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48/2017-00720 分类: 科技、教育、命令
发布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7-11-17
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涉及省级职教基地(清远)建设的行政职权事项委托清远市实施的决定
文号: 粤府令第245号 发布日期: 2017-11-24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涉及省级职教基地(清远)建设的行政职权事项委托清远市实施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7-11-24  浏览次数:-

1.gif

第245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涉及省级职教基地(清远)建设的行政职权事项委托清远市实施的决定》已经2017年11月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二届11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2.gif
2017年11月17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涉及省级职教

基地(清远)建设的行政职权事项

委托清远市实施的决定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提高省级职教基地(清远)的建设效率,省政府决定将下列9项涉及省级职教基地(清远)建设的行政职权事项委托清远市实施。委托事项实施期限自公布之日起至省级职教基地(清远)建设完成时止。

W020171124383710152336.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