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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府函〔2017〕268号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村 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批复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送审《广州市天河区珠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广州市天河区珠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范围为珠村村域行政界线范围内广园路以南的片区,面积约150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包括文华大街及珠村潘氏宗祠周边(东至深涌、西至文华大街西侧第一排有保存价值的房屋边、南至环翠潘公祠和水浸社坛、北至珠村潘氏宗祠)、孖塘及北帝古庙周边(东、西至孖塘、南至北帝古庙、北至孖塘北侧第一排有价值保护的建筑)、大塘及元德陈公祠周边(东、西、南至大塘、北至大塘北侧第一排有价值保护的建筑)等三片区域,面积约3.37公顷。建设控制地带以文华大街、南门大街、东桥大街三巷沿线为核心,包括北至深涌,南至大塘北侧第一排有价值保护的建筑,东至环翠潘公祠和水浸社坛、孖塘东边、南门大街东侧、东桥大街东侧、大塘东边,西至文华大街西侧第一排有保存价值的房屋边、孖塘西边、大塘西边、南门大街西侧、东桥大街西侧的区域,面积约6.2公顷。
2017年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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