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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48/2018-00329 分类: 综合政务、通知
发布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8-05-24
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的通知
文号: 粤办函〔2018〕190号 发布日期: 2018-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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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01  浏览次数:-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度

政府网站考评方案的通知

粤办函〔2018〕190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2018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省府办公厅

2018年5月24日


广东省2018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全省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广东省政府网站考评办法》(粤办函〔2015〕555号)要求,现就我省2018年度政府网站考评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考评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用、评建结合的宗旨和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科学评价各地、各部门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运维保障、应用传播和创新发展水平,引导各地、各部门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加快建设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网上政府,奋力推动我省政府网站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二、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包括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门户网站,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及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网站共77个。分三类进行考评:

  第一类: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门户网站(共21个)。 

  第二类:承担对外服务职能较多的省直单位网站(共35个)。 

  第三类:承担对外服务职能较少的省直单位网站(共21个)。 

  考评对象名称和网址见附件1。

  三、考评内容

  (一)健康情况。主要考评网站的可用情况、信息更新情况、刊登商业广告情况和监测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政务公开。主要考评网站的基础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数据发布和数据开放的情况。 

  (三)办事服务。主要考评网站办事服务的内容、功能和应用情况。 

  (四)互动交流。主要考评网站咨询投诉、征集调查、在线访谈的渠道建设和互动开展情况。 

  (五)解读回应。主要考评网站政策解读渠道建设、更新维护、解读形式和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六)功能应用。主要考评网站集约化程度、基本功能、多元渠道和传播应用情况。 

  (七)规范情况。主要考评网站展现标识、网站管理和支撑保障的情况。 

  (八)附加指标。通过设置加分、扣分项,主要考评网站创新发展、受到通报批评及完成上级工作部署等情况。 

  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见附件2。

  四、考评程序

  (一)指标解读。组织全省政府网站业务培训,对考评指标及具体评分细则进行解读。 

  (二)日常监测。2018年1月至12月,对网站的运行健康情况进行日常监测,每季度末将监测发现问题反馈各考评对象整改,5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成。日常监测按每季度计分,取各季度平均分计入年终考评结果。 

  (三)自查自评。2018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考评对象按照考评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并在“广东省政府网站监管平台”中在线填报自评信息。 

  (四)年终考评。2019年1月1日至1月31日,完成对考评对象网站的综合采样、交叉验证、汇总分析等工作,形成考评结果,撰写考评报告。 

  (五)结果复核。2019年2月,省府办公厅将初步考评结果反馈各考评对象。考评对象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省府办公厅提出复核申请,省府办公厅按程序进行复核。 

  (六)结果公布。考评结果经省政府审定后通报并向社会公布。考评结果进行分类排名,并根据考评分数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四个等次。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以考评为抓手,以高效惠民为导向,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服务水平。 

  (二)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自评,严格按照考评指标逐项进行客观、真实、准确、全面的评价。对自查工作隐瞒事实或上报信息不准确的,将予以扣分;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和问责。申请复核内容与自评报告不一致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考评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严肃工作纪律,保证考评过程公平、公正、透明,保证考评结果真实、客观、准确。 

  (四)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办公室(厅)要认真组织做好本地区政府网站考评工作,并于2019年3月底前将本地区考评结果及工作开展情况报送省府办公厅。 


  附件:1.考评对象及网址;2.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