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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 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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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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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广东省劳动保障部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和省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奋力拼搏,扎实推进,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全面实现“十五”发展目标。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党员素质得到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完成对全省劳动保障局长业务轮训工作。开展社保经办机构业务建设活动,出台了一系列便民措施,提高了管理服务水平。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综合服务大厅、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深圳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服务中心等10个单位被评为全国劳动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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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 劳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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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与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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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岗位101.4万个,完成年度计划(80万个)的126.8%;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1.3万人,“4050”(女40周岁、男50周岁以上)人员实现再就业3.5万人。全面完成了2400多家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检查工作。年末全省从业人员总数5023万人,比上年增长7.3%;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减至4.7万人,比上年减少65.5%;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6%,下降了0.1%。全省共为17.5万名再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减免了税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共帮助12747户“零就业家庭”的12766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向1715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322.5万元。全省共开发社区就业岗位21.26万个,公益性岗位8.79万个,安置下岗失业人员8.02万人,帮助3.5万名妇女实现就业、再就业。全省共安排劳动力市场建设资金1.26亿元,42.7%的街、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实现了与省、市、县(区)劳动力市场信息联网,珠三角地区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连接到了居(村)委。全省所有街道和98.7%的乡镇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全省建立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170多个,就业基地120多个。全省共安排再就业专项资金14.3亿元(其中省财政安排7.63亿元);其中,小额担保贷款资金4113万元,社会保险补贴2.83亿元,公益性岗位补贴9015万元,再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1.98亿元,技工学校基本建设经费2.37亿元。全年共为51万人次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了各项就业服务。还举办专场招聘会60多场,提供就业岗位5万多个,进场应聘的高校毕业生超过10万人次,达成就业意向2万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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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 劳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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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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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帮扶省内欠发达地区和广西、贵州、重庆3省市,采取多层次结对挂钩帮扶;加快劳动力市场信息网联网和远程见工系统建设,畅通信息引导和求职招聘渠道;加大物资资金援助,夯实劳务输出工作基础;实行“订单式”培训、“基地化”运作等措施,效果显著。到年底,省内欠发达地区劳务输出600多万人,全年劳务收入500多亿元,帮助3万多户贫困家庭通过劳务输出实现脱贫。广西、贵州、重庆3省市在粤务工人数超过360万人,全年劳务收入接近400亿元,帮助劳务输出地培养了大批技能型和管理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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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 劳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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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珠三角劳务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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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参与组织举办第二届泛珠三角劳务合作联席会议暨广东、四川两省劳务合作对接交流活动。签订《泛珠三角区域劳务合作计划》、《泛珠三角区域九省区劳动力市场信息联网合作意向书》和《泛珠三角区域维护跨省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联动协议》,完善泛珠劳务合作的基本内容、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组织随同广东省党政代表团赴琼、黔、滇3省开展劳务合作交流,围绕输出劳动力、建立信息联网制度、建设远程招聘系统等方面,达成172项协议,商定建立劳动力供应输出基地14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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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 劳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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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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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组织实施由张德江书记亲自命名并倡导的“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工程”规划到2010年全省培训农村劳动力270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480万人。自2005年8月31日省政府正式启动“工程”,到年底,通过实行“订单式”培训、“基地化”运作、“一条龙”服务和“品牌化”带动等措施,全省共举办减免费技能培训班2228个,培训工种近50个,参加免费培训的贫困户劳动力和农村青年达10.41万人,已安置9.78万人。“工程”的实施加快了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步伐,全年转移81.6万人,为历年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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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 劳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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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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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省共有技工学校191所,其中国家级重点技校35所,高级技校24所(有16所加挂了技师学院的牌子)。全省技工学校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分别达到12.9万人和33万人,两项指标继续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2005年毕业生就业率达98.1%。第一批5000名智力扶贫生已顺利毕业并实现100%就业的目标,月平均收入800~3500元,其中半数都在1000元以上;省委做出从2006年起“省财政每年资助1万名困难家庭子女接受技工学校教育,建立‘智力扶贫’长效机制”的决策。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技工教育,民办技校发展迅速。全省有民办技校21所,占全省技校总量的12.9%,在校生近3万人。民办技校用实际行动积极承担扶贫助学义务,省华立技工学校招收了188名内蒙古的扶贫生,学习费用全部由学校负责。与香港训练局合作,组织5批全省各技校优秀教师100多人次赴港学习、交流考察;与加拿大教育服务公司首次成功合作,24位教师赴加拿大南阿尔伯特职业学院进行4个月的专业学习;与德国汉斯·赛德尔职业培训合作有了实质进展,选派了3名技校教师,免费到湖北省参加赛德尔基金会举办的为期1年机械专业工长(德国技师)培训班学习。积极推进“利用外国政府软贷款引进奥地利数控设备及培训课程项目”,获得奥方提供1800万欧元全额软贷款,实现了省技工教育吸引外国资金贷款零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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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 劳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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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开发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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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省鉴定工作实现了“三个突破”:鉴定人数突破百万,达108.1万人次,获证79.8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2.8%和8.1%,两项指标连续八年居全国第一(其中各类院校学生参加鉴定41.7万人次);高级工鉴定突破十万,达11.4万人次,比上年增长34.9%;新技师鉴定突破二万,达2.1万人次,增长65.3%。在全省参加鉴定总人数中,有8.64万人次获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其中1.02万人次获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鉴定中心项目建设加快,已经征地33.6公顷,确定了总体规划设计方案。鉴定区域合作建立了新机制,成功召开了东南五省职业技能鉴定合作首次联席会议,与江苏、浙江、福建、湖南等省达成了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合作伙伴关系。成功组织了“2005东部地区职业技能竞赛广东选拔赛”,组织选送的广东选手获总决赛团体第二名(18名选手中有5名获得金奖,6名获得银奖,2名获得铜奖,其中4人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与澳门生产力暨科技转移中心签署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合作协议,在港澳合作开展鉴定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全省共批准设立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50家,培养高级工以上人才13.55万人;共建立创业培训示范基地15个,培养创业师资198人,培训学员2.44万人,7109人成功创业,创造就业岗位5.56万个。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广告设计、电工、邮政营业、邮政分拣、焊工等16个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45名优秀选手被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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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 劳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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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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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2005年1月19日省人大通过了《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5月1日正式实施。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标准全部调整到位,最低工资制度不断完善。开展了《广东省最低工资课题研究》,提出了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测算办法和模型,课题研究成果顺利通过了评审,得到了劳动保障部和省有关专家、学者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劳动力工资指导价位信息网络基本建立,18个市建立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深圳、广州等市颁布的工种信息范围不断扩大,深圳市分16个行业11个类别公布了500个工种的价位信息。职工收入稳步增长,全年在岗职工工资总额1991.07亿元,比上年增长12.4%;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3900元,增长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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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 劳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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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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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签订劳动合同职工人数1624.8万人,签订率为85%;全省签订的当期有效集体合同2.76万份,涉及职工186万人。妥善做好粮食、文化、供电、有色金属、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等行业、企业的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研究处理华侨农场等职工安置中的遗留问题,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推动基层劳动关系协调组织建设,并向县(区)一级推行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企业、职工三方组成的协调机制),至年底,有86个县(区)建立了三方机制。做好全国先进仲裁委、调解机构、先进仲裁员、调解员及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的推选工作,全省有21个先进单位和24名先进个人获得全国三方会议的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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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 劳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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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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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完成了《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修订送审稿上报省政府审议。加大执法监督,审结行政复议案件236宗,其中维持180宗,占76%;撤销43宗,占18%。对全省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四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完成“四五”普法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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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 劳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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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执法和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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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统一了监察人员着装和配套监察标志执法,劳动保障监察业务软件开始在全省推广使用,制定了《广东省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暂行规定》,劳动保障执法和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得到加强。全年组织开展了清欠农民工工资、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社会保险稽核、禁止使用童工和劳动保障维权“雷霆行动”等5次专项检查,并于11月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劳动法》执法检查,维权工作成绩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铁映的充分肯定。全年共检查用人单位16.9万户,涉及劳动者1934万人,办理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6.11万宗;作出责令限期改正2.86万件,行政处理决定701件,行政处罚决定2855件,罚款金额达5859.5万元,向社会公开曝光了54家重大劳动保障违法用人单位;督促用人单位与249.81万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为120.23万名劳动者追回欠薪11.85亿元,督促6853户用人单位补办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督促1.97万户用人单位为45.61万名劳动者补缴社会保险费4.25亿元,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介绍机构215户,为11.79万名求职劳动者清退风险抵押金1402.26万元;对19.8万户用人单位实施了劳动保障年审,涉及劳动者1319万人,年审覆盖面比上年扩大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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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 劳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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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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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9月,省委、省政府颁布《关于构建和谐广东的若干意见》,提出建立“立足调解、仲裁为主,诉讼为辅”的劳动争议调解处理机制,并将《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条例》列入2006年全省立法计划。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颁布实施《关于加快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处理的若干意见》,确立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四快”处理劳动争议,和时效从宽、预约开庭、费用减免、弱势救济4项有利于劳动者的仲裁原则。全省各级劳动仲裁机构全年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9.91万宗,其中立案处理6.12万宗,涉及劳动者16.91万人,涉案标的14.2亿元,与上年相比立案数和涉及劳动者人数分别上升46.8%和13.5%,结案率97%。各级劳动仲裁机构共为1.91万名确有困难的劳动者减免仲裁费466.58万元,其中省本级为214名确有困难的劳动者减免仲裁费29.66万元。50%的地级以上市仲裁机构实现实体化;各级劳动仲裁机构共建成212个仲裁庭,总建筑面积1.22万平方米,共投入资金约1500万元;全省仲裁庭覆盖率达到89%,其中建成一批高标准星级仲裁庭,实现音像同步合成和庭审远程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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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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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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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05年底,全省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423.6万人,比上年增长16.1%;全省征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98亿元,比上年增长24%;滚存结余667亿元,比上年底增加161亿元。参保人数、征收总额、滚存结余均居全国首位。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221.29万名,月人均基本养老金847元,比上年增加78元,增长10.1%。深圳、珠海、惠州、东莞、中山、佛山等地陆续实施了农村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加人数达120多万人。《广东省企业年金实施意见》出台,开始在全省推行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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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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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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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失业保险制度运行水平提高,2005年又有2个市启动了市级统筹工作,使全省实施市级统筹的市增加到16个市;到12月末,全省参加失业保险人数达到1130.6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24.87万人,增长12.4%,参保人数继续位居全国首位。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能力明显增强,全省全年征缴失业保险费32.34亿元,比上年增加5.27亿元,增长19.5%;全年共为37.74万名失业人员和43.45万名农民工发放失业保险待遇13.77亿元,待遇支出比上年增加1.79亿元,增长14.9%;全省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比上年减少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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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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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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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参加医疗保险人数达1235.31万人,比上年底增加了201.15万人,增长19.5%。其中,深圳、广州两市参保人数分别为269.58万人和208.58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2005年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共征缴基金149.30亿元,费用支出96.71亿元,当期结余52.59亿元。医疗保险基金历年累计结余226.20亿元。14个地级以上市出台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有16.52万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了医疗保险。深圳、东莞、佛山、珠海等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已从城镇职工逐步向城乡居民、失地农民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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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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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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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了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医疗卫生专家库,制订实施了《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在广州市社会工伤康复中心基础上建立了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到2005年年底,全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605万人,比上年底增加了390万人,增长32.1%;其中农民工参保人数达到889万人,比上年底增加了约300万人,增长约50.0%。全年全省累计征缴工伤保险基金18.29亿元,平均征缴率为98.1%,基金总体收支状况良好,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全年全省共完成工伤认定15.85万人(次),劳动能力鉴定7.56万人(次),共有12.23万人(次)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直系亲属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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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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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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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05年12月底,全省有16个统筹地区开展了生育保险,参保人数419.36万人,比上年底增加了42.63万人,增长11.3%。生育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生育保险基金当期征缴4.65亿元,当期待遇支出3.01亿元,当期结余1.64亿元,历年累计结余8.16亿元。
(张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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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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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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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广东省拥有国办福利院138间、床位19676张、收养人员16827人,比上年新增福利院5间、床位1459张、收养人员458人;各类民办社会福利机构82间,床位10847张,收养人员6976人,比上年新增机构1间、床位300张、收养人员473人。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活动取得显著成效至11月份,广州市越秀区已为203名社区居家老人、梅州市梅江区为160名城乡居家老人提供上门养老服务。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全面启动,确定了广州市越秀区等35个首批全省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试点单位。
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呈现新局面各种投资主体多元化兴办社会福利机构,形成了机构养老、街道托养中心养老、社区居家养老等多种养老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多种养老服务。广州市越秀区为居家老人安装了“星光平安钟”呼援平台,广州市荔湾区为社区居家老人购置了应急服务“平安卡”并免费为老人安装电话,为老年人提供了信息化、个性化的养老服务。佛山市发挥社会志愿者服务队伍的作用,探索开展志愿者为老人服务社会化工作。同时,各地还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公办民营”、“民办公助”运营方式,实行岗位聘用、岗位定薪等激励机制。
大力开展孤残儿童家庭寄养工作全年有865名孤残儿童得到家庭寄养,促进了孤残儿童在生理和心理方面的健康成长。继续组织实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对全省城乡各类社会福利机构中的512名残疾孤儿进行手术矫治和康复。
做好社会福利机构等级评审工作年内新增省一级社会福利机构4间、省二级社会福利机构14间。全省上等级福利机构共46间(其中国家二级1间、省一级19间、省二级26间),提升了全省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和服务的整体水平。
成功举办“广东省首届养老福利机构香港合作交流会”省民政厅与香港文汇报、香港社会服务发展研究中心于12月8~9日在香港国际会议展览中心联合举办了“广东省首届养老福利机构香港合作交流会”。这是广东第一次在境外组织的大型养老福利机构合作交流会,有近30间上等级的养老福利机构赴港,有13个地级以上市的民政部门主管负责人和公办、民办养老福利机构负责人共100多人参加了展览。交流会期间,香港有1200多位长者市民前往参观了省内养老福利机构展位,咨询内地机构在管理服务、居往环境、入住收费标准及办理手续事项等方面的情况,对回内地养老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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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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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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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省共有社会福利企业319个,职工总人数16072人;安置有劳动能力的残疾职工7631人,占职工总人数的47.5%;年销售收入35.5亿元,比上年增长11.8%;实现利润1.69亿元。
(于秀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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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社会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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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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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各级民政部门与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真抓实干,切实落实配套资金,在2005年底前将城乡170万名低保对象全部纳入救济范围,达到应保尽保的目标,确保了困难群众无饥寒。
实现动态管理的应保尽保2005年享受低保救济人数新增56万人,全省共达65.2万户、171.9万人;其中城市15.2万户、41.9万人,农村50万户、130万人。已基本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各级低保资金预算增幅较大,低保标准和补差额有提高2005年全省各级预算资金10.2亿元,实际到位9.9亿元。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区4.15亿元,14个欠发达市3.25亿元;省级2.5亿元,比2004年增加2亿元。全年共发放低保资金7.36亿元,医疗救助金6841万元,为27733人发放大病救助金3890万元。年内城镇低保标准最高的是深圳市,人月344元,广州、珠海、东莞、中山、江门、佛山等市低保标准300元,最低的是河源、汕尾市,人月156元;农村最高的是佛山市南海区,人月310元,最低的是个别山区县,人月85元。全省城镇低保标准为120~344元,农村低保标准为85~310元。全省城市人均月补差70.4元、农村24.5元。广州、深圳、佛山、韶关、清远等5个市22个县区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城镇在原标准上提高18~54元,农村提高12~139元。
完善低保制度,管理手段法制化全省各地先后出台了农村低保对象家庭收入计算办法,修订了低保实施细则、医疗救助办法等政策规定。省级财政投入360多万元统一印制了低保领取证、申请、登记、统计表等,还先后投入300多万元为各市、县、区和部分镇配备电脑,开发低保管理应用软件并不断升级,逐步实现电脑审批查询、汇总、上网统计,实现网络化传输和管理。
低保工作机构设立有突破年内,梅州、湛江、茂名、揭阳、清远等市政府已下文增设市级低保机构和人员,其中梅州等市还明确县(市、区)增设低保股和人员,乡镇从撤并后富余人员中增加一名低保专职干部。县区级有梅县、兴宁、大埔、梅江、丰顺、五华、阳春、英德、茂南等9个县(市、区)已建立机构和配备了人员。
(万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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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社会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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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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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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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省应保五保对象中的2.7万多人纳入了五保供养,其余的3.9万人纳入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确保了这些人的基本生活。截至2005年12月底,全省已保五保对象达到239274人,比上年底增加27272人,年供养经费3.5亿元(其中分散供养经费2.5亿元,集中供养经费1亿元),人均年供养标准1468元(其中分散供养标准1216元,集中供养标准2877元)。
全省顺利完成第一批“千间敬老福星工程”321间敬老院的改扩建工作,各级筹措、投入资金1.8亿元,其中省级资金6470万元。改扩建后的敬老院得到明显改善,基本达到了等级敬老院的水平:一是规模明显扩大。改扩建前,一般镇级敬老院只有10间住房20个床位左右,最少的只有5个床位。第一批“千间敬老福星工程”的321间敬老院共改扩建住房7100间,住房由原来的5423间增加到10544间,平均每间敬老院增加住房16间。敬老院床位由7142张增加到15788张,平均床位由原来每间22张增加到49张,敬老院的规模有了明显的扩大,供养能力有了显著的提高。二是集中供养人数大幅度增加。从改扩建前的5545人增加到10763人,敬老院供养人数由平均每间18人增加到34人。三是院容院貌有了质的飞跃。321间敬老院从改扩建前的泥砖瓦房全部变成了钢筋水泥楼房,改扩建后敬老院房屋实用,布局合理,功能齐全,院容美观,环境清洁幽静,从根本上改善了供养环境,提高了五保老人的生活水平。
(门朝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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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社会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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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救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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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省自然灾害频繁:一是部分地区遭遇百年一遇的特大暴雨、洪涝灾害;二是以湛江市为主的部分地区降雨减少,旱情蔓延;三是年底寒潮使粤北地区低温冷冻灾害严重。加上风雹、台风、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损失较重,严重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生活。各级民政部门扎实开展救灾救济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指导和帮助各地救灾复产、重建家园,千方百计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一是重建家园。至2005年底,全省各级政府累计投入建房资金3.1亿元,新建住房2.32万户,灾民倒房户已全部搬进新居。二是落实口粮、衣被和伤病救济。至年底,各级已投入救灾资金2.5亿元。其中,安排口粮救济款8330.9万元、救济了184.1万人;安排衣被救济款2705万元、救济了49.7万人;安排治病救济款870万元、救济了5.43万人。灾民生活基本得到保障。
(徐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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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慈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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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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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省慈善事业蓬勃开展,各级慈善组织积极开展了救灾、济贫、助学、助医、安老等方面的活动,成为政府社会救助事业的有力补充。一是开展援助印度洋海啸灾区民间捐赠活动。全省民政部门和慈善会接收各界的捐款7223万元,并已上缴中华慈善总会。二是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全省民政部门和慈善会接收捐款总额超过1.5亿元,全部用于省内灾区的应急救灾和恢复重建。三是开展以“冬衣暖人心”为主题的形式多样的捐助活动。全省共接收捐款1000多万元,棉衣被200多万件。捐赠款物已发放到灾区困难群众手中。四是认真组织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东莞、中山、江门等市深入开展了“捐助月”活动,全省共募集衣被761.44万件,接收捐款480.75万元,支援广西、贵州等贫困地区。五是省慈善总会在清远、河源等贫困山区开展“微笑列车”活动,为贫困户唇腭裂患者实施唇腭裂矫治。共投入补助唇腭裂手术费13.35万元,完成手术260多例。捐资50万元在贫困山区兴建慈善小学教学楼两座,筹集117万元帮助广东省内350名特困学生完成小学1~6年级学业和中专教育;全省“安居工程”支出8500万元。
(刘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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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开创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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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8月12日,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调整充实省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任命省委副书记刘玉浦担任组长,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胡泽君,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汤维英,省政府副省长李容根,省政协副主席陈蔚文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省民政厅厅长杨华维兼任。各市、区(县)也相应地调整或成立各级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05年11月1~2日,省委、省政府在广州召开了全省社区建设工作会议,提出了“创建‘六好’(自治好、管理好、服务好、治安好、环境好、风尚好)平安和谐社区,共筑安居乐业美好家园”的目标。会上,广州、深圳、佛山、汕头、江门、茂名等地作了社区建设工作的经验介绍;同时命名表彰了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街耀华社区、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桃源社区、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街华平社区、汕头市龙湖区金霞街碧霞社区、佛山市禅城区城南街惠景社区、东莞市万江街拔蛟窝社区、中山市西区街长洲社区、江门市蓬江区仓后街农林社区、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街九二一社区、茂名市茂南区河东街迎宾社区等10个社区为“广东省平安和谐红旗社区”,广州市越秀区洪桥街三眼井社区等50个社区为“广东省平安和谐先进社区”,授予伍清玲等100人“广东省优秀社区工作者”荣誉称号;还举办了反映社区精神风貌的大型文艺汇演。
11月24日,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我省平安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提出了建设平安和谐社区的指导方针、总体要求和具体措施,明确提出力争到2010年珠江三角洲地区80%的社区、其他地区60%的社区达到“六好”平安和谐社区的要求;到2008年全省要实现所有社区办公用房实用面积达80平方米以上;力争到2010年全省80%以上社区配备比较完善的社区服务和活动场所;按照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社区每年不低于20万元,其他地区每年不低于10万元落实社区正常工作经费及工作人员工资补贴;按照每300户配备1名社区工作者,每个社区的工作人员最少不低于5人,设置党委的可以增配1~2名。
(叶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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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广东省2005年社区居委会服务用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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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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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广东省双拥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和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着眼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着眼于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和做好军事斗争准备工作,着眼于加快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实现富裕安康,创造性地抓好各项双拥工作任务落实,巩固和发展了军政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大好局面。
深入开展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各市、县普遍制定了《国防法》、《国防教育法》宣传教育提纲,广泛深入开展“国防教育日”、“全民国防教育月”、“双拥宣传月”等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开展军营一日、军事日、学生军训、有奖征文、演讲比赛等多种活动形式,引导树立国家利益至上的观念,自觉把参与双拥、支持国防建设作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广东省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78周年暨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军政座谈会,以及党政军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的纪念大会,畅谈和回顾抗战胜利的重大意义和广东人民为抗战胜利做出的历史性贡献。省双拥办在广东民政信息网上开辟了双拥网页,大张旗鼓地开展双拥宣传。省军区政治部与省委宣传部、省书法家协会等单位共同举办“砥柱中流民族魂——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广东省老书法家作品展”。年内,全省共军训学生303万人次,举办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活动2200多场次,接受教育人员达1443万人次。
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积极组织协调社会各界力量,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开展拥军慰问活动,为部队办实事、解难题。“八一”前夕,省双拥办、省民政厅组织了8个拥军慰问团,代表省委、省政府深入到驻粤陆、海、空军和武警部队8个基层单位走访慰问。一年来,全省各地共投入5.2亿元资金帮助部队解决训练场地、生活设施、自动化指挥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支持部队建设项目726个;支持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资金达1.2亿元,减免有关税费8960多万元;召开军政座谈会4608次,组织拥军慰问团(组)4736个,赠送慰问金2.1亿元。省政府帮助驻粤某集团军解决了部分信息化建设经费。各市、县(市、区)也都广泛组织开展了拥军慰问活动。广州市一次性拨款400万元,为驻穗10个基层部队解决训练设施建设经费。东莞市投入9200多万元,为部队修建政治工作指挥系统、信息化网络以及生活设施,并组织民营企业分别向赤山75235部队、东莞边检站、市消防支队和市边防支队赠送了电脑、摄像机和健身器材等物品。广州市在全国率先启动八一远程教学,为驻军100个基层部队购买100套各类图书。湛江海洋大学15个分院与海军南海舰队15个团级单位结成科技对子,帮助部队培养高学历人才。开展援建军营图书室活动,共援建部队图书室256间,捐赠图书20多万册。各地积极做好拥军支前工作,全省共派出保障演习人员10.9万人次,疏散转移群众3.7万人次,保障演习物资供应3021吨,慰问演习部队经费达6763万元。汕头、汕尾、阳江、湛江、茂名等市主动把方便让给演习部队,全力保障近10万参演官兵的饮食及生活。南澳县配合部队演习,及时调整102艘拥军船只,45辆交战运输车,为参演部队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积极参加和支援地方经济建设驻粤部队积极参加兴学助教、扶贫济困、植树造林、兴修水利等社会公益事业活动,主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参与维护社会稳定行为,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继续开展部队扶贫联系点和支持助学活动,使3670多个挂钩点脱贫致富,资助近万名贫困学生重进校园。5月份,省军区协调驻粤部队捐款280多万元,在汕头、汕尾、梅州、清远、惠州等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援建了5所“八一”希望小学。6、7月份,广东遭受了超百年一遇的特大洪水袭击,全省17个市89个县(市、区)779个乡(镇)受灾,驻粤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官兵和民兵预备役人员迅速出动,积极参加抗洪救灾。年底,驻粤部队积极参加“冬衣暖人心”活动,紧急捐款400多万元,捐衣被5万多件,及时送到困难群众手中。全年驻粤部队共出动官兵4.3万多人次,车辆3680多台次、飞机、舰艇260多架(艘)次,参加抢险救灾810多次,扑灭山火2530多次,解救遇险群众2.5万多人次,抢运各种物资7800多吨。
全面落实拥军优属政策全省各地开展了“送法进军营”、“送法进海岛”系列活动,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与驻军结成法律服务对子,积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一年来,全省共安排5600多名随军家属就业,安置率为83%;各级维权机构接受部队和军人军属法律咨询1万多人次,解决部队官兵涉法问题1600个,为部队和军人军属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
广泛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各地各部队不断拓宽共建领域,创新共建载体,全面推进双拥共建走向社区、学校、单位、非公组织和部队基层连队。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江门等6市长年与海军南沙守备部队6岛礁开展远程共建活动。各地各部队坚持在非公组织中开展双拥共建活动,涌现出广州中国大酒店、广东旭飞集团有限公司、珠海东方外语实验学校和谢仲馀、陈桥顿、黄少良等一批非公组织和民营企业家开展爱国拥军的先进典型。全省非公组织共建点已发展到845个,非公组织支持部队建设资金2960多万元,接收安置退役士兵8604名,安排随军家属1855名。同时,社区共建点也已发展到1609个。全省共有军民共建点5713个,有80%以上被各级评为先进单位。在7月召开的全国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电视电话表彰会议上,全省有14个单位和6名个人,分别被评为全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广东省也于“八一”前夕通报表彰100个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和100名先进个人。
积极开展双拥理论研究2005年5月,省双拥办在深圳召开了“广东省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双拥共建工作理论研讨会”。为做好全国双拥工作理论研讨会的有关准备工作,省双拥办专门组织力量深入东莞、珠海、江门、湛江、清远、韶关等市就非公组织双拥共建、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双拥办机构建设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在11月底召开的“全国双拥工作理论研讨会”上,全省有6篇论文获奖,其中一篇论文获一等奖,并在大会上作了交流发言,省双拥办获得优秀组织奖。
(李晓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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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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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提高各类重点优抚对象的怃恤补助标准2005年,中央财政下拨广东省经费1.91亿元,省财政下拨优抚经费1.87亿元,中央和省财政投入优抚经费达到了创历史记录的3.78亿元。各地也加大了配套资金的投入,大幅度提高了抚恤补助标准,各类对象提标的幅度均达到20%以上,在职伤残军人的抚恤标准提高了4~5倍。烈属抚恤标准城镇最高的达到了每月1200元,农村最高达到了每月870元,全省平均每人每月接近500元;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最高达到了每月800元,平均达到了每月250元。
全面落实义务兵家属和重点优抚对象的优待政策2005年,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克服农村税费改革取消群众优待统筹带来的困难和压力,及早出台了应对措施,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义务兵家属等优抚对象优待金财政保障机制:即经济发达地区通过列入县级财政预算解决,经济欠发达地区通过省财政的转移支付解决。全省享受优待的义务兵家属和重点优抚对象共有10.1万户,全年兑现优待金近3.1亿元。其中,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城镇最高的达到了每户每年9600多元,农村最高的达到了每户每年8500元,全省平均达到了每户每年3600元。
完善伤残军人医疗保障资金制度2005年,全省加大了医疗补助力度,在2002年省拨款2600万元,建立在乡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医疗保障资金的基础上,从2005年起,每年又增加安排资金659万元,作为医疗保障资金,把经济欠发达地区的2745名在职六级以上下岗失业伤残军人纳入医疗补助范围,按平均每人每年补助2400元的标准发放医疗补助。除每月按不同的等级直接向个人发放门诊补助外,伤口复发和患大病的还可以在医疗保障金中给予救助,较好地解决了这些优抚对象治病难的问题。
大规模维修整治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2005年,结合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省民政厅联合羊城晚报社等单位开展了“百座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维修保护行动”。除了中央和省投入的700多万元外,各地财政也加大了资金投入力度,累计投入1800多万元,用于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维修保护,特别是大埔三河坝、海丰、广州十九路军抗日烈士陵园等3处国家级的建筑物,都进行了大规模的维修整治。通过此次维修保护行动,全省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面貌焕然一新,不少建筑物已成为庄严、肃穆、开放、美观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成为集纪念、教育、宣传、游览和休闲于一体的多功能群众活动场所。2005年清明节期间,省民政厅会同省教育厅、直属机关工委、团省委、省军区政治部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清明节期间开展祭奠革命烈士活动的通知》。2005年清明节,省民政厅与省委宣传部、广州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在广州起义烈士陵园组织了一次大规模的祭奠活动,张德江、黄华华等领导同志与当地驻军和各界干部群众共3000多人参加了活动。
完成伤残等级套改换证工作根据民政部的要求,对全省伤残军人进行了伤残等级的套改工作,把伤残等级由原来的四等六级统一参照国际标准,调整为1~10级,同时也取消了原来伤残军人在职在乡的称谓,统一了伤残抚恤金标准,较好地完成了全省25572名伤残人员换证工作,并于6月底前把新证送到了每个伤残对象手上。
(韩家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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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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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省共接收复员干部、退役士兵27281人;其中复员干部22人,转业士官269人,退伍义务兵和复员士官26990人。按政策应在城镇安置的退役士兵9523人,回农村安置的17736人。各地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继续全面推进以自谋职业为中心内容,职业培训、推荐就业和优惠政策扶持为配套的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采取政府安排和自谋职业等多种办法,拓宽安置渠道,使全省退役士兵得到了妥善安置。全年全省共安置城镇退役士兵9319人,安置率达97.8%;其中有8536名城镇退役士兵选择自谋职业,占应安置数的92%,全省发放自谋职业退役士兵一次性安置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费1.78亿元。有16490名农村退伍军人军地两用人才被开发使用,开发率达93%。全省历年来未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遗留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维护了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
(冯世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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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休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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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省共接收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1907人(其中军队离休干部6人,退休干部1896人,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5人),接收人数占前21年接收总人数的40%。至年底,全省共接收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10028人(其中军队离休干部1193人,退休干部5754人,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3081人)。
军休干部政治、生活“两个待遇”得到落实。各级民政部门按照中央有关文件规定,经常组织军休干部学习文件、听报告、参加当地重大庆典活动等。中央和地方财政不断加大对军休人员医疗经费补助力度,使军休人员医疗保障水平大幅提高;中央财政还加大了军休干部和无经济收入家属及遗属各项生活待遇的调整力度,落实人员经费近2.5亿元,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中央财政拨款642万元,支持全省25个军休所水电设施的维修改造,改善了军休所休养环境。各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军休服务管理模式,提高服务管理水平。举办全省军休干部书法绘画摄影比赛,其中有3幅作品被民政部评为优秀作品,广东省民政厅获组织奖。
(陈熙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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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专门文件维护流动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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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22日,广东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广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这是全国首个保障流动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系统性省级政策性文件,从工作机制、劳动权益、受教育权益、卫生保健管理和人身权利等方面,为维护流动妇女儿童权益提供了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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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妇女·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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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家庭教育新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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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省妇联相继召开全省家庭教育工作现场会和“争做合格家长,培育合格人才”家庭教育专题报告大会,成立家庭报告讲师团并开展培训。省妇联还与网络公司联手,通过手机网络平台,创办了“家教通”短信家长学校,按幼儿、小学、初中8个年龄段,围绕思想道德、行为培养、心理健康、生理健康4个专题,每周给家长发送若干条教子短信并配锦囊,以此指导家长开展家庭教育。“家教通”具有快捷方便、短小精辟、名师指导、分层施教、普及面广等多种优势,得到学校和家长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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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省“三有一好”女党员先进事迹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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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联与省委先进办于2005年3月14日上午在省委礼堂联合召开了广东省“三有一好”女党员先进事迹报告会,来自科技、经济、教育、政法、体育界的马文丽、冼东妹、郭惠绮、杨林静、骆香梅、曹艳等6名女党员作了先进事迹报告,省直各厅局副处以上女党员干部及有关部门妇女代表近1500人到会接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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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妇女·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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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脚印”儿童家庭养护支持中心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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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广东省“小脚印”儿童家庭养护支持中心(试点)经过一年的筹建和试运营,通过了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检查验收,首先在珠海隆重挂牌并开展第二步培训。“小脚印”儿童家庭养护支持中心是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中国办事处研发的社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项目,旨在利用社区资源为儿童家庭养护提供高质量的公益性服务,给孩子创造一个发掘潜能的机会,给家长实施家庭教育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帮助,营造和谐安定的社区环境。珠海举行挂牌仪式后,北京专家就该项目开展了第二期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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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妇女儿童文物征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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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国妇联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征集中国妇女儿童文物的通知》,省妇联联合省委统战部、团省委、教育厅、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文化厅、党史研究室、地方史志办、档案局等9个省直部门,成立了广东省妇女儿童文物征集领导小组,副省长雷于蓝担任顾问,省妇联主席赵东花任组长,联合下发了《关于征集广东妇女儿童文物的通知》。省妇联以梅州市为试点,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在广州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
(刘兰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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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老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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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正式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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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26日,省人大通过了《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8月1日正式实施。这部重要法规是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关系到全省890多万老年人的切身利益。《条例》明确规定:“各级老龄委督促、检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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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老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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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龄行动”老专家对口援助广西贫困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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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根据广西受援方的意见,扩大了援助规模。从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中山市及部分省级医院招募了20名中老年专家,深入到广西玉林市的城区、北流市、容县,百色市的凌云县、西林县以及右江区等条件艰苦的地区开展为期1个月的援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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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老龄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交叉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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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省老龄办集中2003年度老龄工作考核中被评为一星和二星的地级市老龄办人员,组成4个考核组分4片开展了全省老龄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交叉检查。通过考核检查,让各个市相互沟通,取长补短,提升水平。经考核,全省共有8个市被评为三星级,5个市被评为二星级,8个市被评为一星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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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先进县(市、区)和先进单位得到全国老龄委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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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全国老龄委发出《关于表彰“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县(市、区、旗)”和“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全省共有广州市荔湾区、佛山市禅城区、深圳市罗湖区、惠东县、开平市、化州市等6个先进县(市、区)和广东省司法厅、省民政厅、惠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共潮州市委老干部局、大埔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东莞市东坑镇人民政府、茂名市油城老年大学、中山市南朗镇南朗村老年人协会等8个先进单位获得全国老龄委的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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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问特困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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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敬老月期间,省老龄办以发放慰问金及走访慰问部分困难家庭的形式,对茂名、河源、清远、梅州、惠州、韶关、肇庆、云浮、湛江等9市的220户特困老人进行了慰问,共发放慰问金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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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老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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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月活动丰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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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第17届“老人节”和敬老月期间,各地广泛开展敬老爱老慰问活动。组织了各类健身活动、老年运动会、重阳节日游、太极拳(扇)表演、老年门球邀请赛等,营造了全社会敬老、爱老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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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老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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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教育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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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樟木头镇敬老院院长蔡运娇、汕头市潮阳区城南新官学校老师陈燕君,被授予“中华孝亲敬老楷模提名奖”荣誉称号;云浮市老龄办、东莞市东坑镇人民政府、共青团广州市委以及《中华孝亲敬老故事》摄制组4个单位,被授予“优秀组织者”荣誉称号;邵建明等66人被授予全国“孝亲敬老之星”荣誉称号。此外,全省还分别有1篇和7篇文章获得“敬老好文章”二、三等奖。省老龄办组织获奖代表进京参加了表彰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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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组织广东省第二届老年文艺调演及颁奖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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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第二届老年文艺调演自3月底开始,前后历时8个月,各地先后组织了300多场演出,共有200多个节目,近5000名老年朋友展示了老有所乐的风采。经过层层选拔,11个地级市和13个省直文艺团队的60个节目通过了初评,这些节目包括舞蹈、小品、说唱、合唱等多种形式。活动共评出金、银、铜奖节目各10个。在广东电视台800平方米演播厅正式举办了“金秋风采——广东省第二届老年文艺调演颁奖晚会”,并在广东卫视频道和公共频道分别播出了45分钟的剪辑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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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老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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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第二届广东省老领导金婚纪念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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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26日,来自部队和各地级市的近300对金婚老人参加了第二届广东省老领导金婚纪念大会。省老年艺术团为大会献上了精彩的文艺节目,祝贺金婚老人们半个世纪来的风雨同舟、相濡以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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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老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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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首届广东省老年人欢乐节及“我最喜爱”颁奖慈善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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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底,省老年产业协会在广州世界大观举办首届广东省老年人欢乐节。1月15日,由广东省老年产业协会和广东慈善总会共同主办的“广东老人我最喜爱评选活动颁奖暨敬老捐助慈善晚会”在省委礼堂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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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老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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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省级老龄办主任会议在广东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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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全国省级老龄办主任会议在广东召开。这是省老龄办成立20多年来,全国老龄办在广东省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性工作会议。省政府和省民政厅对此次会议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会议会务和组织工作得到了全国老龄办的表彰和兄弟省市的赞扬
(乐婷娜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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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残疾人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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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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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省康复工作的重点是“建立残疾人康复保障体系”,并对贫困残疾人实施康复救助。全省各地从实际出发,制定了许多操作性强、残疾人普遍受惠的康复保障政策。省残联制定了《广东省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各地必须将残疾人康复经费的30%以上用于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全省各级用于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的经费超过2400万元。省财政拨给省直康复机构的康复救助专款有500多万元。东莞市残联用于康复救助的经费达410万元。中山市政府投入450万元为重性精神病人解决住院问题。一年来,全省共有9000多名残疾人得到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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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残疾人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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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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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各地继续加大力度,认真落实《广东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重点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全省已有江门、阳江、东莞、惠州、梅州、河源、汕尾等地级市及吴川、信宜、化州、三水等县级市实行由地税部门代收保障金,深圳市开始实行由社保部门征收,广州市对既不安排残疾人就业、又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同时,省残联与省民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福利企业扶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人员列入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比例计算范围。继续推广“定向培训、定点就业、集中管理”的残疾人集中就业新模式。2005年新增1.8万名残疾人在城镇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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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残疾人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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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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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首次把特殊教育发展指标纳入2005年社会发展(教育事业)计划,这是残疾人事业纳入社会发展计划体系的惟一指标。积极参与《广东省教育现代化纲要实施方案》的制定,把特殊教育纳入发展大局,同步实施。不断完善全省残疾人特殊教育体系,省财政下拨150万元实施扶残助学工程。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汕头市残联主动承担当地新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任务。江门市新会区残联主办的特殊教育学校开始了新学校的建设工作。省培英职业技术学院办学规模稳步扩大,2005学年招收新生220名,在校学生达到600人,还新设了残疾人体育尖子班。全省共有129名残疾人进入普通高等院校就读,录取人数创历史新高。在开设了盲人自考的基础上,2005年又成功开设了行政管理专业聋人自考,有33名聋人参加了考试。广州、深圳和江门等地开设了残疾人远程教育班,在校残疾学员达到2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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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残疾人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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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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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文化生活丰富多彩2005年,成功举办了第六届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完成第六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广东赛区比赛任务,接待了包括广东省代表队在内共8个队400多人参加比赛,广东省聋人古筝合奏《渔舟唱晚》、小品《点点星光》获金奖。以省盲协和省肢协名义组织首届全省盲人、肢残人卡拉OK大赛,并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全国大赛,取得较好成绩。邀请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到粤演出,以特殊艺术的独特魅力宣传残疾人事业。
初步构建残疾人体育发展平台各地抓紧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残疾人体育工作的意见》,建立完善了省黄村体育基地和省体校、梅州、湛江等4个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并确定了各市的重点项目,形成了省、市各有基础、各有项目的残疾人体育工作网络。全省已建成田径、游泳、自行车、射击、射箭、举重、轮椅击剑、乒乓球、羽毛球等9个项目以及轮椅篮球等多个集体项目的体育训练基地,初步形成基地化、专业化、年轻化格局。全年共参加了国内比赛14项,获得34金、18银、25铜的好成绩。
(吴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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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灾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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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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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省21个地级市的大部分县区遭受不同程度的自然灾害。全年受灾人口1503.6万人,因灾死亡113人,因灾伤病4448人;农作物受灾面积725.4千公顷,其中绝收面积134.3千公顷;损坏房屋28.6万间,倒塌房屋9.66万间,其中倒塌居民住房8.43万间;直接经济损失82.1亿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39.3亿元。
暴雨、洪涝灾害2005年,全省21个地级市的部分地区遭受了暴雨、洪涝灾害。全省受灾人口793.5万人,紧急转移安置45.7万人,因灾死亡100人,因灾伤病3532人。农作物受灾面积288.2千公顷,其中绝收面积90.5千公顷。损坏房屋13.4万间,其中倒塌房屋9.2万间(其中居民住房8.1万间)。直接经济损失60.7亿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25亿元。
6月17~25日,韶关、河源、惠州、汕尾、肇庆、清远、云浮等市遭受了特大暴雨袭击。河源市的102个乡镇(街道)有100个不同程度受灾,受淹的城镇25个(其中市区和县城3个,乡镇22个)、韶关市的新丰县、惠州市的龙门县、博罗县的降雨量超百年一遇,造成了严重的洪涝灾害。全省因灾死亡73人,失踪11人,受伤1926人。紧急转移安置52.5万人,损坏房屋12.1万间,倒塌房屋8.1万间(其中倒塌居民住房8.1万间);农作物受灾面积223.4千公顷,其中粮食作物70.4千公顷,毁坏耕地面积9622公顷,死亡大牲畜35.07万头;直接经济损失48亿元,其中农业损失19.7亿元。
风雹灾害2005年,广州、韶关、梅州、阳江、茂名、清远等市的部分地区遭受了风雹灾害。受灾人口65.3万人,紧急转移安置1555人,因灾死亡12人,因灾伤病79人。农作物受灾面积26.03千公顷,其中绝收面积6.4千公顷。损坏房屋11.6万间,其中倒塌房屋1055间(其中居民住房606间)。直接经济损失3.73亿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2.06亿元。
3月22日下午2~3时,梅州市的梅江、兴宁、梅县、平远、蕉岭、大埔、五华7个县(市、区)65个镇遭受强雷雨大风袭击。全市受灾人口33.31万人,因灾死亡3人,伤36人;倒塌居民住房652间,损坏房屋9.35万间;直接经济损失6662万元,农业损失1350万元。
3月28~29日,清远市连降暴雨至特大暴雨,并伴有狂风、冰雹,大部分地区遭受风雹灾害袭击,造成清新、英德、连山、连州、阳山等地均不同程度受灾。受灾人口16.4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4733公顷,绝收面积1149公顷;倒塌房屋77间,损坏房屋7096间;因灾死亡大牲畜216头;直接经济损失4384.7万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3974.2万元。
4月25日,茂名市茂南区遭受冰雹暴雨袭击,公馆、高山等镇受灾,受灾人口6.5万人,死亡1人;农作物受灾面积4013公顷,绝收2012公顷;倒塌房屋5间,损坏306间;直接经济损失2900万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2700万元。
5月11日晚19时40分至21时10分,乐昌市北部地区遭受历史上罕见的冰雹和狂风暴雨袭击,过程降雨量101毫米,冰雹直径普遍为12~25毫米,最大60毫米,持续时间20分钟。黄圃、九峰、白石、庆云、两江等5个镇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3667公顷,绝收面积287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100万元。受灾人口2.57万人,房屋倒塌110间,损坏205间。
台风灾害2005年,全省共受到两次台风影响,受灾人口187万人,紧急转移安置13.6万人,因灾伤病人口840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31.3千公顷,其中绝收面积9.5千公顷。损坏房屋3.45万间,其中倒塌房屋3312间(其中居民住房2601间)。直接经济损失8.93亿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4.46亿元。
8月13日12时45分第10号热带风暴“珊瑚”在汕头市澄海区盐鸿镇沿海地区登陆,登陆时风暴中心最大风力10级,阵风12级。下午3时许“珊瑚”移至梅州、揭阳、潮州市境内,中心附近最大风力减弱到8级。受其影响,汕头、梅州、潮州、揭阳地区下了大到暴雨,局部特大暴雨。汕头、梅州、潮州、揭阳4市的部分县(市、区)受灾,受灾124.6万人,紧急转移安置3.85万人;倒塌房屋125间,其中民房79间,损坏房屋319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2.4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9111万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3927万元。
9月26日18号台风“达维”在海南省万宁市登陆,受其影响,湛江市农业生产、水产养殖和水利设施等损失较为严重。全市有10个县(市、区)、88个乡镇受灾,受灾人口62.4万人;倒塌房屋954间,其中倒塌居民住房712间,损坏住房4943间;全市直接经济损失达到3.33亿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2亿元。
地质灾害2005年,韶关、江门、肇庆、云浮等市发生滑坡、泥石流灾害,全省受灾人口9600人,紧急转移安置1331人,因灾死亡1人。
5月1日凌晨,受强降雨影响,云浮市的云安县六都镇发生山体滑动,造成房屋开裂倾斜及地裂、地面下沉,169户614人受灾。5月26日晚上7时30分,受强降雨影响,该镇受灾村又发生局部山体滑坡,造成11间房屋倒塌,6户17人受灾。
干旱灾害2005年,梅州、阳江、湛江等市遭受旱灾,受灾人口300.6万人,饮水困难人口56.6万人。直接经济损失6.6亿元,其中农业损失6亿元。地处雷州半岛的湛江市遭受50年一遇的特大旱灾,全市共有乡镇88个,而受旱乡镇78个;受灾人口210万人,其中成灾人口110万人;农村有51.7万人和3.72万头大牲畜因旱饮水发生困难;农作物受旱面积184.7千公顷,成灾面积77千公顷,绝收面积23.1千公顷,其中水稻受灾面积55.5千公顷,成灾面积25.8千公顷,绝收面积2.2千公顷;全市直接经济损失5亿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4.64亿元。
低温冷冻灾害受强冷空气南下影响,2005年12月,梅州、韶关、揭阳等市遭受低温冷冻灾害。受灾人口145.9万人。直接经济损失1.81亿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1.76亿元。
梅州市的大部分县(区)和韶关市乐昌、南雄、新丰、始兴等地遭受霜冻,导致大量应时瓜果蔬菜被冻坏,造成失收,少量家禽被冻死。霜冻造成受灾面积1500公顷,直接经济损失5114万元。
(徐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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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灾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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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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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86523起、死亡11441人、受伤78652人、直接经济损失4.62亿元,4项指标呈“一升三降”:事故起数比上年上升0.37%,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比上年分别下降6.54%、1.23%和8.98%。全省共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192起,死亡694人,比上年少发生30起,少死亡112人,分别下降了13.51%和13.90%。
从经济类型看,事故集中发生在非公有制企业。全省公有制经济(含国有和集体经济)全年共发生事故135起,死亡99人,占总数的12.15%和11.63%;而非公有制经济(包括股份合作、联营、有限责任、股份有限、私营、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及其他经济)共发生事故976起,死亡752人,占总数的87.85%和88.37%。
从行业类型看,事故集中发生在制造业、采矿业和建筑业。制造业共发生事故734起,死亡315人;采矿业共发生事故101起,死亡257人;建筑业共发生事故139起,死亡140人。3项合计发生事故974起,死亡712人,占总数的87.67%和83.67%。
特大事故全省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大幅上升。2005年,全省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8起,死亡264人,比上年起数增加5起,多死亡221人,分别比上年上升了166.67%和513.95%。
1月23日,开阳高速公路大槐路段发生一宗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24人死亡,6人重伤,23人轻伤,13辆车辆损毁,经济损失906万元。
2月25日凌晨3时55分,105国道韶关新丰路段梅坑大岭村2403公里+200米处,发生一宗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6人死亡,15人重伤,22人轻伤,经济损失400万元。
5月12日6时55分,河源市东源县境内发生一起小客车翻入山沟后起火燃烧的特大交通事故,造成11人死亡,4人受伤。
6月10日中午12时20分,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华南宾馆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火灾。该火灾事故已造成31人死亡,4人重伤,11人轻伤。
7月14日上午11时10分,梅州兴宁市罗岗镇福胜煤矿发生特大透水事故,造成16人死亡。
8月7日,梅州兴宁市黄槐镇大兴煤矿发生特大透水事故,造成12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725万元。
8月23日20时30分许,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辖区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造成19人死亡,19人受伤。
12月25日23时10分,中山市坦洲镇檀岛酒吧发生特大火灾事故,造成26人死亡、11人受伤(其中3人重伤),过火面积241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为11.6万元。
(黄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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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 殡葬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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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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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省继续贯彻落实省政府《广东省殡葬管理工作“十五”计划》和2004年全省殡葬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巩固和深化殡葬改革”的殡葬工作目标,紧紧围绕“火化率不能掉下来,新坟不能冒出来”的工作要求,重点在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综合治理、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取得了明显成效。
遗体火化量和火化率得到巩固和提高全年全省共火化遗体44.78万具,火化率达到98.7%。火化率达100%的有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阳江、潮州、揭阳等12个市。
殡葬设施建设上新台阶全年全省共投入经费1.47亿元用于殡葬设施的建设,新建镇、村公益性骨灰楼(堂)103座,购置火化炉36台、殡葬车79辆。至年底,全省已建成投入使用殡仪馆89家,已开业的经营性公墓80家;建成投入使用镇、村公益性骨灰楼(堂)779座;有火化炉332台、殡葬车818辆。
清理“三道两区”历史旧坟的专项治理工作基本完成至2005年底,全省累计清理历史旧坟共666.6万穴,其中“三道两区”(即铁道、国道、省道两侧以及风景名胜区、城市周边区域)坟墓260.1万穴。深圳市、佛山市、中山市已完成了全市清理乱埋乱葬坟墓工作,广州、珠海、汕头、江门、东莞、惠州、肇庆、阳江、潮州、揭阳、云浮等市基本完成了“三道两区”的清坟任务。各地还按照全省殡葬管理工作“十五”计划提出的要求,认真做好清坟后的后续管理和绿化工作,巩固了清坟成果。通过全面推行遗体火化,清理乱葬坟的专项治理工作,节约了土地资源,保护了生态平衡,改善了投资环境,促进了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葬法葬礼改革得到稳步推进全省各地群众对殡葬改革意识逐渐增强,实行遗体火化逐渐为社会群众所接受,群众在办理丧事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搞封建迷信活动的现象已得到遏止,不占或少占地的葬法和文明祭拜方式越来越被群众接受,节俭、文明的丧葬新风逐渐形成。
(王德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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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收入·消费 农村居民收入与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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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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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30个调查市(县、区)2560户农村住户抽样调查,2005年广东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690.5元,比上年增长7.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5%。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707.7元,增长14.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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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收入·消费 农村居民收入与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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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性收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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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562.4元,增长17.9%,是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工资性收入占纯收入比重由49.8%上升为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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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收入·消费 农村居民收入与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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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营纯收入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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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农村居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1732.0元,减少4.1%。其中,家庭经营第一产业纯收入1315.4元,减少1.9%;家庭经营非农产业纯收入416.5元,减少10.4%。家庭经营纯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由41.4%下降为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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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收入·消费 农村居民收入与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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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生产性纯收入的增长大幅回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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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农村居民人均非生产性纯收入396.1元,比2004年增加9.2元,增长2.4%,增幅大幅回落15.7个百分点。其中,财产性收入167.3元,减少32.3%;转移性收入228.9元,增长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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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收入·消费 农村居民收入与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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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纯收入继续保持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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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农村居民人均现金纯收入4193.2元,增长8.4%。现金纯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由上年的88.6%上升为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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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收入·消费 农村居民收入与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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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户收入增速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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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按人均纯收入五等份分组,低收入户的收入水平在上年止跌回升后,增速加快,人均为1886.4元,增长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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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收入·消费 农村居民收入与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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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内部收入分配差距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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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农村居民内部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为0.3289,比上年下降1.24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上年的3.12∶1扩大为3.15∶1(以农村居民收入为1),但差距扩大的速度有所减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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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收入·消费 农村居民收入与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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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结构优化,消费质量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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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农村居民生活消费八大项支出全面增长,人均消费增长由快到慢依次为:医疗保健203.9元,增长33.1%;衣着143.2元,增长22.8%;其他商品和服务116.2元,增长18.0%;交通和通讯411.6元,增长17.5%;家庭设备及用品152.1元,增长16.0%;文教娱乐360.7元,增长14.8%;食品1789.4元,增长13.1%;居住530.3元,增长7.2%。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48.3%,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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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收入·消费 农村居民收入与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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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面积增加,住房质量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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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25.71平方米,增加0.23平方米;住房以钢筋混凝土结构为主的农户比重63.6%,上升6.8个百分点;住房中有水冲式厕所的农户占54.1%,上升2.1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住房水平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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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收入·消费 农村居民收入与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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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环境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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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室外道路为硬质路面的农户占71.4%,上升4个百分点;使用清洁能源的农户占36.1%,上升0.1个百分点;户均生活用电605千瓦时,增长29.9%。
(黄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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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收入·消费 城镇居民收入与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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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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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广东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769.94元,比上年增长8.4%,扣除物价因素影响实际增长6.3%;人均消费性支出11809.87元,增长10.4%,扣除物价因素影响实际增长8.2%,汽车、住房等10万元级以上商品继续成为消费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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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收入·消费 城镇居民收入与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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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薪收入对可支配收入影响减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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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城镇居民人均工薪收入12265.04元,增长5.3%,占可支配收入83.0%,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4.5个百分点,工薪收入仍然是居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工薪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比上年减少2.5个百分点,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影响有所减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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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收入·消费 城镇居民收入与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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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净收入增幅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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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043.51元,增长41.3%,在各类收入中增幅最大,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由上年的5.4%上升到7.1%。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全省民营经济和个体经济得到较大的发展,以及个体经营者的人数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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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收入·消费 城镇居民收入与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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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性收入保持一定增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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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417.25元,增长12.4%,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比上年增加0.1个百分点。其中人均利息收入28.05元,增长23.5%;人均出租房屋收入309.03元,增长22.3%;人均其他投资收入6.56元,增长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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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收入·消费 城镇居民收入与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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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消费稳定增长,恩格尔系数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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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全年人均食品支出4265.19元,增长7.9%;恩格尔系数36.1%,下降0.9个百分点。全年人均在外用餐支出1169.01元,增长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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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收入·消费 城镇居民收入与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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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汽车消费强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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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城镇居民购买家用汽车的人均支出为828.82元,比上年增长95.2%;每百户汽车拥有量为9.7台,增长了47.7%。城镇居民人均交通支出1557.60元,增长54.9%,占消费性支出的比重由上年的9.5%上升到13.2%。与车辆有关的支出大幅增长,其中人均车用燃料支出202.10元,增长40.8%;人均零配件支出22.57元,增长85.6%;人均车辆使用税费支出115.98元,增长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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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收入·消费 城镇居民收入与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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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健支出增幅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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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城镇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704.90元,增长8.5%,增幅比上年上升3.2个百分点。其中人均医疗费支出194.75元,增长11.2%;人均药品费支出385.68元,增长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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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收入·消费 城镇居民收入与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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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商品房比例大幅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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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广东省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房屋使用面积为25.71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3%。租赁住房的比例由上年的9.45%下降到8.34%,居住商品房的比例则由原来的18.4%大幅上升到26.0%。物业管理费支出也大幅增长29.8%。有18.0%的家庭拥有两套以上住房。
(陈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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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婚姻家庭·计划生育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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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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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广东省办理结婚登记578503对、1157006人,比上年减少33617对、67234人。结婚登记总人数占全省总人口的14.9‰。其中初婚1115700人,再婚63116人。再婚中恢复结婚3421对、6842人。年内,办理男女双方自愿申请离婚登记57424对、114848人,比上年增加8521对、17042人,增加率为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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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婚姻家庭·计划生育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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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及华侨、港澳台同胞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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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省办理外国人、外籍华人、华侨、港澳台同胞与广东居民结婚登记10905对、21810人,比上年增加1756对、3512人。其中广东居民10901人(男性4851人,女性6050人),外国人及外籍华人3455人,华侨1584人,香港居民3643人,澳门居民1055人,台湾居民1172人。年内,办理涉外、华侨、港澳台同胞与广东居民自愿申请离婚登记1165对、2330人,比上年增加587对、1174人,增加率为101%。
(陈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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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婚姻家庭·计划生育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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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广东“欢乐赢家——绿色家庭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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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9月,省妇联联合省文明办、广东家庭文化研究会、广东电视台,举办了以“和谐·绿色·关爱”为主题,以“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共同建设绿色广东”为目标的广东“欢乐赢家——绿色家庭(才艺)大赛”,全省21个地市分6个赛区组织巡回赛,吸引了数千户家庭参与。茂名市妇联选送的《夏日阳光》获总决赛冠军,该节目与东莞市妇联选送的《贝贝逃生记》同时入选全国第三届家庭文化艺术节闭幕式晚会,广东省妇联获本届艺术节全国优秀组织奖。大赛期间还评选表彰了全国“绿色家庭”3户、省级“绿色家庭”48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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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婚姻家庭·计划生育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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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婚前医学知识教育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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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省妇联与省卫生厅、省广电局、省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为期一年、全省上下联动、覆盖面广的婚前医学检查知识教育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自觉婚检、遏制出生缺陷的意识。省妇联获得全国“婚前医学检查知识宣传教育普及活动”组织奖。
(刘兰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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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婚姻家庭·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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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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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省统计局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和省人口计生委评估,2005年全省常住总人口为9194万人,其中户籍人口7901万人。人口出生率12.82‰,人口自然增长率约7.79‰,多孩率下降到3.85%,计划生育率上升到8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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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婚姻家庭·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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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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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29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在广州市召开2005年度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2004年度全省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兼职委员单位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制考核结果,并对成绩显著的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阳江等6个市和广州市越秀区等40个县(市、区)进行了表彰。陆河县、雷州市和广州市芳村区等3个单位被通报批评。省长黄华华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并与各地级以上市市长、省人口计生委兼职委员单位签订了2005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和综合治理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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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婚姻家庭·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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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向唐铿怡同志学习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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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28日,广东省人口计生委发出《关于在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开展向唐铿怡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并于3月2日举办了唐铿怡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唐铿怡同志原是江门市江海区人口计生局局长、党组书记,因工作劳累过度诱发脑出血倒在工作岗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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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婚姻家庭·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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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创建计生示范村试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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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人口计生工作重心下移到村,广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创建“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示范村”试点活动。要求各地在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时,将计划生育事务,包括村委会有成员负责计生工作纳入村民自治之列,建立农村计生工作新机制,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证育龄群众享有知情选择权、享受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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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婚姻家庭·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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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全国(广州)性文化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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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05年11月5日开幕,由中国性学会、广东省人口计生委、广东省性学会、广州市人口计生局主办,主题是“性健康、性和谐”。文化节期间举办了性用品展销定货会,计生、性与生殖保健专家论坛,性学报告会,性健康知识有奖竞猜活动,性病、爱滋病防治展,人体艺术标本展,给流动人口赠送“性福用品”活动,百万安全套赠送大宾馆活动,模特内衣秀,性健康普及教育及古代性文化展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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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婚姻家庭·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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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免费开展出生缺陷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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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拨出专项资金,建立全市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和监测网络体系,正式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从2005年10月份开始,江门市新婚待孕夫妇和申请生育第二孩的夫妇可到江门、开平、恩平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站)免费进行地中海贫血、G6PD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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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婚姻家庭·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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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西县严厉打击“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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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阳西县召开打击“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人工终止妊娠”工作大会,公开处理了程村镇卫生院发生的“两非”违法案件,依法对3名涉案医生分别给予罚款、开除、行政记大过等处分,并对程村镇卫生院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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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婚姻家庭·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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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实行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免费合作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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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阳春市对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和自愿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终生只生育一个女孩已结扎的家庭,免费为其办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发给《农村合作医疗证》。对持证农户,最高每人每年可报销3000元住院医药费。年内该市财政已投入32万元,为2772户家庭办理了《合作医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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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婚姻家庭·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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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对计生困难家庭最高救助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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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广宁县出台救助办法,对计生二女户和独生子女户,其子女在结婚(初婚)前发生意外情况致死或致残的特殊困难家庭,视困难程度给予一次性5000至10000元的救助。救助金由县政府安排,并接受社会捐助。
(高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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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民族·宗教 民族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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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传达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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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底,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四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召开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欧广源副书记、雷于蓝副省长组织召开相关市、自治县主要领导座谈会,研究提出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广东民族地区发展的新思路、新措施。11月14日,省政府十届第79次常务会议研究广东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对民族地区扶持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明确了具体的扶持措施。各级民族工作部门通过召开工作会议或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组织传达学习,在全省掀起宣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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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民族·宗教 民族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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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专场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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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6日上午,由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共同主办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巡回报告团在省政府礼堂举行专场报告会,省直和广州市直机关干部、驻穗解放军、武警部队官兵、高校学生代表约1500人参加报告会。报告团4名模范集体代表和1名模范个人的精彩报告及感人的先进事迹,在全省广大干部和群众中引起热烈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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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民族·宗教 民族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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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十一五”时期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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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省民族宗教委对“十五”时期广东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成就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十一五”时期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明确了三方面的主要任务:一是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缩小与沿海发达地区的差距,早日实现脱贫奔康。二是继续推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加快民族法制和依法行政建设,健全民族工作机制,增进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三是以“9+2”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为平台,从资金、技术等方面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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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民族·宗教 民族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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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草案提交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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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草案由省民族宗教委起草,先后向20多个省直有关部门与民族地区征求意见和建议。2005年11月,该办法草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12月初,省人大常委会进行了第一次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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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民族·宗教 民族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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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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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连南、连山、乳源3个民族自治县的地区生产总值达34.17亿元,比上年增长20.7%;地方财政收入达1.85亿元,增长26.9%。在省政府奖励2005年县域财政增收较好的名单中,3个自治县榜上有名。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840元,比上年增长5.9%;共接待游客近100万人,旅游创收1.5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25%、28%。
截至2005年底,3个自治县共引进300多家企业,实际利用外地资金30多亿元。其中2005年连南引进项目13个,资金3.18亿元,比上年增长240.2%;连山引进项目33个,资金1.59亿元,增长430%,实现历史性突破。3个自治县24个镇236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加合作医疗人数为22.41万人,覆盖率为59.4%,比上年增加2万人,增5.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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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民族·宗教 宗教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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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宣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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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条例于2004年12月颁布,2005年3月1日正式实施。全省各地以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即党政分管宗教工作领导干部、统战和民宗部门干部、宗教教职人员三支队伍)为主要培训对象,举办各类培训班(含以会代训)共400多期(场),培训3万多人次。同时,各地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对社会的宣传。运用该条例,加大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查处违法非法宗教活动数十起;妥善解决了一批宗教房产政策遗留问题;指导并推动宗教界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完善机构,健全网络,加强宗教事务执行主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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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民族·宗教 宗教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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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六宗教领袖访粤活动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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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28~31日,省民族宗教委邀请香港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孔教的领袖和代表人物70多人联合组团来粤参观访问。省领导黄华华、蔡东士、佀志广、雷于蓝、李统书等会见并宴请访粤团全体成员。访粤团先后参观羊城晚报印务中心、顺德美的集团和广州南沙经济开发区等处,参观游览了广州市中山纪念堂、佛山三水区千叶花园等名胜景点,以及广州佛教光孝寺、道教三元宫、伊斯兰教怀圣清真寺、天主教石室教堂及广州教区修女院、基督教广东协和神学院等宗教活动场所和院校,与广东宗教界进行了座谈交流。通过参观访问和考察交流,访粤团高度评价广东省的发展成就,赞赏内地各级政府切实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增进了对内地的了解和理解,并对接待工作十分满意。这次访粤活动圆满结束,产生了良好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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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民族·宗教 宗教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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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举办第五届道教音乐汇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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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21~22日,由中国道教协会、广东省道教协会主办,广州市三元宫、香港蓬灜仙馆联合承办的第五届道教音乐汇演在广州星海音乐厅举行两场演出。此届国际性的道教音乐汇演阵容庞大,有来自上海、湖北、四川、江西、台湾、香港、澳门、新加坡等海内外的10多个表演团体800多人参演与观摩,为历届之最。汇演活动充分展现了中国道教文化的深厚底蕴,取得圆满成功,获得各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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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民族·宗教 宗教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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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第一期)在中山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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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12~15日,中央统战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宗教局联合在中山市举行全国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第一期)。国家宗教局局长叶小文,广东省领导欧广源、雷于蓝、李统书参加了开班典礼。来自江苏、上海、浙江、安徽、福建、广东六省(市)的统战、法制、宗教工作干部及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分管这部分工作的副市长及县(市、区)党政分管领导等共400多人参加学习培训。
(吴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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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省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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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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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总工会成立于1953年4月。历任主要负责人有林锵云、冯燊、梁广、梁锦棠、骆胜安、陈冰、汤维英。到2005年底,全省工会组织覆盖单位30.6万个,工会会员达到1336.8万人,基层工会委员会数13万个,年内新增工会会员207万人。
2005年,全省各级工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按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认真落实省工会十一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工会工作不断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前进,呈现了全面推进、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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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省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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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全省工会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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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27日,广东省全省工会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孙春兰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汤维英主持了会议。在不到四年的时间里,广东召开两次全省工会工作会议,充分体现了党委对工会工作的关怀和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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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省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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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组建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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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25日,省总工会与省委组织部在广州联合召开了全省“以党建带工建”工作会议,省委副书记刘玉浦到会讲话。会后,省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带工建、党工共建”工作的意见》,在全国率先明确提出“省、市、县、镇党群副书记是工会组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组织部长和工会主席是直接责任人”。到年底止,全省21个地级市全部建立了市级党建带工建协调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工会组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在巩固第二产业工会组建成果的同时,各级工会把组建重点转移到第三产业上,特别是饮食业、保险业、酒店业、零售百货业、美容美发业工会组建工作取得重大进展。2005年新增工会会员207万人,增强了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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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省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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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开展“职工有困难找工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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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省总工会选准载体,抓好典型,在茂名石化公司召开现场会,观摩学习该公司开展“有困难找工会”工作经验,部署在全省基层工会开展“职工有困难找工会”活动。“职工有困难找工会”活动推进了“三个结合”:把开展这项活动与建设职工之家相结合,增强工会的凝聚力;与职工帮扶工作相结合,以全省各地建立的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为载体,构建互联、互动、互补的帮扶网络;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在基层工会建立帮扶困难职工的受理、处理和反馈机制。建立了四种处理方式:企业工会能办的事,要主动办好,把问题解决在企业;地方工会能办的事,要承担起第一知情人、第一帮助人、第一报告人、第一监督人的职责;属于政府职能范围内解决的事,要及时向党政反映,推动并监督有关部门解决;对于暂时无法解决的困难,要耐心倾听职工的诉求,为其释疑解惑。着力实施五项帮扶:一是着力困难救助送保障,通过各级解困基金、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向有困难的职工直接提供生活救助或医疗救助;二是着力依法维权送法律,到职工集中的镇、村、工业园区送法上门,对权益受侵害职工给予法律援助;三是着力工伤探视送温暖,基层工会普遍建立工伤探视制度,定期上门慰问工伤职工,帮助落实工伤待遇;四是着力就业帮扶送岗位,通过工会组织网络或职业介绍机构为职工送岗位和就业指导;五是着力满足精神需求送文化,送戏上门,开展情系职工文艺慰问演出。全年全省353个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为困难职工做了大量实事好事,共接待来访困难职工4.85万人次,累计发放救助款1887.7万元。开展了“金秋助学”活动,为1万多名困难职工子女发放助学款10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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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省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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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开展“三家”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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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总工会把2005年定为“工会培训年”,提出全省各级地方工会领导班子成员要成为具有办事能力的社会活动家,基层工会干部要成为直接帮助职工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的实干家,工会机关干部要成为具有真才实学、熟悉业务工作的专门家。主要做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工会干部培训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分工负责,建立上下两个层次的三级培训网络体系,以县区一级为中枢,上层构建省、市、县三级干部培训网络,由省总直接策划与运作;下层构建县、镇、村(区、街道、社区)三级干部培训网络,由县总工会具体运作。三是根据不同层次的培训对象,采取不同的培训教材,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创新培训形式,在坚持和完善以培训班、研讨班等形式对工会干部进行培训的同时,通过境外培训,上下交流、挂职锻炼,现场调研、实地考察,选择一批优秀基层工会干部典型组成讲师团授课等,对工会干部进行多层次的培训。五是统筹安排培训经费。六是举办示范性培训班,省总工会2005年1月和7月分别在东莞、深圳举办了两期工会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形成了办培训班的基本模式。各市、县(区)总工会仿效省总的做法,开展了大规模的工会干部培训,共举办培训班700多期,培训工会干部7.2万人次,有效提高了各级工会干部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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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省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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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镇总工会试点取得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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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 |
2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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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总工会在佛山、东莞两市开展建立镇总工会试点工作。2005年11月3日,东莞市举行32个镇(街道)总工会成立大会,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第一个全部镇(街道)成立总工会的地级市。到年底止,佛山、东莞、深圳有80多个镇(街道)成立了镇总工会。试点中的镇(街道)总工会有五方面的新特点:一是领导职责与功能有新特点——省总工会把镇(街道)总工会的职责定为领导、服务、带动与替代。二是工会干部队伍构成有新特点——除了依靠同级党政以行政编制为镇(街道)总工会配备若干专职工会干部外,还以事业编制、编外人员向社会聘任工会工作人员,为建设一支社会化的工会工作者队伍迈出了第一步。三是工会活动阵地有新特点——镇(街道)总工会开展职工文化教育活动时,主要运用社会资源——即政府投资建成的职工文化中心、市民文化广场等,而帮扶中心与离退休职工活动中心等,也由政府提供,工会并不需要自己投资建设活动阵地。四是工作经费有新特点——镇(街道)总工会的活动经费、人员开支等,均由同级财政开支,突破了《工会法》中地方总工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由工会经费解决的规定。五是工作机制有新特点——镇(街道)总工会一般没有内设部门,只是专职工作人员有相对分工,其工作主要依靠整合社会资源(主要是党政部门和企业资源)完成。镇总工会的作用,一是要通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好劳动关系,促进镇、街道经济发展,实现“双满意”;二是要找准切入点,在促进和谐社区方面大胆探索,推动和谐社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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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省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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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女职工建功立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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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省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结合各行各业女职工的不同特点,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争创技术能手的各项竞赛活动,参加的女职工达124万人,掀起“女职工建功立业工程”活动高潮。省女职工委员会联合省卫生厅、省护理学会举办了以“护士、人文、关爱”为主题的全省护理技能大赛,全省70多家医院、300多名选手参加比赛;联合省旅游协会举办了全省星级旅游酒店女职工“新东方”杯英语口语大赛,经过各市、省产业的初赛和选拔,最后有56名选手参加决赛,提高了全省星级酒店女职工英语口语能力和服务水平。
(沈寒英)
1949年11月5日,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华南工作委员会成立。1953年6月,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广东省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1957年5月,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广东省委员会改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东省委员会。历任主要负责人有赖大超、孟宪德、田心、黄大仿、梁秀珍、赖诗逸、刘均益、李海东、卢思谋、黄华华、江海燕、林木声、潘逸阳、徐萍华、万庆良、邓海光。共青团广东省委是全省共青团组织的领导机关,设有7部1室,下辖10个直属单位。截至2005年底,全省有基层团委7594个,团总支13125个,团支部122942个,基层团工委883个,专职团干部9375名,基层团委兼职书记、副书记14553名,团员423.67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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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团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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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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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团省委联合省委先进办、省委教育工委在全省学生党员中深入开展以走进街道社区、走进工厂企业、走进基层群众,了解市情、了解社情、了解民情,提高党员意识、提高思想素质、提高实践能力为主要内容的“三走进三了解三提高”主题实践活动,组织5万多名学生党员走进社区、农村、企业,开展各种志愿服务。在全省青少年中全面推进“落实八字要求,争当现代公民”活动,开展“立志、修身、博学、报国”廉政文化进校园、“学理论、知团情”党团知识竞赛、“理想、责任、能力、形象”大专院校辩论赛,举办“中华道德·青春创意”青少年公益宣传动漫、DV创作大赛等活动。贯彻全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大学生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教育,以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一二·九”运动70周年为契机,举办了“铭记历史励志报国”广东大学生纪念“一二·九”运动70周年文艺汇演、青年代表座谈会、祭奠革命英烈等主题鲜明的教育活动,在青少年中传承民族精神,弘扬时代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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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团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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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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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省委先进办,共同组织青年党员先进事迹报告团、义务电影放映队、医疗卫生志愿者深入基层开展活动,广泛开展“青春献祖国”主题团日、“新时期团员新形象”网上论坛、党团知识竞赛等活动,在广大团员中掀起增强团员意识的热潮。组队参加团中央举办的“学理论知团情”党团知识竞赛,获得全国第三名。全省各级团组织创造性开展“我为团旗添光彩”、“我优秀我入团,我入团我更优秀”、“团员回家工程”、“百号千手进两新组织”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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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团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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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可持续性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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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根据服务企业增产创效、服务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绿色广东建设、服务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工作方针,各级团组织大力实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建立一批青年技能培训基地,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引导青年岗位成才。深化“青年农民培训计划”,全年培训青年农民5万多人次,帮助3万多名农村青年转移就业。举办“同一条河”、“青春共建绿色长廊”、“认识海洋、了解海事、热爱祖国”等活动,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作贡献。举办青年企业家百县行——走进河源、走进阳春系列活动,创建全国首个青年绿色创业园。组织“博士服务团”到西部地区挂职锻炼、“泛珠三角”区域青年企业家经贸交流合作等活动,有力推动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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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团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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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志愿者行动蓬勃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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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直通车”首次走出广东,开进青藏高原,向当地赠送一批价值100多万元的药品和设备,帮助25名患白内障的藏族同胞重见光明。该项目被省委列为广东省援藏工作“民心工程”重点项目之一。认真实施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和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筛选确定了283名志愿者分赴新疆、广西和省内的山区贫困县开展志愿服务,帮助大学生转变择业观念,经受锻炼,增长才干,弘扬志愿者精神。在全国率先启动地税纳税服务志愿行动、组织广大青年志愿者为第七届亚洲艺术节、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提供志愿服务。举办广东青年志愿者行动10周年最具影响人物、事件评选等活动,召开纪念毛泽东同志为中山新平乡青年突击队写下按语50周年座谈会,推出《从青年突击队到青年志愿者》、《广东青年志愿者发展报告》等一批理论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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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团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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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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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 |
2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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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重视解决学生实际困难,开展“福彩爱心助学子行动”,筹集500万元资助1000名经济困难大学生,筹集300多万元向春节留校的4000多名困难大学生发放慰问金。举办全省大中专生暑期勤工助学见面会,提供1.6万多个勤工助学岗位。举办了“爱心共筑希望”慈善拍卖会,“希望工程”全年筹资4100多万元,资助困难学生6415名,援建希望小学54所。服务外来青年员工,举办“青春暖流”系列活动,开出外来务工青年探亲专列,通过法律援助、文艺汇演、医疗服务等形式,营造关心关爱外来务工青年的良好氛围。继续推进大学生“健心工程”,开通心理咨询热线,建立工作网站,帮助大学生增强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开展大学生就业状况调查,推进“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为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成功举办第八届“挑战杯”广东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团参加第九届“挑战杯”全国竞赛,广东代表团共有48件作品获奖,其中2件作品获得特等奖,4件作品获得一等奖,16件作品获得二等奖,26件作品获得三等奖,获奖数在全国名列前茅。成功承办全国综治委、团中央等单位主办的“为了明天”大型公益晚会和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论坛,切实加强青少年维权中心、“青少年维权岗”和“12355”热线建设,成功处理一批青少年维权个案,大力开展“拒绝毒品”、“青春红丝带”等宣传教育活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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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团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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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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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12日,广东省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成立大会在珠岛宾馆召开,省委副书记刘玉浦出席大会并做重要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佀志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吕伯涛、省政府副秘书长江海燕等领导出席大会。大会选举产生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广东省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由团省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5家单位共同发起成立。研究会吸纳省内权威学术机构和公、检、法、司等政法系统以及教育、卫生、共青团组织中有关青少年犯罪研究方面的理论工作者、实务工作者和社会热心人士共337人为会员,具有较强的理论、专业和实践优势。研究会成立后积极开展专题调研,完成《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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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群众团体 团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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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及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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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成立省青少年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政府领导联系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机制,联合省委组织部召开全省党建带团建工作会议。完善团干培训机制,举办各类培训300多班次,培训各级团干部2万多人次。完成广东共青团信息中心建设、办公自动化一期建设及广东共青团网站、南方青少年网站建设,在国内率先开通省级团组织无线网站。省青年旅行社再次获“广州十大旅行社”称号。省少年军校成为广东省青少年自我教育三大基地之一。新成立广东省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广东省青年宣传工作研究会、广东省青少年组织建设工作研究会。
(曾锦华杨扬)
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前身为1954年2月创建的广东省民主妇女联合会,1957年改为现名,简称广东省妇联。其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历任主要负责人有李坚真、区梦觉、周婉如、方兰、王守初、时述花、林惠俗、赵东花。
组织结构设主席1名,副主席3名,兼职副主席3名。内设办公室、组织联络部、宣传部、权益部、儿童部、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另有3个事业编制单位:省妇女研究中心、省科学育儿实验基地、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
下属单位家庭期刊集团、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广东省康怡老人活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