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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48/2017-00811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函
发布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7-12-14
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广东省网络市场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文号: 粤办函〔2017〕730号 发布日期: 201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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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广东省网络市场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发布日期:2017-12-28  浏览次数:-

                    粤办函〔2017〕73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广东省

网络市场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省工商局:

  你局《关于建立广东省网络市场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粤工商网字〔2017〕412号)收悉。省人民政府同意建立由你局牵头的广东省网络市场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广东省网络市场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

 

 

省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14日

 

附件

 

广东省网络市场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促进网络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广东省网络市场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在省人民政府指导下,研究提出我省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思路以及促进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政策建议;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加强对网络市场监管的协同、指导和监督;协调解决网络市场监管中的重大问题;完成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省工商局等11个单位组成。省工商局为牵头单位,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请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省工商局承担。联席会议设联络员,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召集人:凌 锋  省工商局局长

  成 员:林 林  省发展改革委巡视员

      罗练锦  省商务厅巡视员

      何 力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副主任(正厅级)
      逯 峰  省公安厅副厅长

      章 权  省工商局副局长

      汤 武  省质监局副局长

      王 玲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陈胤瑜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翟雪梅  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罗德韶  省邮政局副局长

      许 华  省网信办专职副主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到两次例会,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必要时可以由召集人临时主持召开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举行联络员会议,全体或者部分成员单位参加。可视情况邀请其他相关部门或专家参与特定事项的专题研究。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单位并抄送省府办公厅,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单位涉及网络市场监管的相关工作,主动研究提出网络市场监管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议定事项。按照各尽其责、协同管网的要求,指导地方对口部门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加强部门协调协作,增强监管合力。省工商局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