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海洋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粤办函〔2018〕254号
沿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国家海洋督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广东省海洋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马兴瑞 省长
副组长:施克辉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
叶贞琴 副省长
成 员:陈伟东 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
顾幸伟 省政府副秘书长
葛长伟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涂高坤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戴运龙 省财政厅厅长
陈光荣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鲁修禄 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张少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李 静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许永锞 省水利厅厅长
郑伟仪 省农业厅厅长
陈俊光 省林业厅厅长
王中丙 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
曾颖如 省旅游局局长
李柏阳 省法制办党组书记
庄旭东 省气象局局长
陈毕伍 广东海事局局长
甘正猛 省府办公厅副主任
张汉昌 省府办公厅副主任、省政府督查室主任
领导小组不设办公室,不纳入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日常工作由省海洋与渔业厅承担。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整改督导组、责任追究组,分别负责开展相关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顾幸伟 省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高庆营 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
组 员:省府办公厅、省海洋与渔业厅有关人员
工作职责:按照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分解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组织制订整改方案;与国家海洋督察组沟通协调,报送相关材料;负责整改工作的信息公开、宣传报道、舆情引导等工作。
(二)整改督导组。
组 长:王中丙 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
副组长:张汉昌 省府办公厅副主任、省政府督查室主任
屈家树 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
组 员:省政府督查室、省海洋与渔业厅有关人员
工作职责:对相关地区、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建立整改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及时跟踪整改效果。
(三)责任追究组。
组 长:陈伟东 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
副组长:张晓牧 省纪委常委、省监委委员
甘正猛 省府办公厅副主任
何少青 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
组 员:省纪委监委、省海洋与渔业厅有关人员
工作职责:根据国家海洋督察问题清单,指导相关地区、部门开展案件查办和责任追究工作;对整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介入或督促有关单位调查处理,依法依纪实施责任追究。
三、有关要求
(一)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整改工作,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整改任务。
(二)各专项小组要主动开展工作,细化任务职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认真抓好督察整改落实。
(三)沿海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省有关部门要全力推进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整改工作,参照省的做法,建立健全协调领导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压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
省府办公厅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