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办函〔2017〕487号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困难群众 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我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统筹协调,省人民政府同意建立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拟订我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重要政策和措施;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完善保障工作体系,健全困难群众救助机制,强化对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体的救助管理;督促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责任和工作落实情况,通报工作进展;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总召集人:林少春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召 集 人:刘 洪 省政府副秘书长 卓志强 省民政厅厅长 成 员:李长青 省委宣传部副巡视员 梁 健 省委农办副主任、省扶贫办主任 吴维保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神志雄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巡视员 王 创 省教育厅副厅长 彭 会 省公安厅副厅长 王长胜 省民政厅副厅长 余继军 省司法厅副厅长 杨朝峰 省财政厅副厅长 葛国兴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李台然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牛宝俊 省农业厅副厅长 黄 飞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李华东 省地税局副局长 张文献 省工商局副局长 杨骁婷 省统计局副局长 王光辉 省法制办副主任 梁建国 省金融办党组成员 曾志林 省信访局副局长 杨 敏 省总工会副主席 梁均达 团省委副书记 刘兰妮 省妇联副主席 柯沫夫 省残联副理事长 李思敏 人行广州分行副行长 田秀华 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副总队长 王吴庆 广东银监局副局长 罗 卫 广东证监局副局长 刘云海 广东保监局副巡视员 甘 萍 省红十字会副会长 三、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省民政厅承担。原由省民政厅牵头的省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从即日起撤销,相关工作纳入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职责范围。
省府办公厅 2017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