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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办函〔2017〕569号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广 使用NRA账户的通知 近年来,我省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扩大资本项目开放等方面做了大量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近期,经深入调研和充分论证,并与国家有关部委沟通,我省明确进一步推广使用境外机构境内银行结算账户(NRA账户)。NRA账户是国内银行向境外机构提供服务的主流体系,使用本外币一体化的管理模式,运营机制成熟。依托NRA账户体系,可以进一步促进我省跨境金融创新,对引入境外优质金融资源服务实体经济、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具有积极作用。下一步,我省还将探索进一步拓展和完善NRA账户功能,争取在中国(广东)自贸试验区内以“NRA+” 为特殊记号开展本外币跨境业务创新试点。
2017年9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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