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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48/2018-00153 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通知
发布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8-03-19
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落实“实体经济十条”政策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粤办函〔2018〕103号 发布日期: 2018-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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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落实“实体经济十条”政策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22  浏览次数:-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

推动落实“实体经济十条”政策

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办函〔2018〕10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进一步推动落实“实体经济十条”政策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反映。


省府办公厅

2018年3月19日



进一步推动落实“实体经济十条”政策

工作方案


  为解决《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17〕90号,以下简称“实体经济十条”)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推动我省制造业降本增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抓好现有政策落实

  (一)针对执行落实不理想的政策要点,迅速组织对口部门研究解决办法。 

  据南方日报《“实体经济十条”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报告(第二期)》(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等资料反映,“实体经济十条”中土地、制造性交易成本等政策点执行落实不理想,部分中小企业对税负降低的“获得感”有限。对此,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要主动与省国土资源厅、编办、财政厅、地税局、国税局等单位加强会商,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尽快提出解决办法,明确政策落实的时间表。此项工作于2018年3月25日前完成。(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会省国土资源厅、编办、财政厅、地税局、国税局等单位负责) 

  (二)全面梳理可能落实不到位的政策要点,确保政策落实不留死角。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对“实体经济十条”全部政策要点的实施情况逐一进行梳理,重点查摆执行落实不到位的政策要点,深入分析原因,提出下一步解决方案,并填报《“实体经济十条”完善落实情况表》(请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共邮箱下载,登录用户名:stjj2018@qq.com,登录密码:stjj20180303)。此项工作于2018年3月25日前完成。(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金融办等单位,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分工负责) 

  (三)针对省市政策衔接不到位、企业政策理解不到位问题,加强对基层和企业的现场服务指导。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编办、国土资源厅分别牵头组成3个服务工作组:第1组(赴汕头、梅州市),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一名委领导带队,省编办、国土资源厅、质监局各一名负责同志参加;第2组(赴佛山、阳江市),由省编办一名办领导带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各一名负责同志参加;第3组(赴广州、清远市),由省国土资源厅一名厅领导带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编办、交通运输厅各一名负责同志参加。各服务工作组与市有关部门和企业一起,重点研究解决《评估报告》反映的降低制造业用地成本、盘活土地资源提高利用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等政策要点落实不理想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完善政策操作细则。服务工作组通过《“实体经济十条”完善落实情况表》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反馈工作落实结果,服务指导工作通知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另行印发。此项工作于2018年3月底前完成。(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编办、国土资源厅牵头会省有关单位负责) 

  (四)针对企业操作指引不明确的问题,督促各地各有关单位加快出台相关政策操作指引和细则。 

  “实体经济十条”各政策要点(特别是直接面向企业的政策要点)的牵头省直单位,要结合政策落实梳理情况和现场服务指导情况,进一步明确省、市权责划分,于2018年3月25日前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汇总。有关地市和省直单位尚未出台政策要点操作指引和细则的,要按照事权归属抓紧出台。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加强督促检查,必要时按程序报请省政府组织专项督查。此项工作于3月底前完成。(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负责,省各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具体落实) 

  (五)抓一批典型案例,激励先进督促后进。 

  总结通报一批企业政策享受到位、效果明显的正面案例,增强政策影响力,提升企业对政策的关注度,更好地调动企业了解和运用政策的积极性。总结通报一批基层政府部门创新举措、工作扎实有力的正面案例,促进各地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在推动制造业降本增效上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局面。剖析通报一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负面案例,督促有关单位和地区重视和抓好政策落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负责) 

  (六)倒排政策落实进度,加强跟踪评估和督查问责。 

  对照“实体经济十条”年度预期效果目标,倒排政策落实进度,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各地各有关单位如期完成预定的降成本目标。联合三大电信运营商,通过短信、电话调查问卷等方式,调查企业关于“实体经济十条”政策的知悉度、获得感及意见建议。2018年底前,会同南方日报社开展第三次政策完善落实和宣贯工作第三方评估,全面评估政策实施一年情况。对基层、企业反映的政策宣贯落实不到位问题,经多次协调、提醒仍不落实的,依法依规提请相关部门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问责。(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负责) 

  二、研究完善新措施

  (一)针对部分政策实施未达到预期效果的情况,有侧重地出台更加务实管用的措施。 

  研究完善降低制造业用地成本的措施。针对《评估报告》反映的弹性出让、先租后让等土地优惠政策基层和企业接受性不强,特别是粤东西北各项土地优惠政策的实施案例数为零问题,请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督促各市县政府抓紧研究出台降低制造业用地成本政策措施的操作指引,并请省发展改革委抓紧完成优先发展产业目录的修订工作。(省国土资源厅、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研究完善盘活土地资源提高利用率的措施。目前允许工业物业产权按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支持各地建设高标准厂房等政策受到企业欢迎,但有关地市认为缺少相关配套措施和政策执行标准,难以落地执行。对此,请省国土资源厅牵头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研究提出推动地市政府落实政策的配套措施。(省国土资源厅牵头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研究完善降低制造业企业运输成本的措施。针对《评估报告》反映的货车宁愿超载也不享受政策优惠、轻微超载比高速通行优惠更划算问题,请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研究调整车辆通行费的优惠政策。针对车辆通行费不是造成企业物流成本高主要原因的问题,请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研究提出更有效的降低制造业企业物流成本的措施。(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研究完善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措施。目前企业申请享受政策时,申报操作往往依靠中介完成。请省编办牵头研究完善清理规范中介机构、促进中介服务市场规范发展,以及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企业办事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等措施。(省编办牵头负责) 

  (二)针对企业迫切关注的热点问题,抓紧研究新的支持措施。 

  研究解决制造业企业基础人才、高级研发人才和管理人才生活成本高、留用难的措施。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会省国土资源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出台支持大型制造业企业利用自有存量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租赁房),保障本企业人才住房需求等措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会省国土资源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研究完善增加制造业高技能人才供给的措施。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牵头研究加强制造业急需专业人才教育培养有关措施,包括调整优化职业院校(技工学校)专业设置,推动职业院校(技工学校)与制造业企业对接合作,联合培养面向生产服务一线的高级技术工人等具体措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牵头负责) 

  研究完善以工业互联网新发展路径促进企业降成本的措施。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会省财政厅、科技厅、通信管理局等单位贯彻落实《广东省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方案》和《广东省支持企业“上云上平台”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的若干扶持政策(2018-2020年)》,支持工业企业利用工业互联网降低企业研发设计成本、生产管理成本和供应链协同成本。(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会省财政厅、科技厅、通信管理局等单位负责) 

  研究完善降低中小企业税费负担的措施。请省财政厅、地税局、国税局采取更精准、更实惠的举措,落实“实体经济十条”中的减税降费政策。研究优化现有征收模式,强化信息化办税能力,推行移动办税APP,切实降低中小企业办税成本。(省财政厅、地税局、国税局负责) 

  研究完善支持创新平台建设的措施。针对《评估报告》反映的支持创新力度不足,特别是对基础性公共技术平台支持不够的问题,请省科技厅牵头研究完善相关支持措施。(省科技厅牵头负责) 

  (三)吸收借鉴地市先行先试做法并加以总结完善推广,更有力促进制造业降本增效。 

  总结推广支持行业供应链平台发展的措施。吸收借鉴佛山“众陶联”、东莞“众家联”等成功模式,研究完善支持发展行业供应链集成服务平台的措施并加以推广,通过支持制造业企业团购原材料、零部件和开展团体融资,降低制造业企业原材料采购和融资成本。(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会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金融办负责) 

  总结推广优化企业服务的措施。吸收借鉴汕头市给初创期企业当“保姆”、给成长期企业当“保安”、给成熟期企业当“保镖”,以及惠州市“企业首席服务官”等服务企业的经验做法,研究完善对制造业企业特别是制造业大型骨干企业、关键核心企业优化服务的措施并加以推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会省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商务厅负责) 

  三、进一步加大政策宣贯力度

  (一)汇编政策操作指南手册。 

  针对企业反映的政策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尤其是《评估报告》反映的降低制造业用地成本、盘活土地资源提高利用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等执行落实不理想的政策要点,省有关单位要对各自负责的政策要点作更具体的解读,编制详细的企业办事流程图,梳理基层和企业运用政策的典型案例(含正面、反面),汇编成操作指南手册,为企业运用政策提供便利。此项工作于2018年3月底前完成。(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会省有关单位负责) 

  (二)精准实现对基层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宣贯全覆盖。 

  基层政府工作人员是指导执行“实体经济十条”政策的主体,要通过多元化的培训体系,提升其指导服务能力。推动将“实体经济十条”政策纳入各市党校培训计划,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题讲座,确保政策在基层政府工作人员中的熟练掌握和运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三)精准实现对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宣贯全覆盖。 

  各地要全面组织辖区内企业决策层和经营管理、财务人员开展“实体经济十条”及其实施细则的宣讲培训,特别是针对企业在政策运用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通过细化操作流程和提供典型案例示范提升培训效果。(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收集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企业家名录和联系方式,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电话沟通和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为其提供政策宣传。在人大、政协举办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专题培训中安排“实体经济十条”政策宣讲。支持企业家人大代表围绕“实体经济十条”政策问题约见有关政府部门。支持有关政府部门向企业家政协委员解读“实体经济十条”政策内容。(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负责,各市县参照省的做法) 

  (四)精准实现对大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宣贯全覆盖。 

  加强基层企业政策服务指导。积极发挥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作用,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点对点上门开展政策宣讲,提高宣讲的针对性和精准度,提升中小企业使用政策的信心和能力。(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利用大型活动开展宣贯。借助展会、论坛等各类大型活动向企业发放“实体经济十条”宣传册和操作指南资料,现场设立“实体经济十条”政策咨询服务台,并安排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专家学者为企业解读政策内容。(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利用省直部门服务平台开展宣贯。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谋划建设面向工业企业的统一政策宣传咨询平台。省直各有关部门利用自身业务系统服务平台、政务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采取图片动画等简单活泼、通俗易懂的方式,加大对企业推送宣贯的力度,加强与企业的政策问答互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会省有关单位负责) 

  分行业类别开展宣贯。发挥工商联、行业协会对企业的服务、咨询、沟通、协调作用,鼓励行业组织结合行业特点组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实体经济十条”政策宣贯,探索分行业类别的“实体经济十条”政策使用经验。(省工商联、相关行业组织负责) 

  (五)加大媒体宣传推广力度。 

  省内主流媒体通过报、台、网、客户端、APP等全媒体渠道,进一步加大对政策清单和操作指南手册的宣传力度。协调南方日报社、广东广播电视台、南方网等媒体,开展省直部门负责人和企业家面对面访谈,深入挖掘报道企业通过“实体经济十条”提升获得感等事例,制作系列专题节目并通过全媒体资源播放。参照去年做法,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效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会省政府新闻办、政务公开办负责) 

  各地报纸、电视、网络媒体参照省级媒体做法,制作播放本地区“实体经济十条”系列专题节目,重点对本地企业在操作过程中存在的疑问和难点进行宣传解读,增强本地区企业对“实体经济十条”政策的了解和运用能力。(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请省各有关单位于2018年3月底前将研究完善新措施的思路计划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5月底前完成相关新措施的制定出台工作。请省各有关单位于5月15日前将研究完善新措施的情况和加大政策宣贯力度的情况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汇总后报省政府。6月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将就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工作落实情况向省委常委会作专题汇报。


  附件:南方日报《“实体经济十条”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报告(第二期)》摘要(完整版请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共邮箱下载:stjj2018@qq.com)



  附件:


南方日报《“实体经济十条”落实情况

第三方评估报告(第二期)》摘要


  2017年8月省政府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即“实体经济十条”)。按省领导要求,南方日报于10至12月进行第二期第三方评估,查找问题,总结成效,提出建议,推动政策进一步落实。调研包括走访12个省级责任部门、21个地市约100个市级责任部门,五大制造业新兴支柱产业企业、世界500强广东企业、实体经济独角兽企业共100家重点企业。问卷调研600家我省特定监控制造业企业。调研发现:

  一、落实进展

  基本实现“三覆盖”,19地市出台“地市版十条”。73.3%受访企业知悉该政策,42.7%三周内知悉。降低社保成本政策,企业用得最多。土地、制度性成本最受关注,却落实最不理想,企业获得感不强,政策平均使用有感度只有10.3%。

  二、企业反响

  仅20%企业完全清楚怎么用政策。政企同反馈:用电成本减负力度大。700家企业认为最实用政策前三:降低企业社会保险成本、降低企业税收负担、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宣贯最给力前三:梅州、惠州、汕头。 

  是什么在削弱政策效果?中兴、美的、格力、顺丰共同关注同一难题。“有时政府补贴的钱,50%都给了中介”。部分粤东西北地市土地优惠政策实施数为0。货车宁愿超载也不享受政策优惠。

  三、对策建议

  更智能、更信息化、直接到人的宣贯迫在眉睫。政策落实能不能责任到人?华为坦言,“对‘实体经济十条’关注不多”。破解“华为之问”:如何提升对创新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