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广东省政法部门围绕建设和谐广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反颠覆、反渗透、反策反、反邪教、反恐怖斗争;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推动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的形成,及时有效预防和处置了一大批群体性事件;大力加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全面创建平安和谐社区;扎实抓好“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推动规范执法长效机制的建立;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突出抓好执法为民的宗旨教育,增强政法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
在全省组织开展了打击“两抢一盗”、侦破命案、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粤鹰”行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大张旗鼓地开展禁毒人民战争,严厉打击“六合彩”赌博、娱乐场所涉“黄赌毒”、非法传销等违法犯罪,遏制了刑事犯罪的高发势头。2005年共立刑事案件49.7万余起,比上年下降3.3%;破案21.8万余起,上升5.2%。各级检察机关共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06821人。全省法院共办结各类刑事一审案件67519件。新收押犯44819人、在所劳教人员36411人。
各级政法部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制贩假币、造假贩假、金融诈骗、虚开发票、偷税漏税等各种经济犯罪。大力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加大对知识产权和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保障了经济的正常运行。2005年,全省共立经济犯罪案件7031起,涉案金额443.81亿元,破案450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883名,缴获假币5亿多元,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3.98亿元。
(刘洁)
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及时化解了13万多宗矛盾纠纷,妥善处置了1862起群体性事件。排查整治了286个治安重点地区、部位。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建立了省、市、县(区)、街(镇)、村(社区)五级管理体系,珠三角8市组建出租屋综合协管员3万多名。大力加强打防控一体化的治安防控网络建设,全省群防群治队伍达到60万人。积极推进珠三角地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全面开展平安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切实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铁路护路联防、学校及周边治安管理等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加强乡镇、街道综治组织建设,全省1637个乡镇、街道和农场全部设立了综治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其中单独设立综治办的有1374个,占83.9%。省综治委还组织对21个地级以上市2003~2004年综治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共对180个发生重大案件、事件、事故的地区和单位进行了责任追究。
(关向明)
大力开展禁毒宣传。印发了《广东省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2005年4月~2006年4月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安排》、《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毒的通告》,举办“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社会”文艺晚会,组织了禁毒咨询、禁毒图片、毒品实物展示和集中宣判处理活动,掀起禁毒宣传新高潮。加大打击毒品犯罪力度。组织“飞鹰行动”、“涉毒娱乐场所整治”、“打击零星贩毒”和“打击外流贩毒”行动,公安机关共破获毒品案件7371宗,抓获犯罪嫌疑人7394名,缴获毒品海洛因280千克、冰毒1231.5千克、摇头丸386.7千克、氯胺酮晶体489.16千克、易制毒化学品41600千克、可卡因275.5千克等,侦破“221C”特大制贩摇头丸案、“804”特大制造冰毒案等重特大制贩毒品案件,摧毁一大批制贩毒团伙和网络。清查出涉毒娱乐场所213间,查获吸毒人员1917名,抓获贩毒嫌疑人15名。在全国率先编写了《广东省药物滥用监测数据汇总报告》,为禁吸戒毒决策提供参考依据。通过“大收戒”把全省现有吸毒人员总数的92.5%收治,成为历年收治强制戒毒人员最多的一年。通过实施“社区无毒减毒计划”,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禁毒,逐步推进禁毒工作社会化。
(姚贵雄)
各级政法机关按照中央的部署,积极开展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活动,省委政法委全年共立项督办刑、民商事及行政案件146件,对发现的错案予以纠正。省检察院和省法院、省公安厅联合制定了《严格依法办案解决超期羁押的若干意见(试行)》,初步建立起解决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省法院制定了《关于审理民事案件加强服判息诉工作的指导意见》、《广东省法院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审判工作的指导。检察机关不断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人民监督员共对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191件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监督。省公安厅制定了《广东省公安机关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对全省199个县级公安机关进行了执法考评,并积极开展“大接访”活动,共办结来访群众申诉案件8404起,实现停访息诉8323起,停访息诉率为98.7%。省司法厅和省法院联合制定了《关于为经济困难的国家赔偿请求人提供法律援助的若干规定》,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
(施家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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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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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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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政法机关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按照省委的意见,95%的地级以上市公安局长、85%的县级公安局长实现了由党委常委或政府副职兼任,74%的公安机关落实了“内设机构干部由本级公安机关任免”的规定,97%的派出所落实了由上级公安机关直接管理的规定。大力加强教育培训,省委政法委举办了2期政法综治领导干部培训班和市委政法委书记研讨班。公安机关重点抓基层和一线民警的警务技能培训、各警种的专题业务练兵和领导干部的智慧处置能力训练。检察系统着力加大学历教育攻坚,解决基层和偏远山区人才短缺问题。认真贯彻从优待警,各地建立起民警定期体检制度,并由省政府出资5000万元建立了民警医疗补助基金会,为患有重大疾病的民警提供资助。加大对违法违纪干警的查处力度。全年共立案查处政法干警违法违纪事件363起511人。
(周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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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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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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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86125件(含上年旧存52157件),办结723694件,比上年分别增长了10.66%和9.94%,解决诉讼标的金额1294.27亿元。审结案件数和解决诉讼标的金额分别占全国法院总数的9.11%和17.31%。其中,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2085件(含上年旧存2697件),办结9560件(其中一审案件45件,二审案件4054件,再审案件103件,国家赔偿案件29件,减刑、假释案件1456件,管辖权纠纷案件457件,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842件,执行案件28件,执行监督、协调案件1546件),涉案标的金额254.44亿元,95.71%的案件在审限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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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东县人民法院曲溪法庭法官为身体残疾的村民上门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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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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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各级法院深入开展“严打”斗争,依法惩处各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全年共办结各类刑事一审案件67519件,判处犯罪分子87946人。其中抢劫、抢夺犯罪分子32465人,占判处犯罪分子总数的36.9%。省法院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023件,办结2224件,判处各类犯罪分子5362人。重点打击杀人、故意伤害、爆炸、绑架勒索、“两抢一盗”、毒品、黑恶势力犯罪等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
全省法院全年共受理各类一、二审民事纠纷案件393004件,审结364428件,比上年分别增长5.21%和4.98%,其中,办结著作权、商标、专利、技术转让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3180件,各类涉外、涉港澳台及海商海事案件4493件。全年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4912件,审结4674件,比上年分别增长了11.33%和12.06%;受理国家赔偿案件157件,办结13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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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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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紧案件执行和结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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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省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246607件,比上年增长11.04%,执结标的金额405.52亿元。省法院全年共执结案件28件,执结标的21.37亿元。积极开展委托执行、提级执行、督办执行、协调执行工作,运用“打包指定执行”的方式,使一大批久拖不结的老大难案件得以执结。认真落实省人大对法院执行工作提出的意见,组织各级法院深入开展解决“执行难”竞赛活动。省法院组成专门检查验收小组,对竞赛活动进行全面验收,抽查了3000多件执行案件,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25个成绩显著的法院予以表彰。积极推进执行工作改革,制定下发了《关于完善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试行)》,要求对执行立案收费标准、财产调查结果、执行异议等17项内容予以公开,强化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全面推行“四查一告知”制度(即经查证债务人银行帐户、房产登记、车辆登记、工商登记情况,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并将情况告知当事人后,才能裁定中止执行),指导督促各地法院强化执行款物管理,规范执行工作秩序,促进各级法院执行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省法院认真履行审判监督职责,积极受理、依法审理各类申诉、申请再审案件。2005年全省法院共办理各类申诉、申请再审案件26937件,其中进入审判监督程序的2707件,办结2275件,经审理作出部分或全部改判的645件。制定下发了《广东省法院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统一和规范了对案件进行质量监督的职责,初步建立了法院内部案件质量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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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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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好“文明窗口”,落实司法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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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深入开展创建立案、信访两个“文明窗口”活动。截至2005年底,全省98%以上的法院新建、改建了立案和信访大厅,完善了服务设施,明确了服务标准。大多数法院实现了“一站式”柜台服务,一些法院还实行了预约立案、双休日立案、异地远程立案等措施。认真做好申诉、信访工作。全面推行院领导、部门领导接访和信访联络员制度,实行专门信访部门和业务部门联合接待、处理信访的工作机制。全年全省法院共处理群众来信49562件,接待来访群众114502人(次),其中包括处理省人大常委会转交的信访监督案件1269件。积极探索新的便民、利民举措。省法院实行提前开放立案接访大厅、增加接待室、对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参加诉讼免予安检等多项便民措施。省法院和广州、深圳等10个中院、16个基层法院相继开通了门户网站,在互联网上公布办案流程和裁判文书,接受和办理信访案件。省法院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死刑犯与家属会见的实施意见》,健全死刑犯执行前与家属会见制度。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积极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征地补偿款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劳动争议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确定了对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一宽、二不、三快”的原则(即对申请仲裁期间从宽掌握,一律不预收案件受理费、申请执行费,快立、快审、快执)。大力加强司法救助工作。认真执行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缓、减、免制度,全年全省法院共为30353件案件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6175.40万元。
2005年,全部解决了各人民法庭机构设置和庭长级别问题,配好各人民法庭庭长,强化对法庭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制定下发了《人民法庭工作规范》,对人民法庭审判和执行工作管理、物质装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等四个方面提出指导意见。至年底,已建好205个人民法庭,126个人民法庭在建,两项合计占全省人民法庭总数的85.7%。积极组织人民法庭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指派法庭干部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中应有的职能作用。东莞市东城人民法庭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十佳人民法庭”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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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督指导,统一司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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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依法全面履行对各中院和基层法院的审判监督指导职责,及时制定下发指导意见,统一司法指导思想和司法标准。根据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的部署,先后制定下发了《为构建和谐广东提供公正高效司法服务的指导意见》、《关于切实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全面加强对各级法院审判工作的宏观指导。加强对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先后与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联合制定下发了《严格依法办案解决超期羁押的若干意见(试行)》、《关于审理新型毒品犯罪案件定罪量刑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指导文件,分别就建立防止超期羁押长效机制、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惩治暴力抗法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加强对民事、行政审判工作的指导,重新调整了各中院和基层法院管辖民事案件的标的额,使上下级法院管辖分工更趋合理。加强对调解工作的指导,制定下发了《关于审理民事案件加强服判息诉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知识产权案件诉讼调解的指导意见》等指导文件。
全省各级法院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力加强班子和队伍的理想、责任、能力、形象建设,努力增强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加强理想教育,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思想,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为民司法、为民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开展向任长霞、宋鱼水等先进人物学习活动,努力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工作范围。健全责任制度,强化管理监督。制定试行了省法院机关《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各部门和每位干警工作实绩实行量化考核。制定下发了《全省中级法院综合考核办法(试行)》,对各中院班子建设、审判和执行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与管理、物质装备建设等五项指标进行综合量化考核。认真履行对下级法院班子的协管职责,协助各市、县(区)党委对8个中院、48个基层法院院长进行了调整交流。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省法院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50余期,培训9000余人(次)。规范法官言行,树立良好形象。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下发的《法官行为规范》。加强惩防机制建设,制定下发了《关于审判、执行人员违法违纪先行调离审判执行岗位的规定》,对审判执行人员可能涉嫌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先行调离审判执行岗位。
自2005年5月起,省法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以容易发生权钱交易、职责懈怠、影响形象的民事、行政审判以及执行等部门和岗位为重点,查找问题,认真整改。制定了涉及立案、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12项具体整改措施,得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的肯定,并批示要将整改措施规定转化为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或司法决策。中央政法委《专项整改简报》、省纪委、省委政法委也予以转发。
(李琳)
2005年,广东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06821人,提起公诉101346人,比上年分别上升10.18%和9.59%,约占全国总数的八分之一和九分之一。共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697件1880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亿多元。在加强法律监督、推进检察改革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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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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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严打”方针,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全年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06821人,提起公诉101346人。突出打击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积极参加禁毒、禁赌斗争,共批捕故意杀人、伤害、抢劫、抢夺、盗窃犯罪嫌疑人74397人,起诉70575人;批捕毒品犯罪嫌疑人6599人,起诉4240人;批捕赌博犯罪嫌疑人971人,起诉884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共批捕制售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1730人,起诉1550人。
落实“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创新工作机制,省检察院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审查逮捕与起诉工作衔接机制的若干意见》,与省法院联合签发了《关于做好起诉与审判相衔接工作的若干意见》,提高了案件质量和诉讼效率,得到高检院肯定并在全国推广。
2005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1401件1550人,其中,大案1225件。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96件330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25件,查办涉案人员中有:党政机关6人、司法机关125人、行政机关256人;涉案县处级干部134人,厅级干部14人,如查办了湛江市国有资产局副局长张某玩忽职守案、中山“709”专案等大案要案。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查办发生在教育、医疗、电力、金融证券等行业和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256件274人。集中力量查办了一批影响较大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渎职犯罪案件,如导致兴宁煤矿事故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等。追逃追赃工作取得新进展,共抓获逃犯94人。通过办案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亿多元。
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进系统预防和同步预防,省检察院与暨南大学共同预防高校职务犯罪的经验得到省委、国家教育部的肯定和高检院的推广。2005年6月,省检察院与省教育纪工委联合召开高校预防职务犯罪研讨会,共同分析、研究预防对策,推广暨南大学预防职务犯罪的经验。省检察院还与省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共同对289个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检查,推动建设优质工程和廉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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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诉讼监督,保障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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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检察机关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诉讼环节的法律监督。共依法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148件,认为理由不成立而通知公安机关立案46件51人,公安机关已立案31件33人。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提出书面纠正违法意见65件,公安机关已纠正57件。纠正漏捕135人、漏诉31人。对法院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重等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05件,法院已审结41件,改判或发回重审29件。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283件,办结256件。对不服法院正确裁判的4659件申诉案件,依法做好息诉工作。共排查涉法上访735件,办结597件,息诉息访517件,退还上访人不应扣押或收缴的财物126.9万元,维护了司法权威和群众合法权益。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提出民事、行政抗诉733件,提出再审建议103件、其他检察建议111件。开展执行监督80件,涉案金额3亿多元,为当事人挽回直接损失2000多万元。省检察院民行处办案数量连续三年居全国省级院首位,广东省的民行检察工作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加大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工作力度,共纠正超期羁押10人,保持检察环节无超期羁押。省检察院和省法院、省公安厅共同制定了《严格依法办案解决超期羁押的若干意见(试行)》,初步建立起解决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省检察机关开展了以纠正刑讯逼供为重点的专项侦查监督活动和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共立案侦查刑讯逼供犯罪案件13件20人,查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三类”重点案件66件64人。开展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4件147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制售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94件13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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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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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检察机关推行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以此作为加强对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外部监督的措施。人民监督员重点开展对“三类案件”(即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中拟撤销的案件、拟不起诉的案件、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案件)的监督。全年共对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191件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监督,其中,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10件10人,拟撤销案件的25件31人,拟不起诉的156件175人。经人民监督员评议,已结案188件213人。省检察院举办了4期人民监督员学习研讨班,共400名人民监督员参加,占全省人民监督员总数的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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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执法行为,加强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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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通过强化办案流程管理、建立统一的办案工作考评机制、修订完善制度规范等,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内外监督制约,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广州市黄埔区院在规范化建设中引入ISO9000质量控制系统,佛山市顺德区院用信息化带动执法规范化和管理科学化,取得了明显成效。检察机关坚持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关键,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建立了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积极开展规范化培训和岗位练兵,组织全体干警参加了岗位技能培训考试考核。突出抓好国家司法考试培训,全省检察机关有353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通过率达20.22%,高出全国检察系统4.73个百分点。坚持从严治检,立案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9件10人。不断改进执法作风,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有了新的提高,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模范共产党员。省检察院反贪局、揭阳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十佳检察院”。海珠区检察院检察长陈思民被评为“全国十大杰出检察官”。河源市连平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长郑爱民勇斗歹徒的事迹,受到省委领导和高检院检察长贾春旺的高度赞扬。2005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有20个集体和29名干警受到中央和高检院表彰,74个集体和85名干警受到省委、省政府和省检察院表彰,全省检察系统有58个集体和229名个人被记功授奖。
(赖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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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社会治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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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广东省公安机关大力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深入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有效维护了省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
刑事案件发案下降。全年共立各类刑事案件49.7万余起,比上年下降3.3%;破案21.8万余起,上升5.2%。共立放火、爆炸、劫持、杀人、伤害、强奸、绑架、抢劫等8类严重暴力刑事案件10.1万余起,上升0.5%。立侵犯财产案件44.3万余起,下降2.6%。揭阳惠来县、汕尾陆丰市、广州白云区、深圳宝安区等盗抢销机动车犯罪的重点地区通过整治,机动车销赃和涉赃机动车中转犯罪活动有所收敛。全省共立毒品案件7467起,比上年下降13.5%。缴获毒品海洛因521.7千克,冰毒1082.8千克,摇头丸60多万粒。经济案件立案下降。共立各类经济案件5702起,比上年下降14.5%;破3758起,上升3.2%;挽回经济损失14亿多元。
全省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治安案件。全年共查处治安案件32.3万余起,比上年增多17.1%,其中涉黄违法案件11256起,下降5.2%;赌博违法案件51470起,毒品违法案件57827起,分别上升4.4%和12%。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犯罪分子利用网络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也日益增多,网络赌博、“视频裸聊”、网上贩卖窃听器材等违法犯罪活动比较突出。
群体性事件总量减少。公安机关参与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1862起,比上年减少53.5%;群体性事件参与人数25.2万余人次,下降15.4%。2005年上半年发生了民间涉日游行等活动。群体性事件总量虽然减少,但组织性、对抗性加剧。
交通事故4项指数全面下降。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7756起,比上年下降1%;死亡9959人,下降6.6%,近年来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首次降至万人以下;受伤77591人,下降1.2%;直接经济损失2.1亿元,下降13.5%。
共发生火灾事故17276起,死亡298人,比上年分别上升7.4%和6.4%;受伤350人,直接经济损失8051万余元,分别下降8.9%和29.8%。电气故障和用火不慎是导致火灾的主要原因。
(张诗霖)
按照国家禁毒委的部署,从2005年5月开始,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统一清查行动和专项打击行动,推进禁毒预防、禁吸戒毒、堵源截流、禁毒严打、禁毒管理战役,全年共破获各类毒品犯罪案件7371宗,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7394名,缴获毒品海洛因280.1千克、冰毒1163.5千克、摇头丸386.7千克、成品氯胺酮489.16千克、易制毒化学品416000千克。一次性缴获可卡因275.5千克,捣毁冰毒、摇头丸等毒品制造工场共26处。缴获各类枪支76支、子弹560多发,成功摧毁一大批制贩毒团伙和网络。清查涉毒娱乐场所415家,其中限期整改83家,建议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28家。全年共送强制戒毒74438人,送劳教戒毒16416人,查获滥用新型毒品人员3602名。9月6日,省公安厅禁毒局成立。
(朱宇辉韩胜强)
全省刑侦部门坚持“严打”方针,组织开展“侦破命案”、打击“两抢一盗”犯罪等专项行动,取得了重大战果。成功侦破了东莞市塘厦“3·7”五命案、常平“4·25”四命案、深圳市罗湖“4·13”四命案、佛山市林华水系列盗窃汽车犯罪团伙案、东莞市陈学平系列抢劫汽车犯罪团伙案、广州市“8·3”冒充民警持枪抢劫200多万元案和深圳市宝安区“9·1”绑架勒索1000万元案等一大批挂牌督办案件。全年全省共破获命案3052起,抓获外地命案逃犯730名,破获命案绝对数和抓逃数均居全国前列。全年侦破抢劫、抢夺和盗窃案件分别为32573起、25081起和83478起,其中分别侦破抢劫机动车、盗窃汽车案件5024起和2952起,比上年上升了35.9%和29%,遏制“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高发势头。
(刘辉)
2005年,全省公安机关共立经济犯罪案件7031宗,涉案金额443.81亿元,破案4504宗,抓获犯罪嫌疑人5883名,挽回经济损失13.98亿元。严厉打击制贩假币犯罪活动,捣毁制贩假币窝点11个,缴获假币5亿多元。组织打击地下钱庄“断流一号”行动,捣毁地下钱庄33个,查证非法经营金额数亿元。开展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鲁剑行动”,共破获传销和变相传销案件65宗,捣毁传销和变相传销团伙860个。开展打击涉税违法犯罪专项斗争,破获涉税犯罪案件203宗,挽回税款损失1.5亿多元。
(袁永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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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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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于2005年6月和11月与港澳警方联合开展了代号为“骄阳”和“冬日”的两次三地联合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422名,其中港澳台通缉犯14名、境外黑社会组织成员22名。摧毁各类犯罪团伙548个,其中跨境犯罪团伙19个、涉黑涉恶团伙30个。侦破涉黑涉恶案件373宗,缴获各类枪支40余支、涉案机动车3301辆、毒品及管制刀具等物品一批。加强对重大黑恶案件的侦办力度,成功侦破了肇庆市四会“龙兴社”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深圳市“烂仔帮”、“十二生肖”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和阳江市梁春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8起省公安厅督办的案件。严厉打击各类农村宗族恶势力。
(刘辉)
全省反恐怖协调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21个地级以上市都已成立了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并在市公安局设立或指定办事机构。加强反恐基础防范、公共安全宣传教育等基础工作,组织对全省反恐重点目标进行调查摸底,确定了一批重点目标和要害部位,实行分级保护,落实防范责任制及安保措施,建立完善防范工作机制。制定《关于开展“防毒、防火、防劫持、防爆炸”的安全教育活动的意见》,在全省大中小学校、机关团体等单位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2005年11月16日,省公安厅等10多个单位共800多人在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举行了广东省首次大规模的反劫机综合演练,完善了反劫机处置预案,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胥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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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刑警组织广东联络处工作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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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警方与港澳警方及外国警方继续加强刑事警务合作,共同打击跨境、跨国刑事犯罪。三地警方相继召开了第八届粤澳警务工作会晤、第十次和第十一次粤港澳三地警方刑侦主管工作会晤以及刑侦、经侦、治安等对口业务部门的专题研究会议。继2004年开通粤港刑侦电邮专线后,2005年11月1日正式开通了粤澳刑侦电邮专线。年内,广东警方向香港、澳门警方分别移交13名和3名通缉犯,向香港警方移交被盗拖船1艘。
(胥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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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特警队建设加大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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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公安特警队在营房设施、训练场馆、武器装备、训练等方面加大投入,新建、扩建办公、住宿用房13377平方米,训练场馆9620平方米。广州、深圳市公安特警队组建完毕,珠三角地区的其他城市公安特警队组建工作有较大的进展。省公安厅先后举办了处置群体性事件指挥员培训班、救护师资培训班,培训特警指挥员和业务骨干,提高队伍战斗力。全年共参与抢险救灾3012次。
(陈雪峰)
2005年1~6月开展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共侦破赌博刑事案件1258起,治安案件19439起,查获违法犯罪分子71233人,其中刑事拘留2005人、逮捕732人、移送起诉488人、劳动教养987人、追究刑事责任161人。打掉赌博团伙549个3749人。收缴赌资人民币4864.4万元、港币244.2万元以及作案工具一大批。4~7月会同工商部门开展了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行动,共出动警力27039人次,捣毁传销窝点1821个,查处各类传销人员15469人次,其中治安拘留51人次、警告562人次、教育遣散9674人次、送社会救助4540人次,解救受骗群众356人。查处非法拘禁、诈骗、非法集资等案件43宗,抓获传销头目184人,其中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51人。开展煤矿使用民爆物品清理整顿工作,梅州、韶关、清远三市在清理整顿工作中共封存违反规定炸药近405吨、雷管92万多发、导火索9万多米,并全部安全销毁。
(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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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防控,充实重点时段和地区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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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公安机关针对“两抢两盗”等违法犯罪活动突出的情况,加强动态防控,实行动态布警,在重点时段和区域投入足够的警力,坚持24小时治安巡逻制度,提高见警率。全省现有治保会27414个,治安员16.6万多人,保安员13.5万多人。按照公安部要求,集中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环境,严厉打击侵害学校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年内,共查破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案件145起、治安案件449起,选派12000多名民警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在校园及周边地区设立治安岗亭4900多个,向校园派驻保安员11000多名。
(万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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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居全国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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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完成2005年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任务。全省累计受理群众申办二代证1500多万份,制发二代证1215多万张(其中广州449万张、深圳46万张),超额完成了公安部下达广东省的换发证工作任务,换发证量居全国之首。年底,全省(除汕尾市陆河县外)已全面完成人口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任务,21个地级市、120个县(市、区)以及2700多个派出所已初步实现全省人口信息系统联网。据统计,全省共核对户口7676余万人,占总人口的98%;累计清理公民身份号码重号24.5万人,清理重复登记人口15.3万人,纠正人口信息主项差错169.5万人,集中扫描人像1364万人。
(张敦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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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执法专项整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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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省公安厅在全省公安机关部署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针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出台了《广东省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工作规定》、《广东省公安机关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广东省公安机关行政案件卷宗装订规则》、《广东省公安机关追究违规办理出入境证件责任规定》等一系列的执法制度。各地和各部门也出台了一批执法制度。治安、经侦、刑侦等部门重点规范案件的受案、立案、侦查、处罚和强制措施的使用,以及保证金、扣押物品和赃款、赃物管理等容易出现问题的各个环节。监管部门重点规范被监管人员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和财务管理等制度。出入境、交警、边防、消防等部门针对中介办证、违规办证等问题,重点规范行政审批、办证范围、权限、程序和监督制约,落实审批责任制和重大审批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着重解决审批把关不严、监督不力和违规办证等问题。通过开展对各项专项整改活动的整体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公安局大部分达到优秀。191个县级公安机关中达到优秀的47个,良好的131个,合格的13个。
(陶文辉李保恒)
通过检查、倒查、稽查等形式,深入查摆监所存在问题,对25个问题比较突出的监所实行挂黄牌重点督导。2005年,全省监所发生责任事故8起,为1980年以来最低。全省公安监管场所破获刑事案件2227宗,其中命案80宗,抓获犯罪嫌疑人933名,缴获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3696.01万元。全省强制戒毒所共收戒吸毒人员96555名,月均收戒人数24488名,床位使用率达69.4%,比上年增加了19个百分点。
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全省统一开展摩托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小型客车、货车行驶秩序和行人、非机动车通行秩序、打击盗抢机动车等专项整治,对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治理。联合交通、建设部门排查治理事故多发路段,完成1000多公里国、省道中央防撞隔离设施的安装和1000多公里临山、临水、临崖路段的改造任务,全年共完成80%以上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2005年,全省机动车保有量1512.67万辆,驾驶员实有数1511.2万人,公路通车总里程11.5万公里。全省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4697529宗,拘留严重交通违法驾驶员7251人次。全省共发生交通事故67756宗,死亡9959人,受伤77591人,直接经济损失2.09亿元,与2004年相比,分别下降0.97%、6.55%、1.24%、13.45%,其中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连续第三年下降,减少698人,自2000年以来首次降到了1万人以内;万车死亡率为6.95,下降17.94%。
加强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推行车管绩效考核系统,强化车辆入户关、检验关和报废关,规范营运客车、大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等重点车辆的源头管理。推广使用道路长途驾驶考核监控系统,将驾驶员路考业务下放各地级以上市,方便群众。与质监、交通、农机等部门完成机动车检测站、教练员、低速货车、拖拉机管理职能移交工作,交接相关档案近16万份。
推出七项便民利民措施推出道路交通违法异地处罚、网上预约受理港澳入出内地私家车新办业务、网上办理港澳入出内地运输车辆批文延期业务、开通道路交通违法信息查询服务台、实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联系卡制度、开展车管业务办理进度查询服务、下放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业务等7项便民措施。
(邓宙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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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签发出国(境)1200多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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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广东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大力加强外管工作,召开了全省公安外国人管理工作会议,圆满完成了春节台商包机入出境签发、签注证件工作,共查处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案件6362宗,拘留审查275人,遣送出境198人。推出了再次办理个人游签注邮政双向速递和邮政窗口代收申请材料的便民服务;增加深圳、珠海口岸受理点,直接为在内地遗失《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补办出境证件。完成全省出入境窗口“现场拍摄申请人像子系统”的启用和“治安管理及派出所综合业务信息系统境外人员管理子系统”的开发工作。2005年共审批签发各类出国(境)证件、签注12640997人次,其中护照453317本,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6034本,批准单程赴港澳定居39736人,各类赴港澳签注10238990人次。办理外国人签证1132830人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959738本,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签注954951人次。
(郑慧华)
2005年,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共查获偷渡案件134宗197人,查获走私案件1818宗,案值1.42亿元。侦破毒品案件9宗、抓获贩毒犯罪嫌疑人57人,缴获海洛因20712克、摇头丸13238粒。边防辖区共发刑事案件4240宗,破1582宗;发生治安案件4184起,查处3767起。下辖18个现役边防检查站共检查入出境人员475.3万人次、交通运输工具12.6万(艘、列、架)次。圆满完成了美军太平洋总部司令、韩国巡航训练舰访华的出入境和13项国际性经贸文化盛事的边检工作等重大任务。深圳、珠海特区二线查获公安部“网上追逃”人员440人。海警部队全年共出海巡逻2441.6小时、航程36812.4万海里,比上年增加341%和266%。参与搜救行动97次、搜救遇险渔船民131人,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
(莫琪宏)
全省各级消防部门集中开展了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和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专项治理,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近万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全省239个中心镇有215个编制完成消防规划,5171个社区有5082个完成消防建设任务,现有市政消火栓73391个,达到国家应建标准的92.35%。全省消防部队共参加灭火救援21470次,出动车辆49599台次,出动警力262335人次,抢救遇险群众2162人,挽回财产损失126061万元。成功扑救和处置了茂名市“7·19”金桥化工厂火灾、广州市“7·21”海珠城工地坍塌、清远英德市“8·1”惠福购物广场坍塌等火灾和突发灾害事故。
(曾繁荣)
2005年全省共完成国家列名警卫任务310批,重要会议警卫任务23场,现场警卫任务461场。确保了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粤期间的安全,确保了省人大、政协“两会”、澳门回归5周年庆典活动、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粤港澳合作联席会议和香港立法会议员来粤访问等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安全。
(沈航)
2005年,全省海关开展了打击粤港两地牌车走私、加工贸易走私、红油及冻品、汽车及切割件走私、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等专项活动20多次,查获各类走私、违规8000余次;出动缉私艇6168航次,查获海上走私案件965起,案值人民币1.97亿元;开展打击毒品走私犯罪专项行动,查获走私毒品案件72起,缴获各类毒品82.9千克,抓获犯罪嫌疑人92人。全年广东海关缉私部门共立走私案件6714起,案值41.78亿元,涉嫌偷逃税额8.13亿元,抓获1532名涉嫌走私的犯罪嫌疑人,其中移送审查起诉902人。
(陆强)
加强出国船舶保卫工作,完善了国际航线运输船舶“两反两防”(反恐怖、反劫船、防海盗、防偷渡)工作机制,提高出国船舶保安员的责任意识和船舶反恐的整体能力。在辖区内开展“禁毒专项斗争”和“打击水运交通物流犯罪,整治水上运输生产治安秩序等专项行动”,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维护了船舶运输生产安全。全年出动警力602人次,检查陆岸单位66个次、船舶96艘次,对查出的火灾隐患落实隐患跟踪检查制度,保证了运输船舶在PSC和FSC检查中,无发生消防缺陷滞留项目。2005年,广州海运公安局荣获交通部公安局授予的2003~2004年度全国交通公安系统优秀公安局称号和2002~2004年度全国交通公安系统执法质量优秀单位称号、治安大队荣获公安部授予的全国公安机关扫毒行动先进集体称号。
(段会平)
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影响铁路运输秩序的各类群体性事件,及时做好乘车进京上访人员的劝阻工作;开展站车反恐演练,加大情报信息工作力度,提高处置恐怖袭击事件的能力;完善民警巡查线路制度,开展防火、防爆、防破坏安全大检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整治突出问题,杜绝了爆炸、破坏铁路等严重威胁运输安全的恶性案件和因治安问题引起的行车大事故,保障了铁路运输安全畅通。在铁路站、车、沿线相继组织开展了“天剑行动”、“百站百车”和“火车站及周边地区整治”、“打击两抢一盗”、“禁毒人民战争”等专项斗争,集中打击掀盗铁路运输物资、拆盗铁路器材、盗抢旅客财物和倒卖火车票等突出的违法犯罪活动,全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66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533名,查获网上追逃犯罪嫌疑人1877名,查处治安案件14057起,治安处罚25738人,有效净化了站、车、线治安环境。
(梁善创)
认真履行空防安全监管职责,全年共查处非法干扰空防安全行为93起,妥当处置旅客群体性事件109起。全年共查处治安案件3422起,破获刑事案件105起,处理交通事故941起,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4108起,协助各公检法机关执行协查、押解、布控等任务317次,抓获网上公布的在逃犯罪嫌疑人70人。
(杜艳斌)
全省公安网监部门加强维护网络治安秩序,打击利用互联网从事违法犯罪活动,2005年共立涉网刑事案件571宗,破获571宗,抓获犯罪嫌疑人402名,查处涉网行政案件353宗。加强重点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年内共检查重点单位1207家,督促5000多家单位落实安全措施,查处违规网站一批。12月12日,省公安厅出台《广东省公安厅举报互联网淫秽色情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办法》,并率先在全国建立互联网淫秽色情违法犯罪活动举报奖励机制。年内,公安网监部门发现存在淫秽色情表演问题的网站3家,视频聊天室23个;全省共立案44宗,其中刑事案件13宗,破案13宗,抓获犯罪嫌疑人28名,有效地打击了制作、传播有害信息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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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信息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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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各级公安信息通信部门全面实施“金盾工程”,建成了覆盖全省的公安信息通信网络,各县、区基本实现了宽带传输。按公安部要求,金盾工程一期23个一类应用系统中,广东省已启动22个系统建设,推广应用了人口、刑侦、出入境、交管、人事、经侦、监管等一系列公安主要业务信息系统。重点建设项目的治安管理信息及派出所综合业务系统,已完成治安管理、案(事)件子系统、人口子系统、境外人员管理模块建设任务,并在部分派出所试点应用。全省公安机关2005年通过综合信息查询和综合比对查控系统查比中报警16383次,核实比中10786次,抓获犯罪嫌疑人1722人。在全国公安信息通信网2005年度考核中,广东位居全国第三名,连续4年被评为全国公安信息通信网运行管理先进单位。
(王洪英)
广州、深圳、佛山三市共投入约11.2亿元开展118项重大公安科技项目,顺利通过了公安部、科技部组织的专家验收评估,完成全国第一批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创建工作。2005年有3个项目在省科技厅立项,获经费资助40万元,有11个项目在公安部立项,获资助43万元,其中1个项目获国家发明二等奖,3个项目获公安部科技进步三等奖,有10个项目通过省部级鉴定。“生化恐怖袭击应急个人防护装具”研制成功,通过公安部技术鉴定并被列为公安部2005年度重点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王昌宏)
全省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围绕公安中心工作、重大警务部署以及执法活动、内部管理等开展现场督察。全年共组织开展现场督察活动39338次,发现纠正各类问题23524件,受理核查检举控告4697件,向有关公安机关及民警提出督察建议1660条,发出督察通知书、建议书、决定书212份,对79名违纪违法民警实施停止执行职务、对48名违纪违法民警实施禁闭,移送纪检监察、政工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违法违纪民警45名。
(陈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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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群众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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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18日至9月6日,全省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的部署认真开展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大接访”)专项活动。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共接待上访群众9083批15713人次,其中属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案件8432件,已办结8360件,办结率为99.1%,停访息诉8290件,停访息诉率为98.3%,接访总量、办结率、停访息诉率均位居全国前列。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通过查办信访事项还查破各类刑事、治安案件697件,查获犯罪团伙30个,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031名,解救受害人30名,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81.8万元,赔(补)偿群众经济损失459.8万元,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陈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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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开门接访期间,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梁国聚接待上访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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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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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省共训练新警5556名。严格落实警衔晋升必训,巩固完善“逢升必训、不训不升”制度。年内,全省公安机关共培训民警11.3万人,其中中级警衔晋升培训班23期,培训民警6226人。选调52人参加了公安部警督晋升警监警衔训练班,组织省公安厅副处长以上领导干部、各地级以上市公安局及县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共1730人进行法律知识水平摸底考试,及格率达99.78%。协助公安部属院校在广东省招收了211名考生。
(潘云平)
广东公安民警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在实现800免费直拨的基础上继续开通心理咨询电话,增加开通次数和服务时间,2005年共开通191次490.5小时。利用心理网站、电子邮箱、《广东公安》心理健康专版、公安集群网手机短信等服务平台,编发心理健康专版41期,收到民警心理咨询邮件1153封;指导各地兼职心理咨询联络员建立工作网络,落实民警执行警务开枪或遭遇重大突发事件即时面谈心理辅导制度;召开珠三角八市公安机关民警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座谈会及民警心理健康服务专家顾问组座谈会。全年共开展讲座及团体辅导15场,接受民警预约面谈心理咨询20人次;向全省民警免费发放《开启心灵的钥匙:公安民警心理健康小常识》、《公安民警心理健康训练》等书15万册,心理服务宣传资料15万份。
(黄康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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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维和警察参与联合国维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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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14日,由广东省公安机关组建的第二期中国赴海地维和警察防暴队开赴海地任务区执行联合国维和任务。维和警察防暴队共出警2200多车次、12500多人次,先后参与了38次快速反应行动,制止现行抢劫6次,解救人质11名,协助当地群众22人次,为10名当地群众提供了医疗救助,圆满完成各项艰巨危险的勤务,获得了联合国授予的“和平勋章”和公安部颁发的“中国维和警察荣誉章”。
(陈雪峰)
2005年,围绕公安机关各时期的中心工作,重点宣传报道开展先进性教育、大练兵、大接访、反腐倡廉、规范执法等情况。组织对命案侦破、禁毒、禁赌等专项行动以及维和警察防暴队、“110”三台合一和换发第二代身份证等警务工作的宣传。宣传了李冠芬、冯尚益以及邓万龙、刘健涛等先进典型。开辟了“南粤每月警情”专栏和开通“新闻发布系统”,及时对外发布公安新闻信息,以南粤警察网站等宣传阵地,建立与群众沟通渠道,提供各项服务。积极开展警营文化活动,成立广东公安文联。
(卢树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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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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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先进集体、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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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广东省公安系统有7名民警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3名民警荣获“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1名民警被授予(追授)二级英模称号,1名民警被评为“任长霞式公安局长”。全省公安系统共评出4个优秀公安局,94个先进基层单位,489名优秀人民警察。有1696个集体和17145名民警立功授奖,23名民警因公牺牲,300多名民警因公负伤。年内,省公安厅和各地公安机关认真做好慰问抚恤工作,组织公安英模代表外出休养,举办公安英烈子女夏令营活动,成立了全省公安民警医疗救助基金会。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均设立特别补助金和特别慰问金专款,专项用于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家属的生活补助,全省共有441个因公牺牲民警家庭接受了补助。
(林春丽)
深入开展狱所务公开和执法专项教育活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大力推进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和劳教工作特色化,提高改造挽救质量。教育转化重点罪犯、劳教人员成效显著。建成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1个、现代化文明劳教所3个,省级现代化文明监狱6个、现代化文明劳教所9个。至2005年底,全省已建成部级现代化文明监所8个,省级现代化文明监所17个。
全省律师从2000年的7292名增至2005年底的11640名,增加59.6%,律师人数居全国各省之首。律师服务方面:加强与港澳的协作,拓展国际法律服务市场;积极为企业改革、民营经济发展、做好“三农”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参与信访、调解和法律援助等活动。全省112个县(市、区)建立起公职律师事务所,积极为政府依法行政、管理和决策提供法律服务。“十五”期间,全省律师共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16.86万件。公司律师试点单位由原来3个扩展到11个,取得阶段性成果,为完善律师组织结构积累了初步的经验。律师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司法行政机关宏观指导与监督的职能、律师协会行业自律管理职能、律师事务所自我管理职能得到加强。
努力拓展公证工作服务领域,规范服务秩序,提高公证质量。至2005年底,全省共有144个公证处,1300多名公证员,其中执业公证员700名,数量居全国第二。已有107个公证处转为事业体制,占总数的73%。公证行业管理逐步加强,在广州、汕头等8个市成立了公证员协会。全省公证办证量连续4年突破100万件,占全国办证总量的十分之一,年均公证收费2.3亿元,占全国的五分之一强。涉外、涉港澳台公证每年约45万件,占全国七分之一强。全省开办的公证项目200多项,基本上覆盖社会生活和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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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普法成果丰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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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普法力度,创新普法方法手段和形式,全省共有7000万人次参加各类法律知识考试,9720万人次接受了“四五”普法教育,实际接受教育面达95%以上。共组织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1345次,参考达516688人次,组织领导干部上法制课735775人次。全省中心镇以上学校全部聘请了兼职法制副校长,建立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基地近1000个,大多数市在校青少年学生违法违纪率保持在控制线以下,保持多年没有在校学生犯罪的记录。全省3000多万外来员工中,有85%以上接受上岗前普法教育。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培训、法律考试达200多万人次。达到“民主法治示范村”标准的农村占全省农村总数的50%,有13个村被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有130个村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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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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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1649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司法所,共有司法所工作人员4833名,其中公务员3577名,基本达到“机构独立、编制单列、管理规范”的要求。以办公用房建设为重点,突出扶持欠发达地区,采取省、市、县(市、区)三方面出资和乡镇、街道扶持的方法,加快推进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至2005年底,全省共有524个司法所新建成办公用房,总面积106871平方米,在建办公用房的司法所296个。大力构建“党政领导,综治牵头,司法为主,多方参与,综合调处”的人民调解大格局。
全省共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近3万个。5年来,全省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化解调处各类矛盾纠纷近50万件,受理的矛盾纠纷达30多种类型,有效地化解调处了一批群体性事件,维护了社会稳定。加大推进安置帮教工作“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力度,利用社会资源创办安置实体以及监所探索刑释解教人员与企业衔接的“就业直通车”做法,是省安置帮教工作的一大特点,已取得良好的成效。全省共接收本省籍刑释解教人员94514人,其中刑满释放48361人,解除劳教46153人,通过各种形式安置刑释解教人员85046人,安置率90%,重新犯罪率2.5%。
全省已建立的政府法律援助机构143个,依托司法所成立664个工作站或联络站,设立209个法律援助服务组织和112个涉军法律事务援助机构。21个地级市、59个县(市、区)的法律援助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80个山区县(市、区)的法律援助通过省财政转移支付得到解决,法律援助经费基本得到保障。全省法律援助机构的专职人员从2000年的452人增加到2005年的555人,组建志愿者队伍共2952人。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的“门槛”,更多困难群众“无钱也能打得起官司”。5年来共办理法律援助88274件,以年均19.3%的比例增加,惠及113860人,接待、解答来访来信咨询共908799人次。
顺利完成4次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全省累计有76893人报名参加司法考试,有7811人考试成绩合格,有7739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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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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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专项教育整顿、学习培训等形式,提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三支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各类先进集体186个,先进个人305人,其中有3个单位荣立集体一等功,32人荣立个人一等功。1个单位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2人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人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被评为广东省先进集体2个,先进工作者2人;获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9人。
(欧志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