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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48/2018-00154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通报
发布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8-03-16
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文号: 粤办函〔2018〕98号 发布日期: 2018-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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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03-22  浏览次数:-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

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

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粤办函〔2018〕9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广东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粤府函〔2016〕317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省林业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对全省各地2017年度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了考核。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年度执行情况

  2017年,全省各地、各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建设“全国绿色生态第一省”为目标,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大力实施造林绿化,着力提升林业发展质量效益,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全力维护森林生态安全,持续推进绿色富民产业发展,努力满足社会对林业的多样化需求,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完成造林更新418万亩,建设生态景观林带693.7公里,新建森林公园165个、湿地公园34个,认定森林小镇38个,绿化美化村庄1986个,森林覆盖率达59.08%,森林蓄积量5.83亿立方米,林业产业总值达8000亿元;佛山、江门市被国家林业局批准为“国家森林城市”。 

  二、2017年度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

  广州、茂名、梅州、佛山、云浮、东莞、江门、惠州市等8个地级以上市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考核结果为“优秀”;其余13个地级以上市考核得分在80分至90分之间,考核结果为“良好”。按照《考核办法》有关规定,省政府决定对考核结果前五名的广州、茂名、梅州、佛山、云浮市政府和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任务重、完成好、质量高、成绩突出的大埔、南雄、揭西、梅县、和平、海丰、阳山、潮安、阳春、德庆等10个县(市、区)政府予以通报表扬。 

  检查考核同时发现:中山市使用林地审核率低,非法使用林地问题较为突出;珠海市香洲区森林防火工作不扎实,森林火灾受害率超过1‰;怀集县森林资源监管不到位,无证采伐问题较为严重。上述市、县(区)政府要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并于2018年4月30日前向省林业厅专门汇报整改情况。其他市、县(市、区)政府也要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扎实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全面做好造林绿化各项工作,为建设美丽广东作出新贡献!


  附件:2017年度各市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


省府办公厅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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