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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办函〔2017〕648号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 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省政府同意成立省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林少春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张爱军 省政府副秘书长 戴运龙 省财政厅厅长 鲁修禄 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吴紫骊 省地税局局长 成 员:欧 斌 省财政厅巡视员 黄文沐 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程 萍 省农业厅副厅长 洪伟东 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 李华东 省地税局副局长 王光辉 省法制办副主任 曲延玲 人行广州分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作为专项工作临时性机构,主要负责研究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工作重大事项,审议有关政策标准、制度办法,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不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省财政厅会同省环境保护厅、地税局承担。有关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省府办公厅 2017年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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