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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48/2017-00482 分类: 综合政务、通报
发布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7-08-01
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文号: 粤府办〔2017〕52号 发布日期: 2017-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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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7-08-08  浏览次数:-
粤府办〔2017〕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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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实施

珠三角规划纲要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珠三角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2017年3月以来,省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珠三角《规划纲要》)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工作评估考核。考核情况表明,一年来,珠三角各市、省有关单位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落实珠三角《规划纲要》“九年大跨越”各项工作任务,推动珠三角转型升级、优化发展取得积极成效。根据省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工作评估考核方案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7〕72号),经省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领导小组评定,并报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珠三角各市考核结果

  优秀等次(按行政序列排序,下同):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
  良好等次:珠海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肇庆市。
  二、省有关单位考核结果

  优秀等次: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农业厅。
  良好等次: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海洋渔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旅游局、省港澳办、省法制办、省金融办。
  省委宣传部、省委政研室,省外办、统计局、台办、社科院、发展研究中心,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省国税局、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民航中南管理局、人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广东证监局、广东保监局、省通信管理局等单位不列为考核对象,但相关工作积极推进、措施有力,为推动珠三角“九年大跨越”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7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实现珠三角“九年大跨越”目标的收官之年,珠三角各市、省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为统领,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总抓手,深入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谋划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建设,推动珠三角和粤东西北一体化发展,全面完成珠三角“九年大跨越”目标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1日