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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48/2017-00580 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通知
发布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7-09-22
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广使用NRA账户的通知
文号: 粤办函〔2017〕569号 发布日期: 2017-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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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广使用NRA账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27  浏览次数:-

                    粤办函〔2017〕569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广

使用NRA账户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

  近年来,我省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扩大资本项目开放等方面做了大量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近期,经深入调研和充分论证,并与国家有关部委沟通,我省明确进一步推广使用境外机构境内银行结算账户(NRA账户)。NRA账户是国内银行向境外机构提供服务的主流体系,使用本外币一体化的管理模式,运营机制成熟。依托NRA账户体系,可以进一步促进我省跨境金融创新,对引入境外优质金融资源服务实体经济、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具有积极作用。下一步,我省还将探索进一步拓展和完善NRA账户功能,争取在中国(广东)自贸试验区内以“NRA+” 为特殊记号开展本外币跨境业务创新试点。
  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特别是广州、深圳、珠海和省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推广使用NRA账户的重要性,积极引导、推动企业、金融机构等开设NRA账户,运用NRA账户开展跨境金融业务。同时,要深入研究企业和金融机构依托NRA账户体系开展跨境金融业务创新的需求,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的要求,推动NRA账户功能的不断完善和改进。广州、深圳、珠海等市政府对下一步拟争取开展“NRA+”账户试点创新业务的意见建议,请报送省金融办汇总研究。

 


省府办公厅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