齐全不完备的项目、没有与农民就征地补偿民主协商达成协议的项目、征地补偿款没有兑现到农民手里和各种补偿不到位的项目,一律不能开工。深入开展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工作,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要从信用管理、资质管理、市场准入等方面采取制裁措施,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加快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改善食品安全状况。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帮扶力度,不断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扩大智力扶贫规模,进一步做好扶持老区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妥善解决农村“五保户”和特困户的生活困难问题。发展残疾人事业和慈善事业,加强救灾救济。重视解决优抚对象、特殊群众生活保障问题。
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全年新增就业岗位100万个。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健全省、市、县、乡镇(街道)四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完善再就业扶持政策,建立多种帮扶形式相结合的就业援助体系。优化农民进城务工经商的政策环境和体制环境。加强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建设区域人力资源交流平台、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和远程招聘系统。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完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保险制度,健全社会保险市级统筹机制,强化省级调剂功能。以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为重点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加快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推行企业年金,建立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建立以失地农民为重点的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和监管。鼓励发展渔业互助保障事业。
统筹协调社会利益关系深入研究和正确处理新时期社会矛盾,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和收入分配调节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维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推进劳动争议仲裁体制改革,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平安和谐社区建设。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认真对待和合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加强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坚决遏制“黄赌毒”和非法传销的滋生蔓延。加强治安防控的科技装备建设,在珠三角地区率先构建全天候的治安视频监控网络。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和暴力恐怖活动。加强普法教育。抓好监狱、劳教工作,重视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以铁的手腕抓好安全生产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目标,以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为中心,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支撑、监督管理、应急救援、宣传教育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度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督办制度。加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执法力度,重点加强对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及消防、交通、建筑施工等的安全监管,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十二、加快政府管理创新,努力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政府
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和向人民政协通报情况的制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办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完善重大事项民主协商、决策参与和民主监督制度,实行村务公开和厂务公开,依法加快推进村民居民自治和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广泛密切联系群众。
创新行政管理体制促进行政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继续推进政资分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和社会领域的管办分离,政府集中精力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进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推广“一站式”行政工作模式,促进政府服务便利化。
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政府规范性文件统一审查制度。扎实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探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政府立法、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监督。坚持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处理问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程序。加快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优化事业资源配置。
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努力为基层和群众多办好事实事。精简会议、文件,狠抓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的检查落实。减少各类评比达标活动,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和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深入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公务员法,加强和改善公务员教育与管理,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公务员队伍。
各位代表:承继“十五”辉煌,开创“十一五”伟业,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在中共广东省委的正确领导下,齐心协力,开拓进取,为完成“十一五”规划各项任务,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和实现全省人民的富裕安康而努力奋斗!
文献专载与文件法规目录 文件法规目录
第785页
中共广东省委印发的文件目录选
1.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发[2005]1号)
2.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粤发[2005]2号)
3.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林业生态省的决定(粤发[2005]3号)
4.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农村“三化”建设的决定(粤发[2005]4号)
5.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提高工业产业竞争力的意见(粤发[2005]5号)
6.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发[2005]7号)
7.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印发《中共广东省委常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方案》的通知(粤发[2005]9号)
8.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信息化发展纲要(2005-2020年)》的通知(粤发[2005]11号)
9.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广东的若干意见(粤发[2005]13号)
10.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竞争力的决定(粤发[2005]14号)
11.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定(粤发[2005]15号)
12.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粤发[2005]16号)
13.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粤发[2005]17号)
14.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的决定(粤发[2005]18号)
15.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平安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粤发[2005]19号)
文献专载与文件法规目录 文件法规目录
第785页到第786页
广东省人大制定和批准的地方性法规目录
关联: 2版图
1.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
(2005年1月19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2.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2005年1月19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3.广东省文化设施条例
(2005年1月19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4.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州市电信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5年1月19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
5.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
(2005年1月19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
6.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
(2005年1月19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
7.深圳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
(2005年1月19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
8.汕头市文化市场管理条例
(2005年1月19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
9.深圳市义工服务条例
(2005年3月30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
10.珠海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条例
(2005年3月30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
11.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2005年5月26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12.广东省征兵工作规定(修订)
(2005年5月26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13.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条例
(2005年5月26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
14.深圳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
(2005年5月26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
15.汕头市防御雷电灾害条例
(2005年5月26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
16.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
(2005年7月29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17.广东省外商投资企业与来料加工企业直通港澳自货自运厂车行政许可规定
(2005年7月29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18.广东省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行政许可规定
(2005年7月29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19.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消广州市地方性法规中的部分行政许可事项
(第二批)的决定(2005年7月29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
20.珠海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
(2005年7月29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
21.广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2005年9月23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2.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东省经济特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决定
(2005年9月23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3.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珠海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决定
(2005年9月23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
24.汕头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005年9月23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
25.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
(2005年12月2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6.广东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
(2005年12月2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7.广东省红十字会条例
(2005年12月2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8.广东省沿海挖砂采石出口作业点和港澳籍小型船舶进出广东沿海挖砂采石出口作业点作业的行政许可规定
(2005年12月2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9.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州市社会医疗机构管理规定》的决定
(2005年12月2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
30.深圳市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
(2005年12月2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
31.珠海市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
(2005年12月2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
32.珠海市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2005年12月2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
文献专载与文件法规目录 文件法规目录
第786页
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的规章目录
1.广东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粤府令第9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2005年1月20日发布)
2.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规定
(粤府令第9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2005年1月24日发布)
3.广东省第一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
(粤府令第9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2005年5月26日发布)
4.广东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规定
(粤府令第9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2005年5月26日发布)
5.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
(粤府令第10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2005年6月23日发布)
如果您在本页面发现错误,请先用鼠标选择出错的内容片断,然后同时按下“CTRL”与“ENTER”键,以便将错误及时通知我们,谢谢您对我们网站的大力支持。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检索中心
Copyright 2006 www.gd.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05070829
主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协办: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承办:南方新闻网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